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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堂
圖片來自xuite

陰陽堂,古稱顯靈廟有應公廟,臺灣澎湖馬公市廟宇,闔澎公廟之一,主祀陰陽公與白衣吉者(白無常、七爺公),約莫創建於清季道光年間,原址設於文澳城隍廟附近,光緒朝媽宮城後遷至現址,即位於澎湖天后宮西側。

沿革

清季以降,文職官衙凡有在任職於澎湖期間逝世,且該廳吏無後代子孫供奉香火者的牌位便供奉於陰陽堂內,最有名的代表人物為饒廷錫(同治朝通判)與唐世永(光緒朝通判),祭拜對象性質相對於施公祠與昭忠祠(昭忠祠已不存),後兩者乃祭祀殉職且無嗣者的武職兵勇;此外,民間百姓若因無後而失祀者(孤魂野鬼)亦會奉於陰陽堂,可謂兼帶「無祀壇」色彩的性質。

陰陽堂確切建廟時間不詳,也未見載於澎湖清代方志的紀錄之中;惟根據廟中明治40年(1907)的重建落成碑記的碑文,可推測陰陽堂約莫建於清季道光年間(公元1821—1850年),且最初是建於文澳的澎湖海防糧捕廳署旁。[1]清法戰爭之後,澎湖鎮總兵官吳宏洛在光緒15年(1889)將澎湖廳署遷建至澎湖天后宮西側,陰陽堂亦於此時一併遷祀廳署南隅。

陰陽堂最初無主神鎮殿,時稱「顯靈廟」;後因媽宮南甲某婦女於海邊拾獲一毀損的白衣神像,重塑金身供於廟內,始奉尊稱「白衣吉神」的七爺公(白無常)為主神,因其有求必應,香客絡繹不絕,又有「有應公廟」之名傳開。

相傳日治時期,當時的日本政府將原澎湖廳署(海防廳)改建成憲兵隊,日本的憲兵隊長本欲拆除「有應公廟」,但期間白衣吉神多番顯靈,成功阻止該名憲兵隊長拆廟,陰陽堂才得以保存至今。

昭和二年(1927),倖免拆除命運的陰陽堂重新修建,歷時五個月竣工。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原本主奉「白衣吉神」的有應公廟執事決議另迎「陰陽公」,特地從台南開基陰陽公廟引渡神像金身,跨海迎奉回澎湖入火,該廟從此定名為「陰陽堂」,沿用迄今。

陰陽堂又陸續於民國58年(1969)與民國83年(1994)重新修繕,雖然廟舍不大(僅有五坪左右),香火仍十分興旺,每逢農曆新年,陰陽堂更是全澎湖境內居民會前往參拜的祭祀場所,乃澎湖馬公市區中少數能倚賴香油錢收入便能維持廟務運作的廟宇。

陰陽堂廟前空地原本是日本官員的宿舍,1945年後由國民政府官員鄭璟文入住,爾後由陰陽堂購地買入,現已闢為一片停車與舉辦活動用的空地。

根據歷史學者余光弘在民國77年(1988)的調查報告:陰陽堂管理委員會係由23名信徒組成,且委員會參與權利以父子相繼為限。此外,陰陽堂地理位置雖緊鄰澎湖天后宮,卻非澎湖天后宮交陪廟成員,亦不參與對方或周遭鄰廟的活動,所有祭祀慶典完全獨立操辦,屬較封閉的組織型態。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灵神话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統稱為廟宇[2]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这些家庙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宗廟,皇家太庙明堂则合稱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庙義民廟、祭祀后羿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參考文獻

  1. 林, 文鎮; 高, 錦煇.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馬公南北甲(中央里、復興里、新復里、長安里).第一輯》. 馬公市公所. 2006: 47–48 [2018-11-26]. ISBN 986003509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Chinese (Taiwan)). 
  2.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