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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事件是1946年7月26日,河北省香河縣安平鎮發生的中共冀東[1] 八路軍與美國海軍陸戰隊駐天津部隊交火事件,雙方各有傷亡。
共方觀點
1946年7月29日當天,八路軍冀東軍區司令員詹才芳、政委李楚離、副司令員畢占雲聯名《關於美頑進攻我五三團致中央軍委並轉執行部電》:
七月廿九日十二時半,由天津出來之頑美各七十餘,乘汽車到我安平鎮一帶掃蕩搶糧,當即發覺我通縣大隊,該敵以猛烈火力向我射擊,並將該大隊駐地侵占,後又向我七支隊五連駐地攻擊。我傷七亡一,當即自衛,對該頑美軍以嚴重殺傷,美傷十亡廿九,頑傷六亡四,繳自動步槍二,汽車二,美小型電台一,打壞汽車六。對峙至下午四時,天津又來汽車十輛,步兵三百餘,飛機四,炮三助戰,我即撤出安平。在戰鬥中才發覺有美軍。
7月29日,冀熱遼軍區司令員蕭克和副司令員程世才(此時程世才任遼東軍區司令員兼東野三縱司令員,此處應為冀熱遼軍區政委程子華)電文:
七月廿九日中午,香河縣西南之安平鎮地區有我駐大小沙河之通州大隊突受由天津方面用十七輛軍用車開來之美軍約六十餘名攻擊,同時有政府軍八十餘人參加作戰。首先向我通州大隊以猛烈火力進攻該大隊陣地,占領後繼續向我五十三團第五連駐地攻擊。激戰至午後四時許,美軍三百餘人,攜炮三門,乘軍車十三輛,配合飛機四架,由天津方向前來增援。我為避免事態擴大,主動撤出戰鬥。此次戰鬥結果雙方均有傷亡,美軍死傷二十名,頑軍死傷十餘。
7月31日中共中央電令軍調部的葉劍英等立即向美方提出抗議(《中共中央關於向美方提出抗議冀東事件的指示》),一方面電令冀東軍區務必立即進駐與美軍衝突地點,以利調查取證和向美頑抗議與交涉(《中共中央關於與美軍衝突撤退地點應即進駐給詹李並葉李電》)。
8月2日,南京中共代表團發言人公開發表談話,說明他們了解到的情況:「(一)中共軍確曾與美軍發生衝突,並雙方均有死傷。(二)安平在中共解放區內,並為駐兵區。(三)與中共軍隊衝突之美軍,乃一武裝巡邏隊。中共代表周恩來已電平執行部中共代表葉劍英,要求派遣執行小組赴出事地點調查,以確定責任。」
8月4日,國軍第92軍(從湖南調來)出動兩個師五個團進攻香河縣。冀東第十四軍分區司令員曾雍雅部署第53團主力在團長李梅溪率領下防守中路的王家擺(今屬安平鎮北運河西),第53團副團長彭光率2個連增援通縣縣大隊防守北面的西集,南面的紅廟渡口(今屬鉗屯鄉青龍灣河東)由香河縣大隊與民兵掩護。至8月6日上午,在中線的王家擺打退了敵兩個團的十數次進攻;8月6日下午敵停止了在此處進攻。曾雍雅判斷敵在中線不能突破,轉兵進攻南側,立即抽調第53團預備隊1個連與軍分區特務連增援紅廟,正趕上敵426團支援425團搶渡青龍灣河。冀東軍區支援的第29團與第59團第3營趕到香河縣後,第十四軍分區指揮下又打了起河屯包圍戰、茅草店攻擊戰、百家灣殲滅戰,直至安平事件調處停火。九十二軍五十六師、一四二師、二十一師共2萬餘人,採取中間突破,兩翼配合的戰術,向香河縣城發起攻擊。9月5日,按上級部署,第十四軍分區撤出香河縣,撤往盤山,結束了歷時35天的香河保衛戰,累積殲敵1300人。
1946年8月6日詹才芳、畢占雲《詹畢關於安事事件情形致中央電》稱:「安平在日本投降後即被我解放,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曾一度被偽香河保安隊侵占,六月三日即收復,後即有我軍部隊及地方政權人員駐紮。安平有平津公路通過該處,我設有檢查站,美軍美商時常通過,有幾次向我無理射擊。這次衝突確係美頑向我攻擊,並占我通縣大隊防地,繼向我五三團五連攻擊(安平西南公路上),我即起自衛。此衝突確有頑軍參加,我們繳有馬四匹,步槍一支,我方傷十五,亡四。」
