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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日本兵

日本籍台湾兵人数统计表
军属 (1937年~1945年) 126750名
军人 (1942年~1945年) 80433名
总数 207183名
阵亡人数 30304名(15%)
以上为日本厚生省统计资料。不同文献的相关数字有异,并不相符。

日籍台湾兵,一般是指太平洋战争后期(1942年至1945年)被日本政府招募和征召服役的台湾人,广义上或是指加入日军的台湾人。“日籍台湾兵”在文献中有不同的称谓,除了“日籍台湾兵”,亦有“台湾人日本兵”、“台湾人原日本兵”及“原台湾人日本兵”等称谓,由于在1945年4月日本全面败退,开始大规模征兵之前,是以“志愿兵”加入,所以也有“台湾特别志愿兵”此称谓。

目录

简介

日本厚生省统计资料显示,从台湾兵征召起讫,当军人则有80433人,为军属多达126,750人,总数共207183人。这数目是依公开招募纪录的人员为准,其他如:军部以任何型态的临时用人、日企外派人员被现地动员者等,多半未计算在内;又因为不少人是使用日本名,在辨别上也会有落差。此外,基于总动员的情况下,不分男女皆纳入编组,还在校读书的青年学生,必须参加学徒兵学徒動員担任预备队,民间防卫亦有警防团警防団(防空避难)、国民义勇队(防御工事)等组织,以因应美军轰炸和反登陆作战。所以广义的台籍日本兵,肯定是超过统计数字。如台湾总督府基于统治与招募需要,使用威逼利诱的手段,包括推广皇民化运动提升对日本的认同,形成不当兵非男人的社会氛围,及提高从军人员待遇等。(当时日本警察收入30圆,通常军属则为30-150圆,且日本军人志愿役待遇远高于义务役,故招募特别志愿兵时得到积极响应。)此后,由于战事波及台湾,引发台湾人守土决心,尤其当盟军大轰炸台湾开始,即引发大批台湾青年参军。虽然台湾的人力资源庞大,但大多数愿意为日本作战的台湾兵,初期并未获日本政府青睐担任“帝国军人”,倒是当从军人员分配各地支援(从事粗活)为主;不过,战争后期人力分配已经相差无异。战争期间,总计有30304名台湾人死亡,不完全统计下落不明者22671名。其中,共有2万8千名战死的日籍台湾兵,被供奉在日本靖国神社。此外,在台湾新竹县北埔乡的济化宫里,亦供奉着33,000多名日籍台湾兵牌位(与日本厚生省统计的阵亡人数30304名不符),日本靖国神社台湾济化宫的日籍台湾兵有重叠。[1]

乃至战后台湾总督府编纂《台湾统治概要》时,掌握到残留海外者,有南方各地92748名,日本内地兵工厂8419名。另据《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受降报告书》,中国各地37700名(其中海南岛20335名、广东9618名,尤其在海南岛的台籍日本兵集中营,而生活条件最为艰苦,且遣返作业更是被刁难拖延),海外共近15万名的台湾籍的军民,均在集中营等待遣返。[lower-alpha 1]部分台人留于南洋当地打拼,如印尼建国英雄李柏青等。另外解甲归乡的十多万名日籍台湾兵中,有近2万人,因加入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军队,旋即投入国共内战,又国民政府各战线失利而节节败退,故约1万5000名却在中国战场上莫名牺牲,悲惨到抚恤和入祀忠烈祠都没有,更连这段历史纪录都被堙没。[lower-alpha 2]

背景

由于殖民地法制与日本内地不完全相同,因此日本对台湾统治政策,经历特别统治主义(1895年-1915年)和内地延长主义(1915年-1937年)等两阶段的实施后,使的台湾人慢慢自我认同为日本国民,及至总督小林跻造于1936年9月2日上任,进一步的开始推行皇民化运动(1937年-1945年),明令统治台湾三原则:“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总督府即开始制定相关政策,亦在社会上宣导皇国思想和奉公观念,且加强各级学校的精神教育,重点在于“确立对时局的认识,强化国民意识”。让台湾人的认知思想、文化风俗、生活习惯等,能够和日本人完全一致。[2]。原来日本发动中日战争以前,当时属于日本“外地”的朝鲜人及台湾人,因而征兵制度在没在所谓“外地”实行,所以并无服兵役的义务。不过早在1937年秋天,随著日本对中国战争不断的昇高与扩大,当时内阁于1937年8月24日宣告国民精神总动员后,也意味的日本全国将预备进入战时体制,又因为上海的战事胶著而派遣台湾军出征支援,且已开始征用千名台湾人以军属身分担任辎重部队从征。小林总督更于1937年12月8日,向总理和内阁各大臣提出了〈关于支那事变收拾方法之件〉的意见书,以凸显台湾在供给人员和物资与战略位置的重要,隔年随从台湾派遣千名军农夫前往中国战地支援生产;另外台湾人也被征调为翻译人员,经训练后负责闽南语粤语北京官话,在战争期间,由于台湾的军属以及翻译人员的数目被列为军事机密,所以从一般资料中无法得知总人数[2]。然而战事一直扩大战损不断的消耗,即人力资源的需求增加,按客观而言,朝鲜2,140万左右的人口,确实是一大助益,乃于1938年2月发布“陆军特别志愿兵令”,日本首先在朝鲜实施“特别志愿兵制度”。接著日本政府又于1938年4月1日公布“国家总动员法国家総動員法”(共五十条)后,5月4日再以敕令第316号公布该法施用于朝鲜、台湾及桦太(库页岛),并且是在5月5日全国同一天同步实施。可见法令虽相差一个月后,才从“内地”延长适用到“外地”,但已涵盖于所有“帝国臣民”,开始不再区分而趋于一体适用。也就是说,有这些动员法律为依据,开始强化台湾防务的调配(扩编台湾军),启建各种前进基地(飞行场和港口要塞),国防装备的生产(设置各类军需工厂),战略物资与器材的征用(含土地、劳役),总之这些岛内的军事建设,都需要去招募台湾人去施行作业。又根据“国家总动员法”第四条,1939年7月8日颁布敕令第451条“国民征用令國民徵用令”(共26条),规定适用于有专业的职业能力证明者的被“征用”。第24条适用为日本“内地”,第25条适用范围为“外地”朝鲜、台湾、桦太及南洋群岛。然而有此法令依据,人才除了现有征召外,重要的是在于培养更多广大的新力军[2]

