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連平縣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連平縣圖書館(閱覽室)原圖鏈接來自 美篇網 的圖片

連平縣圖書館總館活動大樓於縣城市政公園西5號,建於1986年,館舍大樓高四層,占地面積731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1680多平方米。總館內現在藏書22萬冊,其中紙質圖書10萬冊,電子圖書10萬冊,報刊合訂本2萬冊。全縣人均藏書達0.5冊。有各種古今中外典籍名着,各種中文工具書[1],地方史志、姓氏族譜等,供讀者查閱。現為三級圖書館,曾多次被省、市、縣評為「文明窗口」單位。

基本介紹

連平縣圖書館總館活動大樓於縣城市政公園西5號,建於1986年,館舍大樓高四層,占地面積731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1680多平方米。現為三級圖書館,曾多次被省、市、縣評為「文明窗口」單位。

2018年3月,我縣開始實話了縣域圖書館分館制建設,連平縣又稱為圖書館總館,是縣域圖書館總分館制公共圖書閱讀服務活動管理中心。承擔着本縣公共圖書閱讀服務活動的組織指導活動開展工作

總館現有在編人員14人,政府購買服務1人,本館外聘2人,共17人,其中職工10人、幹部5人,大專以上學歷13人,中專學歷3人,中級職稱[2]6人,初級職稱4人。

展廳展館

總館內設有報刊閱覽室、少兒閱覽室、流動分館、電子工坊室、借書室、采編室、電子閱覽室、資料室、報刊典藏室、書室活動室、演播大廳、展覽大廳、會議大廳、黨建室等14個廳室,共有閱覽座席250個。所有功能活動廳室全面實行免費開放服務。在走廊和大堂內還調用有電子書閱讀書、到外書吧和休閒區,本館內、外設有固定宣傳欄6個,共有20多平方米。可移動宣傳欄7個,有15平方米。

館藏實力

總館內現在藏書22萬冊,其中紙質圖書10萬冊,電子圖書10萬冊,報刊合訂本2萬冊。全縣人均藏書達0.5冊。有各種古今中外典籍名着,各種中文工具書,地方史志、姓氏族譜等,供讀者查閱。總館內電子設備有:電子閱覽電腦24台、歌德機3台、大屏幕顯示屏3台、少兒閱讀機1台,自動借還機1台,投影設備3套,LED屏4個,打印機6台,還有一些工作用電腦、機房設備、擴音設備、掃碼設備、攝錄設備、防盜設備等。

實用信息

開館時間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晚上19:00-21:00(逢周五、周六)

(每周五下午業務學習、閉館)

註:晚上只開放流動分館

讀者辦證須知

一、辦證

?年滿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士持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等)均可辦理讀者證,身份證也可直接充當個人讀者證,未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士申辦讀者證需持戶口薄或由其監護人持身份證辦理。

辦證步驟:1、到一樓流動分館憑有效證件領取申請表,按實際情況填寫完整的個人資料(均需填寫本人有效的聯繫電話及設置讀者證密碼),並選擇需開通的讀者證功能。

? 2、辦理登記手續並交付辦證相應押金,領取讀者證。讀者證均免辦證工本費。

讀者證類型一覽表

二、掛失

1、讀者證若有遺失,讀者可通過電話(4332358)掛失或本人憑有效身份證明到一樓服務台辦理掛失手續。

2、讀者證和讀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同時遺失,讀者在掛失時需向工作人員說明詳細情況並儘快辦理掛失手續,在辦理掛失手續前,讀者證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讀者承擔。

3、掛失後在未辦理補證的情況下,如又找到讀者證者,需憑有效身份證件到總服務台解除掛失,即可恢復讀者證各項功能

三、補辦

讀者證遺失或讀者證保存不當而造成不能使用,讀者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到一樓服務台辦理補辦手續,補辦證需填寫《讀者證補證申請表》,交付10元工本費,補證使用期限仍從原證辦證日起計算。

四、驗證

讀者證有效期為一周年,即自辦證之日起到第二年對應的月、日,到期後憑讀者證辦理驗證手續,逾期未辦理者將暫停外借功能

五、讀者證增加或減少押金功能申請

讀者根據本人的需要可隨時增加或減少押金金額。讀者辦理押金增加或減少功能時,需由持證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一樓服務台填寫《讀者證增減功能申請表》辦理。

六、退證

凡不再需要讀者證的讀者,將所借圖書、期刊全部還清後,可到一樓服務台辦理退證手續。

1、讀者證退押金手續:

(1)退押金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和讀者證。

(2)各分館辦理的讀者證,請到各分館辦理退證手續。

2、為保障讀者利益,未能出示讀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時,一概不辦理退證手續。

借閱服務

圖書查找

本館圖書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組織排架。每一冊書在書架中都有特定的編號,即索書號(例《傅雷書信選》,其索書號為K825.6/F940)。讀者可通過圖書館網站、圖書館微信平台和移動圖書館查詢館藏圖書的索書號。獲取索書號後,就可以到相應書庫的書架上找到自己所需的圖書。

圖書借還

讀者可在圖書所屬借閱室的服務台辦理圖書借還手續。借書時,讀者需使用讀者證(身份證)辦理借書手續。

圖書借期及續借

借書期限為30天,每本書可續借一次,時間為20天。讀者請在圖書到期歸還前至少一個工作日辦理續藉手續,續借方式如下:

(1)到館續借:到圖書所屬借閱室的服務台辦理圖書續藉手續;

(2)電話續借:0762-4332358;

(3)網上續借:登陸連平縣圖書館網站辦理網上續借,①登錄「我的圖書館」 ②點擊「圖書續借」查看已借圖書詳細信息 ③點擊功能按鈕「續借」,即可完成續藉手續;

(4)微信續借:①關注我館微信公眾號(微信公眾號:連平縣圖書館) ②綁定讀者證③進行圖書續借;

(5) 移動圖書館續借:①登錄「移動圖書館」 ②通過「借閱信息」功能檢索到圖書的書目記錄,查看已借圖書詳細信息 ③點擊功能按鈕「續借」即可完成續藉手續。

以下情況續借服務不能進行:

您有欠款或其他過期圖書;您的圖書已續借過一次;您的圖書已過期。

圖書賠償

(1)文獻污損:文獻歸還時,工作人員將檢查文獻是否完整、被污損。一般污損不影響內容完整者,賠償5元。嚴重污損包括塗劃、圈批點、摺疊、剪裁、描拓、撕畫等,由工作人員視損壞情況酌情而定賠償金額,最大為單冊3倍,或自購相同版次的文獻歸還並承擔每冊5元的加工工本費。

(2)文獻遺失:讀者遺失文獻,應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文獻抵賠。如無法以書抵賠,則按以下標準賠償:遺失普通文獻按原價的3倍金額賠償;遺失整套文獻的任一分冊,則按單冊文獻價格的5倍金額賠償;已賠償的不另收滯納金。

滯納金

實行收取圖書過期滯納金制度的目的是為維護大多數讀者的利益,保障圖書的正常流通。讀者所借圖書逾期不還,圖書館通過登記時的聯繫方式進行催還。逾期歸還按每冊每天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計)收取滯納金,若逾期一年仍不歸還所借文獻,圖書館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視頻

連平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走進國家圖書館 開啟書香之旅
《國家圖書館誕生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