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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堂,古称显灵庙或有应公庙,台湾澎湖马公市庙宇,阖澎公庙之一,主祀阴阳公与白衣吉者(白无常、七爷公),约莫创建于清季道光年间,原址设于文澳城隍庙附近,光绪朝建妈宫城后迁至现址,即位于澎湖天后宫西侧。
沿革
清季以降,文职官衙凡有在任职于澎湖期间逝世,且该厅吏无后代子孙供奉香火者的牌位便供奉于阴阳堂内,最有名的代表人物为饶廷锡(同治朝通判)与唐世永(光绪朝通判),祭拜对象性质相对于施公祠与昭忠祠(昭忠祠已不存),后两者乃祭祀殉职且无嗣者的武职兵勇;此外,民间百姓若因无后而失祀者(孤魂野鬼)亦会奉于阴阳堂,可谓兼带“无祀坛”色彩的性质。
阴阳堂确切建庙时间不详,也未见载于澎湖清代方志的纪录之中;惟根据庙中明治40年(1907)的重建落成碑记的碑文,可推测阴阳堂约莫建于清季道光年间(公元1821—1850年),且最初是建于文澳的澎湖海防粮捕厅署旁。[1]清法战争之后,澎湖镇总兵官吴宏洛在光绪15年(1889)将澎湖厅署迁建至澎湖天后宫西侧,阴阳堂亦于此时一并迁祀厅署南隅。
阴阳堂最初无主神镇殿,时称“显灵庙”;后因妈宫南甲某妇女于海边拾获一毁损的白衣神像,重塑金身供于庙内,始奉尊称“白衣吉神”的七爷公(白无常)为主神,因其有求必应,香客络绎不绝,又有“有应公庙”之名传开。
相传日治时期,当时的日本政府将原澎湖厅署(海防厅)改建成宪兵队,日本的宪兵队长本欲拆除“有应公庙”,但期间白衣吉神多番显灵,成功阻止该名宪兵队长拆庙,阴阳堂才得以保存至今。
昭和二年(1927),幸免拆除命运的阴阳堂重新修建,历时五个月竣工。二战结束,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原本主奉“白衣吉神”的有应公庙执事决议另迎“阴阳公”,特地从台南的开基阴阳公庙引渡神像金身,跨海迎奉回澎湖入火,该庙从此定名为“阴阳堂”,沿用迄今。
阴阳堂又陆续于民国58年(1969)与民国83年(1994)重新修缮,虽然庙舍不大(仅有五坪左右),香火仍十分兴旺,每逢农历新年,阴阳堂更是全澎湖境内居民会前往参拜的祭祀场所,乃澎湖马公市区中少数能倚赖香油钱收入便能维持庙务运作的庙宇。
阴阳堂庙前空地原本是日本官员的宿舍,1945年后由国民政府官员郑璟文入住,尔后由阴阳堂购地买入,现已辟为一片停车与举办活动用的空地。
根据历史学者余光弘在民国77年(1988)的调查报告:阴阳堂管理委员会系由23名信徒组成,且委员会参与权利以父子相继为限。此外,阴阳堂地理位置虽紧邻澎湖天后宫,却非澎湖天后宫交陪庙成员,亦不参与对方或周遭邻庙的活动,所有祭祀庆典完全独立操办,属较封闭的组织型态。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2]。
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林, 文镇; 高, 锦煇. 《马公市各里人文乡土丛书:马公南北甲(中央里、复兴里、新复里、长安里).第一辑》. 马公市公所. 2006: 47–48 [2018-11-26]. ISBN 986003509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Chinese (Taiwan)).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