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
漢光武帝劉秀(前5年1月15日-57年3月29日),字文叔,南陽郡蔡陽縣人[1][lower-alpha 1](今湖北省襄陽棗陽市),東漢建立者,25年8月5日-57年3月29日在位。廟號世祖,諡號光武皇帝。
漢光武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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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姓名 | 劉秀 |
廟號 | 世祖 |
諡號 | 光武帝 |
陵墓 | 原陵 |
政權 | 漢朝(東漢) |
在世 |
前5年1月15日-57年3月29日(62歲) 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 |
在位 |
25年8月5日-57年3月29日(32年) 更始三年六月己未-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 |
年號 |
建武:25年-56年5月 建武三十二年四月己卯-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 |
劉秀為漢高帝九世孫,漢景帝七世孫,出身於南陽郡的地方豪族。新朝末年國家動蕩,各地寇盜蜂起。地皇三年(22年),劉秀與其兄長劉縯在宛(今河南省南陽市)起兵。25年,在鄗縣(今河北省石家莊市高邑縣)登基稱帝,改元建武,國號為「漢」,史稱東漢。此後,劉秀逐步掃平各方勢力,最終統一中國。劉秀在位三十二年,社會逐漸從新朝末年的動蕩中恢復,故稱「光武中興」。建武中元二年(57年),劉秀逝世於雒陽。
劉秀的軍事才能很高。稱帝之後遣眾將攻伐四方,往往能從前方上報的排兵布陣形勢中發現問題,有時因前方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便為敵人所敗。此外,劉秀待人誠懇簡約,寬厚有信,竇融、馬援等均由此歸心。對外政策方面,引南匈奴內遷入塞,分置諸部於北地、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代郡、西河緣邊八郡,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2]但此舉也成為東漢朝廷和民眾沈重的經濟負擔,在東漢與北匈奴的戰爭中南匈奴僅起到出兵助攻的作用,談不上替東漢守衛北邊。到了東漢中期由於羌患,使得南匈奴在北邊不斷發起暴亂,對東漢北邊邊防乃至北方內地的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從而成為東漢北邊的一大邊患。[3]
目錄
生平經歷
出生
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前5年1月15日)夜於陳留郡濟陽縣出生[4]。劉秀出生的時候,有赤光照耀整個房間,當年稻禾(嘉禾)一莖九穗,因此得名秀。
早年
劉秀是漢高帝劉邦九世孫,西漢景帝子長沙王劉發之子舂陵節侯劉買的玄孫,與更始帝有同一個高祖父劉買。其父為南頓令劉欽,母樊嫻都。世代居住在南陽郡蔡陽(今湖北省棗陽市西南),屬地方豪族。劉秀九歲時,父親逝世,便由叔父劉良撫養。由於劉秀勤於農事,而兄劉縯好俠養士,經常取笑劉秀,將他比做劉邦的兄弟劉喜。新朝天鳳年間(14年—19年),劉秀至長安,學習《尚書》,略通大義。
劉秀在新野縣時,聽聞陰麗華的美貌,心悅之。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5]
統一中國
時值新莽天鳳五年(17年),天下大亂,赤眉軍與綠林軍各自起兵反王莽。地皇三年(22年),劉秀避吏於新野,因賣穀而至宛(今河南省南陽市),經李通勸說在宛起兵。地皇四年(23年)二月,劉縯、劉秀兄弟與綠林兵共同擁護劉玄稱帝,國號仍為漢,改元更始,史稱更始帝。同年劉秀率綠林軍1萬以少勝多於昆陽滅王莽軍42萬,殺其主帥王尋,史稱昆陽之戰。
此後劉縯、劉秀兄弟威望大盛,遭到劉玄的猜忌。劉秀有所察覺,但劉縯不以為意,終被劉玄藉故殺死,同被殺死的還有同宗劉稷。此時劉秀也處於危險之中,只得向劉玄謝罪,並不敢為哥哥服喪,飲食言笑如常。劉玄心有所慚,故而拜劉秀為破虜大將軍。後劉玄佔據洛陽,派劉秀巡視黃河以北,劉秀始得脫離險境。劉秀遂在河北積蓄力量,日益壯大,被劉玄封為「蕭王」。劉秀率吳漢、鄧禹等手下大將,繼續在北方大破銅馬等割據勢力,被關西人號為「銅馬帝」。由於劉秀與劉玄心生二意,自此劉秀手下便不斷勸進。
更始三年(25年)六月,赤眉軍立劉盆子為傀儡皇帝。同月二十二己未日(25年8月5日),劉秀於鄗城即皇帝位,改元建武,國號仍為漢,史稱東漢。九月,赤眉軍擊敗劉玄,劉玄投降,同年十二月被殺。
