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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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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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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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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傑生於(1952年11月8日-),中華民國台灣省雲林縣人,籍貫福建省漳州東山縣。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早期曾為中國國民黨籍,參與「黨外運動」,為民主進步黨創始黨員之一,有「街頭小霸王」之稱。後於1990年退出民主進步黨。2016年恢復國民黨籍,2019年無法接受國民黨總統初選結果因而退黨。
曾經擔任臺北市議員,任內與陳水扁、謝長廷被稱為「黨外三劍客」。後出任新竹市副市長、立法委員、中華統一促進黨黨主席、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第一任理事長「紅衫軍自主公民協會第一任理事長」。
早年生平
林正傑出生於雲林縣,在眷村長大。父親在他四歲時被國防部派往中國大陸執行任務,當時其父親年僅三十五歲,官階中尉,於28年後返台。
林正傑小學時在汐止讀過一個月,之後全家搬往板橋婦聯二村,於眷村的中山國校繼續就讀。初中畢業後,林正傑考進建國中學。對文、法科展開興趣,聯考時第一志願是政治大學外交系,然而卻考上東海大學政治系。於大學四年級時加入中國國民黨,認為從黨內改革是可行的。林正傑曾表示自幼就關心政治,受眷村影響認同國民黨。在建中朝會唱國歌時,如果看到有人聊天或講話,朝會結束後就會找他們理論甚至打架。並且整天擔心老總統死掉,覺得他如果死了國家就沒前途了。
林正傑在大學中認識了範巽綠,在林正傑追求下成為其女友。林正傑曾自言在東海大學時代,受到李聲庭教授影響,從國民黨的國家主義轉為認同自由主義。並開始閱讀《自由中國》、《民主潮》、《文星》等雜誌,用西方民主政治的標準來衡量臺灣的民主政治。
大學畢業後,林正傑考上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認識了康寧祥,並在1975年中央民代增補選中為康寧祥、郭雨新助選。在歷經1975年、1977年及1978年黨外助選活動後,林正傑已不再認同國民黨。
參與黨外運動
- 1975年起,林正傑開始擔任黨外運動領導人郭雨新、康寧祥的助選員。
- 1977年縣市長大選中,林正傑亦幫助脫黨的許信良參選桃園縣長助選。選後林正傑與張富忠合力完成著作《選舉萬歲》,在印刷廠時即被當局軍警搶走9960本,僅少數外流出來。林正傑也是「黨外」前進系的領導人,前進系在「黨外」中被稱為「課外活動組」,專長於活動策劃與造勢,善於把政治議題轉化為群眾運動。前進系的政治風格相當程度反映了林正傑個人的特質。
- 1979年美麗島事件時,林正傑服預官役,無法參與因而逃過一劫。美麗島事件,黨外領導者多被捕,造成黨外勢力的斷層。
- 1980年8月,林正傑自澎湖退伍。林正傑退伍時,林濁水與周伯倫等人前往迎接,林正傑被稱為黨外的長子,賦予傳承黨外香火重任。
臺北市議員時期
- 1981年7月,林正傑通過碩士論文口試,宣佈將角逐臺北市議員。與陳水扁、謝長廷跟康水木4人以「黨外、制衡、進步」聯合參選臺北市議員。林正傑參選大安、城中跟龍山選區,年底4人皆高票當選市議員。
- 1981年林正傑進入臺北市議會。市議員任時,林正傑與陳水扁、謝長廷因問政相近且常常並肩質詢,因此被稱為「黨外三劍客」。當時由於黨外市議員經常在議會與國民黨的市議員發生衝突,也造成黨外的見報率逐漸提高。
街頭狂飆十二天