当时台湾人在中国定居者的表现,一般在皇民化运动之前,基于认同等因素影响下,既需要日本国民的身份,又不愿意得罪反日份子,往往变得很尴尬又摇摆,立场就耐人寻味。[3]因此,总督府开始著重于施行的教育训练,旨在彻底落实日本皇民思想,强调挺身实践,使台湾人为日本帝国尽忠。即1940年起,各地陆续成立“国民道场”这类的组训单位,每个青年都会被要求参加,为期1个月的皇民化养成,并做民防编组与军事教练(含打靶),以达全面皇民化和动员准备的执行落实。又于1940年3月接著创设“勤行报国青年队”,且于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莲等地设置训练所,各地青年先在国民道场集训一个月后,再经挑选进入“勤行报国青年队”,接受有系统的6个月军事化教育,作为军夫干部培训班,内容包含军事训练、学科教育、精神训话、体力劳动等。在1940年7月日本趁机攻占越南后,国际局势对日本转趋严峻,所以遂展开诸多举措作为对应,故1940年10月成立了大政翼赞会来推动“新体制运动新体制運動”。台湾总督府为呼应内地的模式,亦于1941年4月9日,在台湾成立了皇民奉公会,由总督长谷川清担任总裁。旋即在全台开办了66处“军事训练场”,对役龄的台湾青年施以短期军事训练。更推广了青年学校162所,让未就学的青少年不分男女,都受基本教练和护理训练。接著1941年12月30日,由长谷川总督颁布〈台湾青少年团设置要纲〉,将台湾联合青年团与少年团合并,改编为台湾青少年团,使其“聚集在一元化的组织下,施予统制的训练”,有利于总督府战时动员的方便。又皇民奉公会在1942年间,先后成立海洋训练所、拓南工业战士训练所与拓南农业战士训练所,培养南方建设人员。换句话说,到了1942年迄,除了健全先前皇民化体系暨多元开展,搭配既有行政系统的政策推行,又透过社会团体的组织深入群众,使台湾人民屈从军国主义统治下,全面配合支援前线战争,亦为战时的动员制度做好整备,以达全民皆兵的防卫能量。[2]。自从1942年当日军于中途岛海战失利后,开始受到美军猛烈攻击而整个战局反转直下,相对损失骤增即需急征广招筹集战备人员。再者台湾经过皇民化运动与战时动员整备,又人口约有600万的利用空间,故与朝鲜同性质的“陆军特别志愿兵制度”,也在1942年才实施并在同年开始招募,又对原住民另招高砂义勇队和特别志愿兵,而台湾的“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也在1943年与朝鲜同时实施。故知其顺序,乃是先征召非正规军的军属、军夫,其次则是“特别志愿兵”招募,再至1945年初台湾的全面征兵制度正式实施;最后,天皇在1945年4月1日颁布《关于朝鲜及台湾住民政治参与之诏书》,赋予两外地的住民参与国政的权利,这时台湾人才等同日本人的权利义务。接著到了6月分,日本当局实行《义勇兵役法》,并将台湾男女老少都纳入全民防卫编组,来防范美军空袭和登陆作战,但终究不敌于同年8月15日宣告无条件投降。



老师出征之前与学生合影,摄于1942年5月21日。

历史

早期发展(1895年-1937年)

早在1898年,总督儿玉源太郎即颁布“府令一百七十号愿充军役章程”,计4章33条;文中规定愿充军役者,入营后须受各项必备的军事教育,全台招募约300人于1900年1月起入营服役,此为台籍日本兵之滥觞。1919年台湾进入文官总督时代,这时台湾军的编制,也缩减为基隆、澎湖两个要塞(后再多增高雄),台北的第一步兵联队和台南的第二步兵联队,一个在屏东的飞行第8联队和“陆军第5野战空修厂”(终战时有员工5540人),分散配属于各基地的炮兵联队,以及在各地军医院;因驻地关系其部分后勤业务,一直有雇用有台湾人担任军属从事。另外,日本为贯彻南进政策,在1931年选定高雄冈山为海军机场,隔邻设置“第61海军航空厂”(终战时有员工8880人),拥有维修厂、装配厂及料件补给库等,这时候即开始招募技术工员。台湾人若有意愿从军者,除少数报考军校当干部,还许多应聘为担任嘱托或通译,前往满州和租界等地工作。代表性人物如黄南鹏1925年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蓝家精1931年京都帝大毕业后曾担任日本陆军嘱托。

招募军属时期(1937年-1945年)

二战时期台籍日本兵经历了从“军属”[lower-alpha 3]、“军夫[lower-alpha 4]身份到“军人”身份的演变。而由于传统日军观念中,并不认为非战斗人员为正规军,故有一说“军人、军犬、军马、军属、军夫”这样的俗话,与其说这是军属与军夫在日军中的地位,倒不如说是因为战斗人员必要时须冲锋陷阵,因此相对被重视,在军功论赏也会比较高。[lower-alpha 5]不过从昭和初年已取消军夫的用词,乃将“军属”身分区分为:嘱托(比照军官待遇)、雇员(士官兵待遇)、佣人(军夫待遇)。又台湾总督府基于统治需要,自1937年9月份招募的第一批“军夫”开始,即以“军属”的名义跟待遇去招募。且1943年7月31日,陆军省颁布的“陆普第三八0五号”文,发给所属单位的“台湾人军夫ノ身份取扱ニ关スル件陆军一般ヘ通牒”中,通告所属之台湾人军夫,其身分虽然为“佣人”,但是一般可视为军属处理。也就是说,台湾人当军夫是个俗称,其身分是军属,更非以往的军伕,若充当苦力仅需征发当地民工便可,何必另千里外高待遇招募呢。再者,军夫又是各种类型的人力需求总称,工作内容包罗万象类似替代役,因征召名目与回合梯次的不同,招募的对象专长要求也会有差异,而各战地的环境要求不一样,都会再进行任务编组,故相对各种军夫有其独特性,并不能混为一谈。

总督府遵照军部的人力需求来办理,来招募各种名目的勤劳团、农业团、海军工员、高砂义勇队等;当时社会背景是尚武精神的风气,且战时种种措施,在乡青年皆必须编组受军事教练,又物资供需采配给制,还要面对盟军无情的轰炸威胁,使生活和心理倍受压抑,所以总督府在招募军夫的宣传,都是强调爱国和真男儿作为,并有高工资高福利的诱因下,立即吸引了台湾青年踊跃报名参加。而军夫的征召作业,其实跟征兵制度很雷同,只是每回的征召名目别不一样,除了特别的专业需求招募外,通常由各州分摊所需的征集名额,尽量同乡为同单位为原则。首先基层行政单位会对役龄青年做所谓的身家调查,或在“皇民奉公会”的职业训练所及其他机关推荐报名志愿者,都会收到征集令的兵单,接著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审核合乎规定的军夫役男,此时乡里间亦举办盛大欢送会。如特设勤劳团为例,即展开约3个月的入伍教育,使其具有相关基本知识与战技的能力,受训合格者才入选为军夫。有些梯次会先回家待命准备,不久依照征召名目别,有的还要继续受专长教育(车辆驾驶、重机具操作、农事栽培等)后再行分发各地,有的直接整团前往南方各驻地,有的编入台湾军再随部队移防转战各地。通常担任各项后勤作业的支援队,从事机场跑道、港口要塞、地道碉堡等设施工事,货物仓储担负搬运、兵站补给作业,以及栽培农作物等屯田养兵的工作,依旧仍需配备枪枝弹药从事卫哨勤务。

每回的团员招募人数不一,基本上团部成员,会选派日本人有奏任官身分者,担任团长、补佐官、嘱托等干部数名(皆比叙相当校级军官或技术高员级)。团部成员通常是技术顾问为主,是军部聘用派至战地支援的各类技师,从事战地各项计画案的规划并指导;而军夫团到战地后会进行任务编组,然后整团打散和战地的部队与当地民工苦力混编作业。一般若是2千人的团,区分成2个大队,每个大队下分5个中队,每个中队下设2个小队,每个小队下设4个分队,各分队下设2个班。(依人数多寡,约1000人亦有直接团部下设5个中队,500人则团部下设5个100人的编制队,其下设分队、班。)通常台湾人教育程度高或优秀者,还是参加过青年团或勤行报国青年队者,可为军夫取缔役,但军夫的阶级与军人不能相提并论,从开始的比叙、功奖,升迁都有明显差异,不过比起一般日本兵的薪饷反而高很多。(诸如:小队长和技术要员比叙相当尉级军官或技术员级、分队长和雇员比叙相当士官或技术佐级、再召员或助手比叙相当兵长或技术士级、队员或学徒比叙相当兵卒或技术工级。)来到了战地后,常常因战事变化调整工作内容,除了从事防御工事的整备外,并为因应战局和弥补战损,往往即在战场现地征召,挑选精健者转服特别志愿兵(可升迁),部分情况危急的战线,整团直接编入作战部队,遂行作战任务。然而,最终也因日军屈居劣势,随著部队四处溃散败亡,蒙受战火荼毒的命运。[4]


