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傳承的基本遵循 林繼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傳承的基本遵循 》是中國當代作家 林繼富寫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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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傳承的基本遵循
摘要
中國民間文學傳承在現代化生活環境下面臨巨大壓力。新世紀以來,民間文學獲得了政府、學人、民眾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從口頭文學發展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民間文學的傳承注入了豐富的社會資源和強大的發展動力。儘管民間文學類非遺產生、傳承創新與當代民眾生活存在不協調、不同步的問題,但是,只要在保護民間文學類非遺的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以口頭語言為中心、以民眾生活為中心的原則,融合現代傳媒技術,融入當代社會生活,活化傳承實踐的基本遵循,就能夠獲得新的生命和傳承發展的機遇,並且凸顯其潛藏的巨大能量。
民間文學;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基本遵循
民間文學,是民眾口頭講述,口耳相傳的集體性文化生活。何為民間文學?目前國內常用的定義為:「民間文學是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它在廣大人民群眾當中流傳,主要反映人民大眾的思想感情,表現他們的審美觀念和藝術情趣,具有自己的藝術特色。」這一定義對於理解民間文學具有開拓性和傳承性的意義,但是,將民間文學局限在文學範疇則顯得較為狹窄。筆者以為民間文學是民眾的生活實踐,是民眾文學化的生活和生活化的傳統,具有身份認同屬性和審美價值,這種理解將民間文學就從文學的藩籬中解放出來。民間文學記憶着祖先的生活,也記錄着當代人的實踐行動。因此,記錄整理民間文學傳統資源,活化民間文學傳承實踐成為當下中國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必須要走的道路。
01
從民間文學到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我國歷來就十分重視民間文學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20世紀早期,北京大學以《歌謠周刊》為陣地,開始搜集和發表民間文學作品。與此同時,一些學者搜羅歷史文獻和當代調查記錄的民間文學並對某些類型進行研究,諸如顧頡剛的孟姜女故事研究、董作賓致力於《看見她》的討論,不僅展示了民間文學的歷史意義、生活價值,而且成就了中國民間文學理論研究的典範。20世紀40年代,解放區的民間文藝活動如火如荼,並且配合戰時形勢,創作了大量的民間文藝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政府在民族識別和民族社會歷史調查過程中對民間文學越來越重視,並且開展了大規模的採錄整理工作,尤其是對我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進行較為全面的調查和搜集整理,隨後包括新民歌運動在內的民族民間文化調查採錄、出版了數以萬計的民間故事、民間歌謠以及史詩和民間敘事詩等,反映了我國各民族民間文學的傳承狀況,以及民間文學與各民族社會歷史、民眾生活的關聯。
從1984年開始,我國在政府主導下開展了「民間文學三套集成」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民間故事、歌謠和諺語的搜集、整理。截至1990年,全國共搜集整理民間故事183萬篇、民間歌謠320萬首、民間諺語784萬條,這些採集到的民間文學資料的總字數達到40多億。各地選編的地(市)、縣卷本超過3000種,在此基礎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精選出各自的省卷本《中國民間故事集成》《中國歌謠集成》《中國諺語集成》。這是我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民間文學搜集整理成果的集中呈現,「是中國民間文學史,甚至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項宏偉工程」,充分展示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民間文學傳承的基本情況。
21世紀,我國政府將民間文學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類別實施保護。與此同時,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包括:「(a)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b)表演藝術;(c)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d)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e)傳統手工藝」。其中 (a) (b)以民間文學為主,(c) (d)涉及神話、傳說、史詩等民間文學的文類,(e)包含有民間文學的成分。由此可見,民間文學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也是最基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從2005年開始,我國開展包括民間文學在內的大規模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搜集整理了各民族民眾口頭傳承的民間文學,印行出版了一大批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書籍。