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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明 |
中文名稱: 制度文明 重要的位置: 政治文明 重要性: 根本性和全局性 |
制度文明是制度建設的結果,又通過制度建設及其過程體現。它在整個文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1]
關於制度文明
制度文明在治理國家中,制度建設問題帶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制度文明的層次標誌着領導集體統治藝術和技巧的成熟程度,它關係到統治階級集團整體利益的實現狀況和政權運作的相對穩定狀況。就一國來看,制度文明建設是一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它的進程有賴於社會現有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整體水平的提高。從某種程度上說,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集中地反映在它的制度文明狀況上,後者往往體現並制約着該國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所能達到的程度。就國際社會而言,制度文明的狀況除此之外還更多地與國際社會各種勢力的力量對比狀況聯繫在一起。
制度文明可以依制度的類別不同而分為若干種。在制度文明中,政治文明居於重要的位置。政治文明是指國家政治制度的進步狀態,它的發展程度主要通過不同時期社會統治者或國家管理者對於國家的性質、職能、目的、組織形式,及治國方略等問題的認識和實踐來體現。
包括政治文明在內的制度文明是隨同整個人類文明一起發展起來的;同樣,制度文明的內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進步具有迭代的更替性。由此,我們看到,制度文明依時代或社會的不同而有其不同的表現形式,各種制度文明之間的區別集中地反映在某政治文明的本質及其建設方向上。這又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方面,現代政治文明與以往的那種"建立在勞動奴役制度上的罪惡的文明"有着根本的不同。從一般意義上講,現代社會之前的階級社會,其政治文明是與代表少數人利益的專制政治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統治者以對於多數人自由的嚴加限制和對少數人自由的特殊保護,作為社會秩序穩定的基礎,其政治制度建設的方向就是,有效地維護以私有制為基礎的經濟制度和專制政權,努力使社會成員之間的等級差異及由它所形成的社會秩序具有法的合理性,使由法所確定的等級秩序常態化。
另一方面,儘管現代社會都以民主政治為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但是在運作方式上,社會主義民主和資本主義民主又因其政治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區別,這主要表現在公民法定權利的內容和實現方式上。
參考來源
- ↑ 人類制度文明史上的偉大創造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