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琿春東界約
談判簽約
第一次會議
1886年5月22日,吳大澂與琿春副都統依克唐阿啟程赴琿春以東60多華里俄國境內的岩杵河,準備在岩杵河與巴拉諾夫展開談判。在吳大澂行至距離「恆道河俄卡」約「五里許」處,俄卡官員持巴拉諾夫名片率 「馬隊六十名」迎接,「及抵俄卡,又有俄國統領克拉多在卡迎接」。1886年5月23日,吳大澂一行到達岩杵河,「俄兵站隊迎道」,「旁觀者如堵」,當晚7時巴拉諾夫設宴「招飲」。
1886年5月25日(光緒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吳大澂與依克唐阿同俄國勘界大臣、東海濱省巡撫兼理軍務將軍巴拉諾夫在岩杵河會談,此即「岩杵河勘界會議」的開始。吳大澂率先提出,應按1861年《中俄勘分東界約記》規定,在距離圖們江口20華里處補立土字牌。這遭到巴拉諾夫反對,巴拉諾夫堅持將土字牌補立在當年由俄方單方面所立的地點,該地點距離圖們江口44華里。巴拉諾夫以當年中俄勘界時由俄方單方面繪製並由急於回寧古塔抽鴉片的吉勒圖堪事先「具結」的舊圖為依據。參加談判的俄方第二號勘界大員、俄國總參謀部軍事地形測繪局局長舒利經(Шульгин)少將是「當時親自繪圖樹立界牌之人」,舒利經「言之確鑿,並呈出大小圖稿」。吳大澂則針鋒相對地表示:「應照《條約》記文, 由海口量准中國里二十里, 即在江邊補立 『土』字牌, 方可與 《條約》 相符。 」 巴拉諾夫反駁稱:「海水灌入之地,當謂之海河,除去海河二十里,才算圖們江口。」吳大澂駁斥稱:「海口即江口有何分別?若論海水所灌,潮來時海水進口不止二十里,潮退時江水出口亦不止二十里。所謂江口者,總在海灘近處,仍須照約由海口量准二十里方為妥恰。」巴拉諾夫最後只好答應「電報總督,轉達俄廷請示辦理,俟有回電再行續議」。第一次會議結束。
第二次會議
1886年5月29日,中俄岩杵河第二次會議舉行。吳大澂提出「圖們江出海之口應作中俄兩國公共海口」,巴拉諾夫答覆以「未敢遽允」,「仍以電商總督再行定議」。此次會議取得下述初步成果:
- (1)依照「俄國新圖」,自長嶺分水嶺以下各河,「水歸圖們江者屬中國,水歸海者屬俄國。」
- (2)巴拉諾夫已經奉上方指令,土字牌「從前既未立妥,自可酌量更改」,雙方乃擬定土字牌從原先的沙草峰地方「挪前十八里」 ,立在山南沿圖們江的高坡下,「約計離海口不過二十四五里」,再向前因「沙土浮鬆」恐難樹立。
- (3)土字牌與帕字牌距離過遠,雙方擬定在「蒙古街往來之道」增立「啦(Р)」字牌;在阿濟密往來之道增立 「薩(С)」字牌;在「拉」、「那」字牌之間增立「瑪(М)」字牌;把立在三岔口小孤山上的「倭」字牌移到瑚布圖河口;從「倭」字牌向北到「那」字牌,從「那」字牌向北到東大川,依「南北直線劃定界溝」。
第三次會議
1886年5月31日,吳大澂回琿春。翌日,吳大澂派隨員沈韻松到圖們江勘明補立「土」字牌的地點。1886年6月2日,吳大澂擬成「勘界記文稿六條」。1886年6月4日,巴拉諾夫率領隨員到中國琿春。1886年6月7日,中俄兩國在琿春開始第三次會議。會議首先逐條商議吳大澂擬成的「勘界記文稿六條」,隨後議定補立「土」字牌、增立「啦(Р)」字牌、「薩(С)」字牌、「瑪(М)」字牌及中國「收還黑頂子地方」。將「收還黑頂子地方」專款列入了《中俄琿春東界約》,規定:「中國界內黑頂子地方舊有俄國卡倫民房,議明於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六月(光緒十二年五月)遷回俄境。