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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秉恬(1782年-1855年),静远静波海帆四川华阳县(在成都市境)人,清朝大臣。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进士殿试位列三甲第七十三名,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翰林院检讨嘉庆十八年(1813年)任山东监察御史,次年改吏科给事中。历升工科掌印给事中鸿胪寺少卿顺天府府丞奉天府府丞太僕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太僕寺卿、太常寺卿等职。道光十四年(1834年)由内阁学士礼部侍郎道光十八年(1838年)任兵部尚书,历户部吏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协办大学士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拜文渊阁大学士道光三十年(1850年),晋武英殿大学士。仕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垂五十馀年,未尝外任,为官清正严谨,作风敢言,皇六子奕訢师傅。鸦片战争爆发,上疏力主禁烟咸丰五年(1855年),卒于任内,赠太子太保文端

个人评价

卓秉恬性孝友,待诸弟友爱。与人交以诚。历仕三朝垂六十年,由科道荐仕至宰相,持身清正,群吏肃然。凡列九卿会议,必侃侃正辞,封事无虚月,往往不为用事者所喜,而始终无易行。精于衡鉴,先后典会试一,典江南、陕西乡试各一,典武会试一,所得名士如殷兆镛、冯桂芬等后并为名臣。蜀人清代显官,莫过于张鹏翮与秉恬二人,官至正一品。

工书,善诗文,著有《海帆集》。孙桐生《国朝全蜀诗钞》、徐世昌《晚晴诗汇》录有其诗。《清史稿》、《益州书画录》有传。[1]

其它

秉恬兼管京尹最久,凡十有八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馀率占位画诺。秉恬在列,时有辩论,不为用事者所喜。子卓枟,道光二十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

事迹

关心民间疾苦

卓秉恬为官比较关心民间疾苦,乐于为民请命。任山东道监察御史时,发现直隶一带编查保甲,"吏役藉端索诈",于是向皇上提出京外各地编查保甲,由地方官亲自办理,以防胥吏里长敛钱的建议,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嘉庆十九年(1814),河南等省大灾,清廷诏令放赈救灾。卓秉恬了解到河南南阳府府属办赈不善,"饥民载道";四川东北境也连年遭灾,米价腾贵。他立即奏陈朝廷,伤令河南巡抚,四川总督认真解决。这期间,经他调查,全国狱讼案如山积,许多地方官拖延不办,玩忽职守,他提出两条建议:一是严捕强窃,以惩凶横;一是速结讼狱,以省拖累。清廷准予施行。

卓秉恬在长期政治生涯中清楚地看到,清政府任官制度腐败,地方官吏大多贪得无厌,以搜刮中饱为能事,他极力主张改变现状,惩治贪官污吏。在任中央监察官吏时,他上奏说:过去军营保养人员"颇多冒滥",他列举因贪赃枉法被革遣的山东曹州知府金湘和因"需索属员"、被革遣的直隶顺德知府赵对挥轻而易举地获得"捐复"的事例,要求封疆大吏在保举人员时,应考虑两种情况"其声名素好,事属因公者,准照例捐复;如因私罪降革,声名较劣之员,概不得滥行渎请。"

道光十三年(1833),陕西省已革盐知事徐登元上京控告安康知县王以铭侵吞赈款,清政府命卓秉恬与刑部官员赴陕查办。卓秉恬认真调查,查明徐登元所控,"多系挟嫌诬控";王以铭办赈报销前后不符,城堤各工程失误,并在地方滥行苛派,建议分别治罪,以振纲纪。

留心人才培养

担任大理寺少卿后,卓秉恬比较留心养成人才的"宗学"教育制度。

他认为"宗学按月考课,而与考者寥寥",推原其故,生员成绩好坏并无奖惩,又不影响个人仕进。他建议,应按各省书院章程,定期考试,严格阅卷,出榜公布成绩,连续优秀者,记名存档,国家择优录取。

他了解到,地方糜烂、偷盗、抢劫公行的原因,"总因捕役与盗贼因缘为奸,捕役藉盗贼为渔利之资,盗贼仗捕役为护身之计,……甚至不肖捕厅,非惟不能缉命,而且因以为利。捕役取财于盗,捕厅取财于役,公然议定数目,按月收受,谓之月规。"他列举直隶大名、沧州,河南卫辉、陈州,山东曹州、东昌、武定,江苏徐州等捕厅罪状,说明各地类似情况,比比皆是。

