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彭陽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1]。彭陽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區、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三)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及處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管工作。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會同衛生健康等部門(單位)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對於縣衛生健康局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風險評估結果,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四)負責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配合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五)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轄區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依法承擔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工作。
(七)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組織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打擊傳銷和規範直銷,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負責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管。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九)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做好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十)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合同行為;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廣告監督管理職責。
視頻
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現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整理 ,中食藥監管信息查詢平台,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