在普查基礎上,各省市陸續申報、確認了一批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縣級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形成了中國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四級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的民間文學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類型,其內容主要各民族以民族語言和地區方言講述的民間文學各類題材,諸如神話、史詩、民間傳說、民間故事、民間歌謠、民間敘事詩、民間諺語、謎語等類型,將這些具有祖先歷史傳統,融入當代民眾生活的民間文學納入到法制化的保護體系。
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了我國多民族的族源、祖源神話和英雄故事,展現了各民族民眾的社會實踐傳統和審美特性,是構築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生活土壤和精神資源。迄今,我國已公布四批137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民間文學155項,占比為11.3%。第一批名錄中民間文學31項,第二批名錄中民間文學53項,第三批名錄中民間文學41項,第四批名錄中民間文學30項,包括神話類的盤古神話、邵原神話群、西王母神話;民間傳說類的牛郎織女傳說、孟姜女傳說、梁山伯與祝英台傳說、白蛇傳傳說;史詩類的格薩爾、江格爾、瑪納斯、苗族古歌、遮帕麻和遮咪麻、人類遷徙記、布洛陀、密洛陀、梅葛、亞魯王、阿細先基;民間故事類的伍家溝民間故事、下堡坪故事、都鎮灣故事、耿村民間故事、徐文長故事、錫伯族民間故事、阿凡提故事、嘉黎民間故事等;民間歌謠類的吳歌、劉三姐歌謠、土家族梯瑪歌、壯族嘹歌、酉陽古歌等;民間謎語類的青林寺謎語等,以及滬諺、北京童謠、萬榮笑話等,這些流傳久遠、影響廣泛、意義深邃的民間文學作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得到保護。同時,在民間舞蹈、民間音樂、傳統戲劇和民俗等類型的非遺產中包含的民間文學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角度來看,民間文學占據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相當大的比重。
2017年1月25日印發的《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指出,「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大戰略任務,對於傳承中華文脈、全面提升人民群眾文化素養、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並明確了與民間文學相關的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主要內容:「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進一步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護傳承方言文化。開展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工作,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做好少數民族經典文獻和漢族經典文獻互譯出版工作。實施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中國民間文學大系出版工程。推動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整理研究和保護傳承」。除《中國民間文學大系》出版工程以外,作為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每一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均含括了民間文學,民間文學成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主要內容受到高度重視。為了更科學、更全面、更精準地完成《中國民間文學大系》出版工程,中國文聯、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將總目標確定為到2025年出版神話、史詩、民間傳說、民間故事、民間歌謠、民間長詩、民間說唱、民間小戲、諺語、民間文學理論等類別的大型系列文庫1000卷,每卷100萬字,共計10億字;建成「中國口頭文學遺產數據庫」,並通過《中國民間文學大系》出版工程的運行,開展一系列以中國民間文學為主體的社會活動,促進全社會共同參與民間文學的發掘、傳播、保護與發展。
