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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羲(7世紀-713年7月29日[1]),字伯華,唐代南陽郡棘陽縣(今河南省新野縣)人,唐朝武周官員,在唐殤帝唐睿宗唐玄宗年間任宰相。他以辦事公正聞名,但在先天二年(713年)因涉嫌與太平公主同黨,在先天政變後被誅。

目錄

出身

岑羲的祖父岑文本唐太宗年間任宰相,父親岑曼倩雍州長史[2]爵封襲公。[3]

天授二年(691年)以前,岑羲中進士,累遷太常博士,負責祭祀。天授二年,中止唐朝建立武周的女皇武則天在位時,岑羲的伯父、宰相岑長倩[4]被控謀反被殺。岑羲受到牽連被貶為郴州司法參軍,又任金壇縣令,以文學和吏干聞名。其時,其弟岑仲翔長洲令,岑仲休溧水令,兄弟三人都很有政績。宰相宗楚客對本道巡察御史說:「不要忘了江東三岑。」隨後便推薦岑羲為汜水令,汜水鄰近洛陽,故這是一項重要的升職。[5][6][7]

長安四年(704年),岑羲任廣武(汜水改名為廣武)令。十月,武則天要宰相推薦合適的官員去各部擔任員外郎。宰相韋嗣立推薦岑羲,卻說:「唉,可惜他被伯父岑長倩連累了,長久不得提升。」武則天說:「只要其人有才幹,就不受家人連累!」任岑羲為天官員外郎。由於開了這個例,武則天年間其他先前被殺官員的家屬也被允許獲得擢升。[8]岑羲上任後,有美譽。[5]不久為中書舍人[6]定州長史康希銑海州刺史,岑羲與狄仁傑韋承慶、韋嗣立、元懷景姚元崇都與他友善,都傾朝同賦詩以餞行,為近代未有之事。[9]

唐中宗復位年間

神龍元年(705年),張柬之崔玄暐桓彥范敬暉袁恕己五人,領導神龍革命,推翻武則天,復立先前曾登基為唐中宗的太子李顯,張崔等五人俱封為王,史稱「五王」。但隨後,武則天之侄梁王武三思私通掌權的中宗韋皇后,並獲得中宗寵信。五月,五王上表要求對武三思等武家人予以貶爵時,沒人敢為五王作表,只有岑羲願意,且語氣激切。[10]諸武被降封。[11]後來武三思成功將五王貶出中央,任岑羲為表面榮耀實則無權的秘書少監[12]二年(706年),修文館置八學士,岑羲在其中,[13]從元年十二月起,與魏元忠、武三思、祝欽明徐彥伯柳沖、韋承慶、崔融、徐堅等撰《則天皇后實錄》二十卷(或作三十卷)。[14][15]三年(707年)五月前後,岑羲任吏部侍郎,和同僚崔湜、太常少卿鄭愔、大理少卿李元恭一同負責選官。當時,崔、鄭、李都以腐敗聞名,只有岑羲正直,為時議所美。陸渾主簿崔沔任滿調遷,岑羲很賞識重視他,對人說:「這就是當今的郄詵。」特表薦擢他為左補闕。[16][17]根據岑羲自己監修的《中宗實錄》,當皇弟相王李旦和皇妹太平公主侍御史冉祖雍誣告涉及三年(707年)太子李重俊重俊之變(武三思及其子武崇訓在政變中被殺)時,岑羲和中書侍郎蕭至忠秘密為李旦說話,勸說中宗不調查李旦。[5][6]

唐殤帝年間、唐睿宗復位年間

景龍四年(710年),岑羲被任為中書侍郎。六月,唐中宗猝死,傳統史學家認為是被韋后及其女安樂公主李裹兒毒害,以使韋后可以像武則天一樣稱帝並以李裹兒為皇太女。中宗死訊傳出前,韋后為了重組政府以鞏固自身權位,授岑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實質宰相,加銀青光祿大夫[18]中宗庶子溫王李重茂被立為帝,是為唐殤帝,但韋后以皇太后身份攝政,掌握實權。她派紀處訥張嘉福、岑羲持節去巡撫地方,其中岑羲巡撫河南道[19][20][21]

