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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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稱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是中華民國臺中市政府所屬的一級行政機關,局址位於西屯區文心路二段台中稅務大樓(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合署)。負責臺中市地方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稽徵的相關業務。[1]
目錄
沿革
- 1947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兩年,臺中縣市分別成立「臺中縣稅捐稽徵處」、「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負責中央與地方稅各項稅捐統一稽徵業務。
- 1992年9月1日,國稅部分移撥國稅局(台灣中部由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辦理,稅捐稽徵處專辦省、縣稅等地方稅之稽徵工作。
- 1999年1月25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營業稅劃歸國稅,由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暫行代徵;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劃歸縣市稅,由地方稅捐稽徵處辦理稽徵工作。
- 2003年1月1日,營業稅改由國稅局徵收,稅捐稽徵處專辦地方稅稽徵工作。
- 2008年《地方制度法》修正後,臺中縣、市稅捐稽徵處分別更名為「臺中縣地方稅務局」、「臺中市地方稅務局」。
-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縣市稅務局合併成立「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組織架構
設置局長、副局長(2名)、主任秘書以及專門委員各一名
行政業務單位
- 稽核科
- 財產稅科
- 消費稅及管考科
- 法務科
- 企劃服務科
- 稅務管理科
- 資訊科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稅務分局
參考文獻
-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taich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