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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是指中华民国建国初期北京为首都的中央政府,因由北洋系人物掌权,故而被后世称之。北洋政府是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第一个被国际承认继承中国法统的政权。

北洋政府(英语: Northern government ),或称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是指中华民国建国初期北京为首都的中央政府,因由北洋系人物掌权,故而被后世称之。北洋政府是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第一个被国际承认继承中国法统的政权[1]

简介

民国2年(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经过选举成为首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标志著北洋政府正式成立[2],结束[3]。从民国元年(1912年)3月至6年(1917年),北洋政府体制经历了内阁制、总统制、帝制、内阁制的变动。

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徽。
北洋政府时期的国旗。

北洋政府定五色旗中华民国国旗,定《卿云歌》为中华民国国歌。在北洋政府主导下,中华民国1917年加入协约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于1919年以“战胜国”的身份出席巴黎和会,但因五四运动抗议而未在《凡尔赛和约》签字[4]

1928年,由中国国民党发动的北伐战争结束后,北洋政府随著北洋军的失败而瓦解,政权被国民政府所取代[5]

沿革

袁世凯执政时期

1912年2月12日临朝称制的满清隆裕太后诏授袁世凯在北京全权组建临时政府[6]。2月13日,孙文遵守南北议和时的承诺,向参议院辞职,并推举袁世凯为大总统[7]。2月15日,袁世凯被选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并于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职[8]

袁世凯:1912年2月15日,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3年10月6日在北京当选正式大总统,标志着北洋政府正式形成。

1912年12月初至1913年3月,北京临时政府举行第一届国会大选宋教仁领导的国民党获得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9]。1913年3月22日,即将出任内阁总理的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被暗杀身亡[10]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段时间里,袁世凯吸纳北洋系人士、社会菁英和少数革命党人组成新政府,中华民国的中央政府体制逐渐确立,并于10月6日进行大总统选举,袁世凯成为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并于10月10日就职。

徐世昌(1855—1939年),字卜五,号菊人,又号弢斋、东海、涛斋,晚号水竹村人、石门山人、东海居士。直隶(今河北)天津人。其曾祖父、祖父在河南为官居,出生于河南省卫辉府(今卫辉市)府城曹营街寓所。民国五年(1916年)3月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起用他为国务卿。民国七年(1918年)10月,徐世昌被国会选为民国大总统。

1913年7月,孙中山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未经国会同意即向西方各国进行“善后大借款”丧权辱国为由,发动二次革命反袁;8月即以失败告终,随后流亡日本[11][12]

日本以《二十一条》刁难袁世凯,民国成立后各种混乱的背景下,“共和不适于中国国情”之类的言论不断在社会上传播,各方建议袁世凯施行君主立宪来巩固国基;袁世凯最终于1915年12月12日同意开始筹备君主立宪制中华帝国,定1916年登基改年号为“洪宪元年”。但在日本资助的孙文中华革命党和满清宗社党及蔡锷的云南起义围剿下[13],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尚未登基即宣布撤销帝制,中华帝国从未成为正式的国名,洪宪年号也从未被正式使用。1916年6月6日袁世凯病逝[14]

北洋政府海军:北洋海军挺近西伯利亚。

军阀割据时期

袁世凯逝后无人有声望和能力统御整个北洋军,北洋军遂分裂为直系皖系奉系等三大割据势力,统称北洋军阀。而在护国战争后,各地军阀亦成形,如桂系、滇系、粤系、川军……等。各地军阀在名义上仍受北京的中央政府支配,但实际上各自为政,有如独立王国。从1916年6月至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中央政府实际为皖系军阀所控制,后来分别为直系、皖系、奉系军阀轮流掌握。

之后,北洋政府的国会在各系操控下,不断选举出北洋系人物担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国务总理;且在北京政变后,就连形式上的总统选举都取消了。1925年,中国国民党苏联中国共产党合作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并由蒋介石领导国民革命军展开北伐。1928年6月3日,张作霖军政府瓦解。6月8日,国民革命军占领北京。1928年12月29日,奉系领袖张学良降下五色旗,改悬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并通电南京的国民政府,表示服从管辖,史称东北易帜。至此,北洋政府结束运作,北洋系退出历史舞台。

政体

北洋政府先后制定了五部宪法,包括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3年10月《中华民国宪法案》(又称《天坛宪草》);1914年5月《中华民国约法》;1923年10月《中华民国宪法》;1925年12月《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政府采责任内阁制。责任内阁制的政权体制由大总统、议会、内阁、法院所构成。大总统并非实际的行政首脑,而仅是代表国家的元首。

民国2年(1913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提出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草案)。这部草案的基础是临时约法,其中的规定使当时执政的袁世凯非常不满,因此他不让国会讨论这部草案。

袁世凯于民国3年(1914年)解散国会,成立“约法会议”,并于同年5月1日公布自己的《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同时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约法》规定取消内阁制,实行总统制,将行政、司法权力集于总统一身。

袁世凯逝后,民国5年(1916年)6月7日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宣布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内阁制。