台湾混成旅辎重部队

1937年9月7日台湾军因应中国战事,成立重藤支队出征驰援,但台湾军并没有辎重部队,故招募军属充任,第一批军属(含军夫850名)约一千名。此次的招募是很匆促,仅能不分年纪或资格,以优厚的薪饷与福利,吸引不知情台湾人上前线。(工资以邮政储金方式发给,分成战地领取20-30圆,一份由家属领取30-60圆,部分提拨为退伍金和军人保险,家属还可以每月可领配给品;而当时警察月俸才30圆,日军义务役士兵仅10圆。)因为这是第一批军夫,所以格外受总督府重视,一切都高规格待遇,规定日本兵不能歧视台湾军夫,还选台湾人当军夫长(取缔役)自行内部管理。台湾日日新报记者亦随军采访,除了报导中国战况,也把台湾军夫的战地生活点滴刊登宣传,若遇有台湾军夫战地死亡,就大幅宣扬其爱国悲壮牺牲,先给遗属安慰和抚恤,又在家乡举办盛大的丧礼,灵位入祀靖国神社供奉,并将其事迹纳入小学教材。若有受伤或生病的台湾军夫,也比照日本军人待遇治疗,甚至后送至九州小仓军医院,且家乡所属市郡长还亲至家里慰问家属。而战场的军夫也英勇表现,无惧枪林弹雨下达成任务,得到日本军官的赞赏,故每个参战的军夫都获军功嘉奖。如此一切细节经过贴心安排,从出征前的欢送会,直到退伍复员的欢迎会,都让军夫们有衣锦还乡之感。再透过精心营造的宣传,继以皇民化的教育,使日后台湾人从军意愿高涨,每次征召皆大批志愿者报名,但也造成众多魂断异乡的憾事。请参阅安平十二军夫墓[5]

锄头战士

农业义勇团

1938年4月1日,台湾总督府成立“农业义勇团”,每期签契约一年,其成员为总督府农业技师担任团长、补佐官数名、指导员若干名;各州分派各生产队干部十数名、及军农夫约一千名。军农夫招募条件是年龄约20岁左右,具备农业经验的青年,公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其中多是农业传习所的毕业生。先到上海附近开发农场栽种军用蔬菜,随著占领区的扩大,散布到南京、安庆、南昌、武汉等地,亦都设置多处农场,并技术指导方式和当地农民定约契作,以扩大生产面积。1939年第二期依旧招募军农夫定额1000人,不过其中留用原来的300多人,多是升任指导助手、事务员、生产班长;又另雇用大量当地中国人,充实增设农场的人力。而生产项目日趋多元,稻米、杂粮、蔬菜与经济作物,还有养殖家畜、家禽、水产等,且设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罐头和口粮等。除了供应占领区的日本军人食用之需,更派农业指导员到各地,指导当地住民耕作技术,增进产量达到战地自产自足。1940年由于占领地区的政策改变,让中国农民慢慢承担生产事宜,所以“农业义勇团”从1940年中起陆续撤离,至1941事业完全移交给沦陷区政府,不过还有200多名台湾人在农场留用,另有不少团员留在中国转任其他单位。在二回的农业义勇团之外,总督府也因应华南日军之要求,派遣由技术员与指导助手组成的“南支派遣农业指导员”,以支应军用粮食补给事务等。1942年又前后派遣“农业义勇团”与“农业指导挺身团”前往海南岛,以配合军方米粮增产计画。 [6]

劳务战士

日本政府在制订绝对国防圈的防御机制时,设定以航空兵力为作战主轴,建立机场遂成为当务之急。日本军方将机场的建筑部队,以乙型部队半机械半人工方式,为最主要的机场建设队,成员以当地住民为主。然而,因为机场预定地的人口较少,无法供给充分的劳力,日军于南洋各地的作战部队、军需工厂,以及在当地的基础建设,也都需大量人力支援,派遣台湾劳务团遂势在必行。到了当地后,整个勤劳团再行任务编组,通常会全团打散分发至各用人单位,由日本人将兵、台湾人军夫、当地人苦力,以混合形态的任务工作队,每一队依照各分配的工程去执行,这些计画或施设虽已完成,但往往遭美军摧毁殆尽,日军最终也被迫撤离,无法形成实质且有效的作用,对江河日下的日军而言,派遣的最终结果只是徒增伤亡。


一、特设劳务奉公团

1941年日本完全占领中南半岛,但日军急需各种物资及建造工作,因此日军向台湾总督府请求1000名军夫。1941年10月,第一回由近千名20-30岁的青年组成的“台湾特设劳务奉公团”,前后约一年的时间,总共招募六回,约6000馀人,直到1942年10月结束。此为第一回“劳务奉公团”前往中南半岛从事武器弹药运输,兵站业务补给,修筑机场造桥铺路,以及栽培农作物等工作。第一回奉公团员在西贡1个月后,即参加日军的马来攻略战,随军征战在枪林弹雨中穿梭,担负辎重和工兵任务,顺利达成军需物资运补作业,并修筑飞行跑道的工事,加大前进打击力量,其中有极少数者更被指派特殊任务,如担任通译、宣抚华侨、侦察民情等,就整体而言,通常第一回军夫都圆满达成派遣的目的,鼓舞了后进者的投入,可悲是接下来的每次派遣,无奈因战事翻转而成了牺牲者。当特设劳务奉公团成员期限到期后,不少人又继续留在越南当地工作,其中回到台湾者亦有人又为了高待遇诱因,再度投入其他军夫团转战他处,重蹈了悲惨烽火馀生。另有奉公团支援菲律宾,却又面临美军登陆战,整团军夫现地征召作战,并随著日军部队溃败下场凄凉。


二、特设勤劳团

“特设勤劳团”据现今所知的资料,自1943年5月至1944年7月间,前后不到15个月,共派出30回,约为28,000馀人;是日本帝国政府与台湾总督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组织且最大规模的军夫派遣计画,是为回数与人数最多,且分布最广的派遣团体,多半被派往新机内亚。台湾青年派赴南方战地的目的,主要是以劳力支援的方式协助日军作战,工作内容除替日人兴建机场外,亦派至货物厂、船只碇泊场、野战货物厂、自动车厂等地,进行杂役或是农业种植的工作。不过往后战情危急,几乎都被编入部队一起做战备训练,直接拿起武器加入战局。一般而言,勤劳团派遣地多为战事吃紧的区域,诸如新几内亚和菲律宾,当盟军开始登陆进攻时,该地的军夫全部现地征召编入战斗员,却受到美军的优势火力压制下,日军皆不敌溃败而撤离转进。但由于补所有后勤支援都被美军切断封锁下,在粮食和药品缺乏加上丛林与高地等恶劣环境,且台湾兵往往担负起危险又吃重的侧翼掩护任务,常常是与美军交锋对战的殿后部队,造成勤劳团成员大量饿死、病死、战死。所以战后遣返复员,能回到台湾者仅有11982人,死于异乡数目相对最多。

拓南战士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皇民奉公会在1942年起,相继成立所谓“拓南工业战士训练所”、“拓南农业战士训练所”、“海洋训练队”,开始培训前往东南亚地区支援的技术人才,来达到开发南洋丰厚的资源,暨战地屯兵自养之目的。

一、拓南工业战士

前后招募4期,每期受训6个月共700人。 是日治时代以“专业工程技术能力”养成、集体训练优秀的台湾年轻人,到南洋参与石油探勘开采的工作。其中第二期都到婆罗洲岛探勘开采石油,1945年5月的婆罗洲战役,日本失利导致婆罗洲被围,此时其属拓南工业战士被迫全部就地入营编组作战,七月美军登陆,拓南工业战士泰半阵亡,死亡比超过50%,几乎是军属单一招募名目中最高,亦因战争损失了一群专业人才。