8月10日,冀東軍區司令員詹才芳、政委李楚離根據十四軍分區的報告,發出《詹李關於安平事件調查致中央電》,訂正了此前的說法:
我駐香河之第五十三團五連,由該團參謀長【實際為副團長】彭光率領,於七月二十六日進到王家板【擺】一帶,二十八日與馬頭出擾之敵二百餘在大曹莊大柳樹一帶激戰。二十九日一個排(約三十餘人)於十一時將由河西務開來一商人汽車擋住,據稱後邊有美軍汽車十餘輛,滿載彈藥。此時適遇通縣游擊隊長【實際為回民連長】馬子聰率領通縣大隊二排(三五十人),游擊隊十餘人,及區級幹部二十餘人過平津公路以西去堅持工作,到達安平。彭、馬乃商量伏擊開來汽車。五三團一個排位於安平南約三公里之汽車站附近,通縣大隊一個排(三十餘人)位於汽車站南半里多之西側田野,並以大車二輛放置汽車站附近之公路上攔路。十一時由河西務方向來汽車十七輛(車上無美軍旗幟標記)至攔路大車時,發現我部隊,先行開槍,向我射擊,我還擊,被我通縣大隊擊退,我五三團部隊向前衝去,繳獲汽車二。對峙四小時後,由天津北平各開來汽車二十餘輛,載美頑軍各二百餘人,並由北平飛來四架飛機助戰。此時我即退出戰鬥……傷十八,亡六,繳獲裝有無線電台之吉普車一輛,大吉普一輛,重自動步槍兩支,輕自動步槍兩支,七九馬步槍一支,美國子彈五百餘發,鋼盔一個,估計美方傷卅餘人,頑軍四十餘人。依以上情況判斷:(1)實際上頑美系由津向平押送軍火或移防,並非向我進攻;(2)內中確有一部頑軍;(3)我部隊開往安平係為了打擊頑軍,但聞美軍開來時,我即準備謀毀其汽車進行布置,未預料到頑偽(美)兵力多大及戰鬥力如何。
1946年8月11日《中共中央關於安平事件究系何因務必確實報告致詹畢李電》嚴令冀東軍區要據實查報事件詳情。同日《中央對處理安平事件給葉劍英並周恩來的指示》:「美巡邏隊武裝開入我解放區,既未事先通知我方及車上未懸美旗(這是美方沒有否認的),先向我軍開槍進攻,事後國美雙方將安平地區武裝占領……這是對美方不利,對我方有利之處。」「你們應強調上述事實,提出要求國美雙方武裝立即退出安平地區,並恢復午廿九日以前原狀,否則一切調查已由國方擺布,必無公正結果。」同日,中共中央宣傳部連同新華社和解放日報社負責人《陸定一、胡喬木、余光生致恩來同志電》,承認對安平事件,因「無任何詳細情報,僅據冀東來電發表」,「新華社發表消息時亦未能詳細研究,亦未向中央詳細報告,遂造成此次之前後不符」的情況;中央明令「各地此後報告軍事與外交消息時,特別注重迅速準確,如不能判斷絕對準確,必須註明」。
1946年9月9日,軍事調處執行部中共代表團在北平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中方委員葉劍英發表了《關於安平事件調查結果的聲明》,軍調部第二十五特別小組中共代表黃逸峰公布了《軍調部第二十五特別小組中共代表關於安平事件的調查報告書》。聲明和報告書說:「安平是解放區的一部分,向來為中共軍隊所控制。7月29日11時許,我地方部隊三個遊動哨在安平車站票房處,發現一支由天津方面向安平鎮開來的武裝車隊,車上沒有任何旗幟標誌。我方哨兵一再搖手命其停車,不料,車上士兵突然開火,我方一名哨兵當場犧牲。雙方部隊交火後,該武裝車隊的官兵紛紛下車,擺開陣勢,向安平鎮進攻。我通縣大隊一個排及五十三團一個排共58人,看到國民黨軍隊又來進攻,乃倉促起而抵抗。繳獲一輛美國吉普車,一台美式報話機。