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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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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二級上將
陳儀
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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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48年6月22日-1949年2月21日
前任 沈鴻烈
繼任 周喦
臺灣省行政長官
任期
1945年8月29日-1947年4月22日
前任 安藤利吉(臺灣總督)
繼任 魏道明(臺灣省主席)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883-05-03)1883年5月3日
中國浙江省紹興縣
逝世 1950年6月18日(1950-06-18)(67歲)
台灣 臺北縣新店鎮碧潭軍人公墓(今新北市新店區
籍貫 浙江省紹興縣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1927.07-
  • 導淮委員會常務委員1929.01-
  • 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1929.01-
  • 軍政部兵工署署長1929.04-
  • 軍政部常務次長1929.05-1931.01
  • 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1929.07-
  • 軍政部政務次長1931.01-
  • 福建省政府主席1934.01-1941.08
  • 福建全省保安司令1934.10-
  • 中國國民黨第五、六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11-
  • 福建綏靖主任1934.11-
  • 行政院秘書長1941.12-1942.12
  • 陸軍大學(代)校長1943-
  • 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1944.04-1945.08
  •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1945.05-
  • 國民政府顧問1945.10-
  • 浙江省政府主席1948.06-1949.02

陳儀(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幼名,改名儀。公俠,後改字公洽,自退素浙江紹興人。日本陸軍大學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任內發生二二八事件,為事件中爭議政治人物之一[1]

國共內戰末期,戰爭形勢急轉直下,陳儀曾勸告蔣中正,對國民黨喪失大陸政權要看開。1948年6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11月釋放浙江省警保處處長毛森(中將,軍統特工)報批處決的100多名共產黨員。1949年1月,陳儀眼見局勢不利於國民黨,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嘗試策反警備軍總司令湯恩伯投共,湯恩伯認為毛森得知,深怕自己被牽連,故將此事呈報蔣中正。陳儀在1949年初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職務,後來開始被軟禁。1950年4月,陳儀被押解到臺灣,後來被囚禁於基隆。1950年5月,蔣中正以匪諜案,指示臺灣軍事法庭判處陳儀死刑。同年6月18日清晨5時許槍決,地點一說於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碧潭軍人公墓[2][3][4],一說於臺北市馬場町[5][6]

生平

早年生涯

陳儀早年娶同鄉沈蕙為妻。父親陳靜齋經營錢莊,母親王氏,育有2子2女。陳儀兄陳威曾於1912年至1925年擔任中國銀行副總裁。

陳儀早年接受私塾四書五經教育,曾入讀浙江求是書院。1902年到日本留學,期間曾參加光復會,據說與作家魯迅許壽裳成為好友,三人時常同行。1907年日本士官學校第五期炮兵科畢業,1909年回中國。1911年辛亥革命時參加浙江獨立運動。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陸軍部長,兼陸軍小學校長。1914年應召到北京任政事堂統率辦事處參議。

1916年陳儀到日本陸軍大學深造,第一期畢業。在日期間,受到日本教官賞識,許以女兒古月好子。後來好子隨陳儀回中國,並改名為陳月芳。

1919年回國,任總統府中將顧問。

1920年前後,任浙江地方實業銀行董事長。

1924年10月直系孫傳芳入浙,委任夏超為浙江省長,陳儀為浙軍第一師師長。

1925年被任命為徐州總司令。

1926年10月,夏超暗通中國國民黨北伐軍孫傳芳以陳儀取而代之。陳儀繼續暗通國民黨,被國民黨任為國民革命軍十九路軍軍長。12月22日,被孫傳芳突襲,被捕押送南京。經蔣方震搭救,免於一死。孫敗後任江北宣撫使,收拾孫殘部。

1927年7月,任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委員。1928年3月,出國到歐洲考察半年,重點考察德國兵工。返國後,1929年4月被蔣中正委以軍政部兵工署署長,頗獲賞識。是年5月,升任軍政部常務次長。[7]

1934年閩變結束後,調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兼綏靖主任,整理福建軍政。1937年抗戰後,身兼二十五集團軍總司令,負責福建防務。1941年8月,遭華商陳嘉庚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指控其於閩省施政不當,遭撤職返回重慶。1941年任行政院秘書長。1942年改任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8]

與臺灣的關係

1935年,日本在臺灣舉行「始政四十周年紀念台灣博覽會」。陳儀曾經留日多年,對日本頗富瞭解,同時又是與台灣最鄰近省分的長官,所以奉命赴台參觀,對台灣的高速發展感到驚訝,特別是相對中國多年戰亂下的停滯不前,令陳儀深省與反思。之後陳再派人到台灣考察。1937年出版《台灣考察報告》,建議福建省學習台灣經濟。