二、拓南农业战士

继先前的农业义勇团后,成立的“拓南农业战士训练所”,每期招募人数在500人左右,在各地训练所为期3个月的基本教育,乃是招募期数和人数最多。团员结训后,并搭配总督府“热带植物培养训练中心”,再进入训练所为期3个月,接著才派往海外工作,以农业指导助手、事务员、生产班长等职务任用。事实上不少是由海军工员送训,可能先前就先接受驾驶训练3个月,军事训练3个月后,才再来受“拓南农业战士训练所”受训3个月,又去“热带植物培养训练中心”又3个月的训练,前后一年多的养成教育,才足以在战地担当适任,也因扎实农业技能的养成,而能达到战地屯兵就养供给,但也因为分发前往南洋各战地,多半是派到新机内亚做农业栽培,无奈战况危急严峻陷于险境,使的很多台湾军夫再也无法回到故乡。 [6]

三、拓南海洋战士

“海洋训练队”系为集训台湾青年,培育其具备海事基础能力,所成立之具体组织。招募前后5期队员,每期受训3至4个月总计组训了350人。海洋训练队进行的训练内容,是和海军新兵训练无异,例如体操、手旗与短艇操作,以培养队员的船艇操作能力与临战反应。训练队队长宣称仅就游泳一项,在第一期队员甫入所时能游5、6公尺者仅有5人,经严格训练后,全员平均能游1公里,突显出海洋训练队极佳的特训成果。观察队员分派统计资料,除第五期队员派遣状况不明之外,前4期结训的225人,其中33人投入岛内海军军务、24人被派任为船员、留用助手或从事其他实业则有19人。而有高达149人被派至东南亚,显示在海洋训练队在组训完毕后,队员主要做为支援日军海外占领地军务之用。 [7]

海军巡警队

日本海军在占领区亦要负责管理战地,然而当地的驻防海军并无此人力规划,即采向同属海军的台湾总督请求人力支援,由于台湾未实施特别自愿兵制,所以总督府以军属名义招募海军巡警队。据此总督府受海军的需求,征招高等小学以上程度的青年,施予严格军事训练和警察教育的半年养成,派遣战地先以巡查补任职,负责警察工作维持治安,两年后经考核可升巡查。又招募海军通辩比照下士官待遇,担任翻译协助处理民事。另招募大批海军工员担任技术性工作,还有各种名目的军夫团,支援当地建设和各种后勤需求,到现地又挑选不少精壮转服特别海军陆战队。其中台籍海军巡警队主要部属在海南岛,乃因日军派台湾混成旅占领海南岛,后转移交由海军负责战地管理,当时海南岛游击队势力庞大时,相对巡警队的人力需求更大。为了清剿游击队,巡警队常与日本海军镇守府特别陆战队混编组成讨伐队,以补实驻守海南岛的特别海军陆战队缺额不足,通常由三分之一的日本军人(除了干部外多数是40岁国民兵),三分之二是台籍军人(包含巡警和军夫一般是20岁青年),而台籍军人配备火炮机枪等武器负责攻坚,是实际作战任务的主力,其战力却是不折不扣的陆战队。

海军工员

台湾高座会

再会了拉包尔

自1941年末日军攻打南洋后,位处热带地区幅员广袤,且具扼守澳军北上的新几内亚诸岛,即成为日人重要的占领地与军事基地,日本军部在此地派遣大量驻军。当然新几内亚岛附近,也成了台湾军夫们的主要派遣地。总之,1942年10月至1944年7月,日本海陆军透过台湾军征调台湾人,最频繁的1943年10、11月,几乎连日送出,一个接一个被投掷到这个绞肉机般的战场,高砂族称为“义勇队”,本岛人称为“勤劳团”、“农业团”,或者施设要员、卫生要员等,生命的危险度绝对不亚于日本兵。当盟军轰炸或是登陆进攻时,他们直接就暴露在盟军攻击的危险之下,加上生活环境艰辛等诸多因素,最终使新几内亚战死率如此之高。其中拉包尔乃兵家必争之地,首先于1943年8月17、18日攻击日军在新几内亚岛上最大的空军基地韦瓦克,继之以空袭的方式轰炸拉包尔 (1943年11月),大规模破坏拉包尔港口、农场及各种设施,使岛上陷于瘫痪。1944年3月,盟军占领新不列颠岛的西部,控制新不列颠岛和新几内亚之间的海峡,同月20日,再占领新爱尔兰岛北面的艾米劳群岛,孤立拉包尔10馀万的陆海军部队;至此对于日军的新几内亚战线全面崩溃,日军败阵被退入穿越高山丛林后,因补给不继造成饥饿和疾病而陷入绝境,导致万馀名的台湾兵都魂断于新几内亚。及至战争结束,幸盟军仅围困轰炸拉包尔,并不像新几内亚其他诸岛那样惨烈的登陆作战,所以台湾人尚存有近万名,在拉包尔集中营等待返乡复员,可是亦不少人因管理战俘关系,而被视为战犯处理。

战犯的悲歌

战俘监视员

医务要员

在台湾的医师,就是菁英的代表。自日本殖民台湾开始,就很重视现代医疗体系(西医)的建立,因此也培养了大批的男女医师,至1940年代已有数千名合格医师在台执业。基于前线军队及占领区的卫生医疗需要,所以总督府亦成立医务要员训练所,征召有执照的男医师,经过1-3个月的受训,即分发前往各地为军医,这也是台籍日本军官中,多数担任此职务。于1944年12月1日,受当局征集自台湾各地的59名医师(主要是南方医务要员第5期结训分发)、80名医务助手、200名农业生产工员等,搭乘货轮神靖丸号自高雄港出发,准备前往南海地区。不幸在1945年1月12日,航行到越南圣雀岬港(Port Saint Jacques)附近,遭美国海军快速航母第38特遣舰队攻击沉没;全船约95人获救,船上约共247位台湾籍人士罹难。此乃台湾医界史上最大的单一事件,损失最多的医务人员,台湾也损失了无可弥补的众多菁英。

从军看护妇従軍看護婦

从军酒保商人酒保商人

特别志愿兵时期(1942年-1945年)

少年志愿兵

日本自古武家深信英雄出少年,所以自幕府时代即广置藩校,以培育年幼的新生代武士,此风转化成日后的各地军官幼校和少年兵学校,以培养未来军官和下士官,学生多以青少年为主故称之少年兵。当时日本陆海军各兵种少年兵学校,招募年纪仅15~20岁,资格是高等小学毕业、中学肄业、同等的补习学校者,体检和身家调查皆合格的有志军旅青少年,其学习两年和一年实习后,以下士任官并授同中学的学历,为日军专业的基层下士官干部。但到了战争后期日本露败相时,曾大肆招收在校的中学生亦将年纪下降至14岁,且学习一年即以实习名义下部队候用。诸少年兵学校的招募海报一发布,对于当时的台湾少年可说是造成一股风潮,在台湾因为中学生皆要被编入学徒兵担任预备队,日常在校除了学习外,尚要受军事教练,还要去建构防御工事的劳动。此时学校师长则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军校,又有高待遇能改善家计的诱因,况且当时连缓征都取消了,相较于当“军夫”或“志愿兵”,不如报考少年兵学校,日后凭努力亦是可能升迁为将校,更是凸显为精英高人一等的表征,所以报考少年兵诸校都很踊跃,就算明知要被编入特别攻击队,还是络绎不绝的前仆后继,其中如张荣发可说典型的写照。

