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因果律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地理因果律是关于地球及其特征、居民和现象的学问。它是研究地球表层各圈层相互作用关系,及其空间差异与变化过程的学科体系。
地理学家在传统上被视为和地图学家同一类,认为两者都研究地名与数字。虽然很多地理学家都经历过地名学及地图学的训练,但两者都不是他们的关注重点。地理学家研究众多现象、过程、特征以及人类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在空间及时间上的分布。因为空间及时间影响了多种主题例如经济、健康、气候、植物及动物,所以地理学是一个高度跨学科性的学科[1]。
地理学作为一个学科可以粗略分为两个领域:自然地理学及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调查自然环境及如何造成地形及气候、水、土壤、植被、生命的各种现象及她们的相互关系。人文地理学专注于人类建造的环境和空间是如何被人类制造、看待及管理以及人类如何影响其占用的空间。因为以上两者的原因,使用不同的方法令第三领域出现,为环境地理学。环境地理学在自然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的研究成果上,评价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并提出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适应自身永续发展的安全状态和技术(包括生产技术和制度技术)条件。
词源
英语:geography的字根来自古希腊语:γεωγραφία(Geographia),由geo(原意为大地)和graphein(意为“写”),字面意思为对大地的描述。最早使用Geography的人为埃拉托斯特尼,他用此词来表示研究地表景物的学问。
中国古代称舆地或舆地学,地理则是指风水学。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将英语:Geography译为地理,之后传入中国。
1902年,光绪皇帝接受吏部尚书张百熙建议,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其中寻常小学课目中,有史学、舆地二项。张百熙派吴汝纶赴日本考察教育后,1903年,负责教育改革的张百熙、张之洞、荣庆向皇帝建议重订学堂章程。在重订章程后,寻常小学依日本语改称初等小学,而史学、舆地二科,则改称历史、地理。之后,地理这个名词在中国流行。
研究范畴
传统上,地理学有四个基本的研究范畴:
- 自然及人文现象的空间分析,意即对分布的研究。
- 区域研究(area studies),意即利用地方和区域去诠释地球的特性。
相比之下,现代地理学则是作为一个全面涵盖的学科,在地理学界透过科学化的辩证,并且历经计量革命以及各种哲学思想进入学界后的对话,现代地理学重点是要寻求理解空间、深入有关人类及自然的复杂性──不仅仅只是“知其然”,而要做到“知其所以然”。地理学作为“人类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桥梁”,分为两大分支──人文地理学及自然地理学。中国古代最早的地理书籍包括《禹贡》和《山海经》等。古代的地理学主要探索关于地球形状、大小有关的测量方法,或描述已知的地区和国家。
参考文献
- ↑ 浅谈地理教学中的跨学科联系,行知部落,2020-2-21
- ↑ 地理科学类,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