兩國勘界大臣各派委員前往該處交接明白。」雙方對「那」字牌發生爭議,「辯論未決」,巴拉諾夫認為1861年樹立的「那」字牌早已失蹤,現有「那」字牌是1877年由俄方界務官馬秋寧與寧古塔副都統雙福補立,不符合原圖的標示,主張重新派員查勘,並依照原圖將「那」字牌立在橫山會處。巴拉諾夫認為應從「那」字牌劃一條直線,和「倭」字牌南北對應,「方是照約辦理」。吳大澂則認為,舊有界牌如果已經遺失「自應補立」,「未設之牌,亦可添設」,但是原界牌若仍存在則「不可稍移」,吳大澂囑咐結拜兄弟寧古塔副都統容山看好「那」字牌。巴拉諾夫回答稱,如果不更正「那」字牌位置,那麼「倭」字牌也應當依照舊址樹立,這樣「界線挪西不少」會使中國「吃虧」。吳大澂堅持「那」字牌「無論與舊圖准與不准,總是兩國派員監立之牌」,並非中方官員私自設立,故「實不能應允」。巴拉諾夫反問:「兩國派員會勘,原為更正錯誤,若有錯誤而不更正,何用查勘?」吳大澂回答,此次會勘邊界,中方「專為圖們江補立 『土』 字界牌, 並收回黑頂子地方。但將此一段地方分好,繪圖畫押,即可還京復命。東大川之事,不過順道一往。查勘此事,本歸地方官辦理。大澂可不問也」。可知此次吳大澂勘界僅到「喀」(К)字牌便可以止步。巴拉諾夫聽後不再反駁,雙方約定「再行訂期同至圖們江會勘 『土』字界牌之地」。翌日,巴拉諾夫回岩杵河。
吳大澂和巴拉諾夫原先約定,1886年6月17日啟程到圖們江沙草峰南設立「土」字牌,但因大雨推遲一日。1886年6月18日,中俄勘界大員在「土」字牌立牌地點掘土奠基。翌日,吳大澂和巴拉諾夫監立石質「土」字牌。新立的「土」字牌距離海口13.5俄里(27華里)。至此,吳大澂此次談判的兩項主要任務已完成。
第四次會議
1886年6月25日(光緒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中俄勘界大員在岩杵河舉行第四次會議,議定記文內「七條事宜」。其中五條都已經議定,交給筆帖式阿察本譯為滿文,再從滿文譯為俄文。其他兩條暫未議定,吳大澂給寧古塔副都統容山(亦名容峻峰)的信中提及:一是「圖們江口中國船隻出入,俄國不得阻攔一條」,巴拉諾夫「已函商俄京外部大臣,尚無複音」;二是「倭」字牌和「那」字牌須 「俟履勘明白, 再行定議」。
第五次會議
1886年7月4日,吳大澂和巴拉諾夫在岩杵河舉行第五次會議。首先把「記文」(即《中俄琿春東界約》)「畫押鈐印,彼此互換」。此時各段道路記文以及地圖尚待具體工作,故「尚未畫押」。1886年7月8日,中俄雙方將第一段道路記文及地圖「畫押鈐印,兩國各存一份」。同日,吳大澂同巴拉諾夫乘坐俄船,抵達摩闊崴(俄國稱「波謝特」),從這裡經綏芬河口、雙城子(俄國稱「烏蘇里斯克」),1886年7月11日抵達三岔口 (位於今中國吉林省東寧市境內)。1882年吳大澂曾經在三岔口「起蓋官房招商招墾」,此次重回故地,見「不數年間」三岔口「農工商賈各有欣欣向榮之意」,吳大澂「不覺喜形於色」。
1886年7月14日,吳大澂和俄國官員馬秋寧「同至小孤山查閱『倭』字界牌」。1886年7月16日,吳大澂在瑚布圖河口找到了俄方界務官馬秋寧與中方寧古塔副都統雙福補立的「那」字牌。在使用指南針「測對方向之後」,吳大澂表示:「從前寧古塔查界委員皆稱『那』字界牌之西北為東大川,亦約略之詞,未用指南針測准也。」可見1877年中俄雙方補立「那」字牌時,並未準確勘測其方位。1886年7月24日,吳大澂獲悉舒利經已找到1861年「原立之『那』字界牌」,「其地在小綏芬河迤東,與舊圖亦相合也」。