陆军飞行少年兵陸軍飛行少年兵“少年飞行兵制度”于1933年4月奉敕令68号的建立。共招收20期,到战争结束为止,曾招募了台籍百馀名向往飞行青少年加入,多数幸受训未结业就终战而免于其难,少数上阵者皆是战功彪炳,如击落盟军战机的许仑墩、参加特别攻击队牺牲的刘志宏最著名。除了航空学校的少年飞行兵募集以外,其他少年志愿兵的项目及学校,则另有陆军少年战车兵学校陸軍少年戦車兵学校陆军少年通信兵学校陸軍少年通信兵學校、陆军野炮兵学校、陆军重炮兵学校、陆军防空学校、陆军兵器学校等,均有台籍青少年加入其中。

海军特别年少兵由于海军对技术兵种需求量大,因此在台湾也招募数百人青少年加入。

学生出阵

学生出阵学徒出陣日文乃称为学徒出阵,(大学生称为学生,中学生称为生徒,故合称为学徒出阵;类似台湾预官和预士的制度,通常高等学校毕业为甲种干部候补生、中等学校毕业为乙种下士官候补生。)即原本20岁以上可以办理缓征的学生,因为战事不断的扩大,需要大量的基层干部,先是以缩短修业年限,其次取消高等学校生(文科和一部分理科学生)的缓征,后来所有中等学校以上的在校学生,都动员编入学徒兵学徒動員担任预备队。可惜这群高学历的菁英份子投入战场,很多担任神风特攻队员而牺牲,因此日本高教学校都立纪念碑,以纪念受征召而阵亡的学生。台籍学生只要是在日本统治区读书(含满州国与沦陷区),几乎都会被征集到,另外这些出阵的学生,也是台籍日本军官的来源之一,其中前总统李登辉为代表。在台湾的壮行会,1943年以台北为集合地,1944年多了台南集合地。

高砂义勇队

依照目前资料显示,从1942年初开始招募起,通常每3个月招募一回,以“高砂义勇队”名义共招募了七回。(在日本时代户籍尚有平埔族群登记,而且人数也多于高砂族,却由高砂各族群成立高砂义勇队。)第一回招收各部落的菁英500名,经短期的军事教练,在1942年3月12日以“高砂挺身报国队”的原名授旗成军。3月23日到达菲律宾马尼拉上岸后,本该是担任辎重和勤务支援的军夫,不久改编成称为“高砂义勇队”的战斗支援部队,在丛林绝径里能开路前进,又可从崖岭峭壁攀越通过,且各个都是英勇善战的神枪手。因此担任特攻奇袭的任务,先后在4月份的巴丹半岛战役,及五月份的科雷吉多岛战役,都立下奇功深受日本人赞赏。第二回招募1000人;7月份前进菲律宾担任绥靖的工作,第三回招募600人,10月份前进200名到索罗门群岛,414名转往新机内亚,第四回招募1000人,1943年3月以后分几批前往新几内亚。自第二回起招募,开始要先受3-6个月的军事训练才分发,其中第六回和第七回是各1000人由海军向台湾总督府提出申请,全被编入海军特别陆战队,皆在台中基地受训6个月后,第六回派往拉包尔,第七回前往新几内亚。尔后的第八回和第九回,改以高砂族“陆军特别志愿兵”的名义招募,皆在新竹湖口基地受训6个月,第一回高砂特别自愿兵500人于44年7月到印尼摩罗泰岛,第二回高砂特别自愿兵800人于44年11月编入台湾军。

以第五回的高砂义勇队为例来看,共有516名队员于43年7月被派遣到新几内亚,原先安排位在Madang的“第27野战货物厂”服务,担任搬运物资补给的军夫工作。然这批的高砂义勇队,本来就天生的丛林战士,并都有再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当新几内亚战况危急时,即全部以现地征召的方式,编到战斗部队被称为“猛第2689部队”。“猛”字部队任务是为掩护日皇军转战顺利,而扮演阻扰美澳军展开突击的游击战部队;其他留在新机内亚的高砂义勇队,纷纷被编成如“斋藤特别义勇队”、“大高搜索队”、“猛虎挺身队”“佐藤工作队”、“神林部队”等,皆是属于特种部队番号。

高聪义,雾社人,在1943年7月自愿加入第七回的高砂义勇队,他的访问录记载:“高砂义勇队的活动,在那时是秘密、不公开的;他们在战场从事的是军人的工作,参与作战,但身份并不是军人,也不是军属(有点像廓尔喀雇佣兵军团)。由于高砂义勇队是被征调的(不像日本人,当兵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国民义务),工作危险性也较高,因此薪津要比一般军人月俸高。一般军人月俸17圆,高砂义勇队是40多圆。调去海外者另有加成,每年加给前线再加成,这一切都有明文规定。我进入第七回高砂义勇队后,到台中的旧军用飞行场(不是清泉岗)受训六个月,属于第三中队。第七回高砂义勇队有五个中队,将近1000人;每个中队有四小队,每个小队一位小队长和一位指挥班长(类似副小队长,战时执行小队长的职责);一个小队长带四个班(一个班即一个分队),一个班有13名使用步枪的队员,另外再由两个队员负责一支机关枪,等于一个班有15个人。由于日军参谋本部打算将这一回的高砂义勇队施以特训,担任能陆海空三栖作战的特种部队,因此跳伞训练也是重点之一。我们在昭和18年(1943)12月时由高雄出发,前往新几内亚。抵达新几内亚后,高砂义勇队的五个中队与当地的日本海军独立队混编。我的部队属于佐世保镇守府海军第五特别陆战队。”

在二战中,台湾军曾经从日本中野平学校特训出来的干部40名,及台湾高砂义勇队里选拔出约152名的菁英,编成台湾军游撃第1、2中队的特种部队,1944年菲律宾的雷伊泰岛战役中,日军为了封锁美军的空中武力,维持日本输送船航行安全,策划了一场以运输机搭载突袭部队强行降落敌机场,形同自杀的战术。此次行动称为“义号作戦”。台湾军游撃第1中队决定由中重夫中尉率领四个小队,每一个小队长军官1人、队附士官2人、队员是上等兵12人、共60名成员,成立“薰”空挺队薫空挺隊来执行此任务,他们搭乘由“飞行208戦队”桐村浩三中尉以下8名驾驶的4架零式输送机(ダグラス输送机)前往雷伊泰岛。搭载“薰”空挺队的1号机,先在日本军控制的巴伦西亚机场着陆,与第日本26师团会合后一起行动,担任前锋开路侦察危险的任务,他们再也没有回到故乡台湾。“薰”空挺队2号机降落布拉文,黑夜中猛烈攻击布拉文美军机场,“薰”空挺队员对著飞机丢“炸药”、“手榴弹”、“易燃物”,布拉文机场美军一时混乱,却发现日军数量太少即开始包围歼灭“薰”空挺队员。另在美军记录在布拉文东方16公里塔克洛班海岸,发现2架日本军大型机消失于黑暗之中的报告,可能的下场是搭载3号和4号机的“薰”空挺队员,亦击了塔克洛班(Dulag)机场但也遭遇“玉碎”战死异乡。

第一回高砂族陆军特别志愿兵,于1943年10月开始招募500名,在新竹湖口基地受训,皆是施以特种部队训练6个月,由川岛威伸川島威伸少佐担任部队长,下设4个中队,中队又设2个小队;1944年5月28日从高雄港出发,7月12日开到印尼摩罗泰岛后,全被编入“辉第二游击队”,不久9月15日美军发起攻击行动,在美军登陆后猛烈攻击下,高砂兵战死泰半,战后仅173人回到台湾。

战后,众多跟高砂义勇队共事过的退役日本士兵皆感念不已,其中有回忆说道:“该队人员能于无道路之丛林穿梭自如,也可以分辨远处声音来从事侦察,凭借一把番刀遮伏痛击敌人。由于队员精于狩猎采集的野外求生技能,对丛林内的动植物可分辨可食或不可食,并传授其他日军在丛林生活的方法,使日军同僚被围困在缺粮下得以补给。”又有原日本同僚亦说“日本兵罹患疟疾,高砂队员能冒险摘椰子取水解热。”另有共事过的日本部队长感叹道:“高砂队员的英勇、服从、为长官效命及牺牲奉献的精神,连内地出身的将兵也难望其项背。”

