鹿邑县人民政府
鹿邑县人民政府是河南省鹿邑县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周口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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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概况
天上有颗鹿邑星,地上有个鹿邑城。
鹿邑县地处黄淮平原涡河的中游,位于河南省东部,豫皖两省交界处,总面积1238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办事处、管委会),554个行政村,总人口122.2万人。
鹿邑因为是老子故里[1],而蜚声海内外,倍受世人景仰;鹿邑因为是河南省直管县,省委省政府着力打造的地区副中心城市,而商机无限,倍受创业者青睐。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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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鹿邑,老子故里欢迎您! ,搜狐,2019-02-09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搜狐,20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