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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城區圖書館國家一級圖書館(區縣級),市級文明單位。館址位於唐冶東路777號,2014年,歷城區圖書館新館建設落成並投入使用,館舍面積5854.7平方米。現藏有各類圖書文獻38.4萬冊,外借文獻11餘萬冊(次)。先後創建了「相約周末」、「好書天天看」、「圖書漂流」等特色服務品牌。以創建書香歷城為使命、「百萬館藏、地方特色、讀書樂園」為願景的歷城區圖書館[1],願以多元、現代、立體的服務,與讀者共享知識、共建書香社會。

基本介紹

濟南市歷城區圖書館是國家一級圖書館(區縣級),市級文明單位。館址位於唐冶東路777號,2014年,歷城區圖書館新館建設落成並投入使用,館舍面積5854.7平方米。現藏有各類圖書文獻[2]38.4萬冊,外借文獻11餘萬冊(次)。先後創建了「相約周末」、「好書天天看」、「圖書漂流」等特色服務品牌。以創建書香歷城為使命、「百萬館藏、地方特色、讀書樂園」為願景的歷城區圖書館,願以多元、現代、立體的服務,與讀者共享知識、共建書香社會。

展廳展館

一樓

大廳

二樓

辦證室 期刊室 自習室 成人借閱室 少兒借閱室

電子閱覽室 國學講堂 地方文獻

三樓

美術教室 培訓教室 書畫創作室 音樂教室 排練室 演藝廳

歷城民俗展廳 非物質文化遺產展廳

四樓

接待室 黨員活動室 辦公室

五樓

綜合室

館史資料

圖書館 1919年曆城即設立歷城縣圖書館,館址在大明湖南岸,藏書3000餘冊,年經費864元(舊幣)。

1932年,山東民眾教育館在歷城祝甸鄉設實驗區辦事處,辦事處於桑園設圖書館,藏書5737冊,分20大類。採取外借、閱覽和巡迴書庫三種方式開展借閱活動,但僅限於實驗區內。

1933年,縣民眾教育館在董家莊成立。館內設閱覽室,訂有《申報》、《華北新聞》等,藏書1000餘冊。抗日戰爭爆發後,民眾教育館解散,圖書室停止活動。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民眾教育館恢復,設閱覽室、教育、健康、講演四部,藏書1500餘冊。

1951年10月,歷城縣人民文化館成立,館址設在縣人民政府駐地北灘頭村。館內設閱覽室三間,面積30平方米,藏書2000餘冊,圖書管理員1人。

1952年,文化館在仲宮區建立文化站,設圖書閱覽室3間。

1953年9月,縣文化館及圖書室遷至祝甸村。設圖書室3間,面積30平方米,圖書管理員2人。

1955年3月,圖書室隨縣文化館遷至王舍人新建館址。館內設有圖書閱覽室4間,面積50平方米,藏書3000冊,訂有《人民日報》、《大眾日報》等報紙7份,刊物20種,圖書管理員3人。

1958年秋,文化館及圖書室為「大煉鋼鐵」讓路,遷至辛甸村,設圖書室3間,約30平方米,藏書1萬冊,管理員4人。

1959年7月,長清縣撤銷縣級行政建制,劃並歷城。歷城縣設3個文化館,分設於王舍人莊(第一文化館)、仲宮(第二文化館)和長清(第三文化館)。三館分設圖書室,總面積合計110平方米,藏書5萬冊,管理人員9名。

1960年,圖書室從文化館分離,建立歷城縣圖書館,館址在歷城辛甸村,後遷至縣政府駐地洪家樓。館舍150平方米,藏書2.7萬冊,館員4人。

1963年,在政府精簡機構中,圖書館被撤銷,所藏的4萬餘冊圖書分給第一、第二文化館和縣委宣傳部,管理員也分往兩館。

1966年,「文革」開始,所藏圖書全部封存,圖書工作處於停頓狀態。

1970年,被封圖書經清理整頓後重新開放。

1982年,第一、第二文化館圖書室各設閱覽、借閱室、書庫5間共200平方米,合計藏書51844冊,管理員各2人,持證者600餘人,集體借閱證40餘個。

1987年5月,撤銷歷城縣和濟南郊區,設歷城區。第一、二文化館圖書室繼續保留,原址未變,原郊區文化館更名歷城區洪樓文化館圖書室。此時,歷城區共有文化館圖書室3處。