陆军特别志愿兵

1942年(昭和17年)公布“陆军特别志愿兵令”限定台湾籍人员自17岁至30岁,均可参加应募。选取合格者即可入台北六张犁“陆军兵志愿者训练所”,受六个月入伍训练,结训后始有被采为陆军志愿兵的资格。1942年度第一期“陆军特别志愿兵”召募,有425,921人应募,取1,020名,分前后两期各508人与512人,进入“陆军兵志愿者训练所”受训,前期训生入营充现役兵,后期结训生作第一补兵,在第一年结训后,多补为48师团,派往南洋作战。1943年2月12日召募第二期陆军特别志愿兵,当时有601,147人前来应募,取1,030人受训。1944年应募陆、海军者,共759,000馀人,而第三期陆军受训人数则增为2,200人。第二、三期结训者,除为现役兵外,馀为第一补充兵守备台湾。另外陆军特别志愿兵也于1943、44年10月,专门召募高砂族的志愿兵,各为500名及800名。据统计日军召募台湾人充当陆军特别志愿兵者,约有5,550馀人。

海军特别志愿兵

1943年(昭和18年)7月17日,日军公布“海军特别志愿兵令”,8月1日实施。应募者资格:凡年满16岁至20岁者均可应募,翌年修改为14岁至20岁;必须国民学校初等科六年毕业者学历。应募合格者,在每年4月1日、10月1日分两期到台湾总督府设立“海军兵志愿者训练所”受训6个月,全部采用为现役兵入高雄海兵团。共有六个兵种包括水兵、整备兵、机关兵、工作兵、卫生兵、主计兵等,又采用海军兵可志愿为飞行兵。第一期八月开始召89第三篇日治时期第三章役政募,有316,097人,选入高雄左营训练所者有1,000人。第二期1944年4月1日召募入选者2,000人,但10月1日入选者因废止“海军兵志愿者训练所”,免入训即直接入高雄海兵团服役。服役年限为3年,预备役为12年。总计召募11,000馀人。另外,海军志愿兵除于台湾本岛征募之外,在海外战地,台湾人亦可经由一定程序办理志愿兵申请考试。而在海南岛的台湾海军志愿兵,属原先派遣至当地担任军属者。

全面征兵时期(1945年1月-8月)

1944年(昭和19年)4月19日敕令公布台湾实施征兵,9月1日施行。1945年1月对台湾全岛19岁至40岁的壮丁45,726人施行身体检查,甲种体位4,647人,乙种体位18,033人入营为现役兵。2月再检查合格壮丁7,000人,征送入营为现役兵,另外7,000合格壮丁为补充兵。因战况危急至此,征兵召集众多的义务役,皆划入台湾军扩编所辖的部队内,又为防止美军登陆,大都派在台湾本岛巡弋海岸与保卫军事要地。

战后的赔偿情况

二次大战结束后,中(台湾)日双方开始协商二战时期,原有台籍日本兵之赔偿事宜,但当时日本政府坚持,因为台湾已经归还中华民国,在不具有日本国籍身分的情况下,这些原台籍日本兵与军属不能与日本人等同享有,由日本政府所订之【恩给法】及【战伤病者战殁者遗族援护法】之权利。再加上【中日和约第三条】中明订──“关于日本国及国民在台湾及澎湖之财产,及其对于在台湾及澎湖之中华民国当局及居民所作要求(包括债权在内)之处置,及该中华民国当局及居民在日本国之财产,及其对于日本国及日本国国民所作要求(包括债权在内)之处置,应由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间另商特别处理办法。本约任何条款所用‘国民’及‘居民’等名词,均包括法人在内。”因此,要整合求偿有相当难度。

直到日本与中共政权于1972年9月27日建交之后,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口头终止与中华民国所签订的【中日和约】后,反倒比较容易展开对日求偿的作业,但求偿的工作结果仍旧是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有求偿的项目相当繁多,诸如:台湾人被征服兵役或劳役伤亡者之抚恤金、应领未领之薪金、军邮储金、驻外银行存款、现今引换证(兑换券)在台之保险金…各种公债(如第一次界大战结束之德国马克)、邮政储金、补偿费等。而日本政府除了搬出法令阻挡外,也反过头来要求我们必须协商赔偿,当时原居住于台湾地区日本人,在遣返日本之后所留财产之补偿。

1977年,由台湾的5个民间团体,如“台湾前国军退伍军人及遗族协会”、“台日和平友好促进会”等组织,开始对日本政府要求补偿金,包括当年的军事邮政储金、简易人寿保险金以及海外日本兵军饷等。迫使日本政府编列预算,于1987年9月11日在众议院,18日在参议院相继通过,支给台湾人原日本兵死亡及重伤者遗族【吊慰金】案,除了发放每位阵亡者遗族“吊慰金200万日圆”外,日本政府还另加拨事务费4,700万日圆,作为委托中(台)日两国红十字会之发放作业金,发放作业原本计画自1988年起开始发放,预计以3年的时间完成所有发放作业,不过实际上却拖至1995年才开始发放。(当时120日元可兑换1美元;美元与新台币的平均汇率为27.37元;200万日币约等于45~46万台币。)

依据日本厚生省统计资料,战死和失踪的日籍台湾兵有30,304名,但最初我国内政部所记载之阵亡台湾兵人数却高达42,678人,之后经“亚东关系协会”和日方仔细比对后,删除部分重复登记的名字后,最后确认实际阵亡应为32,806人,重伤者有327人,伤亡总数共为33,133人。遗属经过多年争取,20世纪90年代才得到每人日币200万圆的吊慰金。日本政府却对日籍台湾兵有差别待遇,比起日本军的慰问金数目,相差数十倍。(但战后日圆的狂贬,到回升至稳定值间的波动倍率,这方面也是要去评估;不过当时1980年代,国军义务役死亡抚慰金不到台币20万元相比,可以客观比较。)

“原日本军人军眷之未付薪金”、“军事邮政储金”、“外地邮政储金”、“简易人寿保险金”、“邮政年金”等五项给付,又以“军人军眷之未付薪金”与“军事邮政储金”两项金额为最高。军人薪资积欠部分共有八万四千件,在民国89年(2000年)1月底前计有五万五千件提出申请,占总数的66%,而实际领钱的有四万三千件,约占总数的51%,己支付61亿日币。军事邮政储金方面,全部件数约是六万件,己提出申请者为五万三千件,占总数的98%,己受理支付者共二万九千件,约达总数的48%,己支付34亿9千圆日币,日本政府共编列353亿日圆预算来偿还债务,但到民国89年(2000年)2月底约仅发还110亿,显示因为补偿金额过低,日本政府付给日本内地军人的是原金额的7,000倍,至于补偿付给台籍日本兵则仅有“120倍”,(平均每个帐户补偿金额约12万日圆,折合约新台币2~3万元。)许多老兵认为受到重大侮辱,气得拒绝领取,声称:“要让日本政府永远欠我们!”。

日籍台湾兵个案

邓盛:原台湾籍日本兵对日讨债团团长

邓盛担任原台湾籍日本兵对日讨债团团长,以战伤重残伤兵之平民身份,代表战死家属与重残伤兵状告日本政府,与日本政府缠讼多年。促成日本于其身故后,以民间名意赔偿,原台湾籍日本兵,战死战伤重残每人200万之慰问金赔偿。及后续之邮储金赔偿。