第六次會議
1886年7月27日,吳大澂和巴拉諾夫在岩杵河舉行第六次會議。雙方議定:
- (1)在原「那」字牌地點先「掘地數尺」「用碎石堅築台基」,等「冬令冰堅」再樹立石質「那」字牌。屆時「再由兩國大員另派妥員共同監立」。
- (2)小孤山上的「倭」字牌不符合1861年成琦所定的記文,應當改設在瑚布圖河口。
此次會議議定事宜,俄方「均由舒利經一手經理」,中方在吳大澂和琿春副都統依克唐阿、寧古塔副都統容山商量後,決定由容山手下托倫托勒、永順「隨同照料」,「期於一月內妥速辦竣」。托倫托勒、舒利經在瑚布圖河口共同勘定了設立「倭」字牌的地點並做標記。托倫托勒原地等待樹立石質「倭」字牌時,舒利經私下指使俄國邊民「將原標西移,幾逾四里有餘」,強行在西移後的地點挖坑樹立石質「倭」字牌。托倫托勒憤而跳進坑內,大呼「我身可埋,界不可移!」此事鬧到正在岩杵河的吳大澂處,吳大澂安慰托倫托勒說:「界已定矣,何必拘此微末!」石質「倭」字牌遂在西移後的地點樹立。
此次會議後,吳大澂經雙城子到海參崴。1886年8月2日,奉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之命,丁汝昌率領定遠艦、鎮遠艦、濟遠艦、威遠艦、超勇艦、揚威艦從朝鮮元山駛抵俄國海參崴。翌日,巴拉諾夫同參加勘界的俄國人員登上定遠艦參觀,「俄官周曆炮台及機器艙,嘖嘖稱羨不已」。1886年8月6日,吳大澂和巴拉諾夫等人乘坐定遠艦,與其他五艦返回摩闊崴。丁汝昌定於1886年8月7日率定遠艦、鎮遠艦、濟遠艦、威遠艦赴日本長崎「上油」,將超勇艦、揚威艦停在摩闊崴。吳大澂寫道:「候界務事竣即可乘輪迴津也。」
第七次會議
1886年8月25日,吳大澂從琿春抵達岩杵河。1886年8月26日,吳大澂和巴拉諾夫在岩杵河舉行第七次會議。會議主要議題為「圖們江口中國行船不得攔阻一節」。巴拉諾夫此前一直說「已函商俄京外部大臣,尚無複音」,此次提出讓清廷總理衙門與俄國駐北京公使「商議」。吳大澂不同意,該問題繼續懸置。此次會議中,吳大澂和巴拉諾夫還討論了英國占據朝鮮南部的巨文島,「扼海參崴俄船出入之路」的問題。清廷多次敦促英國退出巨文島,英國一直以若退出巨文島,該島必被俄國占領為由推託。巴拉諾夫對吳大澂說,俄國並不覬覦朝鮮領土,不會占領巨文島,吳大澂表示「可否立一私約為據」,巴拉諾夫認為沒必要立約,「此可一言為信也」。因此也可以認為,俄國在此次中俄勘界中可能想利用中國對抗英國,所以才在歸還黑頂子地方、圖們江口行船問題上對中國做了小的「讓步」。
第八次會議
自1886年8月26日舉行第七次會議後,直到1886年10月12日,吳大澂一直呆在岩杵河。其間,吳大澂閱讀交界圖稿,草擬交界道路記文,並閱讀「各俄員所繪地圖稿」,寫下交界地圖上的漢字,至繪圖處「校對第六段記文山水名」等等。1886年10月2日,吳大澂再度與俄方「會議圖們江口行船事」。
九月十八日,俄國外交部照復同意圖門江為中俄公共海口,中國船隻今後可自由出入圖們江口,俄國「不得攔阻」。1886年10月12日,根據外交部上述指示,俄國東海濱省總督向俄方談判代表巴拉諾夫下達「飭令本屬各官,如有中國船隻由圖們江口出入者,並不可阻攔」的命令。