1990年12月26日,依據歷城編發(90)24號文件,第一、第二文化館圖書室再次與文化館分離合併,並撤銷歷城區第一文化館,設立歷城區圖書館,館址在王舍人莊。

歷城區圖書館1991年掛牌成立之初,共有工作人員8人。其中館長1人、會計(兼)1人、出納1人、業務人員5人。到1995年,有2人獲圖書館學專業大專文憑,4人獲中級職稱。1998年後先後調入中專畢業生3人。2002年底,圖書館在編人員11人,本科學歷2人、大專學歷4人、中專學歷5人,其中高級職稱3人、中級職稱5人、初級職稱3人。現圖書館人員編制13人,在職職工6人,本科學歷4人、中專學歷2人,其中中級職稱4人,初級職稱2人。

1991年,於洪新任歷城區圖書館館長。1998年至2003年,劉紅心任館長。2003年,何慶亮任館長,劉紅心任支部書記(2003.12.11)。2004年至今,崔勇任館長;2009年至今,崔勇任支部書記,李娟任副館長。

實用信息

文獻借還指南

一、文獻借還

1.讀者借還文獻均通過自助借還設備及文獻借閱區服務台辦理 。

2.每證可外借文獻的數量、借期均與讀者證功能為準。

3.報紙、雜誌、工具書、地方文獻、專題文獻僅提供閱覽服務。

二、文獻續借

1.外借文獻在到期前可續借1次,續期30天。

2.建議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進行續借,以便續借不成功時,仍可到館辦理續借或者歸還圖書。

3.續借方式:

通過網站、自助借還設備或文獻借閱服務台辦理

4.有下列情況之一,圖書將不能成功續借。

(1)讀者卡密碼輸入不正確;

(2)所借圖書已經過期或已辦理過續藉手續;

(3)有違約行為且未繳納相關款項;

(4)讀者卡已過有效期。

三、文獻污損、丟失、逾期

1.請愛護文獻,借書前請自行檢查書刊、音像資料,如有污損或缺頁等情況,可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加蓋污損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不影響內容完整的按書價的0.1-0.5倍賠償,沒有修復價值的按丟失處理,丟失圖書者應賠償原版圖書或按該書原價的3-10倍賠償。請本人持讀者證前往各服務台辦理賠償手續。

2.請按期歸還文獻,如有逾期需繳納逾期費0.05元/冊/天,最高上限為15元/冊。

3.持有逾期圖書的讀者不能繼續借書,待您將逾期書刊歸還並繳逾期費後,可繼續借書。

4.未辦理圖書外藉手續夾帶出館按偷竊行為處理。

5.文獻條碼、RFID芯片丟失,每片交納3元加工費。

入館指南

1.讀者入館借閱需出示個人有效證件,辦理借書證有關手續,按各借、閱室規則就讀。

2.請注意儀表着裝,應衣冠大方得體,言談舉止文明禮貌。

3.館內閱讀的,閱後應準確將書刊歸還原處,不致亂架。

4.請勿在館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請勿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入館,自覺維護公共場所安全。

5.請將隨身攜帶的書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處,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6.請保持館區安靜,進入閱覽區請將移動通訊設備置於靜音狀態。

7.愛護公共設施,請勿隨意搬動、挪用館設備及桌椅,損壞公物按原價賠償。

8.請勿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果殼等污物;請勿亂畫、亂貼、亂塗、亂刻。

9.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人為損壞,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10.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館內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11.請在指定地點就餐、飲水,勿攜帶食品、液體物品入館。

辦證、退證須知

一、辦證程序

1.請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到辦證處辦理,少兒辦理借書證程序可參照成人。

2.讀者辦理借書證,均免收工本費。

二、辦證種類

(1)個人借書證:押金50元,可借書2冊/次(2冊書總價上限100元),有效期2年,到期須免費驗證後方可繼續使用。外借期限為60天,到期前可續借1次,時間為30天。

借書證同時具有閱覽、自習的功能

三、補證

1.如借書證或押金條不慎遺失,請及時歸還所借圖書,到辦證處或通過電話辦理掛失手續。

2.掛失後,須本人持有效證件到辦證處現場辦理。

3.替他人辦理補證手續,須持委託人、受託人雙方身份證原件辦理。

四、退證

1.讀者須還清所借文獻,由讀者本人攜帶借書證、押金條、身份證件原件,前往辦證處現場辦理。退證後,借書證由辦證處收回。

2.若押金收據遺失,借書證丟失,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辦理退證手續。

3.替他人辦理退證手續,須持委託人、受託人雙方身份證原件辦理。

五、注意事項

持借書證者須遵守歷城區圖書館借閱規則及相關規定。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其借書證借閱功能將被置停,待接受處理並糾正後恢復使用。