许昭荣:全国原国军日籍台湾老兵暨遗族协会会长

许昭荣担任全国原国军日籍台湾老兵暨遗族协会会长,因抗议现于台湾的政府对日籍台湾老兵及遗族不闻不问,而于2008年5月20日自焚而死。

黄金岛:从海南岛归来的二二八战士

陈篡地:被征召到越南的传奇军医

史尼育唔:经31年才解甲归乡的日籍台湾兵

史尼育唔在日治时期叫“中村辉夫”,汉名叫“李光辉”,是属于阿美族台湾原住民。1943年10月15日入选高砂族“陆军特别志愿兵”,而离开家乡台东厅新港郡都兰庄(今台东县东河乡),先在新竹湖口基地(当时台湾军第一联队入营),接受陆海空三栖特种作战训练6个月后,以陆军一等兵的身分,于1944年5月28日从高雄港出发,前往印尼摩罗泰岛驻守,在7月12上岸,旋即被日本军编入“辉第2游撃队”,不久美军于9月15日发起海空攻击行动,随后采取登陆作战,在美军猛烈的攻击下,此时担任侦查兵的中村辉夫和部队离散了,就深入丛林中潜伏伺机行动,利用野外求生的技能继续支撑著,并不知道日本已经1945年8月15日宣告投降,所以仍然一直坚守奋战不懈,在丛林中独自顽抗度过了31年。

虽然1956年在这个岛,发现了其他9个日本兵(3个日本人,6个台湾人),但依旧遗漏了中村辉夫,尔后期间有所听闻却都不以为意。直到1974年11月中,“辉第2游撃队”元部队长川岛威伸川島威伸带团前往摩罗泰岛吊祭时,听闻到还有日本兵残留,就坚持印尼政府要协助搜寻;印尼政府马上所组的11人搜寻队,终于在12月17日才被人发现踪迹,隔日早晨一行人唱著日本国歌君之代,中村辉夫听到歌声就惊讶的出来探望,随后被搜索团带回基地。1974年12月25日,日本国驻印尼大使馆接获“寻获日本兵”通报,28日大使馆武官汤野正雄飞赴摩罗泰岛基地,会见在医院中接受体检的中村辉夫。面对武官的询问,中村极为清晰的以日语一一回答。当武官告知中村,30年来的世局变化,同时台湾与日本已经一分为二时,中村依然冷静回答:“日本没有输,我要回日本!”(日本は负けてはおりません,自分は日本に帰りたい。)12月29日,日本大使馆为中村辉夫于雅加达举行国际记者会,会中虽备有福建语翻译,但中村坚持使用日语全程回答,此举让中华民国政府甚觉颜面无光。

在双方政府角力下,“最后的帝国军人”中村辉夫兵长,还是以“李光辉”的新身份,被送返回台湾。当时获得日本政府补偿金和民间捐款及台湾政府的救助金共约100万台币(800万日圆)。于1975年1月8日回到台湾,可惜造化弄人,在机场的欢迎会中,得知妻子改嫁时还暴怒,当时出生仅一个月的儿子,已长大成人结婚生子。虽然部落乡亲亦在泰源小学举办盛大的欢迎会,但毕竟离开故乡31年了,还是相对非常生疏,更何况回家乡后,他的心理和生活都受了巨大转变,自此在心情、作息、饮食都不健康的情况下,得了肺癌于1979年6月病逝于台大医学院[8]

由于印尼人的观念,认为是日本帮助了印尼独立建国,所以对日本很友善,摩罗泰岛特别也建立了二战博物园区,并于2012年9月14日,建造了中村辉夫的纪念铜像,且巂文说道:“一个守护印尼摩罗泰岛而对抗殖民者奋战不懈的战士”。

李柏青:印度尼西亚独立战争建国英雄

李柏青(1922年-2013年10月16日),日本名宫原永治,印尼名Umar Hartono(乌玛尔·哈托诺)。为日治台湾的台南州人,乃是第一期陆军特别志愿兵,从征东南亚各地,有战绩且实战经验丰富者,战后和同袍为认同大东亚共荣圈理念,即参与印尼独立战争而浴血奋战,终成为印尼建国英雄之一。并在2005年,出席印尼建国60周年庆典,获印尼总统尤多约诺颁赠印尼建国英雄勋章,为首位获得这项殊荣的外国人。

陈智雄: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受难者

陈智雄(1916年2月18日-1963年5月28日),台湾阿缑厅人(今屏东县中北部)。从东京外国语大学毕业后,因精通多国语言,被派至印尼担任外交官,随日军担任通译,战后参与印尼独立战争,并娶印尼当地的印荷混血女子为妻,又透过妻儿的掩护,将原日军的军火供应给印尼独立军,独立后首任总统苏卡诺待他如国宾,且授以荣誉国民的最高荣誉。

之后,因参与台湾独立运动而抛家弃子,离婚后欲回台湾,却被护照撤销成为无国籍者。为了进入日本,在飞机上巧遇瑞士外交官,受其协助取得瑞士国籍。曾经担任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的东南亚巡回大使,中华民国政府视为眼中钉,把他由日本诱捕回台,在无情凌虐皆坚定不屈,惨遭枪决处死(此乃有违国际法,因陈智雄的身分是瑞士国籍,业已抛弃中华民国籍者,如何以惩治叛乱条例去军法处死呢),故为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受难者。

刘志宏:神风特攻队队员

刘志宏(1923年-1944年),日文名泉川正宏,新竹州苗栗郡铜锣庄人,于日本东京陆军航空学校所泽陆军航空整备学校接受飞行训练,在参加菲律宾特攻出击时,被美军高射炮火打下身亡,死时年仅21岁,之后入祀日本靖国神社。是目前记录可证实的台湾籍神风特攻队队员。[9]

董长雄:战后被日本政府忽视的战犯

董长雄因成为战犯而被判绞刑所写的遗书,一直被放于日本靖国神社,未交到遗属手上。

2003年,台湾“全国原台籍老兵暨遗族协会”会长许昭荣被日本人告知此事,并经由他将遗书影印本带回台湾,交给董长雄家属。

台籍日本兵董长雄,二战期间离开妻子和年幼的独子,被日本政府征召到印尼管理战俘营。日本投降后,这名宪兵队通译被盟军国际审判庭视为战犯,并判处绞刑,当时有26名管理员被处死,但只有两人被处绞刑。 临刑之前写了遗嘱。这份遗嘱,日本政府并没有交给遗族,而是存放于日本靖国神社。他临死前遗愿,希望死后独子董英明能接受日本教育。但董英明已因癌症病故多年,终其一生,不曾受到日本政府的照顾。

董长雄遗书中写著:

在遗书中为独子董英明请求:

只是日本政府没有依照其遗愿(大日本帝国并无复兴),让董英明到日本接受教育,更让董长雄的遗书留在日本靖国神社五十多年。

台湾国史馆台湾文献馆长刘峰松、编纂李展平屏东县做战后史田野调查,在枫港找到董长雄的儿媳孙素珠。她说,房租两千块钱,一年顶多三个月有工作。这日籍台湾兵的后代家徒四壁,日本政府从未关照他们家。

2003年日本政府曾请许昭荣代为探视董英明,了解其近况,但知道董英明已因癌症病故后,即不再闻问。

简传枝:自愿的日籍台湾兵

简传枝,于2005年84岁的宜兰县民,60年前志愿从军当日本兵,日本名“竹内传一”。 简传枝花了五年时间,以日文、中文完成“日籍台湾兵手记”,并提供给在台湾的国史馆参考。

简传枝说:“当年自愿当日本兵的台湾囡仔(台湾语,年轻人、小孩子之意),只想与日本人平起平坐,没有侵犯他国的意图!”他透露说:“日本时代的台湾人,可说是二等、甚至三等国民;日本人吃白砂糖,台湾人配给较差的黑砂糖;日本人吃上等瘦肉,台湾人供给量少的下等猪肉。因为只有当兵才能不被歧视,可享受与日本人同样的待遇,因此,许多台湾人就志愿从军。”