不到一個月,太平公主和李旦之子臨淄李隆基起事殺死韋後和安樂公主,是為唐隆之變。在他們支持下,先前也曾登基為唐睿宗的李旦復位,殤帝被廢黜。七月,岑羲罷相改任右散騎常侍、兼判刑部尚書[21]與右僕射許國公蘇瑰、兵部尚書姚元之、吏部尚書宋璟並充使冊定陵,又貶為陝州刺史。二年(711年)任刑部尚書。十二月或次年正月,又遷戶部尚書,奉敕與中書侍郎陸象先、右散騎常侍徐堅、右司郎中唐紹、刑部員外郎邵知與、刪定官大理寺丞陳義海、右衛長史張處斌、大理評事張名播、左衛率府倉曹參軍羅思貞、刑部主事閻義顓共十人,刪定格、式、律、令。岑羲、崔湜厭惡崔日用,而戶部員外郎李邕與之結交;李隆基被立為皇太子後,李邕及崔隱甫倪若水同被其禮遇,岑羲等忌之,貶李邕為舍城丞。[13]景雲三年(712年)正月,岑羲被授予更高的頭銜同中書門下三品,再次拜相,負責監修國史,刪定格令,仍修《氏族錄》。太極元年(712年)二月奏上所刪定的格令,名為《太極格》。[15][22]睿宗閱《中宗實錄》後,賞賜他絲綢三百段和良馬一匹以謝保護之功,下詔褒獎,六月又任他為侍中領導門下省[5][19][20][23]南陽郡公[6]當年春,睿宗起金仙、玉真兩觀,花費巨億。太府少卿兼通事舍人韋湊為此進諫,睿宗納其言,令在外詳議。岑羲與時任中書令崔湜對韋湊說:「公敢言此,大是難事。」[24]雍令劉少微恃權貪贓,被右台殿中侍御史辛替否審訊,岑羲屢次求情,辛替否不退讓,劉少微坐死。[25]

當時,岑羲之兄岑獻國子監司業,弟岑仲翔、岑仲休任陝州、商州刺史,岑家從族兄弟子侄數十人因岑羲提拔而官居清要之職。岑羲曾感嘆:「物極必反,我得有所戒懼啊。」但並未因此辭職。[5][6]

唐玄宗年間

當年,唐睿宗禪讓帝位給李隆基,即唐玄宗。但在太平公主建議下,睿宗以太上皇身份掌握實權並繼續受到太平公主的影響。岑羲被認為是太平公主一黨。同年,玄宗的部屬宰相劉幽求和右羽林將軍張暐在玄宗支持下計劃用羽林兵殺掉岑羲和另兩名因依附太平公主而得以進身的宰相竇懷貞和崔湜。但當張暐將計劃泄露給侍御史鄧光賓,劉、張、鄧都被流放。[23]

太平公主認為睿宗舍嫡長子宋王李成器而立玄宗,不順,圖謀廢立,竇懷貞、蕭至忠、岑羲、崔湜都認可,宰相陸象先則不同意。[26][27]先天二年(713年)六月,太平公主和竇懷貞、岑羲、蕭至忠、崔湜、太子少保薛稷、雍州長史新興王李晉唐高祖堂弟李德良之孫)、中書舍人李猷、右散騎常侍賈膺福、鴻臚寺卿唐晙、左羽林大將軍常元楷、知右羽林將軍事李慈、左金吾將軍李欽、胡僧惠範合謀以羽林軍作亂推翻玄宗,[5][19][28][29]甚至已經計劃讓宮女元氏在給玄宗服用的赤箭粉中投毒。[23]

七月,侍中魏知古報告玄宗太平公主欲作亂,令常元楷、李慈以羽林兵突入武德殿殺玄宗,竇懷貞、蕭至忠、岑羲等於南牙舉兵響應。[14][29][30]玄宗已經接受了王琚張說崔日用先發制人的建議。玄宗召集弟弟岐王李範、薛王李業郭元振、龍武將軍王毛仲、殿中少監姜皎、太僕少卿李令問、尚乘奉御王守一(也是玄宗的內兄)、內給事高力士、果毅李守德率先採取行動,即先天政變[11][23][31]

7月29日,[1]王毛仲取內閒馬三百人,率李令問、王守一、高力士、李守德叩虔化門,於北闕下梟常元楷和李慈首級,擒賈膺福、李猷於內客省,擒住蕭至忠、岑羲押到朝堂,皆處決。[19][28][30][31]竇懷貞自縊。[11][20][32][33]竇懷貞、岑羲等十七家被誅。[5][6][29][34]而同為太平公主所進的陸象先則被玄宗赦免。[26][27]

