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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堂
图片来自xuite

阴阳堂,古称显灵庙有应公庙,台湾澎湖马公市庙宇,阖澎公庙之一,主祀阴阳公与白衣吉者(白无常、七爷公),约莫创建于清季道光年间,原址设于文澳城隍庙附近,光绪朝妈宫城后迁至现址,即位于澎湖天后宫西侧。

沿革

清季以降,文职官衙凡有在任职于澎湖期间逝世,且该厅吏无后代子孙供奉香火者的牌位便供奉于阴阳堂内,最有名的代表人物为饶廷锡(同治朝通判)与唐世永(光绪朝通判),祭拜对象性质相对于施公祠与昭忠祠(昭忠祠已不存),后两者乃祭祀殉职且无嗣者的武职兵勇;此外,民间百姓若因无后而失祀者(孤魂野鬼)亦会奉于阴阳堂,可谓兼带“无祀坛”色彩的性质。

阴阳堂确切建庙时间不详,也未见载于澎湖清代方志的纪录之中;惟根据庙中明治40年(1907)的重建落成碑记的碑文,可推测阴阳堂约莫建于清季道光年间(公元1821—1850年),且最初是建于文澳的澎湖海防粮捕厅署旁。[1]清法战争之后,澎湖镇总兵官吴宏洛在光绪15年(1889)将澎湖厅署迁建至澎湖天后宫西侧,阴阳堂亦于此时一并迁祀厅署南隅。

阴阳堂最初无主神镇殿,时称“显灵庙”;后因妈宫南甲某妇女于海边拾获一毁损的白衣神像,重塑金身供于庙内,始奉尊称“白衣吉神”的七爷公(白无常)为主神,因其有求必应,香客络绎不绝,又有“有应公庙”之名传开。

相传日治时期,当时的日本政府将原澎湖厅署(海防厅)改建成宪兵队,日本的宪兵队长本欲拆除“有应公庙”,但期间白衣吉神多番显灵,成功阻止该名宪兵队长拆庙,阴阳堂才得以保存至今。

昭和二年(1927),幸免拆除命运的阴阳堂重新修建,历时五个月竣工。二战结束,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原本主奉“白衣吉神”的有应公庙执事决议另迎“阴阳公”,特地从台南开基阴阳公庙引渡神像金身,跨海迎奉回澎湖入火,该庙从此定名为“阴阳堂”,沿用迄今。

阴阳堂又陆续于民国58年(1969)与民国83年(1994)重新修缮,虽然庙舍不大(仅有五坪左右),香火仍十分兴旺,每逢农历新年,阴阳堂更是全澎湖境内居民会前往参拜的祭祀场所,乃澎湖马公市区中少数能倚赖香油钱收入便能维持庙务运作的庙宇。

阴阳堂庙前空地原本是日本官员的宿舍,1945年后由国民政府官员郑璟文入住,尔后由阴阳堂购地买入,现已辟为一片停车与举办活动用的空地。

根据历史学者余光弘在民国77年(1988)的调查报告:阴阳堂管理委员会系由23名信徒组成,且委员会参与权利以父子相继为限。此外,阴阳堂地理位置虽紧邻澎湖天后宫,却非澎湖天后宫交陪庙成员,亦不参与对方或周遭邻庙的活动,所有祭祀庆典完全独立操办,属较封闭的组织型态。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2]

一般包括道观佛寺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宗庙,皇家太庙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场所称为“御岳”,其中一些属于寺庙形式。

参考文献

  1. 林, 文镇; 高, 锦煇. 《马公市各里人文乡土丛书:马公南北甲(中央里、复兴里、新复里、长安里).第一辑》. 马公市公所. 2006: 47–48 [2018-11-26]. ISBN 986003509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Chinese (Taiwan)). 
  2.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