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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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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類法,是分類大部分中國古典典籍的方法,分經、史、子、集四类,这四类基本上囊括了中国古代的所有书籍。[1]
历史
由劉向和劉歆編訂的《七略》是中國第一部官修目錄,奠定了中國目錄學的基礎。隨後又出現了由班固父子所著的《漢書.藝文志》,王儉的《七志》及劉歆的《七錄》等六分法目錄。六分法是指將圖書分成六類,並且另外加上一個總錄的圖書分類方法。
魏晉南北朝是一個戰爭頻繁,政局動盪的年代,但圖書事業則由於文化發展而有所發展。當時不僅有外來的佛經譯書,在文史方面如五言詩、樂府詩、文學批評著作、起居注、地方誌和氏族譜等等,在數量上都有所增多,需要搜集整理。同時,史部書籍數量的增多,特別是私家傳的野史、地方誌、氏族譜等史籍的數量大增而兵書由於沒有怎麼增加,反而由於政局動盪已有部分失傳便造成了分類時數量上的不平衡(六藝略中的史籍數量超越了兵書略),再用原先的分類方法已經不合時宜,就這樣四部分類法逐漸形成。西晉秘書監荀勖在曹魏時期秘書郎鄭默整理編目所成的《中經》的基礎上,編著了一部新的典籍目錄——《中經新簿》(或作《晉中經簿》)。《中經新簿》將七略改為四部,甲部錄“經書”,以“十三經”為代表,乙部錄“子書”,相當於《諸子略》、《兵書略》、《數術略》、《方技略》,丙部收錄“史書”,而丁部收錄“詩賦”,如《詩賦略》。
東晉李充編《晉元帝四部書目》,進一步將史書改入乙部,子書改入丙部。此書也確立了將“甲乙丙丁”作為经史子集的排序,但尚未直接使用经史子集之名。清人錢大昕《元史·藝文志序》說:“晉荀勖撰《中經簿》,始分甲、乙、丙、丁四部,而子猶先于史。至李充為著作郎,重分四部:五經為甲部,史記為乙部,諸子為丙部,詩賦為丁部,而經、史、子、集之次始定。”
而四部分類法的正式確立,即首次使用經史子集分類的是唐初官修的《隋書.經籍志》(李延壽,敬播等人編著),这是正式以经史子集为类名的四部分类法中现存的第一部目录。它分经史子集4部,下分40细类,经史子集各部书籍六万九千五百七十余卷,译本书一千三百二十余册,释藏七千零八卷,书画图象等约二百余种;其外又有藝術志、道書志、書志、畫志、通爲八目。
此後歷代圖書目錄皆以經史子集為名,其中清乾隆時期由紀昀等百余位學者主編的《四庫全書總目》將四部分類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峰,成為了四部分類中的代表作品。清乾隆时曾由政府编纂四库全书,亦按照经史子集分类编辑。据文津阁藏本,四库全书收录古籍三千五百零三(3503)种、七万九千三百三十七(79337)卷、装订成三万六千余册。其中:
- 经:包括政教、纲常伦理、道德规范的教条,主要是儒家的典籍,有儒学十三经:《周易》、《尚书》、《周礼》、《礼记》、《仪礼》、《诗经》、《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专门研究经类的学问,成为经学。分为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十类。
- 史:包括各种体裁的历史、地理和典章制度著作,分为正史、编年體、纪事本末體、别史、杂史、诏令及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十五类。
- 子:包括诸子百家及释道宗教著作,分为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数術、艺术、诸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十四类。
- 集:包括历代作家个人或多人的散文、骈文、诗、词、散曲等的集子和文学评论、戏曲等著作。分为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論、词曲五类。
清朝在编纂四库全书时曾将许多对清朝不利的书籍销毁,据统计为一万三千六百卷。焚书总数为15万册,并销毁版片170余种共计8万余块。除了焚毁书籍,清朝还命史官系统性的对明朝档案进行销毁。目前明代档案仅存三千余件,主要是天启、崇祯朝兵部档案,也有少量洪武至泰昌期間的官方文书。
而後西學入傳,學術內容,為之大變,以四部分類法,涵蓋西學科技,自有困難;但以西法為基礎之圖書分類法,整理國學典籍,亦頗多不合。故民國以來,舊籍編目,多沿用四部分類法;中华民国遷台之後,各圖書館董理善本,亦均採四分之例。現代治學研究,若能熟諳四部分類法,仍不失為一好方法。
參考文獻
- ↑ 黄建国. 试论我国古籍四部分类的形成和发展. 杭州大学学报. 1993年9月, 23 (3).
经史子集是我国古代传统学术文化之总括.它所包容的各类文献,大多属我国古代社会特有的封建意识形态。四部分类,各有其社会功能。《隋志》曾明确指出:“仁义礼智,所以治国也;方技数术,所以治身也;诸子为经籍之鼓吹,文章乃政化之肺做,皆为治之具也”。总体上说,经部为我国传统学术文化之根源,确切而言是主流,史部为社会发展事实之记录,子部为各家学派之内容,集部为文学之作品。经为根,史子为干,集则为枝。根、干、枝构成树的整体,经史子集较全面表明了我国古代学术文化的结构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