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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福鼎·艾則孜(拉丁維文:Seypidin Ezizi,1915年3月12日-2003年11月24日),維吾爾族人,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期領導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任主席。

生平

賽福鼎·艾則孜出生於新疆阿圖什市一個實業者家庭,曾就讀於阿圖什宗教小學。

1932年,參加南疆農民武裝暴動,當過戰士、秘書。

1934年,在阿圖什小學任教員、校長。

1935年,在蘇聯塔什干中亞大學學習,1937年畢業回新疆,在盛世才辦的烏魯木齊政治訓練班學習。

1938年至1943年,在新疆塔城報社工作,擔任過編輯、主編,曾加入反帝聯合會,任塔城專區反帝聯合會組織幹事,塔城維文會秘書長、副會長。

三區革命時期

1944年9月,盛世才被調離新疆後,賽福鼎·艾則孜參加了反對國民政府的伊寧事變(中國共產黨稱之為三區革命),並任三區革命臨時政府政府委員、教育廳副廳長、廳長,三區民族軍軍事法庭秘書、團長。

1946年,加入東突厥斯坦人民革命黨,並任東突厥斯坦共和國中央委員、宣傳部長。三區各地游擊隊統編為民族軍後,他負責組織創建了喀什團併兼任團長,率部多次進行戰鬥。賽福鼎·艾則孜還參與創建了三區「革命青年組織」,並擔任中央委員、宣傳部部長。在此基礎上,成立了人民革命黨,他成為主要領導人之一,併兼任宣傳部部長。

1945年10月,國民黨方面派出張治中,三區方面派出熱黑木江(團長)、阿不都哈依爾·吐烈、阿合買提江·哈斯木、賽福鼎·艾則孜等人組成的代表團,經過半年的談判,最終在1946年4月制定了十一條和平條款,取消了「東突厥斯坦共和國」的名稱,恢復伊犁、塔城、阿山三個專區的建制,後成立新疆省民主聯合政府。賽福鼎·艾則孜出任委員兼教育廳廳長、民主選舉監督組組長。

1947年8月,新疆保衛和平民主同盟成立,他當選為該同盟副主席兼宣傳部部長和《前進報》總編,後任新疆保衛和平民主同盟代主席、主席。

1949年9月,賽福鼎作為新疆特邀代表團團長,到北京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當選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全國政協委員,並參加了開國大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49年10月15日,賽福鼎向中共中央遞交了入黨申請書,毛澤東親自批准了他的申請[1]。同年12月27日,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新疆維吾爾族最早的中共黨員。1949年12月,任新疆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新疆軍區副司令員。

1950年2月,陪同毛澤東、周恩來訪問蘇聯,參加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談判、擬定和簽字儀式[2]。同年12月,與王震準噶爾盆地等荒原為軍墾部隊選址,為駐疆部隊的建設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建立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1951年,任中共中央新疆自治區委員會常委、民族部部長、統戰部部長,新疆幹部學校校長、中蘇友好協會副會長、中巴(巴基斯坦)友好協會會長。1952年7月,任中共中央新疆自治區委員會第四書記。同年9月,任新疆民族區域自治籌備委員會副主任。1953年1月,任西北行政委員會副主席。同年8月,任新疆軍區黨委第三書記、新疆軍區副司令員。

1954年9月,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同年12月,任新疆軍區黨委第二書記、新疆軍區副司令員。

1955年2月,新疆自治區政協成立,他任主席。1955年10月1日,賽福鼎向中共中央提出:「自治不是給山川、河流的,而是給某個民族的」。因此,他主張「新疆自治區」應改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共中央中央採納了賽福鼎的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他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員、自治區黨委第三書記。同年,當選為參加各國議會聯盟的中國人大代表團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1958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第二書記

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受到錯誤批判。

1968年後,他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革命委員會核心領導小組副組長,自治區黨委第二書記,自治區黨委代理第一書記,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代理主任,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主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軍區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第一政委。

賽福鼎·艾則孜還曾任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十、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第一、二、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

2003年11月24日逝世於北京[3]

視頻

賽福鼎·艾則孜 相關視頻

紀念賽福鼎·艾則孜105周年誕辰
祭奠賽福鼎·艾則孜逝世十四周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