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民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揭陽市民政局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是根據中共揭陽市委、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和的通知》(揭委發〖2001〗16號)設置的。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草擬規範性文件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市性社團的登記[2]、管理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組織、協調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五)負責烈屬撫恤和傷殘軍人、孤老復員軍人定補,革命烈屬、義務兵家屬、革命傷殘軍人的群眾優待和革命烈士評定、革命傷殘人員的評殘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伍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志願兵、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體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直接管理本級軍休所。
(七)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管及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八)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監督鄉鎮政務公開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實施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開展村(居)民自治活動,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負責城市社區建設的指導、協調、組織工作。
(十)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審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以及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區劃界線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
(十二)負責婚姻登記、婚姻服務和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機構、福利生產企業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
(十七)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揭陽市民政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揭陽市政府組織機構 ,揭陽市人民政府
- ↑ 4類社團可直接到民政登記 ,搜狐,2013年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