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彭陽縣財政局

彭陽縣財政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32號)和《中共彭陽縣委辦公室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彭黨辦發〔2019〕10號),制定本規定。

彭陽縣財政局是彭陽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1],掛彭陽縣金融工作局牌子。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2]、中長期規劃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宏觀經濟政策;貫徹執行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財政、稅收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章,制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區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財政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財政計劃;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財政收支計劃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全縣部門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批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工作。

(三)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其他收支管理。

(四)負責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管理和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資產清查、產權界定、資產處置等工作。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並按規定及時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有關情況。

(七)貫徹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管理社會保障基金,負責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八)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註冊會計師會計事務所、代理記賬業務。

(九)負責全縣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擬定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的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監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金融工作總體規劃和促進金融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金融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置工作,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金融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十二)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彭陽縣財政局 相關視頻

彭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召開2020年第2次全體(擴大)會議
彭陽縣召開2020年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