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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Template:標音)為東亞地區古代君主、諸侯、大臣、后妃、權貴、僧道等死後,政府依其生平功過與品德修養,另起稱號,以名寓評,是為諡號。有此風俗的地區包括中國、朝鮮、越南、日本,但也有例外:春秋戰國時的吳國、越國及秦朝君主不用諡號。
根據西周時期青銅器銘文的考古研究,此風俗約於周穆王前後普及。謚號通常用於尊稱古代帝王、大臣、學者和貴族;有些名人的諡號由於久經使用,幾乎成為他們的別名,如諸葛武侯(諸葛亮)、韓文公(韓愈)、曾文正(曾國藩)、岳武穆(岳飛)等。
帝王的諡號一般是由禮官議定,再經繼位的帝王認可後予以宣佈,臣下的諡號則由朝廷賜予。後期,賜諡權由皇帝包攬,取決於「聖裁」。謚號、諡號二詞古文通用。據臺灣著名家譜學家廖慶六認為,在繁體中文使用上,「謚」為一般道士作法事時的隨口表揚,「諡」則為政府機關的榮賜褒揚。
傳統說法
依《逸周書·諡法解》對立諡制度的起源的解釋,是周中期周公旦和太公望所制諡,用以如實反映逝者的生前事跡與功勞。後世諡號之制定遂以諡法為綱。但《逸周書·諡法解》是「蒐羅西周至戰國中期的謚號使用、又將謚字的解釋進行了系統性的歸納,另外還創造出新擬的謚字與謚解。〈謚法解〉的出現使此後的謚法提供了理論的根據。」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因「諡號」的定奪將形成「子議父、臣議君」的局面,故而廢除諡法,改而自稱為始皇帝,後世按數字順序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萬世皇帝等。漢代時期諡法又告恢復,至清末止。
後世由於部分諡字在應用上產生變化,固有部分諡法書有其他的諡法解釋,如宋代蘇洵所著的嘉祐諡法,部分解釋了宋代的賜諡標準。
种类
諡法初起時,只有「美諡」、「平諡」,沒有「惡諡」。分善、惡諡號則源自西周共和以後,即周厲王因為暴政「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等被諡為「厲」,另外還有「私諡」。諡號的選定根據諡法,諡法規定了一些具有固定涵義的字,供確定諡號時選擇。有些谥号本身的意思并不坏,但被用某个皇帝身上後意思就改变了,例如「惠」在晋惠帝司馬衷以后就沒什麼皇帝用这个谥号了,还有「恭」用於晋恭帝司馬德文、西魏恭帝拓跋廓、隋恭帝楊侑、后周恭帝柴宗訓等人身上成了亡国之君的惯用谥号。單一字意不好的諡號,與其他文字並用則無貶義,如唐朝名臣狄仁傑即諡「文惠」,晉名臣王導諡「文獻」。這些字大致分為下列幾類:
- 上諡,表揚類的諡號,如:「文」表示具有「經緯天地」的才能或「道德博厚」、「勤學好問」的品德;「武」為有開創局面、闢疆拓土等偉業才能配享此號;「壯」、「剛」則為生前戰功彪炳的武將屬之。傳統上以文、武兩字為最高讚譽。
- 中諡,多為同情類的諡號,如:博昌愍侯夏侯淵和晉愍帝司馬鄴的「愍」表示「在國遭憂」、「在國逢難」;蜀漢懷帝劉禪的「懷」表示「慈仁短折」。
- 下諡,即批評類的諡號,如:隋煬帝的「煬」表示「好內遠禮」,周厲王的「厲」表示「暴慢無親」或不吉利,魯荒王朱檀的「荒」表示「好樂怠政」、「外內從亂」,晉幽公的「幽」表示「壅遏不通」,漢靈帝的「靈」表示「亂而不損」。
- 私諡,始於周末,到漢朝才盛行起來。這是有名望的學者、士大夫死後由其親戚、門生、故吏為之議定的諡號,如陶淵明被親友私諡「靖節先生」,王通被門生私諡「文中子」。
