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師範大學
历史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成立。宣统元年 (1909年),学校建成。1912年改名北京女子师范学校。1917年增设教育国文专修科一班,设立附属中学,筹备改组高等师范。1919年4月正式更名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简称“女高师”)。
1923年6月,北京女高师公布了《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添设女子大学预科缘起及招生简章》。1923年7月起招考女子大学预科一年级两班,各40名。1923年9月开学后,实际招收大学预科生文科48名,理科24名。1924年6月学科设置为:
- 高等部
- 文科
- 国文系
- 史地系
- 教育系
- 哲学系
- 英语系
- 理科
- 数理系
- 理化系
- 博物系
- 音乐科
- 音乐系
- 体育科
- 体育系
- 文科
- 大学预科
- 甲部
- 文科
- 乙部
- 理科
- 甲部
- 补习科
- 特别科
- 普通科
1924年2月28日,杨荫榆继任北京女高师校长,接到教育部指令,称:“查该校原为养成女学师资而设,近来女子教育渐见发达,需人正多,所请改办女子大学一节未便照准。至新招大学预科学生为时尚少,所习课程亦属普通学科,得由该校长改编高师第一年级与旧有学生一律待遇”。杨荫榆呈请教育部,拟将北京女高师升格改办为女子师范大学:“近今国内中等学校既已分成初高两部,增加修业年限,则高等专门以上学校自应有相当之改革,以为高级中学毕业者升学之地步。而在高等师范学校尤宜提高程度,毕业以后方可适应高级中学师资之需求。现时国立各校改办大学及师范大学者已有成例,女子教育似应视同一律,查《学校系统改革案》第二十二条师范大学项下附注云,依旧制设立之高等师范学校应于相当时期内提高程度,收受高级中学毕业生,修业年限四年,称为师范大学校。是旧制高师允宜改办师范大学,若仍改编为旧制高师,实与新定学制相矛盾,审度再四,唯有将本校改办女子师范大学以符大部注重女学师资之本意而应时势之需要”。
1924年5月2日,教育部下令照准北京女高师改为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简称“女师大”)。5月30日,女高师校评议会与筹办女子师范大学委员会开联席会议,通过了《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组织大纲》和《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职员待遇简章》。6月18日,校教务会议议定《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招生简章》。1924年7月29日,教育部令准北京女高师所拟的《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组织大纲》试行。8月1日,教育部函聘杨荫榆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9月22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开学并举行成立典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以“养成中等学校师资、养成教育行政人员、研究高深学术、发展女性特长”为宗旨,大学本科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国文学系、英文学系、史学地理学系、数学物理学系、物理化学系、博物学系,修业年限为4年,实行学分制,毕业时得受学士学位。除本科外,还设有预科、专修科等。
1928年与其他8所国立高校合并组建北平大学,改称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师范学院,专门招收女生。1929年改名国立北平大学女子师范学院,1931年7月并入国立北平师范大学。
學校
学校(或稱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教学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1]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学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學校教育的目的
常見的分級
欧洲的一些地区,高级中学(英语:Gymnasium)是中学的一种,入学的学生一般成绩较突出。在德国,十三年级之后(一些地区是十二年级),将完成高级中学学习并参加德国大学入学考试(Abitur)(在奥地利和瑞士称为Matura考试)。
在英国,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小学(有时进一步区分为幼稚園和小学)和中学。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检查员(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在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级别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机构: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级中学,英文称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在美國,从幼稚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监督的。许多早期的美国公立学校都是单间学校,一位老师在一间教室里面教7个年级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起,单间学校被整理为多教室的学校,越来越多学校提供了校车运送学生。
常見的分類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伦敦经济学院)、舞蹈學校或记者学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
批评與替代
在整个20世纪,传统的学校受到广泛的批评。法国社会学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别:对品味评价的社会批判》中说明了学校的阶级结构再製機制。
学校(尤其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责对孩子的学习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励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使孩子产生恐惧。一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學校或其他另類教育,其他人喜欢在家自學,或參與非學校教育機構,而不去上学。
動物學校
動物學校是訓練動物的機構,有些學校訓練一般的生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
現代學校
校園設施
參見
參考文獻
- ↑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4-14).
- ↑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7)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