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丑埤寮伽藍廟
許丑埤寮伽藍廟位在臺灣臺南市新營區,是「許丑」、「埤寮」兩個聚落的莊廟。該廟原稱奠安宮(或做奠安堂),神明原為私人奉祀,後來才建廟供大眾參拜。除供奉伽藍尊王、玄天上帝、池府千歲外,還有供奉當初捐獻廟地的「許丑公」。
目錄
沿革
該廟位在許丑、埤寮之間,許丑在南85線西邊,埤寮在東邊。許丑據說發展比埤寮早,在清朝時為下茄苳泰安宮三十六莊之一。廟中伽藍尊王(伽藍爺)為埤寮陳家私祀,玄天上帝為埤寮沈家私祀(分靈自蘆竹坑,二次大戰後才「落公」),池府千歲為許丑居民所私祀。另一說是許丑當地趙姓人家所供奉。據說因許丑、埤寮二莊逐漸聚合,兩邊的居民有了共建廟宇的想法,仕紳許丑決定捐出自己的地來蓋廟。由於他平時樂善好施又捐了廟地,聚落便命名為許丑,居民並在他去世後為其塑像祭祀。道光二年(1822年)建廟,當時位置在廟前路中央,名稱一說是「奠安宮」,一說是「奠安堂」。
日治時期大正元年(1912年)有陳樹王、林三元、趙圓聘等人發起募款脩廟。後來因為興築馬路,舊廟被拆除,神像分祀於民宅。一說則是因皇民化運動導致拆廟,且廟地被佔、神像被焚。
二次大戰後,當時的埤寮里里長趙材木於民國42年(1953年)倡議重建,在現今廟址上蓋起了「公厝」型的廟宇。民國75年(1986年)廟名改為伽藍廟,同年有改建之議。民國78年到80年(1989年─1991年)蓋起大廟,而公厝建物則遷到廟南,改做倉庫。
許丑公
許丑據說是清嘉慶年間被聘來看管「大埤」(埤寮埤,現為天鵝湖公園)的外地人,之後在大埤西邊定居開墾,該地即現在的「許丑」。除了許丑這個地名以外,並沒有親戚後人(據說他終身未娶)和其他遺跡留下。
許丑成神的時間,伽藍廟沿革誌與《新營市誌》皆載為道光二年(1822年)。黃文博認為此時許丑可能尚在人世,或許是在清末、日治的時候才成神。
許丑公神像分大小兩尊,小尊者是原本所雕塑的神像,據說在興建大廟時被某名家住「竹圍後」在今後壁區竹新里。的國中生從臨時神壇偷走,廟方遂雕刻另一尊神像。一年後該名國中生到「鐵線橋」原新營區鐵線里,現為五興里。再次犯案被抓到,警方在他家二樓發現100多尊神像,因許丑公造型特殊,而被廟方認出領回。
另外許丑公沒有特定千秋日,但廟方會在過年、清明、中元節時準備菜飯祭祀。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後、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亭」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