此後,1886年10月12日(光緒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俄歷1886年9月30日),南烏蘇里界務官馬秋寧照會琿春副都統稱,接到濱海州督軍巴拉諾夫的指示,令本屬各官,如有中國船隻由圖們江口出入,不可阻攔。該照會並未列入會議記文(即《中俄琿春東界約》)。該照會史稱《俄國關於中國船隻出入圖們江口事的照會》。經雙方談判代表議定,同意將俄方遞交的該照會作為《中俄琿春東界約》的附件。該照會內容為:
同日(即1886年10月12日),將所訂六段交界道路記文和交界詳圖「由雙方籤押各自收存」(即簽訂了《中俄琿春東界約》及《中俄查勘兩國交界道路記》)。至此,中俄雙方前後會談8次,經歷近四個半月結束。1886年10月16日,吳大澂從海參崴乘船返回天津,1886年10月29日進北京復命張宗海、張臨北,吳大澂與《中俄琿春東界約》。
背景
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第一條規定:中俄東段邊界之東南段「自白棱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再由瑚布圖河口順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圖們江口,其東皆屬俄羅斯;其西皆屬中國。兩國交界與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約第九條議會繪畫地圖,內以紅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寫俄羅斯國阿、巴、瓦、噶、達、耶、熱、皆、伊、亦、喀、拉、瑪、那、倭、帕、啦、薩、土、烏等字頭,以便易詳閱。」1861年,中方代表成琦與俄方代表卡札凱維奇(又譯「卡扎克維赤」)簽訂《中俄勘分東界約記》。在成琦與卡札凱維奇簽訂的《自烏蘇里江至海的邊界地圖》上,也標明耶、亦、喀、拉、瑪、那、倭、帕、啦、薩、土、烏12個俄文字頭的界牌。其中,烏字牌定在圖們江入海處的江口東岸、日本海邊,圖們江下游東(北)岸至日本海沿岸的罕奇海岸仍歸中國,中國通過罕奇海岸將俄國和朝鮮兩國隔開。
但是,咸豐十二年(1862年)俄國交換給中國的《烏蘇里江至海交界記文》中僅規定設八座界牌,少了「烏」字等7座界牌。烏字牌的遺漏,使中國喪失了罕奇海岸的主權。此遺漏是因為清朝勘界使臣成琦鴉片犯癮,到吉林城補充鴉片,將立牌事宜託付俄方勘界代表包辦,俄方勘界代表趁機單方面繪製交界圖,並在該圖上將罕奇海岸劃在「紅線」以外,從而使俄國與朝鮮半島隔圖們江相連,獲得侵略朝鮮的立足點,並封鎖中國通過圖們江出日本海的通道。
從烏蘇里江口至圖們江口應設的八處木質界牌,其中六處由俄方單獨設立。至1880年代初,八處木製界牌或被水沖走,或毀于山火,殘留的數處也多已糟朽,字跡模糊不清,有的還被俄國人私自遷移。在這八處界牌中,吳大澂認為「其末處『土(Т)』字界牌最關緊要」,但是「不知何年毀失,遍尋土人,無從查究」。琿春副都統依克唐阿上任後查閱邊界情況時,發現「自琿春河源至圖們江口五百餘里,竟無界牌一個。黑頂子山瀕江一帶,久被俄人侵占」。吳大澂初到吉林任職時,曾就黑頂子問題多次「照會俄員索還占地」,「迭次面商」 ,「據約辯論」。俄方「一味支吾延宕」,還在「黑頂子地方添設卡兵,接通電線,有久假不歸之意」。後來,吉林將軍希元專門派協領穆隆阿、雙壽等人約同俄方官員會勘,但是「僅至沙草峰」便遭到俄方阻擋,「未經勘畢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