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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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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春老树
图片来自xuite

三春老树,是位于台湾彰化县花坛乡永春村油车巷的茄苳树,被居民视为神树,因统一企业麦香奶茶广告而知名度大开。

树身状况

2011年、2012年、2015年等报导时,在花坛乡永春村油车巷田野间的三春老树高近13公尺,胸围达4.1公尺。台湾护树团体联盟成员陈元铭曾称赞此树由于四周稻田环绕,还有油菜花、向日葵花田点缀,四季各有特色,尤其傍晚期间,夕阳馀晖更添老树幽美,认为比金城武树还美。树前还有一座小庙,建庙传说是一名老农想砍此树,却发现树伤口会愈合,消息传开后,当地人就在树前盖了庙。

环境保育

1990年代,从员林镇迁居来的曹煚琮到花坛乡从事拖鞋制造,发现附近的三春老树因田野小路铺设柏油,使得地表全被封死,加上树四周的稻田和路面落差极大,可能造成树根吸取水分的困难,让树将近枯死。树根下还有两棵大洞,是大家乐流行时,赌迷认定树老就有神,就在树根部用纸钱焚烧求取明牌,导致树根被烧出大洞。

认为老树若活得好的话,订单也会好的曹煚琮,在下班时间铲掉老树根地表的柏油,并买了树旁的一块农地让老树可扎根;又向栽种果树的朋友探问治虫药方,利用清晨、黄昏定期洒驱虫药水,直到老树逐渐长出新嫩绿叶来。他原想于树旁加装抽水马达引水灌溉,但老树周边的农田主人拒绝让出角落凿井,好在另外一边的农地上获得同意,使他方便从二百公尺外的家里拉线引来电源,定时抽取地下水灌溉老树。他亦在树上加装一盏日光灯,使该树在夜晚的田中像是一座奇特的灯塔,也因此被附近居民戏称为老茄冬树的主人。

2001年5月初,文史工作者蒋敏全来此树参观时,建议装上避雷针,但县府要求经费无著。曹煚琮得知后主动捐钱安装避雷针,还说老茄苳照顾得好,订单就源源来。

2001年,屏东科技大学毕业、主修景观设计的黄寿山服完兵役返乡后,得知苗栗县观光向日葵花园经营成功,因他个人也很喜欢向日葵,就从网路上取得向日葵种植的资讯,在此树旁租用一块一公顷的田地,自己动手规划成观光花田。他以分隔区块方式,将田分成约各一百多坪的小区块轮流种,让每日都有向日葵花期。当他提出租地规划花圃计画时,原先受到父亲反对,只好自己奋斗,除白日忙于向日葵花圃,晚上到货运公司当搬运工,后来父亲也加入向日葵种植行列。此外,黄寿山还种植园艺花材唐棉,吸引大批桦斑蝶来此。

观光热潮

在2000年报导时,已说此树已成为好几个人寿公司的广告明星,在总统选举热潮时,各党派的宣传影片里都有该树的身影,也吸引各地来的文化人士结伴到此游玩或观看老树。如有一个汽车广告是将此棵大树挂满五颜六色的灯泡,然后一辆汽车缓缓驶进、定格。花坛乡公所秘书叶论珍在2001年5月时介绍说,据说以这棵为主题的作品经常得到大奖,因此摄影界人士称它是“职业树”,像是上个月来自台北的空中大学摄影社团,就包游览车专程南下参观摄影。

原先此树旁都是稻田,自2001年前黄寿山后种植向日葵后,吸引民众来此拍旅游、婚纱照等,其他花农见有商机,陆续在黄寿山农地的周围种植花卉。2002年,麦香奶茶广告到此老茄冬树取景。片中一群青少年骑自行车,迎著阳光,经过三春老树,在树前的向日葵田里采花与啜饮饮料,搭配一句“原来我们这么近”的广告词,让老树知名度大涨。同年就有一名花坛乡黄姓读者传真说此树近来成为电视广告拍摄的景物,吸引民众慕名而来,但这棵老树地处偏僻,建议乡公所或厂商赞助设置路标指引。该广告词也得到2004年的第11届广告流行语金句奖的铜牌奖。

