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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崇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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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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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
出生 | 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 | |
逝世 | 清康熙五年(1666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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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黨崇雅
黨崇雅(1584年-1666年),字衡彬,號于姜[1],陝西寶雞蟠龍塬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明天啟5年進士。累觀官戶部侍郎,督餉天津。清順治元年在通州降大順,仍於戶部任職,同年6月降清,以原職赴京補用,9月改任刑部侍郎。以明律為基礎,草擬成《大清律集解附例》。順治元年秋,上奏將施死刑分為立決和監候,建議恢復朝審和秋審。順治6年,為刑部尚書、太子太保,順治8年改戶部,9年請老歸。11年特旨起用授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加太保兼太子太傅,時人呼為黨閣老。13年再乞休,獲准。
被列入中國歷代名相錄,明清時期寶雞政治地位最高、歷史影響最大的文化名人。
生平
天啟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進士,初授監察御史,累官戶部右侍郎。押運漕糧時,因事丟官,後行賄得以復職[2]。明亡,降李自成。南明福王時,定「從賊桉」,與高爾儼、衛周祚等人皆被定桉[3][4][5]。
清順治元年(1644年)經天津總督駱養性舉薦,授任原官,調刑部。上疏說:「舊制,大逆大盜,決不待時,餘俱監候秋後處決,未嘗一罹死刑,輒棄於市。請凡罪人照例區別,以昭欽卹。新制未定,並乞暫用明律。俟新例頒行,畫一遵守。」順治二年(1645年)又再次上疏說:「流寇暴虐,今剿滅殆盡。恐寇黨株連,下民未獲寧止。請速頒恩赦。督、撫、司、道及府、州、縣各官,簡用務在得人,庶可廣皇仁,布實政。」並得到聖旨准予施行。駱養性被控貪婪通賊,黨崇雅亦受到牽連,後判定為不實指控,免除其罪。給事中莊憲祖彈劾黨崇雅庸弱無能,黨崇雅遂上疏請求辭官回鄉,清世祖將其慰留。順治五年(1650年)擢刑部尚書。順治六年(1651年)加太子太保。順治八年(1653年)調戶部,加少保。順治十年(1655年)告歸鄉里,仍賜原俸。數月後復詔還朝。順治十一年(1656年)授國史院大學士。順治十二年(1657年)再次上疏告退,加封少傅兼太子太傅銜。入朝謝封,清世祖見其年邁,賜給黨崇雅一件御服,還跟他說:「卿今還裡,服朕賜衣,如見朕也!」即將起程時,又將其召見過來,賜以茶水,以溫和的話勉勵他,之後便命令大學士車克送其歸鄉。順治十三年(1658)下敕書表達慰問。康熙五年(1666)黨崇雅病逝,次年六月十八日,清康熙皇帝派遣趙進美捧諭致祭,康熙八年(1669)十二月入土安葬,衛周祚撰墓志銘。 [6]。
史籍記載
《清史列傳·卷七九》
軼事典故
關於黨崇雅其人其事在寶雞流傳很廣。有名的故事是進貢蘿蔔:寶雞有一種"愣頭青"蘿蔔很好吃,被列為貢品。進獻蘿蔔成了當地百姓的負擔。於是他私下告訴家鄉人,獻貢品蘿蔔時特意找了患有甲狀腺腫大(俗稱癮瓜瓜)的人抬着進京。皇帝問時,就說因為吃蘿蔔才得下這種病。於是,寶雞人免除了進獻蘿蔔的負擔。
==人物評價]]
黨崇雅"家居清約,門闌悄然,每出入一蹇一童,里中不知為師相也"。
個人作品
著有《鵑失啼》、《圖南草》、《意先草》、《焚焚草》及前後疏稿20卷。
主要詩作
岫雲
游雲到此守山阿,不識窮源興若何。
鳳嶺高鏗蕭史韻,磻溪倒掛太公蓑。
飛飛向日扶餘照,鬱郁當天積氣多。
戴雨迎風追往事,無人見處是蜂窩。
圖虎
谷嘯風歸去,橫隅負一蹲。
皮毛雄鼓掌,膽氣暗包身。
怕吼天驚地,追魂鬼泣神。
眈眈何未已,不此便非真。
道軒來顧
曾聞新白首,久豈盡盟寒。
望眼分南北,傾心酌苦酸。
山河驢不度,杖履路非難。
八十年先後,銜杯顧影團。
圓洞
臥入東山下,築居安樂窩。
襟披吳拱岫,酒把渭揚波。
閉戶風塵少,鳴哇鼓吹多。
游深迷去徑,雲黑雨來何。
哭兒
其一
想我曾哺爾,仍然說少瘳。
從容來入咽,隱忍怕生愁。
轉盼言無次,吞聲挽莫留。
瞻依知在念,別苦復憐不?