1943年兼任代理陸軍大學校長。[7]

1944年4月,國民政府行政院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任陳儀為主任委員(委員有沈仲九錢宗起夏濤聲周一鶚胡福相何孝怡等和臺籍的丘念台謝南光黃朝琴游彌堅等)。調查委員會對台灣日治時期政治經濟民生軍事等各方面作出頗為詳細的調查,報告書長達四十餘萬字。之後提出的《台灣接管計劃綱要》,亦獲政府的接納。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1945年8月,蔣中正設置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陳儀為長官[9]:47。8月29日,蔣委任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之後又委派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10月24日,陳儀在美軍將領陪同下從上海飛抵台北。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麥帥)發佈的《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陳儀代表接受在台日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的投降,並作為盟軍中國戰區蔣中正元帥的代表,軍事接收臺灣。

二戰戰敗之後,多數高層日本官員遣返回日本,無論是使用台灣閩南語閩南人,或客家話客家人,甚至是漢人以外的臺灣原住民,在多年日語教育下,幾乎不曉中文書寫,亦不能使用官話溝通;原有的日本人高層職位,多改由中國大陸能通華語外省人擔任。但是大陸官吏,良莠不齊,不通閩南語、日語,貪污詐欺情事頻傳,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時與民眾衝突,更是常為新聞媒體報導。而駐台灣的國軍,多有乘車用餐不付款、低價強購、賒借不認帳,乃至有偷竊、搶劫、詐欺、姦污婦女、開槍傷人等情事發生,此與臺灣日治時期日籍官員、日軍的法紀嚴明形成強烈對比[10],也使得本省人愈來愈敵視國民黨長官公署,甚至開始懷念起日治時期。[11]

此外,國民黨以隨意印刷通貨鈔票的方式,[12]應付財政支出(後來的幣制改革中,一元新台幣換四萬舊台幣,全台灣人民的積蓄幾成壁紙)[13],並將臺灣人賴以維生的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導致臺灣物質缺乏,民生困苦,工業農業也出現巨幅倒退,經濟情況比戰火連天的二次大戰末期更加惡化。政府大量印製鈔票的結果,經濟上出現惡性通貨膨脹,物價一日三漲,民不聊生,路有餓莩,加上台灣人民飽受歧視、各方面備受打壓,致使臺灣人對陳儀主掌的長官公署,民怨沸騰,反抗之聲頻傳。

1947年2月27日晚間,臺北菸酒專賣局葉得根、傅學通等六名查緝員出門辦案,一名寡婦林江邁在臺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真君廟對面之天馬茶房販賣香菸,兼及一些未稅的私菸,走避不及。查緝員強欲沒收私菸,卻連已繳稅之菸品與林婦身上財物都不放過。林婦下跪哭求葉得根,緊抱葉得根腿部,葉竟以槍柄痛擊林婦頭部,頓時林婦血流如注、昏迷倒地。圍觀民眾義憤包圍查緝員,要求賠償林婦醫藥費,查緝員四散分逃,查緝員傅學通逃至永樂町(今西寧北路一帶),對空鳴槍示警,卻擊中在自宅門口觀看的市民陳文溪(20歲,胸部中彈,送醫次日死亡),史稱緝菸血案,更加引發民眾不滿情緒。

2月28日,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因對當局處理昨日「緝私血案」方式不滿,台北市民早起結隊遊行,並到市專賣局請願,因無人接見,更引起民眾不滿[14]:8297。下午1時,民眾齊至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請願,要求懲辦兇手,撤銷專賣局,遭軍警開槍射擊,數人死傷;市內罷工罷課,民眾自發開會,並佔領廣播電台,向全省廣播,呼籲全省民眾支援台北民眾反貪官污吏之鬥爭[14]:8297。過程中公署衛兵竟無預警對民眾開槍掃射,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使得民眾的情緒更為憤慨,局勢急遽惡化。請願演變為起義;下午3時,陳儀宣布戒嚴,出動軍警鎮壓[14]:8297。消息傳出後,台灣全省各地均發生民眾反抗,響應台北之行動,至此爆發一年多來因國民政府貪腐失政所累積的龐大民怨,由臺北市而起,全台響應反抗政府,事件風起雲湧。[14]:8297。政府與民眾衝突對抗之下,各地發生軍民衝突。陳儀接受台灣知名人士蔣渭川等提議,成立有台灣人參加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15]:51