蒋敏全指出,当时广告业者看中这棵矗立田野间的老树,前来拍广告,没想到老树一炮而红,加上周边有大片的向日葵花田、稻田,吸引各地摄影家前来取景,游客暴增,大大带动了花坛乡的休闲观光产业。除麦香广告让三春老树爆红外,再加上彰化在2004年举行台湾花卉博览会,带动附近三春老树有近十家农园转型为休闲农场,如有与老树同名的“三春老树休闲农园”等。还有一名大叶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张恩诚,以一年时间拍摄该树的各时段画面,然后以在一张台风天过后,稻穗倾倒、天空云彩飞散,老树依然屹立的照片,得到第2届中区大专杯摄影比赛特优奖。

记者推荐游客可从中二高台74线在彰化接74甲至县道137号;或中二高快官交流道往彰化市方向接台76线后左转彰员路(县道137号)前行到油车巷右转直走就可见到;亦可在彰化市搭彰化客运到三家春站下车走来。

回归平静

后来,还有农民因担心自家稻田被丢垃圾,干脆在三春老树旁围起铁篱。对此,陈元铭抱怨严重破坏美感,应赶快拆除恢复旧观;蒋敏全则讲自从老树下被搭建铁棚、放置杂物后,就从此不摄影了,因为美都被破坏光了;摄影爱好者郭家图,曾以三春老树等系列照获奖并举办摄影展,也希相关单位能设法改善,恢复原有景观。

除铁篱外,还有人在树旁放置凉亭、石椅,供人乘凉,和原有的自然景观完全不搭,让摄影家认为景观恶化,游客也骤减。三春老树热潮持续近十年,随著种植向日葵业者不再有意愿经营,以及铁篱破坏风景,加上公部门未积极介入辅导,没有创造出新的观光价值,导致风潮不在,约2012年左右,附近业者全歇业。一名在附近下田的老人施清火,回想三春老树最风光时,车流及人潮踊跃,但说让三春老树回归自然,没有什么不好。

乡长李成济在2014年报导时回应会将召集地方民众进行协调,改善突兀的建物;次年则回应这块铁篱的土地所有人是属于私人土地,乡公所实无权强制拆除,不过为会与搭建者或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协调,改善或全部拆除突兀的铁篱建物。之后2016年,花坛乡公所以彩绘稻田,整合萤火虫观光资源,企图重振当地观光。次年离三春老树不远的三家春段八七六地号,高11公尺、宽78公尺的彩绘墙在2月26日揭幕。同年8月,乡公所在树旁周边彩绘墙前种植8.5分地面积的向日葵,有荷兰夏红、泰国火星、北海道太阳神花等品种,以吸引观光人潮。

神树

神树,是指被赋予神灵性质的树,中国树神的原型为周礼中象征社神社树,后来脱离社神而成为独立的崇拜对象,属于自然崇拜的一种,通常伴随著宗教行为,如将树围上红布、设神龛香炉等,在华语圈统称大树公、树王公等,亦有以树名字尾加上“公”作为称呼,如台湾彰化县九龙大榕公、云林县万年庄茄苳公等。在华南香港澳门台湾琉球榕树是很常见的神树。

在台湾,枝叶茂密而枝干粗壮的老树被人们认为具有神灵或神力在其中;老树所在地的居民经常会认定该处为“地灵人杰”之地,并在树荫下建土地庙,祭拜祈求农作丰收,以为家族换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资。[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对自然神的崇敬而产生的崇拜活动,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应生活环境而崇拜不同的对象,把对象视为来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来源可归纳三大类,就是天体自然力自然物。对天体崇拜产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对自然力崇拜产生的,包括对风雨雷电等神祇和祭天活动。对自然物的崇拜,则直接见于自然物体本身的神祇。 

