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清水岩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淡水清水岩,又称淡水祖师庙,位于台湾新北市淡水区清水街八十七号。建于日治昭和十二年(1937年)。主祀闽南安溪高僧清水祖师,为一座受道教与台湾民间信仰影响极多的佛教祖师庙,是淡水地方上的信仰中心。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初六举办“清水祖师得道纪念日绕境庆典”,俗称“淡水大拜拜”,是淡水的盛事。
淡水清水岩与艋舺祖师庙、三峡祖师庙、瑞芳祖师庙,称为“大台北四大祖师庙”。清水岩、鄞山寺、福祐宫与淡水龙山寺合称为“淡水四大庙”。
祀神
清水祖师、地藏菩萨、保生大帝、西秦尊王、萧府千岁、文昌帝君、斗姥元君、太岁星君。
源由
相传安溪清水岩在宋代得到一块巨大的沈香木,雕制六尊清水祖师神像,后代称为“六古佛”。清文宗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一僧自泉州府安溪清水岩,奉一尊“古佛”来台,在台北淡水一带向人化缘重修安溪清水岩,尊为“蓬莱老祖”。孰料缘金失窃,淡水仕绅翁种玉、翁瑞玉兄弟慷慨解囊,给予该僧四百元鹰洋资助之,此僧感动不已,返回唐山前,此尊留于淡水奉祀。参拜者众,翁氏兄弟请神于东兴街(今淡水区中正路)约五十坪的平房“济生号”奉祀。
另说则是一名安溪清水岩携清水祖师神像“蓬莱老祖”,来淡水兴福寮向安溪籍民众化缘重修清水岩,兴福寮有数名挑运菅芒草的挑夫因为连续遇到该僧三日,认为是一种缘分,于是发起募捐,众人当日将卖三十馀担菅芒草的所得寄付予该僧,并要求该僧将清水祖师留在兴福寮供奉三日,祈祷平安。三日期满,该僧于是要将神像请回,向祖师掷筊起驾,却连掷十几个“笑杯”,无法获得神示同意离开,众人称祖师要留在台湾大显神威,于是当地仕绅翁种玉、翁瑞玉兄弟,以“翁、龚、方、洪、江、汪”六姓檀越名义,请神于东兴街(今淡水区中正路)济生号奉祀。
神迹
清同治六年(1867年),此尊“蓬莱老祖”神像在一次于今石门区出巡时,显灵落鼻示警,人称落鼻祖师,村民惊相走报,人人离家围观。突然发生地震,全村屋毁,由于村民尽出,村中无人,竟无人伤亡,而祖师更受民众崇敬。在清德宗光绪十年(1884年)10月,清法战争西仔反时,法国军队进攻淡水。淡水人迎出清水祖师助战,竟然大胜法军。
据说祖师显灵,本地屋顶有和尚护卫,使法军惧而撤退,乡民普信是祖师显神威[1]。
到了二次大战,台湾受到盟军轰炸,有二枚掉到祖师庙的未爆弹,信众把未爆炸的原因归因于祖师护祐,清除火药后,改成烛台,置于正殿两侧纪念。
纷争
清光绪十年(1884年),西仔反中,淡水人迎清水祖师佛像到战场祈福,后清兵顺利击退法军,却引发了淡水与艋舺两派的争执,淡水人认为这尊显灵的清水祖师神像(落鼻祖师),本为淡水所有,只是因为淡水并无建造祖师庙,却又获清代光绪帝诏赠“功资拯济”的敕额,只好把神像及敕额辗转安置于艋舺;而艋舺方面则认为这尊显灵的清水祖师是由艋舺祖师庙借去的,造成了淡水与艋舺两派信徒的大纠纷,日治时期经官府协调,由艋舺与淡水二庙轮流奉祀。
建庙
清水祖师神威显赫,然久而无庙,仅仅奉祀于民宅,淡水人久慕之。台湾日治时期昭和六年(1931年)成立“淡水清水岩祖师庙兴建委员会”,同年10月1日《台湾日日新报》〈淡水祖师庙兴工建庙〉,报导了淡水清水岩建庙鸠资:
淡水街崇祀清水祖师,神灵显赫,信仰者甚多。惟庙宇系以民家充用,且甚狭窄,故每年祭典之日,参拜者辄拥挤不开,交通为之杜绝。于是该地士商每次提议别建庙宇,以壮观瞻,然久议未果。者番,幸李文珪氏等热心鼓舞,择定庙地,请官批认,遂于中秋前二日,由发起人等,邀集该地有志数十名,开建筑磋商会于信用组合楼上,先由管理人陈有生氏起述开会辞,然后选任建筑委员,许丙氏为委员长,汪明灿氏为副。其他卢阿山、李文珪、吴传宗、雷俊臣……诸氏,皆为常务委员,即时协议建筑诸事宜,满场赞成通过。建筑事务所设于淡水信用组合内,四方善信,有志寄附者,可向该事务所报明云。
昭和七年(1932年)淡水士绅李文珪、许丙等,开始将附近音乐团体“淡水轩”的西秦王爷庙、码头工人祭祀的富美萧王爷庙拆解,将神合并于清水岩奉祀,昭和十二年(1937年)完工,庙貌庄严宏大。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2]。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亭”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黄其豪. 神明落鼻 传说预告灾厄. 自由时报. 2009-06-02.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