3月1日下午5時,陳儀向全台廣播,宣布處理辦法:一、懲凶;二、撫恤傷亡;三、今晚12時起解除戒嚴,禁止罷工、罷課、罷市、集會遊行;陳儀廣播後,又秘密召集手下集議對付辦法,電請南京派兵到台灣並調台南鳳山部隊北上增援[14]:8300

3月2日,蔣中正電令駐京滬線之第二十一軍開赴台灣「平亂」,軍部及直屬營、連和第一四六師即日在吳淞上船直開基隆,第一四五師在連雲港集結候輪開高雄,限3月8日前到達,該軍到台後歸陳儀指揮[14]:8300。全臺血腥鎮壓與清鄉,許多台灣菁英及平民百姓因此罹難。解嚴後,行政院官方調查的罹難人數約1.8萬至2.8萬人[16][17]

3月6日,陳儀發表廣播講話,表示準備改革省、縣行政機構,同時又秘密與部下策劃援軍到後之行動方案[14]:8305。3月10日,陳儀下令解散台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灣警備司令部通告取消台灣所有「非法」團體,禁止集會遊行,並限令民眾上繳槍支[14]:8308。楊亮功致電于右任,報告抵台情形,稱與陳儀商議,對事變「將採鎮壓與安撫兼施辦法。」[14]:8308

3月14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乘專機飛南京,代表陳儀向蔣報告事變經過;葛談話稱,2月28日暴動原因係日據時代遺留之鷹犬與近由海外遣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14]:8312

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也向蔣中正提出備忘錄,批評陳儀的鎮壓行為,且要求陳儀撤職[18],由於擔心美援落空,蔣中正勉強接受撤換的意見。當各界沓伐陳儀的聲音風起雲湧,陳儀一手導演國大代表、參政員、省縣市參議會、各保甲長聯名電呈中央挽留自身職位的戲碼[19]。3月17日,陳儀電請蔣中正表示辭職。3月18日,蔣中正批准請辭,並慰勉陳儀「收復台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致告倦勤,殊為遺憾,現擬勉從尊意」[20]。3月17日、18日連續兩個晚上,陳儀徵求蔣經國接任臺灣省主席,蔣經國堅決拒絕[21]。3月22日,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舉行第八次大會,會議通過將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辦[14]:8318[22]

4月22日,行政院院會撤銷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省政府,同時由立法院副院長魏道明擔任首屆臺灣省政府主席,各廳增設副廳長,由本省人擔任[14]:8338[23]。4月29日,行政院核定臺灣省政府委員、廳長和處長人選,全部22個職位中,有12名臺籍人士[24]。5月11日,遭撤職的陳儀返回南京市[25],改任國民政府顧問[26]。5月12日,陳儀受到蔣介石召見並共進午餐[14]:8352

5月15日,魏道明抵達臺灣,與行政長官公署進行交接[27]。翌日臺灣省政府正式成立[14]:8355

教唆湯恩伯率部投共被捕

1948年6月30日,蔣中正正式任命前台灣行政長官陳儀出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4]:8629

1949年1月23日,傅作義投降中國共產黨,揚言「北平局部和平」,共產黨遂入據故都北平[9]:58。浙江省政府主席陳儀在中國共產黨人和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濟深等人幫助下,決心以傅作義為榜樣[14]:8795。1月上旬,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向陳提出要和中共地下黨聯繫人作商談[14]:8795。1月28日,陳派外甥丁名楠持親筆信赴上海見湯,函謂:「茲有xxx先生應邀去見你,請你和他暢談。我們以前的計劃他都同意,希迅速實行,以免夜長夢多。」[14]:8795此函被上海警察局長毛森發覺,毛森是軍統特務,湯為個人安危,於次日將陳密函送溪口蔣中正處告密,並向蔣誓輸忠誠,自請誘捕陳儀歸案[14]:8795。但因陳儀對湯恩伯而言是有提攜之恩的恩師,因此湯恩伯懇求蔣中正從輕量刑。蔣中正得報,即命國防部保密局局長毛人鳳派特務對陳嚴密監視,並安排其心腹周碞準備接備陳儀職務[14]:8796

1949年2月,陳儀移交浙江省政府主席;因涉通中共有據,「到後即被看管」[28]蔣經國函電宋美齡:「陳儀曾聯絡共匪謀和幸早得發現未成事實時局不安人心大變前途殊堪憂也兒」[29],後押至臺灣。

