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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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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社(The Conservancy Association),香港民间环保组织,成立于1968年,为香港最早成立的环保团体。该组织以积极倡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保育自然、保护环境和文化遗产为使命。该组织主张倡导合适的政策、监察政府工作、推动环境教育和带头实践公众参与,以达致可持续的发展。该组织获香港税务局列为已获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亦是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会员[1]。
目录
架构
在会员制的基础上,“理事会”由会员经周年会员大会选出,旗下设有“时事及对外关系委员会”、“品牌及筹款委员会”、“能源委员会”、“中国项目委员会”及“保育委员会”。
立场主张
自然保育:关注“新自然保育政策
树木保育:支持制订树木法,推动各种郊野林木和生境保育工作
环境规划:倡议改革城规制度,引入多种规划工具以保育具生态、文物古迹、自然美景价值的地方
文物古迹保育:倡议制订古迹保育政策
组织历史
洋紫荆会
1967年,四位热爱郊野旅居香港的英国人(包括香港旅游协会(香港旅游发展局前身)的约翰潘恩先生(John Hugh Pain, 1930 - 2018[2])、两栖动物专家及香港大学内分泌科学者洛夫茨教授(Prof. Brain Lofts, 1929 - 2015[3])、怡和洋行的Jeremy Brown先生和苏格兰人柏爱珍(Agnes M. Black)女士),相约于周末行山并自称“洋紫荆会”(Bauhina's Circle)。
当时,适逢香港政府为回应1965年发表有关保育香港郊野的报告(Talbot's Report),准备成立委员会应对乡郊地带的土地运用和保育。在此时代背景下,柏爱珍经常致电政府官员,要求增加在郊野植树及加强预防山火,而小组其他成员则有感于乡郊农村用地遭受破坏,于是萌生成立组织的想法。1968年5月,他们在柏爱珍的家中召开了第一次筹组会议。筹组期间,小组举办了一次清洁沙滩活动,活动被报章报导。
之后,他们招揽同样喜爱行山的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副校长罗拔雷恩、观鸟爱好者Michel A. Webster、香港大学赖廉士爵士及中文大学学者胡秀英等人。1968年10月,小组于中环梅夫人妇女会主楼开会决定成立组织,并确定组织的英文名称"Conservancy",香港第一个环保组织就此应运而生。同时,画家赵戒堂提议将组织的中文名称为“长春社”,乃寄望《寂静的春天》不会降临,春天永续之意。
稍后,雷恩又邀请九龙华仁书院的魏志立神父加入。1969年底,长春社正式注册。
草创期
不过,首次周年会员大会要待至1970年才召开,并选出雷恩为主席,Michael A. Webster为秘书。1971年10月21日,第二次周年会员大会召开,此时陈立侨医生加入。
及后,雷恩与Michael A. Webster展开募捐及招募会员行动,共招募了过百名会员,作为“创会成员”。1972年5月11日,长春社于《南华早报》刊登全版广告,题为“Make Our Country Beautiful! Protect the beauty of our countryside! Join us Now!”,并列出创会成员名单。
1970年代
1971年,成立教育委员会,推动环保教育工作,由魏志立神父担任委员会主席。[4]
1972年6月,魏志立神父代表长春社出席斯德哥尔摩地球峰会,是香港首次有环保组织参与国际环境会议。
1972年8月,首办环境研讨营,地点在崇基书院。研讨营催生了“青年行动组”的筹组,筹委会成员包括筹委会主席Li Pak Cheong、副主席温石麟,以及黄霭仪(David Wong Oi Yee)、何泺生等人。1973年3月,青年行动组出版《协调》杂志,成为其机构刊物。1974年,青年行动组第二届干事会选出,大学二年级生温石麟获选为主席,时为中文大学生物系研究生徐立之则获选为出版秘书。
1974年3月3日,举行首届“环境步行”。
1975年11月,青年行动组推动成立“保护环境学会联校协进会”,成员包括21间中学的代表:长沙湾天主教英文中学、全完中学、拔萃女书院、香港邓镜波书院、观塘玛利诺书院、喇沙书院、基督教香港信义会信义中学、玛利诺书院、保禄六世书院、皇仁书院、圣文德书院、圣若瑟英文中学、圣若瑟书院、嘉诺撒圣家书院、圣保罗男女中学、圣保禄中学、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真光女书院、九龙华仁书院及英华书院。[5]
1970至1976年间,针对石上河及梧桐河非法污水问题,发起反对上水皮革厂运动,是香港首个环保抗争事件。[6]另外,还发起了反对大生围兴建锦绣花园事件、反对启德机场夜航运动、反对南丫岛建炼油厂,以及反对南丫岛兴建发电厂。
1976年,青年行动组与保护环境学会联校协进会合办了联校环境节。在1978年9月,长春社进一步举办“香港环境节”庆祝该社成立十周年,还设计了反派角色“奢侈怪”(Luxurian bug),以宣扬减少废物意识。
1977至1980年间,长春社联同Hong Kong Heritage Society展开多项古迹旧建筑保育行动,包括:保育尖沙咀火车站[7]、保育域多利兵房[8]、保育尖沙咀前水警总部和讯号山[9]、以及反对清拆香港会大楼及争取最高法院大楼列为法定古迹。
1979年6月25日,青年行动组7人访京团获中国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曲格平的接见。
1979年11月,Michael A. Webster主席任期终结,创办人一代全部淡出领导层,温石麟接任长春社主席。而教育委员会、《协调》相继在1980和1981年停止运作,筹款项目环境步行亦于1981年后停办。
1980年代
在倡议运动方面,发起或参与多项环境抗争运动,如:牵头连系民间组织反对大亚湾核电厂运动、发起反对味精运动、提倡“无污染旅行”概念和慎用胶袋运动(香港首个针对滥用胶袋的环境运动)、反对中电在大屿山分流兴建发电厂[10]等等。
1986年,事隔多年后终于成功召开会员大会,熊永达获选为主席、黎广德获选为秘书,周兆祥、冯智活和梁咏雩等人进入领导层。自此亦确立制度,主席任期不超过4年。
1988年,成立“香港环境资源中心”(长春社文化古迹资源中心的前身),启蒙香港政府日后于各区所成立的环境资源中心。中心早年的营运经费得到亚洲全人发展伙伴(Asia Partnership for Human Development)的赞助,该款项也支持了《绿色警觉》(Green Alert)杂志的出版和其他工作。
1990年代
1991年,复办步行筹款,并重新定名为“环保行”。
1992年,派出8人代表团出席里约热内卢地球高峰会,成员包括冯兆荣、陈捷贵、熊永达、吴祖南、吴庭亮、张丽萍等人[11]。及后,提倡“可持续发展”和“地方议程21”概念。
