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英語: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UNRRA,中文簡稱「聯總」)是1943年11月9日44個國家代表在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簽訂《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協定》決定成立之國際組織,發起人為美國總統羅斯福。其名稱內之「聯合國」並非指後來於舊金山組成的聯合國,而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同盟國參戰國家[1]。
本質為福利機構的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成立目的乃於戰後統籌重建二戰受害嚴重且無力復興的同盟國參戰國家。其中,受害最嚴重的中國成為最主要被幫助國家,而施予幫助者則為美國、英國與加拿大。
當時規定的解散日期是1946年底,而在遠東則推遲三個月。
目錄
成員國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最初參加者共有48個國家,包括中華民國、美國、英國、法蘭西民族解放委員會、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蘇聯、烏克蘭、白俄羅斯、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智利、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丹麥、多米尼加、厄瓜多爾、埃及、薩爾瓦多、埃塞俄比亞、希臘、危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冰島、印度、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波蘭、土耳其、南非、烏拉圭、委內瑞拉和南斯拉夫。
援助金額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獲得的救濟資金和物資主要來自美國、英國和加拿大[2],美國提供了27億美元的資金和物資,英國提供了6.2億美元的資金和援助物資,加拿大提供了1.54億美元。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向各受援國提供的最大宗的援助物資為食物,總價值12.3億美元,總重911萬長噸。其次為工業善後物資,價值為6.77億美元,總重1128萬長噸,包括機床、發電機、機車、車皮、鐵軌、汽車、各種零件、成套工廠設備、架橋設備、工程機械、燃油、煤炭、化工產品、建築材料等。第三大宗援助物資為為衣物紡織品鞋襪類(價值4.19億美元,53.6萬長噸)和農業善後物資(價值3.2億美元,231萬長噸,包括種子、牲畜、化肥、漁船、魚網、拖拉機等)。最後為醫療衛生和文教援助,向各受援國提供了價值1.17億美元、13.4萬長噸的物資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所有成員國都提供了行政經費。30個未受入侵的成員國提供了業務經費。8個受入侵的成員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中國、捷克斯洛伐克、希臘、盧森堡)也以現金、勞務、船運等方式提供了業務經費
視頻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與戰後中國(1945—1947),360個人圖書館,2015-03-23
- ↑ 聯合國救濟總署在西華,中華龍都網 ,20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