槍決

1950年4月,陳儀被押到台灣後,「即對任何人不再發一言一語,終日如老僧入定。」[30][31]後囚禁於基隆,又轉移到萬華的憲兵第四團看守所。5月19日,蔣中正親下手諭紙條「槍決可也」,指示台灣軍事法庭判決陳儀死刑。陳儀死前由福建共同推行過「新生活運動」的「五虎上將」蔣鼎文打理一切。蔣中正命保密局局長毛人鳳辦理此事,毛人鳳隨即下令委由技術總隊少將隊長杜長城辦理。

6月18日凌晨2時,杜長城又派遣部下中校大隊長劉學仁處理此事,劉學仁選由幹員朱國瀛、魏俊慧、伍祖蔭、李國輝等人執法,劉學仁害怕陳儀情緒波動,不利槍決,欺騙陳儀,說蔣介石要召見陳儀,陳儀起身盥洗沐浴,並用餐,還盛裝打扮,穿戴淡黃色禮帽,配上黃色西裝外套、白襯衫,並配上派克對筆,手戴勞力士白色手錶,衣冠楚楚地上車,車行至新店,保密局派遣攝影師范德福守候拍照,陳儀一見相機,方知原來是押往槍決,陳儀腿軟不前,李國輝與魏俊慧一左一右,扶陳儀至一名上校軍法官面前,軍法官驗明正身之後,即宣讀判決書,並說:「奉總統手批,執行槍決,你有甚麼話說沒有?」陳儀強作鎮定,答曰:「我人死,精神不死,我流的血,是替京滬杭一千八百萬同胞流的血。」亦即坦承自己通共,說完即俯首不語,軍法官又問:「那對你的親人子女,還有甚麼話要說?」陳儀沈思片刻,回答:「沒有。」隨即向行刑者說:「向我的頭開槍。」,但保密局已經決定向他的背部開槍,以保存其面貌完整,朱國瀛向他背後連開兩槍,陳儀摔了個四腳朝天,仍不死,呼吸甚為急促,劉學仁衝上前去,又補了一槍,方將陳儀擊斃[32]

中央社記者龔選舞在其回憶錄提到陳儀之死時指出,國防部軍法局通知他與攝影師兩個人,請他們現在到極樂殯儀館(當時台北惟一的殯儀館),龔和攝影師「王介生」去了,他看見一張木板床上,一個人穿著軍裝,留著鬍子,已經化妝過,面貌很慈祥的樣子,這個人就是陳儀。「為什麼叫我們去看、去照相呢?這和槍斃共諜吳石原因一樣,找中央社拍照,呈給蔣中正看。」[33]

有一說陳儀伏法於專門槍殺政治犯的馬場町郭冠英則表示,保密局本欲在馬場町執法,後聽聞蔣渭川等人打算組團圍觀陳儀死狀,為了保障陳儀尊嚴,於是改在新店執法,蔣渭川等人於是撲空[34]

身後

陳儀伏誅後,湯恩伯「在其臺北三峽寓所中,如喪考妣,終宵繞室徬徨,復在私宅堂屋設靈堂,一連自書輓幛多幅」[30]。陳儀死後,由五弟陳錚收屍火葬,骨灰埋於今新北市五股區,立碑曰:「陳公退素之墓」,不寫本名,以避免受到報復、盜墓。其墓園的位置曝光後,時常遭人噴漆破壞,2013年更被發現墓碑與骨灰已失蹤,是遭破壞或已遷葬尚眾說紛紜,不過從現場跡象研判,遷葬的可能性較大[35]。陳儀在遺言中強調,他是替京滬杭1,800萬人民流血,又因他本有意投共,中共對陳儀家屬與後人亦多所照顧。2011年,陳儀的外孫項斯文將陳儀的骨灰用一個背包偷偷背回上海,最終在2014年的6月,安放在了杭州的安賢園。

家庭

  • 父親陳炳鏞,號靜齋,日本正金銀行買辦、杭州正祥盛綢莊老闆。
  • 陳儀之妻為日本人,且兩人並無子嗣
  • 陳儀兄陳威曾於1912年至1925年擔任中國銀行副總裁。五弟陳錚為陳儀收屍殮葬。

對陳儀的評價

蔣介石在日記中罵陳儀「態度倔強」、「至死不悟」、「萬惡官僚之腦筋」、「迷妄」[36]

