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玉虛宮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梅山玉虛宮,是位於台灣嘉義縣梅山鄉(舊稱梅仔坑)市區的一座廟宇,主祀北極玄天上帝。相傳為梅山的先民從中國武當山隨奉北極玄天上帝尊身渡海來台,至現在的梅山定居。每年農曆三月是玉虛宮的香期,許多虔誠的信徒與廟宇都會相繼來玉虛宮進行參拜與刈香儀式,為當地的盛事。
玉虛宮在嘉義梅山立足超過二百六十二年,為當地與鄰近五十三個村莊的信仰中心,也是臺灣北極玄天上帝重要信仰廟宇之一,歷史上曾遭遇兩次地震,幸得信徒支持才能順利重建。
歷史
據《嘉義縣志》記載,梅山玉虛宮始於清乾隆二十二年(西元1757),地方上為祈求住民安寧,並因祈願避免毒蛇咬毒厲害及惡疫流行起見,崇奉北極玄天上帝,並由董華奉祀於自宅,另有李紹等人籌組元宵柑燈會加以支持,至嘉慶末期,由盧光順、何春梅等首倡建廟,捐助響應者達到五十三莊之眾,於清朝嘉慶二十五年(西元1820)年建成「玉虛宮」,於道光年間又有擴建的工程。
明治三十九年(西元1906)梅仔坑發生大地震,廟宇因之倒塌,遂由林鄭友梅(梅仔坑保正)、吳春委(梅仔坑區長)、江匡國(梅仔坑保正)、楊占春等邀集鄉民發動重建募款,以當鄉住民為基本募款對象,遍及附近村莊信徒,於明治四十四年(西元1911)在現今廟址重建完竣。但在此年也發生了梅仔坑與古坑崁頭厝地區的械鬥事件。
此次械鬥事件起因於,崁頭厝與梅仔坑共同供奉有老帝爺與二帝爺神像,兩地人民共同建廟於梅仔坑(梅山) 街上,並且在每年農曆三月一日崁頭厝玄天上帝慶典時,會到梅仔坑恭請二帝爺神像前去參與祭典。到了明治四十四年(西元1911),此年崁頭厝依舊迎請二帝爺前往崁頭厝,但是地方上卻有一些傳言指出崁頭厝將不歸還二帝爺神像,以及梅仔坑地區不再讓崁頭厝人民到迎請二帝爺,兩地百姓因此發生衝突,並驚動事竹頭崎及斗六兩支廳長調解,決議老帝爺留座梅仔坑廟宇,二帝爺則座崁頭厝新廟,逐年仍於舊歷三月初一日崁頭厝向梅仔坑恭請老帝爺前去祭典,梅仔坑人民不得阻擋,越日理當送回梅仔坑廟宇,如梅仔坑舊曆三月初二日有欲向崁頭厝恭請二帝爺前去祭典,崁頭厝人民不得阻擋,越日理當送回崁頭厝廟宇,以後二處人民必得一團和氣。
昭和十六年(西元1941)二月十七日,又遭受中埔大地震影響,拜殿因而被震倒損毀,當時限於建材缺乏,僅為維持宮務而進行簡單之維修。 戰後由吳泉洝擔任第五任管理人,接掌宮務整修廟貌,並於民國四十五年 (西元1956)重修油漆彩繪。民國五十五年(西元1966)蔡肯連任第四、五、六屆主任委員,鑑於宮宇歷久,失修圯傾堪慮亟待重建,乃提經管理委員會第五屆第一次臨時信徒代表大會,決議於民國五十九年(西元1970)七月十二日,組成重建委員會,同年九月三十日奉臺灣省政府民政廳核准重建,遂於十一月十日拆除舊廟宇,同月十九日破土奠基,十二月一日升樑開工,歷時兩年,總工程費新臺幣三百餘萬元,於民國六十一年(西元1972)十一月八日落成,煥然一新而為現今之廟貌。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亭」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