  • 社神

儒教中国民间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与后土不同,后土指整个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带有人文社会属性,指某一管治区域的土地神,可以细分为大社(管辖天子统治疆域的土地神)、国社(管辖诸侯国境的土地神)、乡社(管辖一乡之土地神,类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谷之神稷神合祀时,称为社稷。在周礼中,社神常以一棵当地常见的大树为象征,称为社树,后世由此衍生出树神崇拜。引申为负责拜神的宗教组织时,称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邻里组织。

语源

“社”字不见于殷商甲骨,但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国维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为“社”的假借字,亦即后世所说的社神。但王其后又改变了看法,认为“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学者对王的看法作出了许多补充,如陈梦家认为卜辞所祭的“土”可分为社神与相土两类。于省吾则举出卜辞“土”、“方”同祭之例,引《诗经•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论证“土”为“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肖丁更进一步怀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从作为自然神的“土”发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于“一”上之形。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李孝定以为菱形象土块,而一则代表地面[2]。《淮南子•齐俗训》有“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的记载。一些学者就此认为菱形象征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则认为“土”字象女阴,源于先民的生殖崇拜。后起的“社”字则为一会意字,左边部首“示”,是祭坛的象形文字;右边“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义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坛边拜神”。

“土”字的由来或源自于古人膜拜的图腾柱。经过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变,古人在“土”字边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发展

商、周两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视作守护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两大焦点。祖灵是男性,社则有时被视为女性,与“阴”相连。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坛)、大树、竖立的石头、木柱以至一束茅为象征。象征社神的土墩、大树或石头,称为“社主”。商代会以人和动物祭祀社。由于社被视作国家或军队的保护神,征服一国时,会移除或摧毁其社石,以削弱其统治者的神灵。

周代,社和谷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称“社稷”。周王会在冬至和夏至每年两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坛崇拜,祖先则进入祖庙崇拜。社稷之坛在王宫之西,祖庙在王宫之东,二者构成国家的一对象征。

社的崇拜随著分封领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时,会赐予宗室一小块国家社坛的泥土,用来建造分封新国的社坛,社成为新国的保护神。而小社神则负责保护城邑和村庄,从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坛。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灾害结束后也会祭社。拜祭社神时会献上牺牲,仪式结束后,族群中人一起欢宴,分享牺牲之肉。典礼费用由族群中人分担,由当地父老或村长领导。社坛四周土地则成为公共聚会的场所。因此,社是一地社会和宗教活动的中心。

秦汉六朝

汉代继承周代传统,从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员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时重要。社坛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间,在此也举行地方官就职和祈雨等仪式。

在乡里,社崇拜是民间事务,负责人称为“社宰”或“祭尊”,社亦称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动或自愿参加,须筹集捐款。后来地方佛教社团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后有分发肉食和饮酒仪式,在群体中促进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道教、佛教的集会宴会“”,演变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间组织“邑会”,则演变自社的组织。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为避免水旱、祈求丰收和感谢神灵,以石块或树木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时,村民会奏乐、供奉、烧纸钱、大吃大喝,儿童游玩,巫觋亦会参与起舞,鼓声雷鸣。南方人端午节竞舟,也会祭社。

祭社所费不菲,社钱多由巫觋征收。村落或为祭社活动而订立社规。唐代五代时,朝廷则会鼓励和奖掖民间的祭社活动。

自宋代起,祭社渐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庙宇,包括土地庙,过去对社所作避水旱灾害的祈求,开始转向各种神庙。

“社”的意思亦有变迁,可容纳各种神灵。社原本是“坛而不屋”的,但庙宇为农事祈求而建的,有时都称为“社”,庙中神灵亦被视为社公。由于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时也被视为社公。“社”成为农村民间神灵的一个总称。

参考文献

  1. 周宗贤/老照片说故事 - 淡水维基馆. tamsui.dils.tku.edu.tw. [2020-01-10]. 
  2. 李孝定. 《甲骨文字集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