當發現一具美軍軍官屍體時,才知道有美軍參加。為了顧全大局,我方駐軍指揮員即下令退出戰鬥,我方傷亡達18人之多。」美、蔣軍隊並不以我軍的忍讓為滿足,繼續調兵遣將,國民黨從通縣調來兩批約300人,美方由天津增援400餘人,戰鬥持續到下午4時,我方被迫退出安平,國民黨軍隊和美國軍隊占領了該鎮。最後葉劍英強調指出,安平的不幸事件,並非美蔣方面所捏造的所謂中共「預謀」的伏擊,而是美國海軍陸戰隊在冀東若干地區,不斷配合國民黨軍隊向解放區進攻導致的必然結果。針對此種情況,中共方向美方提出四點要求:1.美軍應向我正式道歉,並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2.立即把安平鎮交還我方;3.駐華美軍全部撤出中國;4.美國政府必須停止向國民黨政府和軍隊提供援助,以維持中美人民之間的傳統友誼。
發生衝突地點在日軍投降後為冀東八路軍控制。1946年5月26日一度被香河保安隊進占,6月3日即被冀東八路軍第十四軍分區部隊收復,並有部隊及地方政權人員駐紮。安平的平津公路上共方設有檢查站。
戰鬥經過為7月29日武裝車隊先向駐軍通縣大隊開槍,縣大隊以為是國軍又來進攻,遂自衛還擊。及至反衝鋒繳獲吉普車,才發現有美軍參戰,指揮員立即下令吹號撤退,在撤退中受對方猛烈火力攻擊,中共方傷亡達18人之多。下午四時左右,由通縣方向開來20多輛卡車載國軍兩批,由天津方向開來20多輛卡車載美軍400餘人,4架飛機臨空掃射轟炸,向安平進攻。當晚,美軍、國軍占領安平。參戰人員有通縣大隊回民連連長馬子聰率領二排(排長王振東)、香河縣三區區長何澤然。
1945年11月由冀東第14分區的「通(縣)三(河)香(河)支隊」改編為冀東軍區第11旅第53團。1946年8月該團調回第14軍分區。1947年7月編入冀東獨9旅。1947年8月改稱東北野戰軍第九縱隊第27師第80團。1948年11月改編為第46軍第138師第413團。
美方觀點
7月26日軍調部美方的傅瑞慈少校從北平至天津的行車途中,在安平就已經遭到過十餘發步槍子彈的射擊。(《調查安平事件》,《大公報》,1946年8月17日,第2版。 )
7月28日去天津辦事的軍調部美方的肯尼迪幾人開車路過安平鎮附近公路時,就已經遭到過一次槍擊。但當時他們只有一輛車,公路上沒有設置障礙物,加大油門就沖了過去。
7月29日十二時十五分,美國海軍陸戰隊第1師(司令官駱基(Lodge)中將駐天津)第11團在平津公路近安平鎮大小沙河村河西務北之田野,與中共部隊發生衝突。《美方代表向三委員之工作經過報告》(原件無日期,判斷應在8月7日以後至11日之間),《關於安平事件一般備忘錄》,影印件,第47—48頁。該巡邏隊共有官長一人,士兵四十一人,分乘設有無線電通訊裝備之吉普車二輛、吉普車一輛、一噸重巡邏卡車二輛、二噸半重貨車三輛。該輸送隊包括軍調部指揮車一輛,內坐美陸軍官長三人,海軍陸戰隊二噸半卡車六輛,內裝食物及軍用品,均由美海軍陸戰隊士兵駕駛,及行總卡車一輛,由中國人駕駛。
車隊組成,共計24輛汽車:
- 前衛:吉普車兩輛(裝備.50口徑機關槍一挺、無線電一部)、一噸級的卡車兩輛。
- 陸戰隊巡邏隊隊長考文(Douglas·A·Cowin)中尉乘坐的吉普車,後跟隨巡邏隊一噸級的卡車兩輛各有數名巡邏隊員,配有勃朗寧輕機槍兩支和多支M-1型步槍及手槍。
- 陸戰隊巡邏隊副隊長弗蘭克軍士長指揮的巡邏隊乘坐六輛兩噸半卡車,配有輕機槍一挺、迫擊炮一門。卡車內裝食物及軍用品,均由美海軍陸戰隊士兵駕駛。
- 被護送的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物資的中國海關的七輛運輸卡車及中國押運人員。以及軍調部美方人員乘坐或駕駛的三輛汽車:
- 傅瑞慈少校(Freese)少校、考奈爾(Connell)中尉、威斯特(West)中士和一中國司機,
- 美軍參謀肯尼迪(Kennedy)中尉、憲兵丟克(I·M·Duke)和一中國司機,戰鬥發生後由肯尼迪(Kennedy)中尉指揮參戰。
- 一位屬於第七特務團的美軍少尉
- 後衛:吉普車兩輛(裝備機關槍一挺和60mm迫擊炮一門、無線電一部)、一噸級的卡車兩輛。
肇事地點之地形極適於埋伏戰。該處公路兩旁為深溝,溝外植有甚高之玉蜀黍。公路之西某村莊對面有小樹林一片,該村莊之外圍有短牆。大小沙河村距公路約為五百米。襲擊者預先在樹林與村莊之間公路上置放兩輛無輪牛車,作為障礙物,村南角則置一機關槍,恰對公路。襲擊發生時,前車與後車相距有一公里遠。首先是前衛車被公路上兩輛無輪牛車所阻,考文中尉下車察看,當即被襲擊者投擲過來的手榴彈炸死,瞬間十一枚同樣的手榴彈分別飛落在前衛的幾輛汽車上下炸開,同時車隊左前方樹叢中有步槍開火,右前方村莊土牆上亦有機關槍射擊,車隊前衛的美軍死傷嚴重,幾乎失去了抵抗力。迨巡邏隊及運輸隊集中停當,對方火力又從路右三百米處另一叢林及左右兩面後翼射來。排長弗蘭克軍士長(傅蘭納幹上士)當即執行指揮官職務,令眾人掩蔽於路旁深溝中。因為美軍在公路上被切隔成兩段,後面的美軍和中國司機在肯尼迪中尉的指揮下將車輛集中在一起,以為防護的屏障;肯尼迪中尉設置迫擊炮及重機槍陣地,並指揮射擊。由於美軍暴露在高出莊稼地的裸露的路面上,他們看不到隱藏在有一人多高的玉米地里向他們射擊的中國人,因此,他們只能憑藉機關槍、自動步槍和迫擊炮壓制襲擊者因射擊而暴露的火力點。 雙方攻擊直至下午四時許,路右叢林中中國部隊陣地突鳴號聲,火力加強,兩分鐘之後遂止。不久該村牆上掛出白旗。一陸戰隊員帶同二譯員乃試向前進,腿部竟中一槍,此即該役中最後之一發子彈。隨後,中國襲擊者的一次號聲過後,所有的射擊完全停止了。意識到戰鬥終止後,弗蘭克馬上指揮搶救傷員,並發動車輛,駛離了衝突地點。
襲擊者組織極佳,埋伏亦經事先充分準備。無警告之射擊極為猛烈。彼等均着藍灰色與黃色之制服,亦有着農民服裝者。中國襲擊者多戴着「日本式的勞動帽」,制服不齊,有着淺褐色者,有着淺灰色者,也有着標準的農民服裝者。襲擊者最初的攻擊極有組織,非常兇狠,但火力較弱,無迫擊炮,美軍主要的傷亡都是襲擊者投擲的手榴彈造成的。全部過程中僅有二人為子彈所傷。(《海軍陸戰隊第一師司令部關於安平事件之報告》,1946年8月;《I?M?丟克關於美海軍陸戰隊護送隊在平津公路上被襲之報告》,1946年8月2日;《肯尼迪中尉的報告》,1946年8月;《傅瑞慈少校的報告》,1946年8月,《關於安平事件一般備忘錄》,影印件,第28—30、119—120、121—122頁。 )
因當日天氣情狀不佳,聯絡中斷,陸戰隊司令部得訊甚遲,派出有力巡邏部隊及飛機至出事地點搜索時,攻擊者已無蹤影。當將不能發動之卡車修整,攜陣亡官兵屍體前往北平。次日該隊及飛機復返該處,但所見者僅一平靜之村落,僅有着灰軍裝紮裹腿之中國人死屍二具。
襲擊者火力較弱,無迫擊炮,美軍大部死傷均系戰鬥對方突然攻擊開始時所擲之手榴彈所炸死或炸傷,全部過程中僅有二人為步槍所傷。
美方調查報告稱:「共產黨軍隊伏擊美國海軍陸戰隊護送的軍調部汽車大隊和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物資,結果死海軍陸戰隊死一官長、二士兵,四士兵重傷、八士兵輕傷。另有軍官士兵各一人因受襲擊汽車失事而受傷,當時並無國民政府軍隊在場或捲入此事件。」
