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是2004年5月由贛州市建設委員會和贛州市規劃局合併組建而成,是負責全市規劃建設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0年3月由市城市規劃建設局更名為市城鄉規劃建設局[1]。
簡介
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是2004年5月由贛州市建設委員會和贛州市規劃局合併組建而成,是負責全市規劃建設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0年3月由市城市規劃建設局更名為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制定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組織實施。
2、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工作;負責指導和審查縣(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村鎮規劃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程序,組織編制、修訂、調整和實施市域內的城鎮體系規劃、中心城區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編制專業規劃;參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中心城區收儲土地的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3、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 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組織協調規劃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4、主管全市城市建設和集鎮、村莊建設;指導縣(市)城市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城市供水、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燃氣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燃氣、供水的安全生產工作。
5、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指導建築智能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 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6、代收市政設施配套費及行業各種規費。
7、制定全市規劃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鑑定、轉化和推廣應用;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組織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8、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建設市場和城市規劃的監察執法工作。
9、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各類資質、執(從)業資格的審批、審核報批和管理。
10、負責和指導機關、下屬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教育、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科級幹部的培養、考察、任免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作。
11、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贛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中國城市航拍】 贛州市(江西省),愛奇藝, 2018-10-21
- ↑ 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長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