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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以來天津市的反腐敗工作
圖片來自chinatimes

自十八大以來天津市的反腐敗工作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进行反腐败工作,一批違紀違法官員相繼被查辦,其中天津的官員落馬者亦不在少數,一定程度上扭轉了天津的官場生態並造成了官場地震。

本條目所列案件,均以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紀律審查」、天津市紀委官方網站以及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所列案件為準,且不計副處級以下官員之案件,並不完全囊括所有天津市腐敗案件。

背景

天津在經濟發展的同時,政企合謀的腐敗案例也所在多有,如永基非法集資案天津地鐵腐敗案等。天津還一度流傳民謠「兩順一昌,糊弄中央」。(「兩順」是指前宋平順和其下屬時任天津市公安局武長順,「昌」是指時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張立昌。)

2006年,時任天津市檢察長李寶金因腐敗問題一審被判死緩;2007年,時任天津市政協主席、政法委書記宋平順畏罪自殺,成為中國大陸自文革結束以來第一位自殺的省部級官員。

重大歷程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时任安监总局局长、曾长期任天津副市长的杨栋梁当即落马。2015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官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十多名名天津官员和国企高官被调查,其中包括数名厅局级干部。

2016年2月,国务院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后天津有5名省部级官员受到处罚,包括两名副市长和一名市委常委。

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兼市长黄兴国落马

2016年6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天津开展巡视“回头看”,8月22日,主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1] 落马;9月10日,作为一把手的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兼市长黄兴国落马。

參考文獻

  1. 尹海林,epoch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