在自然保育方面,联同其他环保团体反对发展沙罗洞及南生围、入禀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攸美新村以西的渔塘为保育区、关注丰乐围发展计划、倡议法定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及倡议制定自然保育政策。
在古迹保育方面,入禀城市规划委员会反对高街精神病院的规划争取保育该幢古迹[12],以及为保育红屋发起一连串行动。
另外,还在1994年倡议开征胶袋费,1999年发起“报纸不要袋”运动,关注报摊卖报纸附送透明胶袋问题。
在关注中国大陆环境问题方面,于1993年派团访问北京,并成立基金赞助大陆《大自然杂志》、开展海南岛霸王岭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育工作[13]、于1995至1998年间开展云南省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育工作并向458名东竹寺喇嘛作环保培训[14],而在1998年推动“绿色礼物送祖国”植林计划,在5个省种植11,000公顷林木。同时,倡议粤港政府环保合作联络机制引入公众参与。
2000年代
踏入21世纪之初,反对九铁计划落马洲支线高架桥方式穿越塱原湿地;其后又推展“塱原自然保育管理计划”。[15]另外,开展“衣旧回收为环保”计划。
2002年,组团参与约翰奈斯堡地球峰会2002。
在古迹保育方面,反对前英军域多利火药库活化项目破坏历史氛围、争取保育旧赤柱警署、甘棠第、反对旧水警总部活化项目破坏历史氛围及过度商业化、争取保育旧中区警署建筑群、景贤里[16]、旧湾仔街市、湾仔太原街、龙圃别墅、反对清拆第三代中环天星码头和皇后码头等,并倡议制订古迹保育政策。另外,改组“香港环境资源中心”为长春社文化古迹资源中心。
在自然保育和城市规划方面,关注“新自然保育政策”,入禀城规会,以保育南生围、深涌、慈山寺,以及反对合和中心二期,并关注龙尾人造沙滩工程[17]
在树木保育方面,倡议制定“保护树木条例”[18]、关注树木被破坏情况、 发起快闪抗议行动争取保育坚尼地城科士街石墙树、争取保育龙珠街明渠石墙树[19]和反对屯门良景邨树木去顶、关注赤柱马坑公园发展计划砍树规模[20],以及反对移除玛利诺鬼树[21]等等。
在环境教育方面,举办如“与鸟共舞”校际鸟类舞蹈创作比赛(幼稚园)和雀鸟帽子设计比赛(中小学)、 举办“生命树”中学树木生态教育计划。2005年起,开展“绿游香港”计划。2006年起,开展“绿乐无穷在屋邨”计划和“惜树灵人”树木保育教育计划。
2007年起,于云南省开展“沼气能源计划”。
另外,又关注 全球暖化和气候转变,并提倡夏日轻装、碳中和政策和倡议制订气候转变应变计划。
2010年代
2011年,加入“政府山关注组”[22]、开展“大埔船湾湿地复修试验计划”、设立“低碳部屋”、成立“禾・花・雀・塱原自然生态农社”和开展“第绿梯队”计划。
2012年起,出版“绿活日志”。
2013年起,开展“粮善关爱坊”。另外,反对清拆何东花园。
2015年,关注旧邮筒保育。
影片
参考文献
- ↑ 惠施网- 长春社. [2018-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06).
- ↑ John Pain Obituary. [2018-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5).
- ↑ Summer Issue, 2016 - Page 57. [2018-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2,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5,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7,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21,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5).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22,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5).
- ↑ Dr WKChan (2008), Chapter 23,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5).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37,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6).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45,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9).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47,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9).
- ↑ 中国项目-霸王岭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育区. [2018-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 ↑ 中国项目-云南省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18-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长春社年报2013 -14》第19页 (PDF). [2018-06-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6-11).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10,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5).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36,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21,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24,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35,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3).
- ↑ 《长春社年报2009-10》第6页
- ↑ 《长春社年报2010-11》第23页 (PDF). [2018-07-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