20世紀初期,民間文學作為新文化運動的組成部分,在創建「五四」新文學、發現民眾思想上具有特殊的貢獻,但是,此時絕大部分的工作是以文化人的精英視角搜集、整理和研究民間文學,「認定歌謠是民族心理的表現,含蓄着許多古代制度儀式的遺蹟,我們可以從這裡邊得到考證的材料」,並認為「這種工作不僅是在表彰現在隱藏着的光輝,還在引起將來的民族的詩的發展」。學者們試圖藉助民間文學啟蒙民眾,傳遞國民心聲,發現民族精神,但最終的效果卻並不明顯,沒有達到文化人預設的目標。20世紀50年代,民間文學作為民族身份文化和社會生活現象,在我國民族識別和民族社會歷史調查中得到了廣泛認同,儘管此時並非以民間文學為中心,但是,確實在自覺不自覺間記錄和整理了豐富的民族民間文學。20世紀80年代,我國鄉村社會結構開始轉型,民間文學作為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生活實踐出現了明顯變化,也促成了以中國民間文學「三套集成」工作為引領的全國範圍內的搜集和整理工作。21世紀以來,隨着全球化和現代化的日益深入,我國政府廣泛開展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將其視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施政府主導下的傳承發展。反瞻20世紀至今中國政府、學人和民眾對於民間文學的認知,對於民間文學價值和意義的理解不斷深入,極大地喚醒了民間文學傳承人和受眾對於民間文學傳承保護的自覺性和目的性,政府和學人對於當前民間文學傳承發展存在的問題有了客觀清醒、科學系統的認識。
02
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面臨的問題
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眾的生活文學,是民眾的生活實踐。民眾生活發生的變化影響了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隨着我國經濟社會深刻變革、對外開放日益擴大、互聯網技術和新媒體快速發展,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前,中國作為農業國家,農業人口和農業收入長期占80%以上。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大量農業人口進城打工,各類從農村走進城市讀書、就業的人員留在城鎮,城鎮人口大幅增加。我國政府大力實施城鎮化建設以來,城鎮人口已經超越了農村人口,而且城市化率不斷攀升,從1990年的26.44%持續上升到2019年的60.60%。這些變化表明,中國正在從農業國轉變為現代工業化和城鎮化國家。然而,長期以來民間文學的產生和流傳以農村社會為主要地區,以農村民眾為主要對象。隨着中國城鎮化率的提高,居住在農村的人口越來越少,這就使民間文學傳承空間和接受群體越來越少。學校教育成為青少年獲得知識和技能的主要途徑,傳統民間文學的娛樂和教育功能受到挑戰,民間文學產生和流傳所緊密依附的傳統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快速消失,這些極大地壓縮了民間文學的傳承空間。現代傳播媒體、互聯網的普及不斷推動民間文學生活傳統的口頭性向書面文字化、傳播媒介電子化轉換的速度。所以,以口頭傳承為主要方式的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嚴峻的生存環境,民間文學傳承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
民間文學以口頭語言創作和傳承,記錄民眾生活和地方知識。這些口頭語言表現為民族語言和地方方言,口頭語言傳承圈和傳統文化圈構成了民間文學的基本創作和流傳範圍。民眾通過口頭語言傳授生產生活知識,表達情感,記錄生活。1923年沈兼士在《今後研究方言之新趨勢》中提到「向來的研究是目治的注重文字,現在的研究是耳治的注重言語。」他認為歌謠是「耳治之學」,強調民間歌謠與方言的關係。鍾敬文、馬學良等強調民間文學的口頭性,即民族口頭語言和地方講述的方言口語。朝戈金認為「聲音」是口頭詩學的核心。這些學人意識到口頭語言對於民間文學產生、傳承和意義表達至關重要。然而,在全球化、經濟一體化和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不少民族語言、地方方言處於瀕危狀態,乃至消失。目前中國使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有120餘種,其中在1萬人以下使用的語言約占總數的二分之一,絕大部分少數民族語言處於瀕臨消失的邊緣。歷史上,恩施地區以土家語作為交流語言,就是到了隋代存在「其僻居山谷者,語言不通」的現象;宋代的時候,「施州之地」的土家語與漢語出現了混雜,「鄉者則蠻夷,巴漢語相混」;清代中葉的時候,恩施的土家族語言仍然在山裡的老人那裡傳承,此時的「里籍老戶,鄉談多不可解」。從這些記載來看,恩施土家族語言受到漢語影響,隨着時代的變化,使用土家語的群體主要是老年人,並且人數越來越少。今天,恩施使用土家語的只有來鳳縣、宣恩縣等地的土家族老年人,絕大部分地區的土家人都已使用漢語方言了。滿族人口雖然有1000多萬,但會說滿語的人卻已經不足百人。隨着語言的消失,以民族口頭語言和地方方言為載體的民間口傳文學、特定的宇宙和自然知識,以及建構的民族精神世界等就會不復存在。民間文學以口頭語言講述和演唱,其形成和發展的基礎是民族口頭語言和地方方言。因此,沒有民族語言,沒有地方方言,就沒有民間文學的獨特性和豐富性,也不利於民間文學的傳承發展。
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不管是神話、民間傳說、民間故事,還是史詩、民間歌謠、民間諺語、謎語等,都是民眾的生活實踐,都是民眾在特定生活環境中的創造和傳承,都是在諸如傳統節日儀式、人生禮儀、廟會集市等場景中講述或表演。現今,這些民間文學的傳承發展環境已經發生巨大變化,民間文學的傳統場域或者消失,或者過於現代,均影響了民間文學的存續。「民俗場的缺失,是民間文學面臨的主要窘境。民間文學作品失去了演述的語境,必然導致傳承動力的減弱乃至消失。」民間文學傳承場域的改變導致民間文學傳承人和受眾或者無法尋覓傳統的講唱場景,或者難以適應新的環境及關係,由此引發民間文學傳承發展的困難。
