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
中央警察大學(英語譯名: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簡稱警察大學、警大、CPU。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1936年成立於南京市。1954年在臺復校。1995年改制為中央警察大學,是中華民國政府培養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內政部移民署、法務部矯正署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警察幹部的最高學府。
目录
歷史沿革
中國的警政教育,追溯其源,始於1901年(清光緒二十七年)創立之京師警務學堂,歷經政權變換與時間遞嬗,先後改制為高等巡警學堂、內務部警察學校、警察傳習所、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
1936年國民政府為統一全國警官教育,合併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及浙江警官學校,於同年9月1日成立中央警官學校。校址設於南京市馬群鎮五棵松,辦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校本部隨中央政府西遷重慶,校址設於重慶南岸之彈子石。除正科教育外,增設特種警察訓練班及特科警官訓練班。
為培養各省獨當一面之高級警政幹部,復於1944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為儲備收復臺灣後之警察幹部人才,又於同年9月舉辦臺灣警察幹部講習班;並先後甄選品學兼優之各期畢業生赴美国留學深造。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校本部遷回南京,校址設於南京光華門外海福巷。為配因應建警需要,擴大辦理軍官轉警訓練與各種專業訓練。除南京外,並在重慶、西安、北平、廣州、瀋陽、迪化等地設立六個分校,及上海、臺灣兩個警官班。包括南京校本部、各分校、各警官班在內,在校學員生達一萬二千餘人。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失利,學校先遷廣州,再遷重慶,輾轉來臺灣。原設於臺北之臺灣警官訓練班予以歸併接訓。因中央政府機構一再緊縮,1950年1月奉令停辦,但仍保留臺灣警官訓練班,繼續調訓現職警官。
1954年5月奉准在臺復校,繼續辦理正科教育。1957年經內政部、教育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設四年制大學部,初設行政警察、刑事警察兩學系,嗣陸續增設公共安全、犯罪防治、戶政、消防、交通警察、外事警察、役政、行政管理、資訊管理、國境警察、水上警察、鑑識科學、法律等學系。
1970年創辦警政研究所設碩士班。1974年起招收女生。除辦理研究所及正科教育外,並舉辦在職警察人員升職與專業講習班。為促進國際友誼與合作,除接受外籍學生來校留學,並與外國大學合作,交換師資與學生,舉辦學術研討會。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並於12月20日由時任總統李登輝明令公佈,學校正式更名為中央警察大學。
學校
学校(或稱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教学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1]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学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學校教育的目的
常見的分級
欧洲的一些地区,高级中学(英语:Gymnasium)是中学的一种,入学的学生一般成绩较突出。在德国,十三年级之后(一些地区是十二年级),将完成高级中学学习并参加德国大学入学考试(Abitur)(在奥地利和瑞士称为Matura考试)。
在英国,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小学(有时进一步区分为幼稚園和小学)和中学。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检查员(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在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级别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机构: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级中学,英文称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在美國,从幼稚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监督的。许多早期的美国公立学校都是单间学校,一位老师在一间教室里面教7个年级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起,单间学校被整理为多教室的学校,越来越多学校提供了校车运送学生。
常見的分類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伦敦经济学院)、舞蹈學校或记者学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
批评與替代
在整个20世纪,传统的学校受到广泛的批评。法国社会学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别:对品味评价的社会批判》中说明了学校的阶级结构再製機制。
学校(尤其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责对孩子的学习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励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使孩子产生恐惧。一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學校或其他另類教育,其他人喜欢在家自學,或參與非學校教育機構,而不去上学。
動物學校
動物學校是訓練動物的機構,有些學校訓練一般的生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
現代學校
校園設施
參見
參考文獻
- ↑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4-14).
- ↑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7)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