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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堂,古稱顯靈廟或有應公廟,臺灣澎湖馬公市廟宇,闔澎公廟之一,主祀陰陽公與白衣吉者(白無常、七爺公),約莫創建於清季道光年間,原址設於文澳城隍廟附近,光緒朝建媽宮城後遷至現址,即位於澎湖天后宮西側。
沿革
清季以降,文職官衙凡有在任職於澎湖期間逝世,且該廳吏無後代子孫供奉香火者的牌位便供奉於陰陽堂內,最有名的代表人物為饒廷錫(同治朝通判)與唐世永(光緒朝通判),祭拜對象性質相對於施公祠與昭忠祠(昭忠祠已不存),後兩者乃祭祀殉職且無嗣者的武職兵勇;此外,民間百姓若因無後而失祀者(孤魂野鬼)亦會奉於陰陽堂,可謂兼帶「無祀壇」色彩的性質。
陰陽堂確切建廟時間不詳,也未見載於澎湖清代方志的紀錄之中;惟根據廟中明治40年(1907)的重建落成碑記的碑文,可推測陰陽堂約莫建於清季道光年間(公元1821—1850年),且最初是建於文澳的澎湖海防糧捕廳署旁。[1]清法戰爭之後,澎湖鎮總兵官吳宏洛在光緒15年(1889)將澎湖廳署遷建至澎湖天后宮西側,陰陽堂亦於此時一併遷祀廳署南隅。
陰陽堂最初無主神鎮殿,時稱「顯靈廟」;後因媽宮南甲某婦女於海邊拾獲一毀損的白衣神像,重塑金身供於廟內,始奉尊稱「白衣吉神」的七爺公(白無常)為主神,因其有求必應,香客絡繹不絕,又有「有應公廟」之名傳開。
相傳日治時期,當時的日本政府將原澎湖廳署(海防廳)改建成憲兵隊,日本的憲兵隊長本欲拆除「有應公廟」,但期間白衣吉神多番顯靈,成功阻止該名憲兵隊長拆廟,陰陽堂才得以保存至今。
昭和二年(1927),倖免拆除命運的陰陽堂重新修建,歷時五個月竣工。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原本主奉「白衣吉神」的有應公廟執事決議另迎「陰陽公」,特地從台南的開基陰陽公廟引渡神像金身,跨海迎奉回澎湖入火,該廟從此定名為「陰陽堂」,沿用迄今。
陰陽堂又陸續於民國58年(1969)與民國83年(1994)重新修繕,雖然廟舍不大(僅有五坪左右),香火仍十分興旺,每逢農曆新年,陰陽堂更是全澎湖境內居民會前往參拜的祭祀場所,乃澎湖馬公市區中少數能倚賴香油錢收入便能維持廟務運作的廟宇。
陰陽堂廟前空地原本是日本官員的宿舍,1945年後由國民政府官員鄭璟文入住,爾後由陰陽堂購地買入,現已闢為一片停車與舉辦活動用的空地。
根據歷史學者余光弘在民國77年(1988)的調查報告:陰陽堂管理委員會係由23名信徒組成,且委員會參與權利以父子相繼為限。此外,陰陽堂地理位置雖緊鄰澎湖天后宮,卻非澎湖天后宮交陪廟成員,亦不參與對方或周遭鄰廟的活動,所有祭祀慶典完全獨立操辦,屬較封閉的組織型態。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2]。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林, 文鎮; 高, 錦煇.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馬公南北甲(中央里、復興里、新復里、長安里).第一輯》. 馬公市公所. 2006: 47–48 [2018-11-26]. ISBN 986003509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0) (Chinese (Taiwan)).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