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當今中國社會民眾的生產、居住、飲食、衣飾、交通、娛樂等生活方式都在發生變化,電視、電話和互聯網成為日常生活的組成部分。這些現代傳播媒介在中國廣大城鄉成為民眾日常交流交往的方式和接受知識、傳播信息的途徑,勢必會對民間文學的創作和傳承提出各種挑戰。依託互聯網和現代數字技術,當代民間文學的口頭記錄文本配上圖片或視頻構成超文本在網絡空間傳播。網絡為傳統民間文學傳播提供了新的、便於交互的媒介手段,也催生了新的民間文學形態。新技術、新媒體作用下的民間文學創作、傳承和傳播極大地超越了傳統民間文學賴以存續的「熟人社會」,超越了以民族口頭語言和方言文化圈的範疇,突破了民間文學單純作為「聽」的藝術,轉而形成「聽」與「看」、「耳治」與「目治」並存的藝術生活和文學表達。儘管依靠新技術、新媒體有着多元化、快捷化的優勢,但是文化多樣性、時尚性和快餐化嚴重影響了民間文學傳統的繼承和發展。
民間文學是人的文學,由傳承人和受眾構成,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面臨嚴重的老齡化問題,傳承人梯隊斷層,一些項目後繼無人,瀕臨失傳。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題材、主題、語言風格等的形成是長期演述、揣摩、提高的過程,傳承人需要語言表達的天賦,需要駕馭講唱藝術的才能,需要豐富的社會生活閱歷和經驗等。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講唱是在自在、自願情景下進行的,沒有經濟效益,傳承人無法依靠講故事、唱民歌等獲得生活資源和經濟補償,年輕人在沒有生活保障的前提下不願意學,也沒有條件學;從受眾的角度來講,人數越來越少,尤其是青少年沒有興趣聽傳統講唱,民間文學傳承發展的人員梯隊難以建立起來,這些直接威脅到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續狀態。
民間文學作為民眾的生活實踐和文化傳統,是社會整體的有機部分。影響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的要素是多方面的,也是多種社會關係作用的結果。但是,從本質上說,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與民間文學無法滿足當代中國民眾的生活需要和社會發展的需求密切相關。實現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現民眾生活需要,創造和傳承具有歷史感、地方感和現實感的民間文學生活實踐是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根本目標。
03
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實踐路徑
目前我國各民族「迫切需要深化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價值內涵,進一步激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機與活力;迫切需要加強政策支持,着力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體系」。我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制定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其中的傳承保護非遺中進行「合理利用」就是使非遺為民眾生活結合、與時代同步,這就需要我們在保護民間文學類非遺過程中,活化民間文學類非遺的傳承實踐,「更好更多地融入生產生活各方面。……深入開展『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實施中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豐富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等傳統節日文化內涵,形成新的節日習俗。加強對傳統曆法、節氣、生肖和飲食、醫藥等的研究闡釋、活態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價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特殊類別,民間文學常常在遵循傳統的基礎上即興講述和演唱,其講唱是知識、經驗、情感和信仰的體現,在與受眾互動中參與民族或地方文化建構和社會生活關係建設。當今互聯網時代,我們必須正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所處的社會環境和傳播媒介、技術手段的變化,即生活環境城市化、傳承方式書面化、傳播途徑互聯網化、保護方式數字化。新的環境讓民間文學的口頭性逐漸弱化,「熟人社會」中面對面的人際交流越來越少,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必須通過其他途徑獲得新的生命力。為了更好地傳承保護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2013年6月,國家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委託中央民族大學組織召開「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學術研討會」,與會專家對如何保護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提出了諸多寶貴建議;2018年11月,「湖北省民間文學傳承人群研修班」在中央民族大學舉辦,期望通過傳承人群培訓探索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傳承人保護的瓶頸問題,這些活動都彰顯了我國在保護和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方面做出的努力。那麼,在當代中國社會,如何實現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化實踐,走出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呢?
