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明寺
法鼓山齋明寺又叫齋明堂,乃桃園市大溪區三合院形態佈局的寺廟, 最早是屬於齋教龍華派的齋堂。
1873年(同治12年)改建廟宇,名為齋明堂。1937年(昭和12年),日本政府進行「宗教整理」,更名為齋明寺。1985年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指定為臺灣省古蹟79號,現為桃園市直轄市定古蹟。
目录
歷史
齋明寺,也稱大溪齋明寺,位於桃園市大溪區, 乃大漢溪左側台地員樹林地區, 於1999年歸台灣法鼓山門下之佛教寺院。
齋明寺又叫齋明堂, 初創時屬齋教龍華教之齋堂,齋派又稱在家佛教,為明中葉興起之佛教支派,信眾在家持齋,不需出家。
1796年(清仁宗嘉慶元年)白蓮教之亂後, 齋教開始大量進入臺灣,以慎德齋為最早。齋教可分為龍華教、先天道、金幢教三派,而齋明堂屬龍華教。
該寺創建於1873年(清同治12年)間,龍華教齋友黃普瑟(本名黃世琴), 於大溪區西岸翻修草庵築堂舍名齋明堂。
1885年(光緒十一年)林登雲又發起大溪、龍潭、員樹林地方募集資金,聘請三坑子林阿來增建拜亭。
后於1911年間, 因當時齋友江健臣 ,黃近水與江普梅之倡議改築 , 於1912年(大正元年)年擴建正殿與兩側廂房,於1929年(昭和4年)於寺後建萃靈塔,供民眾安奉祖先遺骨。
普梅任內曾於大正2年(1913年)、5年、8年、9年、11年、13年,分別舉辦六場「過光場」儀式,是齋明堂最盛的時期, 受戒齋友仍以「普」字為名。
1937年(昭和12年),日本政府進行「宗教整理」,第五代住持江澄坤居士(法號普乾)乃與日本曹洞宗攜手更名為齋明寺。后歷經六代住持。其法統承襲普陀山、鼓山曹洞宗、日本曹洞宗等不同的宗門。1938年(昭和13年)「曹洞宗聯絡寺廟認可願」附件中,註明有現住僧侶及住眾32名,信徒人數1200 名。
后在第六代住持會觀師(江張仁居士)時期交給法鼓山聖嚴法師,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該寺於1997年4月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現為直轄市定古蹟。
齋明堂自興建之始,即與大溪地區士紳密切互動,因鄰近的潭、平鎮之地緣交通等多重關係。因此大溪、龍潭地區的廟宇興廟建醮祭典,往往前來恭請觀世音佛祖前往作客。尤其是員樹林一帶的三元宮、瑞源宮、仁和宮和永昌宮等,每年的平安戲或元月的迎媽祖均會來請佛祖。
齋明寺於日治時期, 與台灣北部靈泉寺、凌雲寺和法雲寺等三大寺院關係密切。齋明堂第四任住持普梅(任期1912-1925),曾拜鼓山湧泉寺聖恩老和尚為師。 第五代住持普乾(任期1925-1939)的長子江張仁(會觀),在1932年(昭和七年)入當時的「曹洞宗台灣中學林」。妙果法師在剃度前因地緣關係曾在齋明堂受菩薩戒,後來師覺力和尚成為佛教僧侶,是北部佛教界活躍的人物,曾同時擔任大湖法雲寺和中壢月眉山圓光寺開山住持。 會觀(江張仁)乃六代住持(任期1939-1999),於二十四歲受戒,地點即基隆月眉山靈泉寺。
齋明寺的歷代住持
依齋明寺所供「齋明寺開山歷代住持暨長生祿位牌」歷代住持:
特色
目前除主祀觀音菩薩之外,另祀金童玉女、哪吒太子、韋馱菩薩、五顯靈官大帝。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这些家庙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庙與明堂则合稱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庙、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