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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
性別
出生 1019年11月17日
逝世 1086年10月11日(1086-10-11)(66歲)
國籍 宋朝(北宋)
別名 司馬君實、涑水先生
教育程度 在家受教
活躍時期 11世紀
政黨 守舊派
兒女 司馬康
父母司馬池
母 聶氏
親屬司馬旦
姐 嫁夏穀

司馬光(英語: Sima Guang ),(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實,號迂叟。北宋文學家史學家。生於宋真宗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卒於宋哲宗元祐元年九月一日,享壽66歲。陝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省夏縣)人,世稱涑水先生,身後稱司馬溫公[1]。歷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鑑》。

生平

簡介

司馬光,字君實,號迂叟,山西運城夏縣涑水鄉人,世稱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學家。宋仁宗時中進士,英宗時進龍圖閣直學士。宋神宗時,王安石施行變法,朝廷內外有許多人反對,司馬光就是其中之一。王安石變法以後,司馬光離開朝廷十五年,專心編纂《資治通鑑》,用功刻苦、勤奮。用他自己話說是:「日力不足,繼之以夜。」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他立志編撰《通鑑》,作為封建統治的借鑑。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戰國迄秦的八卷上進,英宗命設局續修。神宗時賜書名《資治通鑑》。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對,與安石在帝前爭論,強調祖宗之法不可變。被命為樞密副使,堅辭不就。次年退居洛陽,以書局自隨,繼續編撰《通鑑》,至元豐七年(1084年)成書。他從發凡起例至刪削定稿,都親自動筆。元豐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他入京主國政,次年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傳郎,數月間盡廢新法,迫害罷黜新黨。為相八個月病死,追封溫國公。遺著有《司馬文正公集》《稽古錄》等,還有諸多名著被眾人所流傳。

家世

司馬光的遠祖可追溯到西晉皇族安平獻王司馬孚,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曾為兵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屬翰林學士院),在藏書閣擔任皇帝的顧問,官居四品,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譽。

童年

司馬光出生時,他的父親司馬池正擔任光州光山縣令,於是便給他取名「光」,七歲時,「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即能了其大旨」,從此,「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2]司馬光深受其父影響,邵博的《邵氏聞見後錄》提到說,作者曾見到司馬光親自寫一張字帖,上面提到說司馬光在年紀大約五六歲的時候,一位婢女用熱湯替他將胡核去皮,他姐姐問他是誰做的,司馬光回答是自己剝皮的,父親責備他小孩子怎麼可以說謊,司馬光並言自己從此不敢再說謊。[3]

仕途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中進士甲科,簽蘇州判官事,做了一年多由於父母相繼亡故而丁憂。降服後,簽武成軍判官(滑州),任職兩年。後經連襟之父樞密副使龐籍的推薦,入京為館閣校勘,同知禮院,在京城任官十年。至和元年(1054年),龐籍知并州兼河東經略,司馬光改并州通判。從嘉二年(1057年)司馬光代龐籍巡視邊地,主張在麟州築堡失敗損兵折將,龐籍因事獲罪,司馬光引咎離開并州,任職開封府推官。兩年後改修起居注、判禮部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同知諫院嘉佑六年(1061年)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司馬光立志編撰《通鑑》,作為統治者的借鑑。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戰國迄秦的《通鑑》八卷上進宋英宗,英宗命設局續修,並供給費用,增補人員。宋神宗以其書「有鑑於往事,以資於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鑑》,並親為之序。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他竭力反對,與安石在帝前爭論,強調祖宗之法不可變。神宗命他為樞密副使,但司馬光堅辭不就。

熙寧三年(1070年),自請離京,以端明殿學士的身分前往陜西永興軍擔任知軍一職Template:需要消歧義,這是他在三十年仕途中第一次出任親民官主官,此前在地方僅任過佐貳官與幕職官。之後皇帝問司馬光陜西民間的狀況時,司馬光說道青苗法和助役法等這兩項新法的措施危害陝西(永興軍是陝西的一部份)地區,是當地的禍害,而對此皇帝回答道:「助役法只行於京東(不包括陝西)和兩浙一帶,而僱人充役的做法,則已經在越州推行。」也就是說在司馬光擔任陜西永興軍知軍時,助役法尚未實行於陜西一帶。[4]次年司馬光退居洛陽,任西京留守兼西京御史臺,以書局自隨,繼續編撰《通鑑》,至元豐七年(1084年)成書。書成後,司馬光官升為資政殿學士。

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他入京主國政,次年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數月間罷黜新黨,盡廢新法,所謂「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九月,司馬光執政一年半,即與世長辭,享壽68歲,「京師人為之罷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者,蓋以千萬數」,靈柩送往夏縣時,「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親。四方來會葬者蓋數萬人」,「家家掛象,飯食必祝」。高太皇太后命葬之於高陵。

身後

死後追贈太師溫國公,諡文正,賜碑「忠清粹德」。遺著有《潛虛》、《均韻指掌》、《類編》、《傳家集》、《翰林詩草》、《注古文學經》、《易說》、《注太玄經》、《注揚子》、《書儀》、《游山行記》、《續詩治》、《醫問》、《涑水紀聞》、《通鑑目錄》、《通鑑考異》、《通鑑舉要歷》、《稽古錄》(《歷年圖》、《歷代君臣事跡》和《百官公卿表》)、《切韻指掌圖》、《司馬文正公集》等等37種。