(一)以人為本的基本遵循。民間文學是人的文學,是人的生活實踐,它以口頭講唱方式記錄人的生活,表達人的願望,滿足人的情感需求,這就需要在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上堅持以人為中心的基本遵循,也即是「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把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為文藝和文藝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人民作為文藝表現的主體,把人民作為文藝審美的鑑賞家和評判者,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文藝工作者的天職」。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與人生活的交流實踐,人民是民間文學的創造者,也是民間文學的接受者和享有者。這裡的「人民不是抽象的符號,而是一個一個具體的人的集合,每個人都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愛恨、有夢想,都有內心的衝突和憂傷。」
在長期的講唱實踐中,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形成了自己的風格,村落、社區內的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形成了獨特的傳統傾向和價值選擇。 「耿村民間故事」「伍家溝民間故事」「下堡坪故事」「都鎮灣故事」「嶗山民間故事」「嘉黎民間故事」等產生和流傳在不同文化傳統區域,體現了這些區域民眾生活的價值觀念和文化特色,這些均是由傳承人和受眾在講唱互動中、在生活往來中形成的。民間文學是民眾生活需要的產物,講述和演唱的內容都是以民眾生活為中心的記錄和建構。因此,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以人為中心成為其基本遵循。
保護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保護人的生活,保護人的歷史傳統。在傳承人保護中,以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形式強化傳承人的能力建設尤為必要。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年長者多,年輕人少,通過培訓,增進傳承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質及相關國家政策的理解;通過與專家學者交流,深化他們對民間文學價值、特徵和創作規律的認識;通過與其他傳承人切磋,提升他們保護傳承民間文學的技能,以多種方式拓展傳承人的創作傳承視野,豐富創新創作技法和素材。
樹立傳承人在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的主體意識,為他們從事和參加民間文學傳承活動提供經費、場所和政策支持;發揮傳承人在地方文化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影響力,鼓勵傳承人帶頭推動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政府制定並實施有效監督,給予傳承人適當的榮譽、地位,以利於傳承人的評定、獎勵和保護;允許傳承人在尊重民間文學自身發展規律的前提下引入市場模式,豐富民間文學傳承傳播方式。
隨着社會發展,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語境發生巨大變化,民間文學傳統融入社區、融入村落、融入民眾生活,提高傳承活力,僅僅依靠政府投入遠遠不夠,應該注重調動社區、村落內民眾參與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積極性,增強傳承人傳承民間文學的自覺性和自主性,增強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民眾生活的深度與廣度。
(二)以口頭語言為中心的基本遵循。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地方風俗習慣、區域性方言緊密融合在一起。也就是說,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最為鮮明的文化特徵是口頭性和交流性,即以區域口頭語言進行講述和演唱,達到口耳相傳的交流目的。因此,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強調區域性的「就地保護」,保護以口頭語言為載體的民間文學傳承的真實性、鮮活性和生活性。口頭語言是區域性質的文化交流媒介和傳統文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母體就是民族口頭語言或者方言。從整體來看,區域性的口頭語言的存活狀態決定了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基本面貌。
保護口頭語言的講唱活動是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的根本,採集整理民間文學、建設資源數據庫成為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針對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我們需要開展民間文學資源的全面系統調查,搜集我國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作品、傳承人、保護傳承機構、民族口頭語言或方言、民間文學存續狀況及與民間文學相關的所有信息。在調查採錄基礎上,民間文學經過整理形成的文本,並非是陳跡的過去,而是獲得新生命的形式。也就是說,既要保護生活形態的民間文學,也要保護文本形態的民間文學,文本形態的民間文學可以轉化成生活形態的民間文學:「之所以提出保護民間文學,並不主要是由於民間文學的第一生命,即自然生命,而主要是由於它的第二生命,即把民間文學製作成文本,特別是使民間文學再度循環使用。在這一過程中,非書面的民間文學,似乎總是變成了書面文學或其他藝術形式,從而在民間和地區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勞里·航柯認為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就是把以口頭語言講唱、口耳相傳方式存在的民間文學,即「第一生命」的「自然生命」形態轉變成了文字記錄的書面文本形態,是民間文學的「第二生命」形式的轉換。秉持以保護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活傳統為主導,實現民間文學「第一生命」與「第二生命」的有效結合、有機轉化而構成循環使用,將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數據庫及各類音頻、影像記錄的民間文學進行整體性保護,並使之符合當代民眾的生活方式而得到傳承、傳播,以更加多樣化的途徑向藝術創作和文化創意轉化,達成民間文學「第二生命」形態向「第一生命」形態的活化傳承實踐。