國民政府觀點
安平事件發生時,第十一戰區司令長官孫連仲聞訊後立飭通縣馬頭鎮駐軍一營出動支援,尚未到達,美車隊已衝過,於當晚抵平。
安平事件發生後,國軍九十二軍於午卅派出四個團開始攻打冀東軍區八路軍第十四軍分區司令部所在地香河縣城。為此,國軍代表拒絕軍調第25小組前往正在作戰中的香河縣城聽取中共冀東第十四軍分區的報告,拒絕共方企圖將香河戰鬥與安平事件混為一談。
北平行營派十一戰區副參謀長高松元、冀東五區專員黃任材、香河縣長班長儒等於8月2日晨開始在事發地點實地向附近駐軍和當地鄉民多方調查,結論為當地大小沙河6月2日前曾有國方香河鎮警一中隊駐紮,因調防至馬頭鎮西南三華里之石槽駐防,該地未再駐有政府武力。共軍第五三團李敏溪(李梅溪)部於7月25日附近村落剛剛召集鄉民舉行過反美運動大會,27日至28日已發現有封鎖交通的活動,29日上午七時許即在平津公路上用破牛車設置障礙,並派兵埋伏於公路兩側。美車隊到達時,即發生槍戰。
由於6月26日空軍第八飛行大隊上尉飛行參謀劉善本等駕B-24轟炸機起義投奔延安,並帶去一批無線電器材;為此,空軍司令周至柔未經上峰授權,擅自指揮空軍於8月2日對延安機場進行轟炸。險些誤炸在延安機場的軍調部美軍飛機。
事後調處
1946年8月1日軍事調處執行部國、共、美三委員鄭介民、葉劍英、饒伯森通過《給第二十五小組的指令》,「特命第二十五小組前往調查」安平事件「進攻之部隊」和「發令及實施攻擊應負責之指揮者及人員」。
軍調部三人委員會幾經會議,終於在8月7日同意了中共代表的意見,「成立一分組調查共方報告之香河衝突」,並於8月9日成立。8月14日上午,三人委員會又基本上通過了第二十五小組及分組調查程序之協議,並派出一個三方先遣小組前往現場,先遣小組中共代表張蘊鈺上校,副代表辛毅少校(電影《停戰以後》的編劇,解放後曾任北京市委副秘書長);國民黨代表王其昌上校;美方代表米尼芝少校等。。會議結束後,軍調部美方委員饒伯森和中共委員葉劍英即於十二時同機飛往南京,分別向馬歇爾和周恩來報告調查程序討論取得之進展,並取得雙方的批准。行前,張蘊鈺對葉劍英說對冀東幹部不熟悉,是否換一位比較熟悉冀東的同志作為先遣小組代表去安平? 葉劍英問同行人員楊尚德中校是否熟悉冀東情況。楊尚德回答說沒去過冀東,但是認識幾個人。葉劍英決定對換二人工作,張蘊鈺隨同去南京。葉劍英飛走後,陳士榘指示楊尚德不要從平津公路直接去安平,要走通縣、三河縣到香河縣(冀東14軍分區駐地)。經軍調部三方參謀長羅瑞卿、海斯凱、蔡文治磋商同意了通縣路線。當天晚上先遣小組住在三河縣城,第二天到香河縣城,住在了放暑假的香河女子中學。楊尚德讓副代表辛毅陪同美方、國方代表,自己去了軍分區司令部,見到副司令王智濤與一位地委副書記,修改了一份擬好的稿子,檢查布置的人證和物證,忙活了一通宵。[2]第三天出發去安平鎮,在離安平15華里的北運河邊,河對岸是國軍第92軍第56師作戰展開的一個營。進安平鎮時,國方的香河縣長向先遣小組遞交控訴共軍游擊隊埋雷炸人搶糧的「萬民折」。
8月16日上午,葉劍英、饒伯森從南京返回北平,再度舉行三人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有關小組調查程序的協議才告正式通過和生效。執行小組調查工作從8月17日才正式開始。軍調部派加強小組(共方代表陳士榘)赴安平。8月17日第二十五小組開始按照三方議定之程序,聽取證人證言。首先從8月17日開始、至20日才結束的聆訊美方證人傅瑞慈、丟克、肯尼迪和美陸戰隊駐津第一營營長貝爾查中校(Chales·Bell)的證言。美方證人在質詢中陳述的大都是親身經歷,因此只有因當事人不同,看到的戰場情況略有差別,整個事件的起因、過程和車隊整體的情況,沒有編造的痕跡。
