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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定悲劇

來自 網易

中文名:哈定悲劇

外文名:Tragedy of the commons

別 名:公地悲劇

提出者:加勒特•哈丁 (Garrit James Hardin)

提出時間:1968年

應用學科:經濟學

哈定悲劇,即公共資源悲劇,最初由哈定提出。1968年,哈定(Garrit Hadin)在《科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北京大學教授張維迎將之譯成《公共地悲劇》,但哈定文中的the commons不僅僅指公共的土地,而且還包括公共的水域、空間等等;武漢大學教授朱志方將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譯成《大鍋飯悲劇》,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切合哈定所表達的意思。綜合來看,將the commons譯成「公共資源」似乎更加確切。哈定描述的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我們可稱為哈定悲劇。

公地悲劇:過度開發公共資源——市場失靈。(注,公共資源:非排他性但具有競爭性的部分公共物品。)[1]

概念

著名的公共資源悲劇問題,即哈定悲劇。該問題是經濟學中的經典問題,也是博弈論教科書中必定要討論的問題。

公地悲劇(英語:Tragedy of the commons)是一種涉及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對資源分配有所衝突的社會陷阱。這個字起源於英國作家威廉•佛司特•洛伊在1833年討論人口的著作中所使用的比喻。1968年時,美國生態學家加勒特•哈丁在期刊《科學》將這個概念加以發表、延伸,稱為「公地悲劇」(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而這個理論本身就如亞里斯多德所言:「那由最大人數所共享的事物,卻只得到最少的照顧」

哈定舉了這樣一個具體事例:一群牧民面對向他們開放的草地,每一個牧民都想多養一頭牛,因為多養一頭牛增加的收益大於其購養成本,是合算的,但是因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個牧區的牛的單位收益下降。每個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頭牛,草地將可能被過度放牧,從而不能滿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餓死。這就是公共資源的悲劇。

對公共資源的悲劇有許多解決辦法,哈定說,我們可以將之賣掉,使之成為私有財產;可以作為公共財產保留,但准許進入,這種准許可以以多種方式來進行。哈定說,這些意見均合理,也均有可反駁的地方,「但是我們必須選擇,否則我們就等於認同了公共地的毀滅,我們只能在國家公園裡回憶它們。」

哈定說,像公共草地人口過度增長武器競賽這樣的困境「沒有技術的解決途徑」,所謂技術解決途徑,是指「僅在自然科學中的技術的變化,而很少要求或不要求人類價值道德觀念的轉變」。

對公共資源悲劇的防止有兩種辦法:一是制度上的,即建立中心化的權力機構,無論這種權力機構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私人對公共地的擁有即處置便是在使用權力;第二種便是道德約束,道德約束與非中心化的獎懲聯繫在一起。

在實際中也許可以避免這種悲劇。當悲劇未發生時,如果建立起來一套價值觀或者一個中心化的權力機構,這種權力機構可以通過牧牛成本控制數量或採取其他辦法控制數量。

哈丁的主要興趣如同前人洛伊和馬爾薩斯一般皆專注在人口學,尤其是人口成長所造成的問題。他的論述聚焦於有限資源的使用,例如空氣與海洋資源,並指出污染的負面共享性。(他並非處理私人資源的蓄意污染,負面共享性是指公有資源被剝奪或污染所造成的共有損失。)

概念拓展

公地悲劇不應照字面的意義解釋,而應視為一種比喻的概念。這個詞彙是一種現象的簡稱,並不是對這個現象精準的描述。「悲劇」一詞不應依常理視之有悲劇性,也不應被視為一種歸咎原因的譴責。此外,哈丁對「公地」一詞的使用也常被誤解,這導致了哈丁後來認為他應該將他的論述標題改為——「未受規範的公地之悲劇」。公地悲劇一文着重於解釋經濟發展心理學博弈理論社會學領域。有人將此視為「意外行為」的範例,伴隨着個人在複雜社會系統中的互動所導致的悲劇結果。

哈丁的論文一開始便將注意力集中於無法藉由科技工具解決的問題之上(也就是不同於只需要自然科學上的科技研發與改變,而不需要人類價值觀或道德標準改變的問題。)哈丁聲稱這樣的問題來自於人口的成長和地球資源的使用。

哈丁特別提及地球資源的有限以及有限資源為所謂的「生活品質」所帶來的影響。如果人口成長最大化,那麼每一個個體必須將維持基本生存之外的資源耗費最小化,反之亦然。因此,他認為並沒有任何可預見的科技可以解決在這有限資源的地球上如何平衡人口成長與維持生活品質的問題。

牧場理論

1958年起莫勞島二氧化碳含量變化,全球暖化算是標準公地悲劇,因為各國經濟角力的環境下,誰都不肯先減排。

從這樣的觀點出發,哈丁轉向尋求非科技或非資源管理的方法。他舉出一個牧羊人與牧場資源的假設性例子以解釋他的論點:牧羊人應該極大化他的牧場,並且儘可能的增加他的羊群。而每增加一頭羊,皆會帶來正面與負面的影響:

正面:牧羊人可以從增加的羊只上獲得所有的利潤

負面:牧場的承載力因為額外增加的羊只有所耗損

然而,牧場理論的關鍵性在於這兩者的代價並非平等:牧羊人獲得所有的利益,但是資源的虧損卻是轉嫁到所有牧羊人的身上。因此,就理性觀點考量,每一位牧羊人勢必會衡量如此的效用,進而增加一頭頭的羊只。但是當所有的牧羊人皆做出如此的結論,並且無限制的放牧時,牧場負載力的耗損將是必然的後果。於是每一個個體依照理性反應所做出的決定將會相同,畢竟獲得的利益將永遠大於利益的耗損。而無限制的放牧所導致的損失便是外部性的一個例子。

由於這樣的個體行為是可預見的,並且將持續發生,因此Hardin稱之為「悲劇」:「持續進行,永無休止的悲劇」。從哈丁的假設出發,可以發現追求自我利益的行動並不會促進公共利益。

在哈丁的理論中, 他舉出一些公有資源的實例,如空氣、海洋、河流、魚群、國家公園、廣告甚至是停車收費器。此外,他的主要論述更在於當地球資源成為所有人類的公地時,人口的成長會帶來如何的影響。

公地悲劇一文還指出針對公地問題舉出潛在的管理解決方式,如:私有化、污染者付費、管制與規範等。從他原始的牧場理論出發,哈丁認為應該將公有地加以分類與規範。他反對以良心作為管理公地的規範,他認為以良心作為規範反而有利於自私的個體侵害他人的權益。

至於如何避免過度消耗公地,哈丁以黑格爾的論述做出結論,他認為「自由是需求的確認」,他表示若將自由狹義的解釋為任意的自由,將使公地悲劇理論更加完整。但Hardin相信,若能在一開始就確認資源之為公地,並對其有所覺醒,了解公有資源是需要受到規範的,那麼「人類將能保有並且培育出更珍貴的自由」。

除了資源使用的主要論述之外,此篇論文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於他明確的處理和道德相關的問題,並將其投稿於科學期刊《科學》。而期刊為這篇文章所加的按語為「人口成長所帶來的問題並沒有科學的解決方法,而需要一個基本的道德延展」。公地悲劇直到今日仍存有爭議。有些爭議起源於個體是否永遠如Hardin所言的自私。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爭議來自於將Hardin的意見實踐於真實情況中。有些專家甚至認為Hardin的作品提倡公地的私有化。進而導致了原本由當地機構管制的公地被圈管或私有化。表面上這樣的措施看似保護了資源,實際上卻忽略了預存的管理通常不公平的盜用資源,並且隔離了原本就存在於資源所在的(通常是貧窮的)人群。

當哈丁的論文聚焦於不受管理的資源而非公有管理的資源時,他的訴求卻是不合時宜的。諷刺的是,對於Hardin想法的誤解通常來自於他的牧場理論。大體而言,Hardin清楚的描述如何控管公有財產以避免資源的過度消耗。但他對於公有資產的定義與管理方式常常被誤解為提倡私有化的論述。而相對於公地悲劇的論述則通常被視為「反公地悲劇」意指:理性的個體浪費資源。

歷史上的公地

哈丁的論文為「公地」一詞提出了一個假設性的類比。在這個類比中,牧羊人使用牧場是基於個體的自由行動,而沒有群體的管理監督。然而,事實上歷史上的公地並非公有地,且多數不對外開放,所謂的公眾其實掌有極小的權利。只有那些原本就存在於資源之上的人們才算是共享者,也才能擁有多數的權利;而每一個共享者都有自身的權利,但公地本身並不是資產。

這些由共享者擁有的權利是無法被交易買賣,也無法被拋棄的,也就是不能讓取的權利,因此,在這樣的系統下,這樣的權利反而被視為資產。在中世紀時的傳統英國村莊裡,這樣的權利提供了共享者得以在公有地上放牧的權利、以及可以使用非摧毀性的方式來囤積柴薪等。

根據史實,多數的英國公有地專為其上的共享者保存,公有地上的共享者對公地的使用權則受到當地傳統的限制。以Hardin的牧場理論為例,傳統英國公有地的使用其實是有所節制的,牧者必須限制其放牧的數量。這樣的限制可能和同一個村莊的所有權或開放性的牧場數量有關。如此的管制回應了人口和經濟的壓力;進用公地的權力通常是被管制的,以避免公地被消耗。在國會圈管土地的時期,許多英國南方莊園裡的勞動者和貧窮的人們擁有放牧公有地的權力,而公有地的「圈管」確實對那些透過使用公有地放牧和使用其他資源的小地主造成影響。儘管歷史學家對於公有地圈管對英國小地主和勞動者的重要性與影響是有所爭議的,但他們卻同意並沒有證據顯示公地的使用是無法自我維持的

公地悲劇的關鍵在於什麼?

參考資料

  1. 公地悲劇,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