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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朱印(日語:御朱印/ごしゅいん goshuin */?),簡稱朱印(朱印/しゅいん shuin ?),是指日本佛寺、神社授予的一種參拜證明。
在參拜神社或寺院後,參拜者向神社或寺院供奉少量金額的錢幣(通常為300日元)[1],即可獲得神社或寺院方面人員在參拜者所提供的御朱印帳上書寫並蓋章的參拜憑證。在參拜者自身未準備御朱印帳,或神社、寺院方面有權授予御朱印的神職人員不在場時,有時會提供一張先前寫、印好御朱印的紙張。受理處通常名為「授與所」、「御朱印所」、「社務所」、「寺務所」等。
由於宗教派別觀念,或神社、寺院的實際經營場地條件等原因,並非所有的神社或寺院都授予御朱印。
色彩與內容構成
御朱印通常的色彩為:白色底色、黑色文字以及紅色印章。[2]後者也是御朱印這一名稱的來源。在一些神社、寺院中,也會因季節、節日、特殊活動等因素,授予不同顔色的御朱印。
御朱印內容通常包括手寫體的參拜日期,及「參拜」或「奉拜」二字,還有包含該神社、寺院名稱的朱印。
神社與寺院所授予的御朱印,在風格上也有所不同。佛教寺院的御朱印內容較為豐富,而神社的御朱印則較為簡練。
神社的御朱印通常元素為:正中間一枚印章,此外寫有「奉拜」以及參拜日期。參拜日期通常記在左側。以出雲大社的御朱印為例,僅有參拜日期、「參拜」兩字與社名朱印一枚。寺院的御朱印通常內容則為:三枚或更多枚印章依次自右上排列至左下,正中的印章通常是梵文,並伴有蓮花、火焰等圖案。參拜日期通常記在右側。以京都府京都市妙音堂的御朱印為例:不僅有五枚印章,還有諸多文字。
起源及歷史
御朱印原本是日本佛教信徒抄寫經文後而獲得的憑證,後來逐漸簡化為參拜後並奉獻上一定數額的錢財,便可得到的證明。
關於御朱印最先出現的歷史年代眾說紛紜,有認為可以追溯到律令時代,也有認為可以追溯到日本的中世紀(鎌倉時代至江戶時代)。較為明確的說法,是從江戶時代開始,隨著參拜神社、寺院的活動在普通百姓間開始流行,授予御朱印的做法也逐漸傳播並興盛起來。[3]
禮節與禁忌
獲取御朱印時,請遵守以下禮節:
- 親自參拜在先,並了解所供奉神佛的基本情況;或先將御朱印帳交予授理處,但參拜後再領取
- 準備好零錢
- 將御朱印帳翻開至希望寫印的那頁
- 保持安靜
- 遵守神社、寺院境內的其他禮節
關於御朱印,也有以下禁忌事項:
- 御朱印不是商品或觀光紀念品——因此不應轉買轉賣、不應由他人代領;也不應代人領取或視作伴手禮轉贈他人
- 御朱印不是觀光紀念戳章活動——因此不能隨便拿一本本子或紙張來獲取,應先完成參拜才申領,朱印帳往後應當妥善存放
- 最好分別以兩本不同的朱印帳,去收集神道神社和佛教寺院的御朱印,因部分神職人員不會寫混有兩種御朱印的朱印帳。
御朱印帳
御朱印帳,是指參拜者自己攜帶至神社或寺院的簿子,以請神社或寺院人員在簿子的空白紙頁上授予御朱印。御朱印帳有一定的規格款式,通常不能以普通的記事本來代替使用。
御朱印帳從裝幀方式來分類,通常分為蛇腹式與和綴式兩種。蛇腹式是指像蛇爬行時那樣曲折一般,將一長條紙張連續正反相折後折疊出的簿冊形態;而和綴式,是指在一疊獨立的可翻頁的紙張側面以線裝訂而成的簿冊形態。
御朱印帳通常在部分文具店或宗教用品店均有售。在部分神社、寺院,以及周圍的旅遊觀光區小商舖也有販售。
根據所收集御朱印的內容、宗教派別等的不同,御朱印帳有時也被稱為:「納經帳」、「御寶印帳」、「御首題帳」等。
神社寺院以外,以及日本以外的情況
雖說授予御朱印的機構,絕大部分都是神社或寺院,但是在一些其他機構,也授予御朱印或形同御朱印的憑證。例如宮城縣仙台市的瑞鳳殿,其建築性質為陵廟;還有東京都東京市的湯島聖堂,是一座孔廟。
在日本國以外,中國的蘇州寒山寺與西安青龍寺都曾分別授予過形如御朱印的「參拜紀念冊」的憑證。
在美國的夏威夷島上,也有一些神社授予御朱印。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4]。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後、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張毅璞. 京都 日本人的心靈故鄉. 合肥網. 2014-08-28 [2016-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8).
- ↑ 八木 透. 御朱印ブック. 日本: 日本文芸社. 出版日期: 第36~37頁. ISBN 978-4-537-20862-7 (日語).
真っ白な和紙に書かれた躍動的な墨字と、それを封じこめるように押された鮮やかな押し印。……御朱印を構成するのは、朱の押し印と墨字のみ。
- ↑ 菊池洋明. 永久保存版 御朱印アートブック. 日本: PHP研究所. : 第14~15頁. ISBN 978-4-569-82887-9 (日語).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