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受天宮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斗六受天宮,是位於台灣雲林縣斗六市莊敬路的一座媽祖廟。其前身為落於火車站前太平路頭圓環旁的媽祖廟,創建於清康熙晚年(1720年前後),為斗六街最早的媽祖廟,與永福寺合稱「街頭媽祖間,街尾觀音亭。」日治時期的1937年(或1938年)被日本人強制拆除,1977年始於現址重建。[1]
歷史
圓環前舊廟
斗六媽祖廟創建於清康熙末年,原址位於今斗六圓環雲林縣水利會,為斗六街最早的媽祖廟。乾隆元年(1736年),皇帝御賜重修受天宮,並列入官祀。賜題匾「敕建受天宮」,並欽點相國寺監院玄明法師住持宮務。乾隆十八年(1753年)於右側創建一所龍門書院,由於龍門書院興建,斗六門文士輩出,自乾隆二十五年至光緒二十年(1894年)的百餘年間,孕育了不少文科功名。
姚公祿位碑位於北門受天宮內,高二尺許,寬一尺餘,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六月立碑。倪贊元所著《雲林采訪冊》中記載姚鴻謂:「居官廉明,安良除暴,嘗慮差役過多,藉端勒索,為之裁派差名,減輕差費,凡有益於地方之事,莫不認真整頓,以期成效,若夫倡修廟宇,捐建廟橋粱善事,猶其餘事,士民愛之,奉公祿位於受天宮。」(現位於受天宮三樓功德祠內。)
除了供俸縣丞姚鴻祿位之外,還是每年北港媽祖出巡蒞境的代表廟宇。 (斗六堡/風俗/歲時)二月二日,商賈各備牲醴祀福神,曰做牙;農家尤重,取古春祈之義。 每歲於是月,斗六街眾迎南北港天上聖母,供俸受天宮,焚香者不絕於道; 十餘日,乃迎神赴別堡 )可見當時受天宮於斗六門之香火鼎盛。
道光二十八年( 1848年 ),因受天宮建廟已超過百年,地方鄉紳沈長盛倡捐監修受天宮。
日治期間的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農曆二月二十九日,嘉義發生罕見大地震。廟宇經歷天災以及下已如風中殘燭。地方仕紳吳貫世、吳盛金招募捐資三千元重修(當時公務人員薪水月俸為27元)。
日治後期實施皇民化政策。昭和十二年(1937年),日本政府禁止台灣一切漢系民間宗教,強加日本神道信仰;日人惟恐受天宮香火鼎盛而存民族意識,在隔年予以拆毀,寺廟財產全數充公;以昇天祭為由將神像予以燒毀,廟中神像大多難逃一劫。姚公祿位神牌以及石刻祿位捐典香田記事碑,均遭劫而下落不名,龍門書院亦遭池魚之殃。信徒急議將六尊迎請蔽避,並將紅契(受天宮建廟沿革)、田契(約三十公頃)、地契、資產等分成六分,委託媽祖會、角頭會主藏匿,才得已流傳至今。
斗六龍門書院
乾隆十八年(1753年),於縣城北的受天宮內,創建了一所「龍門書院」 (受天宮遺址在今日斗六市圓環所在地。廟建於康熙末年,乾隆元年御賜國庫重修,列入官祀,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日本在台灣強制執行「皇民化」運動,勵行通俗「信仰的寺廟神昇天政策時,遭劫而被拆毀,(龍門書院亦受池魚之殃)。
書院建地一分二釐九毫七絲(約380坪)之廣,分兩進南向,前進祀朱子文公,梓潼帝君,關聖帝君,後堂駟制字倉先聖,書院擁有學田十甲五分六釐,全是地方士紳捐獻,據傳書院的倡建,是居於林內的名宦奉政大夫大學士鄭萃俳等發起的,代動了地方讀書尚禮風氣,因此文風薈萃,私塾更是遍及各莊。
由於龍門書院興建,斗六門文士輩出,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至光緒二十年(1894年)的百餘年間,產生了不少文科功名,晉翰林書院侍講學士的有鄭天球(鄭萃俳之子),中進文進士官至吏部主政的有張覲光,中試文舉人的有吳兆亨等七人,鄉試文秀才上榜的多達三十一人,竟佔雲林秀才數的半數,足見斗六門書香風氣之盛。
新廟重建
民國60年(1971年)招募成立聖母會,志在重建日治時期被廢之受天宮。
民國62年(1973年)於莊敬路重建斗六受天宮,廟身土地由先賢葉碧東先生發願捐獻,建築工程浩大,悉賴十方各界捐獻,花費二十年時間形成廟貌。前殿五門雄偉綉面,前庭寬闊泥土平坦鋪蓋,正殿莊嚴乃主祀聖駕之寶座,上樓巍巍普陀岩,觀音佛祖坐中堂,善才良女侍立兩傍。興建工程到此已是完工告竣,宮宇巍峨,莊嚴富麗,信徒參拜絡繹不絕。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2]。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斗六市 受天宮:街頭媽祖間,街尾觀音亭》,台灣媽祖聯誼會網站. [2015-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