民国8年(1919年)段祺瑞执政期间提出过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八年草案);民国12年(1923年)曹锟中华民国大总统期间公布一部《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民国14年(1925年)段祺瑞再次执政又提出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十四年草案)。

三权分立

北洋政府时期建立三权分立制度,以此为基本原则,限制大总统权力,防止个人独裁,使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尊重和保障。1917年5月,在对德国宣战问题上,国务总理段祺瑞提参战案,而国会拒绝合作。段不断对国会施压,国会则改组内阁,暂缓讨论参战问题,最终大总统黎元洪在国会要求下解除段祺瑞的职务。当时的国会真正起到了监督政府、制约行政权的作用,并非“橡皮图章”、“表决机器”。段祺瑞愤然离京去津,并且指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总统无权撤销总理职务,不承认黎的免职令,后被国共史学家描述为府院之争

宪法同时保障司法独立,规定独立、公开审判的司法原则。1913年国民党理事长宋教仁被杀案中,地方检察厅可以公开传讯国务总理赵秉钧;又如1925年10月京师地方监察厅派检察官翁敬棠调查“金佛朗案”事件,外交总长沉瑞麟、财政总长李思浩、前司法总长章士钊全被审查,期间,中央政府没有干涉,反映出当时司法的独立性。[15]

大总统府

中华民国历任大总统
# 姓名 时间 说明
第一任 袁世凯 1913.10.10-1916.1.1
继任 黎元洪 1916.6.6-1917.7.14
代理 冯国璋 1917.7.6-1918.10.10
第二任 徐世昌 1918.10.10-1922.6.2
第三任 曹锟 1923.10.10-1924.10.30 通过贿选当选。日军占领天津后拒绝与日本合作[16]

内阁

袁世凯政府初期实施内阁制,于1912年4月21日成立,由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组成。内阁(即国务院或行政院)行使国家一切行政权力。凡总统公布一切重要法律、命令,都要经过内阁成员副署,否则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自1912年3月到1914年5月,前后二年多,经过了唐绍仪、陆征祥、赵秉钧、段祺瑞、熊希龄、孙宝琦六易(不包括代理总理在内)内阁。[17]

1916-1928年期间,北洋政府的内阁变更了37次,改组24次,有26人担任过总理,此外还有4个摄政内阁在短时间内行使了执政权,任期最长的17个月,最短的仅两天。[18]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内阁列表
内阁 时间 说明
第一次唐绍仪内阁 1912年3月13日-1912年6月27日 1912年3月8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中华民国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
陆征祥内阁 1912年6月29日-1912年9月22日
赵秉钧内阁 1912年9月25日-1913年7月16日
段祺瑞临时内阁 1913年7月19日-1913年7月31日
熊希龄内阁 1913年7月31日-1914年2月12日
孙宝琦临时内阁 1914年2月12日-1914年5月1日
徐世昌内阁 1914年5月1日-1915年12月21日
第二次陆徵祥内阁 1915年12月21日-1916年3月22日
第二次徐世昌内阁 1916年3月22日-1916年4月22日
第一次段祺瑞内阁 1916年4月22日-1916年6月29日
第一次段祺瑞内阁改组内阁 1916年6月29日-1917年5月23日
伍廷芳临时内阁 1917年5月23日-1917年6月12日
江朝宗临时内阁阁员 1917年6月12日-1917年6月24日
李经羲内阁 1917年6月25日-1917年7月2日
第二次段祺瑞内阁 1917年7月14日-1917年11月22日
王士珍内阁 1917年11月30日-1918年3月23日

国会

中华民国议会,最初为一院制,后改为两院制,前者名参议院,后者名国会。1912年4月29日,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取名参议院。

中华民国国会(1913年-1925年)依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民国二年(1913年)4月8日正式于北京成立,由参议院与众议院共同构成,两院设正副议长,下设秘书厅及全院、常任、特别3个委员会。国会主要依据《临时约法》执行议会权力。第一届国会成立后,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国会组织法》规定,1913年7月12日在天坛祈年殿成立由60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进行宪法起草工作。

1914年11月10日,袁世凯当选为正式大总统后,正式下令解散国会。中华民国国会此后经历多次解散和重新召集。最终于直皖战争后,因段祺瑞声明废弃法统,而宣告终止。

安福国会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1918年8月12日-1920年8月),在选举过程被“安福俱乐部”所控制。1920年8月,大总统徐世昌宣布解散安福国会,并进行第三届国会的选举。

地方政府

沿革

1920年11月北洋政府宣布筹备地方自治,之后颁布了一批地方自治条文[注 1]。规定地方政府官员不由中央政府任命,而是由本地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1920年至1925年,中国各地依据美国联邦制的普世性原则,掀起联省自治运动,社会精英在报刊上发表大量关于联邦制的文章,呼吁联省自治。

湖南省公民投票通过的《湖南省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付诸实行的省级宪法,1922年,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二大决议案中宣布中共的目标之一是联合蒙、藏、疆等地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923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就是一部联邦制宪法,但因曹锟贿选,这一宪法遭到反对。1926年国共合作国民革命军北伐,中国各省宪法和省议会随之流产。