注意水利建设

卓秉恬在巡视山东时,特别注意水利建设,他曾奏报朝廷说,微山湖水,向来接济韩庄八闸和江苏邳州一带运河,一到湖水短缺年分,通往江苏的运河即告枯竭。为改变这种情况,就须要在山东、江苏两省"不分畛域,加意樽节",加强各闸水量调节工作,对河清、河定、河成等闸,"派员帮同管理"。与此同时,他把"疏通泉源"作为济运第一要务,不辞劳苦,亲自勘察泰安、兖州各地泉源,探测出新泉数十处。在他督促下,各州县对泉源资源作了深人调查,"绘图分等",共申报常年流量稳定的新泉43处。经他刻意经营,运河又恢复了生机。

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卓秉恬作了内阁大学士、兵部尚书,表现出他 忠君爱国、反对英国侵略者的严正态度。早在1839年2月(道光十九年正月),他上疏要求严禁鸦片,同时与王大臣等议奏"吸食窝贩及栽诬罪名,并员卉御纵处分共三十九条。"清廷批准执行这些禁例。鸦片战争失败,清廷与英国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例》,卓秉恬痛心疾首。

研究江防海防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1843年4月),他参与研究江防海防要务,对鸦片战争后,清廷必须加强防务,警惕英国侵略者再次冒险有一定认识。他认为:拟定海防江防条例极为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将士用命"和"慎选文武",而将士是否用命,"全恃平日恩威,见敌如何决机,尤在临时措置。如果随机应变,协力同心,则自海人江,层层门户,不难制其死命"。"慎选文武",是稳定地方,安定军心民心的"第一要务",应认真办理。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议。

川、陕、鄂三省交界的老林山区,是嘉庆以来白莲教起义和各种形式反清斗争的根据地。卓秉恬对这一地区作了详细考察后上疏说"其地辽阔而跷瘠,役、粮极微。江、广、黔、楚、川、陕无业之民,给地主钱数千,即可租种数沟数岭,侨寓其中,岁薄不收则徙去,谓之棚民。所聚既多,良莞莫辨,遇旱涝时,佣作元资,一二奸民为之倡,蚁附蜂起。该州县以地方辽阔,莫可追捕,互相隐讳,追酿成大案......事已无济。且事连三省大吏,咨商往返州县奉文办理,恒在数月之后",无法得到及时镇压。他认为,"与其即一隅而专谋之,何如合三省而共议之",还建议"于扼要之地,专设大员,控制见在陕西之陕安道、四川之川东道、湖北之安襄邸荆道。"同时由三省督抚会商,统筹老林山区的防务。这一提议,得到清廷认可和三省督抚的一致赞同,充分反映了卓秉恬为维护封建统治、出谋划策镇压巴山老林白莲教起义的险恶用心。

受清王朝表彰

为表彰卓秉恬对清王朝的耿耿忠心,道光二十四年四月(1844年5月),在卓秉恬六十诞辰时,皇帝亲书"福"、"寿"字并御赐锦缎书画珍品祝寿,还赏赐他紫禁城骑马的最高荣誉。卓秉恬在皇帝身边工作,历官三朝,从未外任,达六十年之久,"有古大臣任事之风"。在有清一代的268年中,四川人在朝中官居正一品的只有3人,即华阳卓秉恬、遂宁张鹏翩、涪陵周煌。而历任最久的只有卓秉恬一人。[2]

参考资料

官衔
前任:
朱士彦
兵部汉尚书
道光十八年五月癸丑-道光二十年二月丁卯
(1838年7月11日-1840年3月9日)
繼任:
祁寯藻
前任:
何凌汉
户部汉尚书
道光二十年二月丁卯-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丙寅
(1840年3月9日-1841年5月2日)
繼任:
祁寯藻
前任:
汤金钊
吏部汉尚书
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丙寅-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戊申
(1841年5月2日-1845年1月23日)
繼任:
陈官俊
  1. 卓秉恬,巴蜀全书网
  2. 位极人臣的三朝元老卓秉恬,双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