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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代步車(英語:Mobility scooter),是一種電動車輛和移動輔助等效或輔助的輪椅所結合的交通工具,配置像小型摩托車motorscooter,通常也被稱為電動車輛/踏板車或機動踏板車。電動代步車通常由電池供電,一兩塊電池存放在踏板車上,並通過板載或獨立的電池充電器單元從標準電源上充電。小型坐式電動代步車為全世界行動不便的人提供了重要的好處和方便性,對於沒有耐力或沒有使用手動輪椅所需的手臂/肩膀靈活性的人也很有用。
目錄
概述
電動代步車通常有三、四個或更多輪子上可容納一個座位,電動代步車的座位通常在16英寸至20英寸之間,但是其中許多在購買過程中都有各種可用的座椅選項。有時是平坦的區域或用於腳的腳踏板,並且在前面裝有車把或三角型轉向裝置以轉動可轉向的輪子。當前部被車把擋住時,座椅可以旋轉以允許進入。汽油電動代步車在某些國家/地區也可以使用。
小型輕便的踏板車,可折疊或容易分解成較小的零件進行運輸,適用於室內和室外的中檔踏板車;大型重型踏板車,適合崎嶇不平的戶外地形;通常,中程機動踏板車的速度約為5至7 mph(8至11 km / h)。
原理
用戶驅動的代步車由推拉划船運動中使用的槓桿推動,以同時提供運動和機動性。帶有前進/後退方向和速度控制裝置的操縱桿是踏板車前部中央的轉向柱。使用上包含功能有-限速器,照明控件(夜間使用)和轉向信號燈,還包括電池使用指示器。前進/後退方向可以通過拇指撥片,手指控件或開關控制。
由用戶提供動力的小型輕巧手動踏板車,無需電池或馬達,由中央槓桿驅動(CLD)推動,以推拉式划船運動,同時提供機動性和運動性。一些模型看起來像沒有踏板的大型三輪車,大約60%的至少部分使用腿的輪椅使用者可以在刺激肌肉和鍛煉的同時自我推動。
實用設計
第一輛粗製輕便型踏板車於1954年問世,由西爾斯公司(Sears)開發完成,稱之為電動輪椅,但它與機動性踏板車相比具有更多的共同之處,包括大型座椅,超大電池容量和三輪設計。
外型與承重量
對於許多用戶而言,代步車的主要賣點是它們看起來不像輪椅。一般而言,電動代步車比電動輪椅更便宜,這導致它們可以作為更便宜的替代品來購買。製造商一直在修改踏板車的外觀以吸引用戶。現在有一些輕便的踏板車,它們看起來像是短,薄,小型的汽車,而其他的輕便踏板車則非常像摩托車。
電動代步車有兩種類型:前輪驅動(FD)或後輪驅動(RD)。前輪驅動器通常是較小的設備,最好在室內使用。車手的承重量最小為170磅(77千克),通常最大為980磅(440千克)。後輪驅動器可在室內和室外使用,重量為350磅(160公斤)。重型後驅動器最多可承載500磅(230千克),具體取決於製造商。
優點
輔助和小型坐式電動代步車為全世界行動不便的人提供了重要的好處。電動代步車對於沒有耐力或沒有使用手動輪椅所需的手臂/肩膀靈活性的人很有用。而且,旋轉電動代步車的座椅通常比移動大多數傳統輪椅上的腳支撐要容易。對於處於全身或全身殘疾狀況(冠狀動脈或肺部疾病,某些形式的關節炎,肥胖症等)的人,他們仍然能夠站立和行走幾步,在沒有身體軀幹支持的情況下直立坐著,並控制轉向操縱桿。
「電動輪椅」跟「電動代步車」即使看起來有些相似,但功能性不同。「電動代步車」適用體力較為不佳、需要輔具協助外出的長輩,雖然還能行走,但是無法遠距離移動時,因為有「把手」操控龍頭轉向,較適合軀幹姿勢控制佳、手功能較好的使用者。[1]
局限性
身體支撐的選擇較少
- 電動輪椅設計中典型的扶手控制器可能更適合許多用戶。電動代步車對於身體支撐的選擇也較少,例如頭枕或腿托。它們很少被設計成易於患者從座位轉移到床上的方式。儘管電動代步車消除了許多無動力輪椅的手動強度問題,但其操縱機構仍需要直立姿勢,肩膀和手的力量,以及一些上身的移動性和力量,此其侷限性。
- 其他缺點包括更長的長度,這限制了它們的轉彎半徑以及使用某些升降機或輪椅設計的出入技術(例如交通車升降機)的能力。較長的長度也可能導致難以觸及開門按鈕或門把手。一些機動性踏板車的離地間隙低,這可能使其在某些障礙物上很難通行,例如在沒有適當遏制路障(又稱掉落路緣)的城市旅行。在受限的空間中導航,無論是在家中還是在公共場所和建築物中,也可能是一個問題。
無法直角轉彎
- 儘管新的公共建築通常都設計有無障礙功能,至少在北美地區,其較長的長度和較寬的轉彎半徑可能使它們難以使用。在較舊的建築物中這是一個更大的問題,在改建無障礙設施時可能不得不做出讓步。例如,一部電梯或升降機可能適合輪椅使用,但對於行動代步車來說太短了。走廊可能太窄,無法直角轉彎。或者大多數洗手間中的「隱私」牆可能會限制進入,以使踏板車無法在其周圍操縱。
- 最小重量和限制也可能引起關注,最小重量要求為170磅,最大重量在250到400磅之間,具體取決於製造商。這些限制可能會阻止某些殘疾人使用踏板車。
- 踏板車的限制可能會因型號和製造商而異,一個品牌/型號的限制並不一定會延續到所有人,個人需求可能會影響特定模型的適用性。通常,四輪踏板車的轉彎半徑大於三輪踏板車的轉彎半徑。尤其是,購買者應比較長度,寬度,轉彎半徑和離地間隙,以確保踏板車能夠適應用戶環境中最常見的障礙物。
未被納入醫療補助
- 目前在美國,Medicare不會為那些不需要「在家中」使用輪椅的人批准電動輪椅,即使他們的醫療需要限制了使用機動滑板車也是如此。例如,肩部和手部患有嚴重關節炎的人可能不是踏板車的最佳人選,但由於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家中走幾步,因此也不被認為是電動輪椅的認可人選,各種殘障權利團體都在為醫療保險(Medicare)開展而活動,試圖改變這項政策。對於確實符合Medicare資格的人,他們最多可以償還代步車價值的80%。至少在加拿大的某些省份也有這樣的限制。例如,要有資格獲得安大略省輔助設備計劃的部分資金,用戶必須需要踏板車才能在家中使用。
- 在英國,NHS電動輪椅的供應也受到類似的限制,為有行走能力的使用者規定了手動輪椅。這導致了許多用戶,最好由電動椅作為私人服務,以便宜的替代品來代替電動代步車,從而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服務。
道安問題
高齡者的交通事故
台灣屏東縣2020年車禍死亡人數174人,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有84人,占了將近一半,比之前一年還多,審計單位認為廣為高齡者使用的電動代步車,因現行法令管制範圍尚未周延,行駛於車道易引發交通事故。屏東縣警局交通隊表示,除長期執行護老交通安全計畫外,並深入社區高齡者關懷據點宣導行車安全,另不定期發放夜間反光裝置或閃燈,讓高齡者配戴於身上或代步工具,於天色昏暗的清晨或夜間,提醒汽機車駕駛注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