歷史沿革

歷城區的公共圖書館事業應上溯到20世紀初。早在1919年曆城即設立歷城縣圖書館,館址在大明湖南岸;1932年,山東民眾教育館在歷城祝甸鄉設實驗區辦事處,辦事處設圖書館於桑園;1933年,縣民眾教育館在董家莊成立。館內設閱覽室,訂有《申報》、《華北新聞》等。抗日戰爭爆發後,民眾教育館解散,圖書室停止活動。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民眾教育館恢復,設閱覽室、教育、健康、講演四部。

1951年10月,歷城縣人民文化館成立,館址設在當時歷城縣人民政府駐地北灘頭村,館內設圖書室、閱覽室三間,面積30平方米;1952年,文化館在仲宮區建立文化站,設圖書閱覽室3間;1953年9月,縣文化館及圖書室遷祝甸村,設圖書室3間;1955年3月,圖書室隨縣文化館遷至王舍人新建館址。館內設有圖書閱覽室4間,面積50平方米;1958年秋,文化館及圖書室為「大煉鋼鐵」讓路,遷至辛甸村,設圖書室3間,約30平方米; 1959年7月,長清縣撤銷縣級行政建制,劃並歷城。歷城縣設3個文化館,分設於王舍人莊(第一文化館)、仲宮(第二文化館)和長清(第三文化館)。三館分設圖書室,總面積合計110平方米;1960年,圖書室從文化館分離,建立歷城縣圖書館,館址在歷城辛甸村,後遷至縣政府駐地—洪家樓。館舍150平方米;1963年,在政府精簡機構中,圖書館被撤銷,所藏的4萬餘冊圖書分給第一、第二文化館和縣委宣傳部,管理員也分往兩館。

1966年,「文革」開始,所藏圖書全部封存,圖書工作處於停頓狀態。

1970年,被封圖書經清理整頓後重新開放。1982年,第一、第二文化館圖書室各設閱

覽、借閱室、書庫5間共200平方米;1987年5月,撤銷歷城縣和濟南郊區,設歷城區。第一、二文化館圖書室繼續保留,原址未變,原郊區文化館更名歷城區洪樓文化館圖書室。此時,歷城區共有文化館圖書室3處。

1990年12月26日,依據歷城編發(90)24號文件,第一、第二文化館圖書室再次與文化館分離合併,並撤銷歷城區第一文化館,設立歷城區圖書館,館址設在王舍人莊至今。

歷城區圖書館現館舍面積1800平方米,設有辦公室、采編部、借閱部、閱覽部、業務輔導部、信息技術部6處,下轄少兒閱覽室、成人閱覽室、文獻資料室、讀者活動室、讀者自修室、電子閱覽室、多媒體室、共享工程支中心等10處服務窗口。1994年、1998年在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中,被文化部評定為三級圖書館,在2005年、2010年兩次評估定級中被文化部評定為二級圖書館。

館藏布局

圖書館館藏文獻資源按其類型、使用對象等劃分為普通圖書外借書庫、少年兒童閱覽與外借庫、文獻查閱資料庫、地方文獻庫、過報過刊庫等文獻庫。

普通圖書外借書庫:根據讀者需要及時代特徵,由流通率較高的各類普通圖書構成,為了滿足讀者一般外借閱讀需求而設置。

少年兒童閱覽與外借庫:由流通率較高的少兒圖書、連環畫、期刊、報紙以及過刊合訂本、過報合訂本等文獻構成,為滿足少年兒童讀者的閱讀需求而設置。

文獻查閱資料室:主要由供查閱用的年鑑、手冊、辭典、百科全書、書目、索引、文摘等各類工具書以及大型叢書、多卷書構成。為滿足讀者檢索、諮詢和查閱各類知識的需求而設置。

地方文獻庫:由本館徵集的有關全區及本省建國後編纂出版的地方志、史志、史料、地名志、地圖等,區內各單位編印的圖書、會議文獻、科學論文集、年鑑年報、對外交流資料、歷城籍(或寓居歷城)人士的各種着作及其本人的有關史料等地方文獻構成。徵集或接受捐贈的書法和繪畫作品也收藏於該文獻庫。該文獻庫是為保存歷城地方文獻、供讀者查閱歷城地方文獻而設置。

過刊、過報庫:由歷年過期期刊、報紙合訂本構成,是為讀者查閱過期期刊而設置。

視頻

濟南市歷城區圖書館 相關視頻

濟南市圖書館宣傳片
濟南市圖書館數字資源使用說明

參考文獻

  1. 圖書館未來發展的十大趨勢,搜狐,2017-04-26
  2. 乾貨|關於文獻的那些事,搜狐,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