岑羲被殺後,家產被沒收。[5][6]太上皇雖下誥大赦天下,但不赦太平公主案連坐者。[29]

岑羲妹夫徐堅早早以避嫌為由辭去機密官職,轉太子詹事,實為避禍,此時得免,[35]但仍受到連累被出為絳州刺史。[36][37]

王守一則因誅殺蕭至忠、岑羲等有功,遷殿中少監,特封晉國公。[38]

神龍初年,武后去帝號,但岑羲等仍然在太廟中將她題作「聖帝」。開元四年(716年),太常卿姜皎與禮官太常博士陳貞節等上表請除「聖帝」稱呼,[39]玄宗詔准。[40]

作品

  • 《則天皇后實錄》二十卷,與魏元忠、武三思、祝欽明、徐彥伯、柳沖、韋承慶、崔融、徐堅合撰,劉知幾吳兢刪正[15]
  • 《為敬暉等論武氏宜削去王爵表》
  • 《太極格》十卷[22][41],與陸象先、徐堅、唐紹、邵知新、陳義海、張名播、張處斌、羅思貞、閻義顓等刪定[15]
  • 《氏族錄》,魏元忠、張錫、蕭至忠、岑羲、崔湜、徐堅、劉憲、吳兢、柳沖改修,[36]亡佚[15]

  • 岑敷,不仕官
前任:
劉幽求
唐朝侍中
712年—713年
繼任:
劉幽求

注釋

  1. 1.0 1.1 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2. 《舊唐書》誤作岑羲為岑長倩子。
  3. 新唐書》卷七十二中
  4. 岑長倩實為岑文本兄岑文叔之子即岑羲的堂伯父,岑文叔早死,岑長倩被岑文本收養,故被視為岑羲的親伯父。
  5.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舊唐書》卷七十
  6. 6.0 6.1 6.2 6.3 6.4 6.5 6.6 《新唐書》卷一百零二
  7. 宗楚客在697年 - 698年和704年任宰相。綜合上下文,此事應發生在704年。
  8.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七
  9. 顏真卿《銀青光祿大夫海濮饒房睦台六州刺史上柱國汲郡開國公康使君神道碑銘》
  10. s:為敬暉等論武氏宜削去王爵表
  11. 11.0 11.1 11.2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三
  12.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八
  13. 13.0 13.1 《新唐書》卷二百零二
  14. 14.0 14.1 《舊唐書》卷九十二
  15. 15.0 15.1 15.2 15.3 15.4 《新唐書》卷五十八
  16.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八
  17.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九
  18. 《舊唐書》《新唐書》中岑羲的傳都稱他被授予更高的頭銜同中書門下三品,任右散騎常侍,但兩唐書在唐中宗本紀中都稱岑羲仍任中書舍人,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資治通鑑》採用了後一種說法。兩種版本分別見於《舊唐書》卷七十、《新唐書》卷一百零二和《舊唐書》卷七、《新唐書》卷五、《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
  19. 19.0 19.1 19.2 19.3 《舊唐書》卷七
  20. 20.0 20.1 20.2 《新唐書》卷五
  21. 21.0 21.1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
  22. 22.0 22.1 《舊唐書》卷五十
  23. 23.0 23.1 23.2 23.3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24. 《舊唐書》卷一百零一
  25.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八
  26. 26.0 26.1 《舊唐書》卷八十八
  27. 27.0 27.1 《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六
  28. 28.0 28.1 《舊唐書》卷八
  29. 29.0 29.1 29.2 29.3 s:誅竇懷貞等大赦誥
  30. 30.0 30.1 《新唐書》卷八十三
  31. 31.0 31.1 《舊唐書》卷九十五
  32. 《舊唐書》卷一百零六
  33.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一
  34. 《舊唐書》卷三十七
  35. 《舊唐書》卷一百零二
  36. 36.0 36.1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
  37. 張九齡《大唐故光祿大夫右散騎常侍集賢院學士贈太子少保東海徐文公神道碑銘(並序)》
  38. 《冊府元龜》
  39. 陳貞節《請除則天帝號表》
  40. 《舊唐書》卷二十五
  41. 《新唐書》卷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