架构

北洋政府建立的地方机关大致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政机关和特别行政区机构。

地方立法机关分为省议会和县议事会。

地方行政机关分为省行政机关、道行政机关、县行政机关和基层政权。

地方军政机关分为省军政机关、地区性军政机关、临时性军政机关。

特别行政区机关包括京兆特别行政区政府,热、察、绥特别行政区政府,川边特别区政府。

区域

北洋政府时期军阀列表
名称 派系背景 活跃时期 根据地 代表人物 扶植列强
皖系 北洋派 1916-1925 安徽浙江上海 段祺瑞倪嗣冲徐树铮段芝贵卢永祥 日本
直系 北洋派 1917-1926 北京直隶山东江苏江西湖北福建[19] 冯国璋曹锟吴佩孚齐燮元孙传芳 英国
奉系 北洋派 1916-1928 奉天黑龙江吉林热河 张作霖张学良张作相郭松龄张宗昌 日本
西北军 北洋派
国民党
1921-1930 陕西察哈尔 冯玉祥韩复渠宋哲元杨虎城 苏联
川军 北洋派
国民党
1919-1949 四川西康 刘湘刘文辉邓锡侯杨森
黔军 北洋派
国民党
1920-1926 贵州 袁祖铭王家烈王天培周西成刘显世彭汉章
晋系 北洋派
国民党
1911-1949 山西绥远 阎锡山傅作义 日本
新疆自治省 北洋派 1911-1944 新疆 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 苏联
旧桂系 1916-1925 广西 陆荣廷沉鸿英 英国
滇系 国民党 1916-1949 云南 蔡锷唐继尧龙云卢汉 法国
湘系 国民党 1916-1937 湖南 赵恒惕唐生智何键
粤系 国民党 1920-1949 广东海南 陈炯明龙济光陈铭枢张发奎陈济棠余汉谋 苏联
马家军 [20][21] 1872-1949 甘肃宁夏青海 马鸿逵马步青马步芳马鸿宾马继援马仲英
新桂系 国民党 1922-1953 广西 李济深李宗仁白崇喜黄绍竑

评价

中国国民党北伐成功后,出于合法性和正统性的需要,贬低北洋政府,并称那时期为“北洋军阀时代”。中国共产党政权和解严以前的中国国民党政权都把北洋政府贴上“军阀混战”、“政治反动”的标签。

王铁群认为北洋政府是中国民主社会的开端,办报自由如欧美,各省文化大放异彩,其民主程度远胜于国共两党在中国大陆的一党独大。除此之外,北洋政府在经济和外交领域的成就也相当引人注目。此后南京国民政府所创造的一系列经济奇迹也是有赖于北洋政府所作出的努力。

注释

  1. 《地方行政会议组织规则》、《县自治施行细则》、《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省参事会条例》《市自治实施细则》等

参考文献

  1. 世界各国议会年表:亚洲
  2. 北洋政府时期的文武关系(1916-1928)
  3. 北洋政府时期总统权力之研究(1912~1924),池炫璋著
  4. cite|url=http://news.banbijiang.com/zawen/lishi/2013/0613/127571.html%7Ctitle=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中华民国%7Cpublisher=半壁江山中文网%7Cdate=2013-06-13
  5.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三辑, 北洋政府:1912-1927
  6. 袁世凯曾遭行刺 装病逼迫清帝退位, 凤凰网, 2008-09-24 
  7. 1912年“北京兵变”真的是袁世凯指使的吗? 大公报
  8. 郭廷以. 1912──中华民国元年壬子. 汉典古籍. [2014年2月23日] .
  9. 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10. 乔纳森·芬比. The Penguin History of Modern China: The Fall and Rise of a Great Power, 1850-2008. 英国西敏寺: 企鹅出版集团. 2008年5月29日: 第123页至第125页 [2014年2月23日]. ISBN 978-0713998320 (英语).  已忽略文本“Jonathan Fenby ” (帮助)
  11. 《中央政府与国民党之问题》. 中国重庆: 《大公报》. 1913年6月1日 .
  12. 二次革命失败 孙中山被迫流亡. 凤凰卫视. 2011年3月10日 [2014年2月23日] .
  13. 郭廷以. 1916──中华民国五年丙辰.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79年. ISBN 9786666712945. 
  14. 郭廷以. 1916──中华民国五年丙辰. 汉典古籍. [2014年2月23日] ().
  15.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是中国民主社会的开端, 共识网, 2012-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9) 
  16. cite |url=http://history.sohu.com/20140402/n397579041.shtml%7Ctitle=曹锟下野后拒与日本合作:喝粥也不当汉奸%7Cpublisher=搜狐%7Cdate=2014年4月2日
  17. 第四节 北洋政府的政权机构. 中国通史 第十一卷 近代前编(上册). [2017-02-14]. 
  18. 北洋内阁变更37次 顾维钧为何总是“吃得开”
  19. 张明金、刘立勤《国民党历史上的158个军》.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
  20. 国民政府与青海马家关系研究
  21. 甘、宁、青三马家族世系简表

延伸阅读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