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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茄苳樹王公
圖片來自ltn

埔里茄苳樹王公,是位於臺灣南投縣埔里鎮同聲里、埔里興南宮旁的茄苳樹,被當地人視為神樹,亦看作埔里最老的樹。

狀況

早年環境

埔里鎮同聲里舊名為「茄苳腳」,得名於埔里茄苳樹王公。該樹周圍區域在日治時期為屬於居民許春成的農地,附近的杷城排洪道原先是一條野溪。因樹根系可吸取溪水氧氣,加上自行嫁接,讓此樹在埔里屹立多年。

許春成在樹旁設了一座土地祠,並供奉樹王公,自費鋪設一座竹管仔橋,後見來參拜者多,便將土地祠從半坪擴充成1坪大、竹管仔橋換成板仔橋。他與孫子許國慶曾目睹樹洞遭人縱火過。隨著時代變遷,原本在市郊位置的樹王公,周圍也蓋起了一排排的樓房。1980年代,許國慶邀請友人林木炎,向地方募集翻修土地祠,聘請何肇欽擔任設計監工,擴大為十坪大小,取名「興南宮」,通道也改為水泥橋。

1985年,興南宮管理委員會邀台灣大學農學士路統信幫估算樹齡。他測得樹高17公尺、直徑3.92公尺、周長12.3公尺,以鑽取樣本木條依年輪推算樹齡約為一千兩百多歲。

地主封閉

原先埔里茄苳樹王公有一樹洞,在日治時期就會有民眾躲在洞內聚賭,遭日本警察派人用土填滿。隨著大家樂六合彩流行,外傳此廟土地公靈驗,賭徒就常此廟求明牌,久之,廟內成為賭場,樹下日夜聚滿各色人等,曾席開三十賭桌。當時香菸蓋過香火,地上布滿菸蒂、檳榔,夜半因賭輸錢而打架滋事的聲響傳遍鄰里,草屯一帶的不良分子們也聞風而至。此狀況讓埔里居民覺得丟臉,連家中的小孩都禁止往此樹去。

身兼興南宮監事的地主許國慶發現有相關人士在廟抽頭營利,於是1993年元宵節後,將廟以鐵絲圈住,同年2月25日又以水泥板牆隔絕外人、上鎖鐵門,只許農曆初一、十五開放給外人祭拜。但此舉招起民眾非議,與許國慶爭執的對方,更召開記者會,聲討地主封廟之舉。

因產權爭議、建物阻隔,想要看此老樹的人只能走進廟旁的水利地防火巷,隔著雜草叢生、垃圾滿地的空地遠觀。九二一地震後,樹身依然屹立,於是居民在樹旁立一塊刻有「老神在在」的石塊。2002年,鎮公所調查地區老樹,認定此樹為鎮內最老的樹。鎮代陳昭陽曾建議此樹應與對面中興大學實驗林地合併管理,成為發展觀光的文化財。鎮公所除納入列管外,也派人定期來老樹除草,並曾透過里長周文祺、鎮代陳昭陽和黃俊祥與許姓地主多次溝通,來獲得重新開放,包括以地易地等各種方法都嘗試過,但就是無法取得地主的認同。興南宮管委會原計畫購買樹地,但市價約達新台幣3000萬元,難以達成。

2008年報導,小花蔓澤蘭沿此樹鄰近荒廢的菜圃蔓延爬上樹身,引起樹冠日益稀疏。因樹身周邊雜亂,外圍繞起水泥板圍牆和菜園,另兩邊則是未完工的公寓廢墟,讓地方文史工作者黃炫星不忍,亟盼政府重視。

重新開放

2016年8月,魚池鄉民宿業主吳宗憲,去參觀埔里茄苳樹王公。他發現主幹內部不但中空碳化,木質腐朽、附生雀榕纏繞,加上鄰近建物使得樹冠、樹根難以伸展,興南宮金爐產生的熱氣讓一側樹葉乾枯,健康情況非常不佳,剛好遇上樹旁的民宿屋主求售,便斥資千萬買下建物。吳宗憲打掉原屋主留下的停車水泥地與車棚,開放圍牆鐵門,讓民眾能親近老樹。