臺灣方面對陳儀的評價大多是批判的,並不分泛藍泛綠。不論是其政治上的失策,引發省籍不平等的疑慮;經濟上的無能更是使本省人民不聊生。相較於二戰失敗,返回日本本土的日籍之紀律嚴明;陳儀的部屬官吏風氣卻是貪污腐化,在在都顯示陳儀治臺完全失敗[30][37]

臺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的紀念碑,碑文稱陳儀「顢頇剛愎,壹面協調,壹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

當時臺灣本省人盛傳陳儀是因為二二八事件濫殺無辜,有負於臺灣人,蔣介石怒而誅之。但其實陳儀被殺的原因,是欲拉攏湯恩伯一起投奔中國共產黨[38][39]。歷史學者李敖認為蔣介石應該負二二八事件主要責任,陳儀只是蔣介石的代罪羔羊:「二二八事件確實是個悲劇,以責任來看,蔣介石派兵是要負全責,應該要被你們台灣人千刀萬剮碎屍萬段,但他內戰都打得焦頭爛額,還管你殺人不殺人?蔣介石不給你們談論二二八事件,但他槍斃了陳儀,那意思是說,有錯誤,但這個錯誤不是我,是他,所以我把他幹掉了。就像殺了岳飛,找了一個替罪羊解決一切,宋高宗沒問題,找了個秦檜負全責一樣。這個方法是有效的,現在臺灣民進黨國民黨都罵陳儀,這說明了蔣介石歸罪陳儀的方法,絕對有效的。」[40]

1980年6月9日,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共中央調查部追認陳儀為「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貢獻出生命的愛國人士」[41]。陳儀故居現在成為杭州市旅遊局的辦公單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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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 中時電子報. 中時集團.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27). 中國時報2008-07-21【黃清龍報導】陳儀改任國民政府顧問,五月十一日離台,隔年六月擔任浙江省主席,後因被控「勾結中共,陰謀叛亂」被捕,經軍法審訊終結判處死刑,蔣介石於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批准執行,而於十八日在新店碧潭槍決。 
  3. 陳儀被槍決前後,以及評說(圖). 博訊新聞網. 台北近郊有個碧潭,一九五零年六月十八日清晨五時許,陳儀被解到此地槍決。 
  4. 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 中時電子報. 中時集團. 被哄上車 抵新店空軍公墓。 
  5. 《「介入境遇」到「自我解放」--郭松棻再探: 郭松棻再探》
  6. 莫忘來時路/6月18日-陳儀結束悲劇一生蔣介石一紙手諭「槍決可也」,1950年6月18日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在台北馬場町被槍決了(見圖,本報資料照片)。
  7. 7.0 7.1 鄧孔昭,〈陳儀一生及其是非功過〉,《明報月刊》,香港,1995年4月號,第34頁
  8. 中時電子報.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 中時電子報. [2016-12-20] (Chinese (Taiwan)). 
  9. 9.0 9.1 陳布雷等編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10. 二二八事件介紹 >> 事件概述[失效連結]
  11. 柯喬治. 《被出賣的台灣》. 陳榮成/譯. 臺北市: 前衛. 2003年9月5日: 頁11. ISBN 9579512191 (中文). 「以我們的在台經驗,極清楚前行政長官陳儀的施政已使人民對中央政府離心,許多人不能不感到,日治下的台灣情況反而比較良善。……」--陸軍中將魏德邁國務卿.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七日 
  12. This Is the Shame. Time Magazine. 1946-06-10 (英語). 
  13. Howard, Joshua H. Workers at War: Labor in Chinas Arsenals, 1937-1953. [2004] (200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8047-4896-4. pg 363.
  14. 14.00 14.01 14.02 14.03 14.04 14.05 14.06 14.07 14.08 14.09 14.10 14.11 14.12 14.13 14.14 14.15 14.16 14.17 14.18 14.19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15. 金堯如:〈「二·二八事件」目擊記——潛伏台灣的中共地方黨領導人與當年台共領導人謝雪紅揭開歷史真相〉,《明報月刊》,香港:明報雜誌有限公司,1998年4月
  16.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行政院研究228事件專案小組,1992年
  17. 第三十一集:二二八事件,中央廣播電台,2011/4/18
  18. 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150-152
  19.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14-216
  20.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18
  21.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133
  22.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132-136、161-169、 214-220;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595-602
  23.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74-76;解讀二二八,204-208;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150-152;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2-608
  24.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74-76;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2-608
  25.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08-614
  26. 解讀二二八,176-186;責任歸屬研究報告,214-220
  27.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14-618
  28. 蔣經國:〈危急存亡之秋〉,刊《風雨中的寧靜》,台北,正中書局,1988年,第157頁
  29. 周美華、蕭李居編:《蔣經國書信集——與宋美齡往來函電》(上),台北國史館出版,2009年,第86頁
  30. 30.0 30.1 30.2 鄭文蔚著:《陳儀之死》
  31. 蔣侍從室主任林蔚勸陳儀向蔣中正認錯,寫悔過書。蔣允許恢復其自由,但遭到陳儀拒絕,說:「我有何錯?我無錯,他不高興,可殺我,我已年過半百,死得了。悔過書我不寫。」
  32. 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 《時報周刊》. 中時電子報. 2014-03-01. 
  33.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
  34. 郭冠英.〈蔣介石日記的真相〉執行陳死刑的是保密局的槍兵,選的六月十八是張超的死日,地點在碧潭,不是馬場町,以保陳尊嚴。蔣渭川等228人糾眾去馬場町等看,撲了場空。
  35. 「228主角」陳儀 墓碑骨灰不翼而飛,《聯合報》,2013-03-01
  36. 蔣介石日記1950.06.18:「據報,其態度倔強,可謂至死不悟。乃知共匪宣傳之深入,甚至此種萬惡官僚之腦筋,亦為其所迷妄而改變,不知其有國家民族,而反以迎合青年為其變節來由矣。宣傳之重要有如此也。」
  37.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歷史的二二八《關鍵人物評析》
  38. 陳兆熙 等:《陳儀的本來面目》,INK印刻文學出版社,2010年
  39. 陳裕盛 (編). 老情報員揭極機密 228禍首 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 CTnews書刊. 報導/呂昭隆 攝影/林景堅、中國時報系. [2016-12-20] (Chinese (Taiwan)). 
  40. 李敖稱二二八事件 官民都應負責任
  41. 林文彪. 建議恢復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貢獻出生命的愛國人士」陳儀先生故居並建紀念堂(市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提案). [2011-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1). 

