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英语: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UNRRA,中文简称“联总”)是1943年11月9日44个国家代表在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签订《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协定》决定成立之国际组织,发起人为美国总统罗斯福。其名称内之“联合国”并非指后来于旧金山组成的联合国,而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同盟国参战国家[1]。
本质为福利机构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成立目的乃于战后统筹重建二战受害严重且无力复兴的同盟国参战国家。其中,受害最严重的中国成为最主要被帮助国家,而施予帮助者则为美国、英国与加拿大。
当时规定的解散日期是1946年底,而在远东则推迟三个月。
目录
成员国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最初参加者共有48个国家,包括中华民国、美国、英国、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冰岛、印度、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卢森堡、墨西哥、荷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土耳其、南非、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
援助金额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获得的救济资金和物资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和加拿大[2],美国提供了27亿美元的资金和物资,英国提供了6.2亿美元的资金和援助物资,加拿大提供了1.54亿美元。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向各受援国提供的最大宗的援助物资为食物,总价值12.3亿美元,总重911万长吨。其次为工业善后物资,价值为6.77亿美元,总重1128万长吨,包括机床、发电机、机车、车皮、铁轨、汽车、各种零件、成套工厂设备、架桥设备、工程机械、燃油、煤炭、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等。第三大宗援助物资为为衣物纺织品鞋袜类(价值4.19亿美元,53.6万长吨)和农业善后物资(价值3.2亿美元,231万长吨,包括种子、牲畜、化肥、渔船、鱼网、拖拉机等)。最后为医疗卫生和文教援助,向各受援国提供了价值1.17亿美元、13.4万长吨的物资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所有成员国都提供了行政经费。30个未受入侵的成员国提供了业务经费。8个受入侵的成员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中国、捷克斯洛伐克、希腊、卢森堡)也以现金、劳务、船运等方式提供了业务经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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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与战后中国(1945—1947),360个人图书馆,2015-03-23
- ↑ 联合国救济总署在西华,中华龙都网 ,20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