8月19日召開聯絡小組會議,出席的有第14軍分區司令員曾雍雅、副司令員王智濤,國方米陰庭上校、王其昌,美方不詳,討論了第25小組在香河縣的開會時間、地點。
8月21日下午,軍調第二十五小組及隨員三十餘人抵達香河縣城,成員有中共代表黃逸峰少將,副代表雷任民。國方代表張叔衡。美方代表戴維斯。8月22日在香河中學召開聽證會,聽取了共方五個證人第十四軍分區副司令員王智濤、第五十三團副團長彭光、該團五連連長李慶春、通縣大隊2連5班長王恩潭、安平哨兵馬德明、何卓然(香河縣第三區區長)、王槐鄰(村民)、高玉成(小商人)、曹汝明(農民)的證詞。 。
8月23日下午軍調第二十五小組分組抵達香河,從24日開始調查。組成人員為:
第二十五小組分組在24、25日兩天聽取共方報告,26、27日兩天聽取國軍第142師劉師長報告及證人班長儒(國民黨香河縣縣長)、曹玉亭(商民)、謝廣山(牛車主)的證詞。曹玉亭在報告時聲稱看到共軍繳獲兩輛美國軍用吉普車,並由共軍捉走的兩個美國兵幫着開走的。此說一出,全場譁然,在場的中外記者紛紛拍照,競相詢問細節。因為事件發生後,美海軍陸戰隊從未提到過有兩名美國士兵被俘或失蹤的情況。美方代表反覆詢問曹,曹卻一口咬定,堅不改口。最後美方代表憤憤地要求休會。中共代表則抓住這一虛假證詞,反對休會,直言這樣將使該證人有充分時間篡改證詞。美、國兩方藉口共方不信任證人,強令休會。28、29兩天分析對比國共報告的異同。30、31、1日三天在雙方地區調查證人。9月2日該分組調查工作結束。
8月31日,美中簽訂了《中美剩餘戰時財產出售協定》,原值8億多美元的美國在西太平洋的剩餘物資,如大批卡車、交通器材及軍用被服等,以1.75億美元的廉價轉讓給了國民黨政府。最終三方聯合調查破裂。1946年9月4日,軍調部國方單獨公布了其調查報告。隨後美方也單獨公布了自己的調查報告。9月9日共方也單獨公布了調查報告。
1946年9月中旬,馬歇爾下令撤走駐秦皇島和塘沽之間的美國海軍陸戰隊。
背景
1945年10月25日上午,美軍一部夥同國軍一部,乘美軍汽車,闖入山海關共軍陣地。被擊斃美軍1名,擊傷2名,俘虜4名。12月4日,駐秦皇島美軍炮擊解放區村鎮。
1946年7月13日,駐秦皇島留守營美國海軍第7艦隊第1分隊黑爾登等7名士兵,攜自動步槍6支,分乘2輛汽車,侵入西河南村(今屬撫寧縣)奪占窖藏冰塊,向制止的村民開槍射擊。八路軍冀東軍區第16軍分區部隊聞訊後,立即趕赴現場,解除7名美軍的武裝,並將其扣留,此即「西河南事件」。
1946年7月14日,駐秦皇島美軍以尋找「失蹤」的7名士兵為由,派出150人海軍陸戰隊在4架飛機配合下,攻入留守營東南解放區15公里。1946年7月15日,又有50名美軍乘兩艘汽艇在昌黎縣赤洋口附近海岸登陸,爾後在飛機掩護下,攻入昌黎縣城東南解放區15公里。此為「昌黎事件」。
1946年7月24日,軍事調處執行部特別小組到昌黎縣赤崖村與冀東軍區第16軍分區談判。美方被迫認錯並道歉,軍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後,第16軍分區將扣留的7名美軍士兵釋放。
7月25日,冀東第十四軍分區進抵安平一帶的部隊,專門召集民眾,舉行抗議美軍干涉中國內政的群眾大會。
1946年7月31日《中央日報》第2版刊出社論《小沙河事件的本質》:「今春以來,(共軍)射擊美機美艦拘留美人襲擊少數美軍之事已報不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