简传枝说,1942年,42万多名台湾人自愿当日本兵,但经过严格筛选后,只录取502人;有台湾人未获录取当日本兵者,甚至想不开去自杀。他那年21岁,在七堵乡公所畜产课课员,志愿从军并获录取。

简传枝说,当时日籍台湾志愿兵可说是“男人中的男人”,极为风光。那时自愿进入日本陆军,将生命奉献给日本的日籍台湾兵,为的只是表现台湾人也有资格与日本人平起平坐,成为一等国民,根本没有要侵犯中国或他国的意图。

简传枝问:“如果当年日本没有战败,台湾现在还可能是日本的领土,何来背叛之说?”当年他争取到平等的待遇,到现在还以曾身为日本兵为荣,也曾四度到日本靖国神社参拜过。

简传枝同时保存一个“大东亚从军记章”,是参加战争,日军送的纪念品。简传枝说:“但在反日宣传教育下,战后出生的年轻人往往对上一代曾为日本兵的长者,误会是侵害中国人、帮助仇敌、当成背叛者!这应该是60年来日籍台湾兵共同的沈郁吧!”

吴连义:战后残留越南的最后一位台湾人

吴连义,1943年毕业于嘉义农林(今嘉义大学),翌年被台湾拓殖株式会社派到越南北部的日本军农业试验场工作,战后成为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国人的“弃民”。吴连义后来滞留越南在当地娶妻生子,居于宁平省,2006年辞世,遗愿望落叶归根。[10]

李登钦:马尼拉战役阵亡的海军特别志愿兵

本名:李登钦,日名:岩里武则,为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之兄。1921年2月19日出生在台北州三芝庄,淡水高等小学毕业,于昭和十三年(1938年)出任台北州巡查。1943年报考海军特别志愿兵第一期,当时提出申请者高达316097名的竞争下,通过体检、笔试、口试才获得录取。并在高雄海兵团 (日本海军)受训完后,1944年7月前往驻地服役,编入位于菲律宾马尼拉的日本海军“第31特别根据部队”,任职舰艇轮机兵。不幸于1945年2月15日在军舰上战殁,随即跟军舰沉入海里。得年仅24岁,以阵亡军人的身分,灵位入祀靖国神社供奉。

统计

死亡统计

表1 各地域别人员 死者等
地域 分类
动员 复员 不明及战死 不明及战死率
朝鲜半岛[11] 全体
242,341人 240,159人 22,182人 9.2%
军人
116,294人 110,116人 6,178人 5.3%
军属
126,047人
110,043人
16,004人
12.7%
台湾 全体 207,183人 176,879人 30,304人 14.6%
军人 80,433人 78,287人 2,146人 2.7%
军属 126,750人
98,590人 28,160人 22.2%
日本本土 全体 781.4万人 551.4万人 230万人 29.43%

BC级战犯

表2 B或C级战犯[lower-alpha 6]
地域 有罪 死刑
朝鲜半岛 129人 14人[lower-alpha 7]
台湾 173人 26人
日本本土 5369人 922人

募集

表3 志愿者数[12]
年度 志愿者 入所者数 竞争率
1938年 2496人 406人 16%
1939年 12,348人 613人 4%
1940年 84,443人 3,060人 3%
1941年 144,743人 3,208人 2%
1942年 254,273人 4,077人 1%
1943年 303,394人 6,000人 1%

赔偿金

1987年日本政府用特别立法的方式,以“吊慰金”的名义补偿台籍日本兵[lower-alpha 8]

惟“吊慰金”不是日本政府给付日本军人之“抚恤金”,且“吊慰金”与日本军人的“抚恤金”有较大的差距。日本政府给付给旧日本军人的“抚恤金”约为台籍日本兵的“吊慰金”的58倍。

表4 吊慰金等给付内容
对象  名目 金额 给付者
战没者遗族 特定吊慰金(一时金) 200万日元 遗族
重度战伤病者 特定吊慰金(一时金) 200万日元 本人・遗族

支给状况

日本赤十字社审查、裁定(总理大臣裁定权限委任):

  • 受付29,913件
  • 给与29,645件
  • 却下268件 

总额:529亿9,000万日元

日治时期的日本军歌

除了日文军歌如《台湾军之歌》等以外,还有别的元素添入军歌。台湾在日本的皇民化运动下,台语流行歌谣被禁,同时日本政府为了召集台湾人前去南洋当军夫,将《望春风》、《雨夜花》、《月夜愁》等流行歌曲改填日语歌词,成为《大地在召唤》、《荣誉的军夫》、《军夫之妻》,此举使得当时台语词曲创作遭压抑,扼杀台湾歌谣的创作自由,因而在二次大战最后几年完全被日本军歌所取代。

相关条目

注释

  1. 请参阅汤熙勇著,〈脱离困境:战后初期海南岛之台湾入的返台〉,《台湾史研究》第十二卷第二期,页167-108,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2005年12月。
  2. 请参阅薛宏甫编著,《台籍老兵的血泪故事》,高雄市政府文献会,2009。
  3. 军属在日语中为军中雇员之意,在军队中属于文职和技术人员,却不具有军人身分。
  4. 军夫乃在军中负责杂役的苦力,与军属一样不具军人身分。
  5. 通常“军属”被赏军功,照规定是授予瑞宝八等勋章和赐金90圆的嘉奖。
  6. 除中国和苏联部分外
  7. 军人军属。一说23人。
  8. 相关法律:[1][2](1988年)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陈千武,1984,猎女犯:台湾特别志愿兵的回忆。台中市:热点文化事业出版有限公司。
  • 陈千武,1999,活著回来:日治时期台湾特别志愿兵的回忆。台中市:晨星出版社。
  • 林育汝译,1994,战后台湾人原日本兵之赔偿问题。立法院院闻 22:30-34。
  • 林志刚,1994,人权的演绎:原台湾人日本兵战后求偿事件记要及展望(上)。律师通讯:34-42。
  • 林志刚,1994,人权的演绎:原台湾人日本兵战后求偿事件记要及展望(下)。律师通讯:25-37。
  • 土田英雄,2001,在台湾当过日本兵的两位诗人:窗.道雄和陈千武。笠:121-30。
  • 吴智伟,2002,战争、回忆与政治:战后台湾本省籍人士的战争书写。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
  • 谢惠芳,2001,论陈千武小说《活著回来》:一部台湾特别志愿兵纪录《猎女犯》的综合考察。静宜大学中国文学系硕士论文。
  • 许进发,2001,台湾少年工的高座工厂:1945年美国调查的报告。台湾史料研究:156-65。
  • 周婉窈,1995,历史的记忆与遗忘:“台籍日本兵”之战争经验的省思。当代:34-49。
  • 庄嘉玲,2002,文学见证的伤痕:谈战后小说中台籍日本兵的战争经验及其意义。台湾人文(师大) 7:1-22。
  • 卓麟聪,1999,二次世界大战中台湾战略地位及“台湾人日本兵”之研究。陆军学术月刊 35:21-32。
  • 蒋为文,2010,留Tiàm tī越南ê农技人员吴连义ê案例研究。《台湾风物》60 (2),63-86页。
  • 陈柏棕, 若樱的战争足迹——台湾海军特别志愿兵之部署与战后复员(1944-46), 台湾国际研究学会
  • 李展平, 前进婆罗洲-台籍战俘监视员,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 《盐分地带文艺营受奖人之一》陈千武 从文学少年到资深诗人, 新台湾新闻周刊, 2000/09/18
  • 被淹没的岛屿战史——高砂义勇队, Taiwan Panorama, 1999.3
  • 歌声渐稀 ──台籍日本兵的拉包尔之歌, Taiwan Panorama, 2005年8月第0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