宋徽宗把元祐年間反對將王安石新法的司馬光等舊黨309人,列為「元祐奸黨」,下令在全國刻碑立石,以示後世,這些碑叫作元祐黨人碑

政治主張

司馬光在政治上是強硬的守舊派,他幾度上書反對王安石變法。他認為刑法新建的國家使用輕典,混亂的國家使用重典,這是世輕世重,不是改變法律。所謂「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司馬光與王安石,就竭誠為國來說,二人是一致的,但在具體措施上,各有偏向。王安石主要是圍繞着當時財政、軍事上存在的問題,通過大刀闊斧的經濟、軍事改革措施來解決燃眉之急。司馬光則認為在守成時期,應偏重於通過倫理綱常的整頓,來把人們的思想束縛在原有制度之內,即使改革,也定要穩妥,因為「大壞而更改,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無,臣恐風雨之不庇也」。而王安石變化過於躁進,用人不善,用之變法官吏素質不良,也是新法遭至反對之理由。雖然王安石新法大或能切中實弊。然而反對新法的人,面對實際的政治問題,有時也並無太多卓見,他們反對的理由包括「新法擾民」及「祖宗之法不可廢」。例如司馬光批評王安石變法的理由之一竟是南人不可當政,他上奏宋神宗聲稱:「閩人狹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援引鄉黨之士,充塞朝廷,風俗何以更得淳厚?」[5]

編撰《資治通鑑》

宋神宗熙寧年間,司馬光強烈反對王安石變法,上疏請求外任。熙寧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陽十五年,不問政事,這段悠遊的歲月司馬光主持編撰了294卷300萬字的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五代後周世宗顯德六年(959年),共記載了16個朝代1362年的歷史,歷經19年編輯完成。他在《進資治通鑑表》中說:「臣今筋骨癯瘁,目視昏近,齒牙無幾,神識衰耗,目前所謂,旋踵而忘。臣之精力,盡於此書。」司馬光為此書付出畢生精力,成書不到2年,他便積勞而逝。《資治通鑒》從發凡起例至刪削定稿,司馬光都親自動筆,不假他人之手。清代學者王鳴盛說:「此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亦學者必不可不讀之書。」

逸聞

熙寧四年(1071年),呂誨卒,司馬光為他寫墓誌銘。蔡天厚得其摹本獻王安石。王安石將之掛在牆上說:「君實之文,西漢之文也。」

傳說他小時候和一群小朋友一起玩時,一個據說名叫上官尚光[6]的小孩不小心掉進裝了水的,其它小孩都嚇跑了,只有司馬光情急生智,搬起一塊大石頭,砸破水瓮,救了小孩。[7]但此事的真確性備受質疑,當為小說家按當時東京(今開封)、洛陽一帶廣為流傳的《小兒擊瓮圖》附會改編。[8]

評價

司馬光為人溫良謙恭、剛正不阿,是傑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顧棟高《司馬溫公年譜序》:「唯公忠厚質直,根於天性,學問所到,誠實金石。自少至老,沉密謹慎,因事合變,動無過差。故其文不事高奇,粥粥乎如菽粟之可以療飢,參苓之可以已病。」[9]然而政治生涯並不突出,儘管他認為「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勝於舊者存之」[10],但實際卻因情感上不滿王安石而不擇優劣盡罷新法[11],又將神宗朝時宋軍戰爭得之土地,無償送還給西夏。而日後新舊黨爭漸淪為意氣及權位之爭、不再著重於國政運轉。

宋朝在多次戰爭中敗北,國勢已經到了刻不容緩之境地、司馬光仍堅持宗法及倫理綱常治國等,但除盡罷新法外卻提不出有效的政策方針,朱熹說司馬光「溫公之說,前後自不相照應,被他(章惇)一一捉住病痛,敲點出來」[12]朱熹對司馬光是贊揚的,但稱「元祐諸賢是關閉着門說道理底」。

總的來說司馬光適合為儒而稍不適為官,品德剛正學富五車極具學者風骨。

參考文獻

  1. s:司馬溫公行狀
  2. 宋史》:「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
  3. 邵博《邵氏聞見後錄》:「予見司馬文正公親書一帖:『光年五六歲,弄青胡桃,女兄欲為脫其皮,不得。女兄去,一婢子以湯脫之。女兄復來,問脫胡桃皮者。光曰:「自脫也。」先公適見,訶之曰:「小子何得謾語。」光自是不敢謾語。』」
  4.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十五,原文: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史館修撰司馬光為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永興軍。先是,上欲以河南授光,王陶既有永興之命,而薛向惡陶,乃薦光於上以代陶,陶為河南如故。及光辭,上諭光曰:光辭在十月十九日,今並書於此。「今委卿長安,邊鄙動靜皆以聞。」光曰:「臣守長安,安知邊鄙?」上曰:「先帝時,王陶在長安,夏人犯大順,賴陶得其實。」光曰:「陶耳目心力過人,臣不敢知職外事。」上曰:「本路民間利病當以聞。」光曰:「謹奉詔。」光言青苗、助役為陝西之患,上曰:「助役惟行京東、兩浙耳。僱人充役,越州已行矣。」
  5. 《續資治通鑑》卷67
  6. 記者:高瑩. 「司馬光砸缸」救的小孩姓上官?. 遼瀋晚報>刊號CN21-0001 >A06>說事兒. 2011年9月9日 [2011年9月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2日) (中文(簡體)‎). 
  7. 《宋史》:「群兒戲於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為圖。」
  8. 宋人軼事彙編》卷十一
  9. 《司馬光年譜》卷首
  10. 《傳家集》卷四九〈請革弊札子〉
  11. 朱熹認為:「溫公忠直,而於事不甚通曉。如免役法,七八年間直是爭此一事。他只說不合令民出錢,其實不知民自便之。」(《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
  12. 《朱子語類》卷一三○《自熙寧至靖康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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