與陳儀相關的史料與研究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 陳芳明,1988,〈陳儀與謝雪紅:二二八人物的再評價〉。《台灣文化》:13-19。
  • 陳景峰,2001,〈戰後陳儀與CC派在台灣電影產業上的爭奪〉。《台灣風物》51:95-125。
  • 古怡青,1994,〈陳儀治台與二二八事變〉。《史苑》:78-93。
  • 黃英哲,1998,〈台灣省編譯館研究(1946.8 - 1947.5):陳儀政府台灣文化重編機構研究之一〉,見張炎憲、陳美蓉、楊雅慧編,《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頁93-118。台北: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黃英哲,2001,〈台灣省行政長官署宣傳委員會研究(1945.11-1947.3):陳儀政府台灣文化重編機構研究之二〉。《台灣歷史學會會訊》:24-40。
  • 鄭士鎔,《鄭士鎔細說二二八與陳儀〉,《傳記文學》2006年3月號,美國《僑報》2007年3月1日至9日連載。
  • 鄭衣德,〈鄭士鎔還原真相初衷〉,2007年3月22日,美國《僑報》。
  • 賴澤涵,1991,〈陳儀與閩、台、浙三省省政(一九二六 - 一九四九)〉。台北:[中華民國建國八十年學術討論會]。
  • 李筱峰,1992,〈「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與陳儀的對策〉,見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1)》,頁167-94。台北: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
  • 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浙江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福建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1987,《陳儀生平及被害內幕》。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 石弘毅,2000,〈陳儀的「悲劇性格」〉。《歷史月刊》:28-34。
  • 蘇嘉宏王呈祥,2003,〈陳儀在台主政期間(1945-1947)的經濟政策:孫中山先生「民生主義」的實踐與背離〉。《國立國父紀念館館刊》:55-70。
  • 王之相,2014,《陳儀:為理想一生懸命的悲歌》。台北:黎明文化。
  • 王曉波編,2004,《陳儀與二二八事件》。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
  • 翁嘉禧,1997,〈陳儀時期台灣經濟政策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論文。
  • 伍國,2010,〈陳儀與魯迅的交往初探〉。魯迅研究月刊
  • 薛月順,1998,〈陳儀與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興廢〉。《國史館館刊》24:27-50。
  • 嚴如平,2011,《陳儀全傳》,人民出版社
  • 張富美,1992,〈陳儀與福建省政(1934-1941)〉,見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二二八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1)》,頁9-26。台北: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台美文化交流基金會、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
  • 招麥漢,1947,《陳儀大鬧台灣》。香港:風雨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