(三)以生活為中心的基本遵循。堅持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以生活為中心的基本遵循,就是強調民間文學的「活態性」,讓民間文學在民眾生活中傳承發展,而且融入現代生活內容,這就要求我們注重保護民間文學的生活場域,使民間文學活在民眾的生活需要和生活實踐中。為此,應該採取多種方式,以靈活多樣的制度鼓勵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新農村、新城鎮公共文化建設體系,挖掘民間文學類非遺的公共文化資源,發揮民間文學類非遺服務於公共文化及文化產業中的特殊作用;在公共文化活動場所,植入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活表演,將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傳承人深入城鄉社區為民眾演出,豐富社區文化生活,促使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推動社會發展。
重視各種節日慶典時期民間文學傳承場域建設,開展民間文學講唱活動,引導開展如家庭故事會、茶館故事會等定期舉辦的活動。鼓勵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在學校教育中適當安排民間文學課程,與涵養學生的道德教育、美育教育和培養講唱、組織等能力相結合。「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生認知規律和教育教學規律,按照一體化、分學段、有序推進的原則,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藝術體育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貫穿於啟蒙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各領域。以幼兒、小學、中學教材為重點,構建中華文化課程和教材體系。編寫中華文化幼兒讀物,開展『少年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系列教育活動,創作系列繪本、童謠、兒歌、動畫等。」鼓勵民間文學類非遺傳承人進校園,實施「大手牽小手」活動,將優秀的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講給學生;將學校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延伸到校外,推廣「小手牽大手」活動,帶動更廣泛的人群參與民間文學的傳承保護,以增強民眾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和信念。
拓展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渠道,綜合運用報紙、電台、電視台、互聯網、新媒體等各種傳媒形式,宣傳、弘揚民間文學類非遺產抱有的價值內涵,創新民間文學類非遺傳承發展形式和表達方式,彰顯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魅力,吸引民眾真正投身到傳承實踐中。
尊重民間文學類非遺傳承發展規律基礎上,合理利用其已有的遺產資源進行創意實踐,發展文化產業,推動地方社會經濟發展。鼓勵將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品改編成戲曲,拍攝成電影、電視劇,製作成動漫節目,開發以民間文學為主題的系列遊戲品種,設計出創意形象和符號。多種媒體形式、多種藝術手段、多種創新思路互動融合,促進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造性轉化。「劉三姐」「阿詩瑪」「天仙配」「梁山伯與祝英台」「白蛇傳」等國家級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都被拍攝成了影視作品,並且產生了廣泛的社會效應。「木蘭傳說」已經被美國迪斯尼公司拍攝成動畫電影,創造了全新的藝術形象。這些成功的案例為改編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現其創新性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啟迪和寶貴的經驗。
充分利用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道德教育、傳授知識方面的優勢,將民間文學改編成兒童繪本、兒童視聽電子讀物,進入圖書市場。依託民間文學的形式和內容進行創作,策劃、推出一批既保持傳統民間文學內涵,又符合現代人閱讀、欣賞習慣的文學作品。
根據民間文學與景觀、人物、地名相關的地方性特徵,發掘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遊價值,規劃設計推出一批以民間文學為題材的專題研學旅遊線路,引導遊客在文化旅遊中感悟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神價值,共享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富有的悅目、悅耳、悅心的魅力。比如,「三月三歌會」既是廣西各地的大型文化展示活動,也是開展廣西旅遊和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形態。通過對「三月三歌會」傳統活動科學地產業化開發,廣西壯族民間歌謠獲得了傳承空間和發展動力。但是,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開發不能偏離民間文學的藝術特質和核心價值,不能過度商業化,而是要進行「合理利用」。
「對於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要充分地認識到民間是生生不息的,民間文學也是生生不息的。在這樣的認識裡邊,我們要樂觀地看待民間文學在當代的命運。」儘管在「熟人社會」口耳相傳的民間文學在新的社會形勢下日趨衰落,但是,當代民間文學的傳承方式卻比傳統民間文學更為多樣,傳播的範圍更為廣大。在民眾生活需要的驅動下活化民間文學傳承實踐的道路是寬廣的,從這個角度來講,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危機和發展態勢並非我們想象的那麼悲觀!
結語
中國民間文學經歷了從民眾口頭文學、口頭傳統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優秀傳統文化的價值定位,意涵了民間文學作為生活實踐、生活記錄和情感表達的價值內涵被社會認知、被學人肯定、被政府重視,進而獲得新的生命和傳承發展的機遇,並且潛藏着巨大的能量。
民間文學是以口頭語言為載體和媒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其他類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相同的秉性和品格,承載着民眾求真向善的道德良知,傳遞了民眾追求美好、渴望幸福的信念。在民間文學的講唱過程中,民眾並非一味地充盈懷舊的鄉愁,而是在與祖先的對話中朝向未來樂觀地生活。因此,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是民眾的生活歷史、生活智慧和生活希望。
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鮮活的生活,即使是歷史上曾經流傳的民間文學,也是那一歷史時期民眾的生活行為。所以,民眾的生活需要是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創作傳承和豐富的動力,也是活化民間文學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活實踐、可持續發展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1]
作者簡介
林繼富,湖北麻城人,法學(民俗學)博士。
參考資料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