其二
涕泣旁無語,連呼我數聲。
從中難盡意,只此不勝情。
欲起追長夜,來誰可絕纓。
心濤千丈血,點點向誰傾。
按:文中兒指黨崇雅愛子黨恂如。
有是無
也欲官天地,週遊亦眾狙。
生生分鑄象,物物借僑居。
氣迫勞形盡,數窮說返初。
懸肬先覆載,莫識幾乘除。
無是有
世外游虛子,我來證指南。
披身桑上葉,歷歲室中蠶。
不着功名想,胡高性命談。
五千言在耳,又教費心參。
謁三清
一自來龍馬,鴻蒙已矣夫。
守中歸橐籥,望見點洪爐。
不識何生有,而今又說無。
誰游先象帝,問我杏壇乎。
夢兒來書
每向夢中尋,今何難再睹。
公車去路遙,獨立歸期數。
信寄已心傾,開函仍血吐。
呼天地兩分,教我魂游釜。
人日飲
幾個門前客,今朝馬送人。
寒梅呼素友,暖酒載陽春。
傾蓋情如故,白頭氣更親。
天翻雲雨色,肯教賦交貧。
元夜飲
皓月當三五,清光卻較偏。
狂歌何士女,素影我雲天。
不廣陵之寺,惟虹架者仙。
鰲山千萬里,挽照陟其巔。
人物故居
黨崇雅的故居地址還在,房屋未曾保留下來。今寶雞市金台區有党姓,相傳為其族人。
黨崇雅研究
2012年2月,《黨崇雅研究》討論座談會在長安大學圖書館召開。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的武漢大學在讀研究生、長安大學圖書館館員李均宏耗時10載編著的《黨崇雅研究》一書,該書內容包括黨崇雅的詩文著作、家族傳記,以及研究論文、傳說故事、戲曲劇本等珍貴資料。
長安大學、西安科技大學、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陝西省檢察院、《陝西詩詞界》雜誌社等有關方面專家學者和嘉賓,以及黨崇雅後裔共20多人參加討論會。與會人員對黨崇雅政治法律思想、文學詩歌藝術造詣,以及執法精神等方面展開熱烈討論。[7]
注釋
- ↑ 黨崇雅與寶雞四進士_仉同如_新浪博客
- ↑ 清·計六奇,《明季北略》(卷22):「天啟己丑進士,官右侍郎,督連西路,賄復原官。」
- ↑ 清·李清,《三垣筆記》(卷2):「所謂從賊者,皆都城破後屈節者耳,其最重者,如何瑞徵、〈崇禎戊辰榜眼,信陽人。〉楊觀光、〈崇禎戊辰,招遠人。〉韓四維、黨崇雅、〈天啓乙丑,寶雞人。〉薛所蘊〈崇禎戊辰,孟縣人。〉等,受賊寇任,為賊偽大臣也」。
- ↑ 清·彭孫貽,《流寇志》(卷12):「戶部侍郎黨崇雅,給事中介松年,御史柳寅東,自賊營而來入朝。黨崇雅降於通州,松年降於保定,皆角巾鮮衣,聯騎入西長安門。」
-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38):「明福王時,定從賊桉,崇雅與衛周祚、高爾儼皆與。」
-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38):「順治元年,以天津總督駱養性薦,授原官,調刑部。疏言:「舊制,大逆大盜,決不待時,餘俱監候秋後處決,未嘗一罹死刑,輒棄於市。請凡罪人照例區別,以昭欽卹。新制未定,並乞暫用明律。俟新例頒行,畫一遵守。」二年,復疏言:「流寇暴虐,今剿滅殆盡。恐寇黨株連,下民未獲寧止。請速頒恩赦。督、撫、司、道及府、州、縣各官,簡用務在得人,庶可廣皇仁,布實政。」並得旨允行。駱養性被訐貪婪通賊,辭連崇雅,讞不實,免議。給事中莊憲祖劾崇雅衰庸,崇雅疏乞罷,留之。五年,擢尚書。六年,加太子太保。八年,調戶部,加少保。十年,引疾告歸,命仍支原俸。旋召還。十一年,授國史院大學士。十二年,復以老乞休,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入謝,上見其老,賜御服,諭曰:「卿今還裡,服朕賜衣,如見朕也!」臨行,復召見,賜茶,慰以溫語,命大學士車克送之。十三年,敕存問。康熙五年,卒。」
- ↑ 長安大學召開《黨崇雅研究》座談會,三秦都市報
參考資料
- 計六奇,《明季北略》
- 李清,《三垣筆記》
- 彭孫貽,《流寇志》
-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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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謝啟光 |
戶部漢尚書 順治八年閏二月甲寅-順治九年十月 (1651年3月27日-1652年11月) |
繼任: 劉餘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