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南直隸是明朝時期,由中央六部直轄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隸州的統稱。原名「直隸」,永樂十九年後,因廢北平布政司,其所轄州府亦改為中央直轄。為區別兩大直轄區,直隸故俗稱南直隸,簡稱南直,或稱南京。南直隸範圍,相當於今江蘇、安徽、上海兩省一市。南直隸不同於一般承宣布政使司,其本身不屬於行政區,範圍內的十八府州直接向南京六部負責。[1]
目錄
沿革
- 南直隸所屬轄境,於蒙元時,分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河南江北行中書省。
- 韓宋建立後,於龍鳳二年始設江南行中書省,轄境為應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廣興府、常州路、揚州路、廬州路、安慶路;同年江淮府更名鎮江府;
- 韓宋龍鳳十年始設中書省,江南行中書省併入,因為所轄直屬中書省,故稱之為「直隸」;同年設置江淮行中書省,治所位於廬州府;
- 龍鳳十二年,江淮行省併入中書省。
- 大明洪武元年朝議確定應天府為南京,是為京師。[2]
- 洪武十一年,改南京為京師。
- 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廢置中書省,而中書省所直轄府州改為直屬六部,但俗稱依舊為直隸。
- 成祖永樂十九年,永樂遷都燕京,改京師為南京,直隸改稱南直隸。[3]
- 仁宗洪熙元年,因為淮備將首都重新遷回南京,所以復改南京為京師。[4]
- 英宗正統六年,因罷遷回南京案,所以行在復改京師,京師再次降為留都南京。此後再未變更。[5]
下轄州府
應天府
上元縣、江寧縣、句容縣、溧陽縣、溧水縣、高淳縣、江浦縣、六合縣
鳳陽府
鳳陽縣、臨淮縣、懷遠縣、定遠縣、五河縣、虹縣、壽州(領霍丘縣、蒙城縣)、泗州(領盱眙縣、天長縣)、宿州(領靈璧縣)、潁州(領潁上縣、太和縣)、亳州
蘇州府
吳縣、長洲縣、吳江縣、崑山縣、常熟縣、嘉定縣、太倉州(領崇明縣)
松江府
常州府
鎮江府
淮安府
山陽縣、清河縣、鹽城縣、安東縣、桃源縣、述陽縣、海州(贛榆縣)、邳州(領宿遷縣、睢寧縣)
揚州府
江都縣、儀真縣、泰興縣、高郵州(寶應縣、興化縣)、泰州(如皋縣)、通州(領海門縣)
廬州府
合肥縣、舒城縣、廬江縣 、無為州(領巢縣)、六安州(領英山縣、霍山縣)
安慶府
太平府
池州府
寧國府
徽州府
徐州
滁州
和州
廣德州
知名人物
由於南直隸轄境內擁有全國最為富庶的吳越地區,因而知名人物不勝枚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