规则
先秦時的諡號以用一個字為常,也有用兩三個字的。用一個字的如:秦穆公、晉文公;用兩三個字的如魏安釐王、魏文惠王、趙孝成王、衛睿聖武公等。
秦始皇廢除諡法。
漢代時期恢復諡法,而且這一時期諡法制度也日趨嚴密,朝廷正式設立「大鴻臚」一職,管理王公列侯的諡法。漢代以後,諡號大多為兩個漢字:漢文帝劉恆「諡號」全名為孝文皇帝,蕭何諡為文終侯。不過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諡號仍然是以一字諡為主,如吳質諡醜侯、劉禪諡思公、孫登諡宣太子、賈充諡武公、蕭子顯諡驕子。
唐宋時期為諡法發展時期。諡法一方面成為封建帝王尊大諡以滿足其虛榮心的工具,同時也成為駕馭群臣的褒貶手段。從女皇帝武則天開始,打破了皇帝一、二、三字諡號的舊例,她作為皇太后臨朝稱制時追諡唐高宗為「天皇大帝」,達三字。武則天稱帝後,又開皇帝追尊四代祖宗的先例,更開創了皇帝生前疊加諛詞上尊號溢美的先例,有的帝王活著的時候可以被奉上好幾次尊號。如唐玄宗開元二十七年(739年)受尊號為「開元聖文神武皇帝」。尊號的累加也影響了諡號的累加,自唐高宗以後,大多數皇帝的諡號都在四個字以上。
皇后的尊號即「徽號」。如清代同治皇帝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為「聖母皇太后」,上徽號為「慈禧」。徽號也可每逢慶典累加,那拉氏的徽號最後積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多達16個字,而她的諡號為「孝欽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配天興聖顯皇后」23字諡(見慈禧條)。宋代皇帝諡號比唐時更加諡美,而且也開後代予大臣諡二字的定例。值得一提的是,宋太祖趙匡胤實行重文抑武與民休息,因此宋代大臣諡號多以「文」字為榮,終宋之世,諡號為「文」者達一百四十多人,為「武」者僅二十人。惟武臣因多封公侯,諡號之極為「忠」,如蜀漢諸葛亮、唐郭子儀、尉遲敬德諡號「忠武」,宋初名將狄青原議諡「忠武」,後因故改為較低等的「武襄」,北宋楊業、南宋韓世忠、岳飛(宋理宗加諡),明初名將如常遇春、靖難首功武臣張玉,清代名將楊遇春等諡號皆「忠武」,故有時不能以諡號文武比例論斷。
明清時期,諡法內容大致固定下來。首先是各層級人員的諡號字數固定下來。
- 明代皇帝諡字為17字或21字(明太祖),親王1字,郡王2字,大臣2字,例如明成祖的諡號為: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
- 文臣諡號之極為「文貞」如魏徵、楊士奇及康熙帝師陳廷敬等曾獲此諡號,多半為太師的諡號,後避宋仁宗趙禎諱,宋代將文臣最高的諡號改為文正,明代以後恢復「文貞」諡號。
- 清代皇帝諡21字(從順治到光緒帝)或25字(努爾哈赤),和碩親王1字,大臣2字,例如咸豐帝[1] 的諡號為:協天翊運執中垂謨懋德振武聖孝淵恭端仁寬敏莊儉顯皇帝;恭親王奕訢的諡號為:忠
清代大臣的諡號規定:一品大臣過世,按例請皇帝決定是否授諡。一品以下官員除非特旨,例不授諡。得諡號者只有曾入翰林,或獲授大學士者才用“文”字。而“文”字的两字諡中,又以“文正”最為難得;只能出自特旨,不能由群臣擅議;清朝二百多年只得八人獲諡「文正」(如曾國藩)。文正以下的諡號則有:文忠(如李鴻章),清朝只有約十人得此諡號;再之下者有“文襄”(只限文臣而有军功者,如左宗棠、張之洞)、文恭、文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