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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園—新城墓群,位於酒泉市肅州區西20公里處的果園鄉和位於嘉峪關市區東18公里的新城鎮連接地段的礫石灘以及部分農田耕地當中,是2001年國務院公布的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時代為魏(三國)至唐(公元220-907年)。

果園—新城墓群,南北長20公里,東西寬3公里,面積約60平方公里,遺存墓葬1400餘座。該墓群分東區果園墓群和西區新城墓群兩個區域。

墓室簡介

果園—新城墓群位於甘肅省嘉峪關市新城鄉西南、酒泉市果園鄉北的戈壁灘上,面積13萬平方米。墓葬多存有砂礫堆積的封土、墓道,大型墓或家族墓群處在砂礫圍成的塋地中,發掘所見為磚室墓。

魏晉、十六國墓葬的墓門上方砌築雕磚的門樓,雕磚造型有側獸、力士、雷公、雞首人身或牛首人身像。墓室有二室或三室。前、中室_ 頂,平面近方;後室券頂,平面呈長方形。

布局結構

雕磚砌成屋檐和椽形,墓壁龕旁墨書「各門」、「臧內」、「灶內」、「牛馬圈」等,這些可能是世家豪族莊園宅第的模仿。還有一些壁畫墓,大多一磚一畫,以墨線勾勒然後施彩,內容有農桑、畜牧、林園、釀造、狩獵、屯兵、營壘、出行、宴樂、庖廚、驛傳、六博、塢壁和建築裝飾圖案等,應是當時社會生活的寫照。

唐墓用模印磚砌成,室壁嵌十二生肖、技樂、騎士雕磚,地面鋪蓮花紋方磚。果園—新城墓群是河西走廊魏晉、唐代的代表性墓群[2],是研究當時社會生活文化、藝術的「地下畫廊」。

歷史意義

果園—新城墓群的形成,與酒泉歷史的發展演變有着密切的聯繫。自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設置酒泉郡以來,肅州始終是地方政權機構的駐地。漢稱祿福縣:三國時屬魏,建置同漢;西晉時改祿福縣為福祿縣;東晉時河西先後建立過的前涼、後涼、南涼、北涼、西涼政權都控制過肅州,其中西涼於公元400年建國,開國國主李昌,定都敦煌;公元405年遷都酒泉(今肅州),統治時限達16年,這是歷史上在肅州唯一建立過的地方割據政權。

南北朝時期,肅州先後屬北魏、西魏統治:隋仁壽二年(602 年)設置肅州,歷史上把酒泉叫肅州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大業元年(605年)罷肅州,稱福祿縣:義寧元年(618 年)改福祿縣為酒泉縣。廣德元年(763年)以後,河西地方盡為吐蕃所據。

唐末、五代時,吐蕃已衰弱,肅州實為甘州回鶻所據有。因而,這一墓群所在地就成為某一時期的公共墓地。對已發掘過的墓葬研究結果看,主要有魏晉和唐時期的,也不排除有其它時期的墓葬。從慕葬規模看,貴族墓、官吏墓、貧民墓均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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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