2017年2月4日,當地的畫家們來此寫生。3月,永和社大樹木學教師林暐翔前來觀察並診斷老樹,判斷樹木根系土壤硬化、鄰近金爐又產生高溫與灰燼,都對老樹造成傷害,應當早日做好養護,避免健康惡化。

2018年6月,廟方管委會獲地主同意進行環境改善。8月初,中興大學教授劉東啟前來義診,勘查後診斷樹內部嚴重腐爛,只剩下外部約5公分的部位尚活,主因是棲地環境不佳,根部土壤又遭長期踏壓,須立即醫治。興南宮管委會主委兼同聲里長周文棋表示,護樹第一階段是改善棲地、拆除水泥設施,改種草皮,讓部區儘量避免人員進入踩踏,也將向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爭取老樹醫治計畫。8月7日,現場舉行祈求救援祈福活動,台灣老樹救援協會自該日開始分階段醫療,先採高壓水刀機為硬化棲地通氣注水,讓樹正常呼吸與吸收營養,5年內也禁止修剪,避免內外交迫。

2019年6月,台灣老樹救援協會發現樹況急轉直下,葉片明顯出現黃斑、大量掉落。劉東啟教授緊急會勘,發現興南宮管委會所做的綠美化設施及樹下放置流動廁所的基礎,對老樹生命構成危害,加上5月又多雨,根部透氣、排水不良,導致積水腐爛,才會在短短幾個月內迅速衰弱。後續搶救規模、難度將更甚於去年數倍。

信仰

相傳早年醫藥缺乏,小兒高燒採此樹葉搗汁服用即可見效,遂被被居民尊為救命樹。八七水災八一水災,皆有居民攀上此樹而獲救。農曆八月,樹王公生日時,眾信徒與義子齊聚來慶生。一名不願具名的餐飲業退休的廖姓鎮民曾贈送10萬元做護樹基金,因他孩童時期身體不佳,特地至樹前祈求庇佑健康成長,後來以此還願。

當鎮公所想將杷城排洪道旁的多棵路樹移植時,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及埔里在地的護樹人曾在2015年10月13日,到祭拜此樹王公的廟宇祈福。

對樹神的禮拜信仰,也成為臺灣民眾人文交流的基礎,像是此樹的信徒就會與名間茄苳神木公里港茄苳尊王後壠仔茄苳公的信眾舉辦元宵會香。樹王公會的會員每年都會互訪交流,如1996年9月18日晚間,台中樹王公分會就來興南宮舉行壽誕,次日舉行鎮座紀念日,各地分會也蒞臨參與進香儀式。

神樹

神樹,是指被賦予神靈性質的樹,中國樹神的原型為周禮中象徵社神社樹,後來脫離社神而成為獨立的崇拜對象,屬於自然崇拜的一種,通常伴隨著宗教行為,如將樹圍上紅布、設神龕香爐等,在華語圈統稱大樹公、樹王公等,亦有以樹名字尾加上「公」作為稱呼,如台灣彰化縣九龍大榕公、雲林縣萬年莊茄苳公等。在華南香港澳門台灣琉球榕樹是很常見的神樹。

在臺灣,枝葉茂密而枝幹粗壯的老樹被人們認為具有神靈或神力在其中;老樹所在地的居民經常會認定該處為「地靈人傑」之地,並在樹蔭下建土地廟,祭拜祈求農作豐收,以為家族換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資。[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對自然神的崇敬而產生的崇拜活動,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應生活環境而崇拜不同的對象,把對象視為來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來源可歸納三大類,就是天體自然力自然物。對天體崇拜產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對自然力崇拜產生的,包括對風雨雷電等神祇和祭天活動。對自然物的崇拜,則直接見於自然物體本身的神祇。 

