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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圖書館於1974年4月成立,原館址在博羅縣城廣場一號,建築面積為500平方米。新建博羅縣圖書館位於博羅縣羅陽鎮羅陽路301號,博羅縣城文化會議中心旁,建築面積為8565平方米,可藏書80萬冊。新館於2012年7月搬遷並開館。新館是集學習、教育、閱覽、展覽等多功能的開放式、花園式的一個好地方,環境寬敞整潔、美觀舒適,現在藏書30多萬冊。

基本介紹

博羅縣圖書館於1974年4月成立,原館址在博羅縣城廣場一號,建築面積為500平方米。新建博羅縣圖書館[1]位於博羅縣羅陽鎮羅陽路301號,博羅縣城文化會議中心旁,建築面積為8565平方米,可藏書80萬冊。新館於2012年7月搬遷並開館。新館是集學習、教育、閱覽、展覽等多功能的開放式、花園式的一個好地方,環境寬敞整潔、美觀舒適,現在藏書30多萬冊。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博羅縣圖書館是讀者閱覽圖書、搜尋資訊及參與圖書館活動的公共文化場所,公共資源的有限性與大眾需求的無限性必然導致各種矛盾的發生。提高文明素養,樹立公共意識,共同營造舒適安靜的閱讀環境,是每個讀者的基本職責。

一、博羅縣圖書館面向全社會公眾開放,歡迎所有讀者文明借閱。

二、讀者入館必須保持儀表整潔,衣冠不整者謝絕入館。

三、圖書館是文明的學習場所,讀者應自覺維護圖書館[2]文明的秩序、整潔的環境、安靜的氛圍,請勿在館內吸煙、隨地吐痰、吃東西、亂扔雜物、大聲喧譁,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館。

四、讀者在館內進行各項文化活動,如借閱書刊、自習、參觀、聽講座等,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五、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讀者應愛護館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勿亂寫亂畫。

六、經出口通道時,如遇監測器報警,讀者應主動接受工作人員的詢問。

七、歡迎廣大讀者和社會各界對圖書館的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或批評。

辦證須知

凡能遵守本館規章制度,願意辦理借書證和電子閱覽證的讀者,均可辦理本館的借閱證;

辦證時間:開放時間(周二、三、四,周六、日上午8:30-晚上8:30),隨到隨辦,即辦即用;

辦證必備:攜帶本人身份證

借書證每次限借圖書3冊。

服 務 時 間

圖書館開放服務時間

周一:閉館整理內務

周二:8:30—20:30

周三:8:30—20:30

周四:8:30—20:30

周五:閉館整理內務

周六:8:30—20:30

周日:8:30—20:30

節假日照常開放

開館時間

開放時間是參照國家、省圖書館而確定的。即:每周二至周四、周六周日的早上8:30至晚上8:30,每天開放時間12小時,每周開放時間為60小時,逢周一周五閉館休整。

借閱規章制度

館內各借閱室免費提供閱覽,讀者辦理借還書刊手續須出示讀者證,持證人應對其讀者證及所借文獻負責。

開架書刊可自由取閱,每次限一份(冊),書刊只限室內閱覽,看完後請自覺放回原位。

需要諮詢、查找過期報刊信息,請與工作人員聯繫並填寫諮詢登記表。

書刊外借期限為20天,超期每天須交滯納金0.10元。書刊在到期前可電話續借、網上續借或攜帶借書證到書刊借閱處辦理續藉手續,續借期為原借期終止日起的一個借閱周期。所有續借操作只有在讀者記錄未凍結、沒有過期未還書刊、沒有欠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並限續借一次。

書刊外借時,讀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塗畫、污跡、損壞、缺頁,光盤是否有裂痕等,如發現上述情況,須在辦理手續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加蓋污損章。書刊進行外借登記後,請核實登記情況,未辦理外藉手續的書刊不得攜出書庫。

愛護書刊,請勿在書刊上折頁、勾畫、圈點、撕割。如有損壞或遺失等情況,按《博羅縣圖書館讀者損壞、遺失書刊賠償有關規定》處理。

請保持室內安靜、清潔。勿在室內吸煙、吃零食及大聲喧譁。請把手機鈴聲設為振動,接、打電話請到室外,以免影響他人。

請將攜帶物品存放在一、二樓寄存處,不得將掛包、食品飲料、書籍、寵物、手提電腦等物品帶人書庫。

其他信息

服務指南

一、讀者辦理借書證、閱覽證,均免收工本費。

二、請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在自助辦證機上辦理,或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證、駕照、外籍護照、港澳身份證、台胞證),填寫相關身份信息到總服務台人工辦理。

三、辦證種類:

1、借書證可借文獻3冊/件。(外借期限為30天,到期前可以續借一次,時間為10天。

2、閱覽自習證憑證可以到館自修、閱覽館藏普通圖書、報紙、期刊、工具書、部分地方文獻、專題文獻。閱覽證長期有效,一人限辦一個,不可代辦。

四、文獻借還指南:

(一)、文獻借還1、讀者借還文獻均通過自助借還設備及文獻借閱區服務台辦理 。2、每證可外借文獻的數量、借期均與讀者證功能為準。3、報紙、工具書、地方文獻、專題文獻僅提供閱覽服務。

(二)、文獻續借

1、外借文獻在到期前可續借一次,續期30天。

2、建議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進行續借,以便續借不成功時,仍可到館辦理續借或者歸還圖書。

3、續借方式:網上續借:登陸博羅縣圖書館網站進行圖書續借。電話續借:讀者可直接撥打服務電話進行圖書續借。通過自助借還設備及文獻借閱區服務台辦理

4、有下列情況之一,圖書將不能成功續借。(1)讀者卡密碼輸入不正確;(2)所借圖書已經過期或已辦理過續藉手續;(3)有違約行為且未繳納相關款項;(4)讀者卡已過有效期。

(三)、文獻污損、丟失、逾期

1、請愛護文獻,借書前請自行檢查書刊、音像資料,如有污損或缺頁等情況,可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加蓋污損章。歸還時如遇文獻及相關附件的污損、丟失,按照《惠州市關於文獻污損、丟失、逾期處理實施細則》執行。請本人持讀者證前往各層服務台辦理賠償手續。

2、請按期歸還文獻,如有逾期需繳納逾期費0.05元/冊/日,最高上限為10元/冊。

3、持有逾期圖書的讀者不能繼續借書,待您將逾期書刊歸還並繳逾期費後,可繼續借書。

4、未辦理圖書外藉手續夾帶出館按偷竊行為處理。

5、文獻條碼、RFID芯片丟失,每片交納3元加工費。

(四)、文獻閱覽指南(1)、到館讀者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借書證. 閱覽證 、身份證) 進入閱覽室。(2)、閱覽室實行全開架閱覽,讀者選書時須使用代書板,每次限取圖書1冊,閱後放回原位,切忌亂插亂放;私自攜帶出室。(3)、凡將未經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有意通過隱匿等方式帶出室外的,視為偷盜行為,一經確認,按偷盜圖書相關規定處罰。(4)、對所查閱圖書,請當面檢查,如發現污損. 撕頁. 描拓等情況,立即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加蓋污損章以明其責, 否則由讀者本人負責。(5)、凡需複印者,在工作人員允許後辦理複印手續,到本館文印室複印後,請及時將原件送回閱覽室。(6)、閱覽室圖書只限本室查閱,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提出申請,經館長批示後,方可借閱,借期不超過一個月。(7)、請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8)、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在室內接打手機),並注意清潔,不得喧譁,隨地吐痰,拋棄紙屑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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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