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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學(toxicology, /ˌtɒksᵻˈkɒlədʒi/)是研究外源性化學物及物理和生物因素對生物有機體的有害作用及其作用機理,進而預測其對人體和生態環境的危害的嚴重程度,為確定安全限值和採取防治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的科學,也是對毒性作用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的一門學科。由於毒理學的研究目的是為保護生物體的健康或安全提供科學依據的一門學科,因此從學科性質上毒理學屬於預防醫學,貫穿了預防為主的思想。
詞源
毒理學的英語詞「toxicology」源自新拉丁語,最早於1799年出現於文獻中[1],是由詞根「toxico-」(源自古希臘語詞語「τοξικός」(toxikos),意為有毒的)與「-logy」(源自古希臘語詞語「λόγος」(logos),意為學科)組合產生的詞語。
聯繫
毒理學與藥理學密切相關,目前已發展成為具有一定基礎理論和實驗手段的獨立學科,並逐漸形成了一些新的毒理學分支。毒理學按照其研究目的及所研究的化學物質特性和用途可分為工業毒理學、軍事毒理學、環境毒理學、藥物毒理學、法醫毒理學和放射毒理學等。
研究對象
毒理學的研究對象廣泛,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生物體包括人、動物、植物。因此毒理學與藥理學、生理學、病理學、化學、生物化學、生物學有聯繫;與工業、農業、經濟有聯繫;與法醫學、臨床醫學、生態學及環境保護有聯繫;可以說,它與地球上生命的整個未來有聯繫。因而,毒理學在臨床醫學、藥學、環境保護、動物學、優生優育、職業勞動保護和食品衛生等領域中均有廣泛用途[2]。
分類
因此毒理學的分類非常複雜,可從不同角度分類,並不完全一致。
- 從研究內容上可分為:描述性毒理學、機制性毒理學和管理毒理學(也有稱為法規毒理學)三部分。
- 從依照標準學科劃分可分為:法醫毒理學、臨床毒理學、管理毒理學或法規]毒理、研究毒理學等。
- 從研究對象可分為:昆蟲毒理學、獸醫毒理學、人體毒理學和植物毒理學。
從毒物作用時相或過程可分為:毒代動力學和毒效動力學。
視頻
參考文獻
- ↑ TOXNET—毒理學信息資源與服務,知乎專欄, 2017-12-15
- ↑ 毒理學研究進展,道客巴巴,2015-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