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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鬥富美館
圖片來自ltn

北斗富美館,是位於臺灣彰化縣北斗鎮光復里的蕭府王爺廟,被列為彰化縣歷史建築

歷史

北鬥富美館建於光緒三年(1877年),光緒七年(1881年)遷建現址,位在光復路一九一六與一九一七地號,1934年重新擴建。

祭祀圈包括今新政里5-9鄰與光復里大部分,以農曆五月十七日為主要例祭日。祖廟為泉州富美宮。主祀蕭府王爺外,另祀趙元帥康元帥、蕭夫人、五營旗虎爺等。

該廟土地是地方人士捐獻,但土地所有權仍登記在原捐獻者名下,由當年捐獻的業主後代續繳交土地稅等稅金。後來地主打算將包括富美館用地在內的五十一坪土地出售,每坪價格廿五萬元。但富美館信徒認為是臺灣日治時期辦理土地調查時,將該廟土地誤植所致。

1995年7月12日,法院判決該廟占用私人土地,應在判決書送達翌日起十五日內,自行拆遷地上物,將土地交還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否則屆時將強制執行拆除。同年8月15日,鎮長洪參民邀請相關的地主、鎮代、光復里長蔡婁、新政里長黃材源等協調,決定由地方募款,以每坪廿二萬元購買,必須在一個月內付款。但募款情形至9月中旬只募得八十餘萬元,於是黃材源、蔡婁等人在同年9月18日到鎮公所向求助,獲得鎮長洪參民以自己的名義開三百餘萬元支票,先行代為支付購地款。年底12月中旬,則籌款得二百廿三萬元,地主同意付款期限延至12月26日。

2012年4月27日,縣文化局將此廟登錄為彰化縣歷史建築。2017年7月報導,陳文彬局長公開宣布,縣內五個受法定文資保護的古蹟和歷史建築,大城鄉咸安宮、和美鎮街長宿舍、北斗鎮富美館、彰化市武德殿、彰化市牛埔遺址,已由文化部補助七成經費,縣府自籌二成和私人財產所有權人負擔一成,這都能在今年陸續開工修復。歷經七個月,縣長魏明谷團隊協助爭取七百一十萬元經費與補助,並由廟方自籌七十一萬元修復,於2018年7月修復完成。

竣工啟用後,廟方又自費在建物前方設有如日本神社鳥居的一大型遮雨棚,在地方引發熱議。像縣議員江熊一楓就表示對這種建築風格混合不贊同,認為應尊重歷史,恢復原有樣式。文化局長張雀芬回應,依《文資法》規定任何營建工程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亦不得遮蓋古蹟之外貌,若須修繕應由保管人提出計畫,文資委員會審核通過才得辦理,廟方明顯觸法,依第一○六條規定,可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下罰鍰。廟方表示考量避免天公爐被雨淋,方有此設計,部分委員也反對,但經擲杯請示神諭,王爺沒有意見,便照圖施工。

文化局介入後,翻出該廟修復再利用報告書,確認廟方當初確有提出遮雨棚需求。後廟方仍保留遮雨棚,但寫有「富美館」的大型鳥居立招去除。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一般包括道觀佛寺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宗廟,皇家太廟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參考文獻

  1.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