- 1985年因質詢國民黨籍市議員胡益壽向市銀行違法超貸1億元事件,而被胡控告誹謗。8月29日,林正傑被拘提到庭答辯。9月1日,傳出林正傑將被判重刑的消息。林正傑決定不上訴,轉而進行抗議行動。9月3日,臺北地方法院無視市議員言論免責權,將林正傑以毀謗罪判1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林正傑不滿判決結果,已事先準備好「為司法送終,向市民告別」的聲明書和一隻象徵「送終」的鐘走出法庭。並突破員警封鎖,發起十二天街頭狂飆,在全台各地的街頭,以未預告不定點的沿街遊行方式,開始「向市民告別」行動。9月27日,林正傑在黨外人士陪同下入獄。
- 1988年林正傑出獄,4月15日在民進黨臺北市黨部入黨。並在黨主席選舉中大力支持黃信介、批評姚嘉文。受黃信介支持列名美麗島系中常委。
退出民進黨
國民黨時期
爭議
辱罵、毆打金恆煒
- 2006年8月24日民視21:00~22:00現場直播的政論節目《頭家來開講》,主持人是胡婉玲;受邀來賓除了林正傑外,還計有民進黨副祕書長蔡煌瑯、《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討論的主題是《施明德真向蔣介石寫求饒信?》。
- 節目中林正傑不滿金恆煒在胡婉玲說話的時候插嘴質疑他的論點,隨即演變成雙方口角。之後林隨即揚言金很「欠扁」,金恆煒立刻反駁,但話還沒說完,林正傑突然破罵「肏你媽屄,姦恁娘!」接著起身掌摑金恆煒,並猛踹一腳,打落金恆煒的眼鏡;胡婉玲趕緊要求導播暫停節目播出並插播廣告。進廣告期間,林正傑又作勢攻擊,但遭蔡煌瑯制止而未能得逞。兩人都不認為自己有錯。金恆煒隨即到台安醫院縫了五針。
- 事件發生後,《頭家來開講》如常播出。林正傑為幹擾節目一事向胡婉玲、民視表達歉意,但對攻擊金恆煒一事毫無悔意。林正傑宣稱「若是金恆煒態度不改,他就要見一次扁一次。」而金恆煒則表示,林正傑的行為非常可恥,他無法原諒林正傑。隨後,金恆煒前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案,控告林正傑傷害,然後再控告林正傑恐嚇。對此林正傑予以表態,說倘若金恆煒提起控告,他也將反之控告金恆煒誹謗。
- 對於此次事件,民視、民進黨中央、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一致譴責林正傑的暴力行為。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總部發言人賀德芬宣佈,不歡迎林正傑或是與他有任何關連的組織參與靜坐;如果林正傑執意到場聲援,一定把他請出去。賀德芬表示,林正傑並非倒扁總部成員,但此舉出人意料之外,「感覺這拳好像打在倒扁鼻樑上。」賀德芬說:「他(林正傑)個人這種火爆脾氣,我們一定要譴責啦!實在是不應該。可是你看這個談話節目要不要檢討一下,一天到晚這樣針鋒相對;我覺得這整個氣氛的對立,這也是原因之一。我們希望林正傑能夠道歉,然後要撇清;他要說清楚跟我們這邊是沒有關係的。」事後林正傑發表聲明,宣佈退出倒扁活動。
- 林正傑說,距離這次打人之前,最後一次打架是1990年在立法院時,打斷國民黨籍的僑選立委五根骨頭;這次原本不打算動手,但金恆煒一再打斷他的話,忍無可忍才出手;「事後,大家好像把我當成流氓,賀德芬也要我不要去倒扁靜坐。我寧願在家看王建民打球,也是一種愛國的表現。」
- 2006年12月14日,臺北地方法院宣判,林正傑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五萬元。2007年10月29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林正傑須賠償新台幣一百萬元;林正傑批評,從來沒有「毆打輕傷,卻判賠百萬」的案例,他將上訴。
辱罵朱立倫
售屋籌軍糧
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林正傑表態挺洪秀柱,籌組「黨外挺柱後援會」外,近日還在臉書發出「賣屋啟事」說,他在北市中山國小附近有43坪的房子,他願意售屋籌軍糧,作為洪秀柱鐵柱軍團開銷。此文一出,許多網友紛紛按讚,但也有許多人認為他這樣做犧牲太大,建議他不要賣房,可以提供作為競選之用的辦公室。
其他
公職
黨外三劍客 | ||
林正杰 | 謝長廷 | 繼任: 陳水扁 |
黨外三林 | ||
林正杰 | 林世煜 | 繼任: 林濁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