  • 社神

儒教中國民間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與后土不同,后土指整個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帶有人文社會屬性,指某一管治區域的土地神,可以細分為大社(管轄天子統治疆域的土地神)、國社(管轄諸侯國境的土地神)、鄉社(管轄一鄉之土地神,類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穀之神稷神合祀時,稱為社稷。在周禮中,社神常以一棵當地常見的大樹為象徵,稱為社樹,後世由此衍生出樹神崇拜。引申為負責拜神的宗教組織時,稱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鄰里組織。

語源

「社」字不見於殷商甲骨,但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國維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爲「社」的假借字,亦即後世所說的社神。但王其後又改變了看法,認爲「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學者對王的看法作出了許多補充,如陳夢家認爲卜辭所祭的「土」可分爲社神與相土兩類。於省吾則舉出卜辭「土」、「方」同祭之例,引《詩經•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論證「土」爲「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肖丁更進一步懷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從作爲自然神的「土」發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於「一」上之形。其象徵意義衆說紛紜。李孝定以爲菱形象土塊,而一則代表地面[2]。《淮南子•齊俗訓》有「殷人之禮,其社用石」的記載。一些學者就此認爲菱形象徵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則認爲「土」字象女陰,源於先民的生殖崇拜。後起的「社」字則爲一會意字,左邊部首「示」,是祭壇的象形文字;右邊「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義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壇邊拜神」。

「土」字的由來或源自於古人膜拜的圖騰柱。經過社會的發展和歷史的演變,古人在「土」字邊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發展

商、周兩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視作守護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兩大焦點。祖靈是男性,社則有時被視為女性,與「陰」相連。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壇)、大樹、豎立的石頭、木柱以至一束茅為象徵。象徵社神的土墩、大樹或石頭,稱為「社主」。商代會以人和動物祭祀社。由於社被視作國家或軍隊的保護神,征服一國時,會移除或摧毀其社石,以削弱其統治者的神靈。

周代,社和穀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稱「社稷」。周王會在冬至和夏至每年兩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壇崇拜,祖先則進入祖廟崇拜。社稷之壇在王宮之西,祖廟在王宮之東,二者構成國家的一對象徵。

社的崇拜隨著分封領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時,會賜予宗室一小塊國家社壇的泥土,用來建造分封新國的社壇,社成為新國的保護神。而小社神則負責保護城邑和村莊,從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壇。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災害結束後也會祭社。拜祭社神時會獻上犧牲,儀式結束後,族群中人一起歡宴,分享犧牲之肉。典禮費用由族群中人分擔,由當地父老或村長領導。社壇四周土地則成為公共聚會的場所。因此,社是一地社會和宗教活動的中心。

秦漢六朝

漢代繼承周代傳統,從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員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時重要。社壇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間,在此也舉行地方官就職和祈雨等儀式。

在鄉里,社崇拜是民間事務,負責人稱為「社宰」或「祭尊」,社亦稱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動或自願參加,須籌集捐款。後來地方佛教社團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後有分發肉食和飲酒儀式,在群體中促進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晉南北朝時道教、佛教的集會宴會「」,演變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間組織「邑會」,則演變自社的組織。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為避免水旱、祈求豐收和感謝神靈,以石塊或樹木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時,村民會奏樂、供奉、燒紙錢、大吃大喝,兒童遊玩,巫覡亦會參與起舞,鼓聲雷鳴。南方人端午節競舟,也會祭社。

祭社所費不菲,社錢多由巫覡徵收。村落或為祭社活動而訂立社規。唐代五代時,朝廷則會鼓勵和獎掖民間的祭社活動。

自宋代起,祭社漸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廟宇,包括土地廟,過去對社所作避水旱災害的祈求,開始轉向各種神廟。

「社」的意思亦有變遷,可容納各種神靈。社原本是「壇而不屋」的,但廟宇為農事祈求而建的,有時都稱為「社」,廟中神靈亦被視為社公。由於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時也被視為社公。「社」成為農村民間神靈的一個總稱。

參考文獻

  1. 周宗賢/老照片說故事 - 淡水維基館. tamsui.dils.tku.edu.tw. [2020-01-10]. 
  2. 李孝定. 《甲骨文字集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