次年劉秀因為漢朝是火德的緣故遷都洛陽[6],改洛陽為「雒陽」。劉秀先後蕩平赤眉、張步、隗囂等割據勢力,然割據一方的盧芳,劉秀屢次遣吳漢、杜茂往擊,均不克。建武十二年(36年),盧芳進攻雲中郡,留守九原的部將隨育脅迫盧芳降伏劉秀。盧芳放棄軍隊,逃往匈奴[7]。同年十一月十九己卯日(36年12月25日),吳漢攻克成都,割據四川的公孫述成家政權滅亡,東漢統一中國。
執政時期
劉秀勤於政事,「每旦視朝,日仄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議論經理,夜分乃寐」。在位期間,多次發布釋放奴婢和禁止殘害奴婢的詔書。為減少貧民賣身為奴婢,經常發救濟糧,減少租徭役,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裁併郡縣,精簡官員。結果,裁併四百餘縣,官員十置其一。歷史上稱其統治時期為光武中興。其間國勢昌隆,號稱「建武盛世」。 劉秀統一中國後,厭武事,不言軍旅,建武二十七年(51年),朗陵侯臧宮、揚虛侯馬武上書:請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際發兵擊之,立「萬世刻石之功」。光武卻下詔:「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人不自保,而復欲遠事邊外乎!……不如息民。」[8]雖說劉秀一樣有殺功臣,但不同於明太祖朱元璋得天下後誅殺大批功臣只留下湯和徐達的無情,劉秀分封三百六十多位功臣為列侯,給予他們尊崇的地位,只解其兵權。其實,在統一中國之前,他就開始削弱國防建設,廢郡國兵制,罷郡國都尉。削弱地方兵權的同時,導致後來無力抵禦外患,而豪強地主的部曲家兵則迅速發展,像東漢末年的董卓就是一例[9]。劉秀以後不設丞相,而是「雖置三公」但「事歸台閣」;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使三公成為虛位,另一方面又擴大尚書台的職權,成為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後漢書·申屠剛傳》說:「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建武二十八年(52年)他藉故搜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嚴禁結黨營私。
駕崩
建武中元二年二月初五日戊戌(57年3月29日),崩於雒陽南宮前殿,享壽63歲,在位33年。葬於原陵(今河南孟津縣鐵謝村附近),廟號世祖,諡光武皇帝。劉秀駕崩後,其子漢明帝劉莊將統一戰爭中功勞最大的二十八人的影像畫在雲台閣,稱雲台二十八將。
人物評價
正面
- 資治通鑑稱劉秀是個寬厚簡易的人。在統一過程中,劉玄的一些手下曾參與謀害他的哥哥,他能夠不計前嫌地招降並厚待;分封功臣時,不顧他人勸說,將最大的封地劃到了四縣之廣[8];戰爭尚未結束,就將原來十分之一的稅率減到三十分之一;馬援為隗囂所使,分別訪問公孫述和劉秀,獨為劉秀的人格魅力折服[9];耿弇、竇融曾專制一方,以兵多權大心不自安,而劉秀對他們未有半點疑慮。凡此種種,都成為他成功的決定性因素。甚至在統一之後,他廢郭皇后及太子劉彊,立陰皇后及次子劉陽(後改名莊),猶能令郭皇后到其子中山王的封國安享餘年,兩子之間不生嫌隙,也沒有受到臣下及後人的議論。
- 范曄評價劉秀:「雖身濟大業,競競如不及,故能明慎政體,總欖權綱,量時度力,舉無過事,退功臣而進文吏,戢弓矢而散馬牛,雖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
- 明朝官修皇帝實錄《明太祖實錄》記載,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七年八月初一日(1374年9月7日),親自前往南京歷代帝王廟祭祀三皇、五帝、夏禹王、商湯王、周武王、漢高祖、漢光武帝、隋文帝,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一共十七位帝王[10],其中對漢光武帝劉秀的祝文是:「惟漢光武皇帝延攬英雄,勵精圖治,載興炎運,四海咸安。有君天下之德而安萬世之功者也。元璋以菲德荷天佑人助,君臨天下,繼承中國帝王正統,伏念列聖去世已遠,神靈在天,萬古長存,崇報之禮,多未舉行,故於祭祀有闕。是用肇新廟宇於京師,列序聖像及歷代開基帝王,每歲祀以春、秋仲月,永為常典。今禮奠之初,謹奉牲醴、庶品致祭,伏惟神鑒。尚享!」[11]
負面
- 猜忌功臣跟殺功臣 韓歆死的冤,韓歆直言,卻被劉秀逼死,韓歆因戰功而封侯,還是一位經學大師,重視古文經學的發展。韓歆又敢於直言。建武十五年(39年)正月,韓歆上書劉秀,說漢朝要遇到莊稼歉收出現饑民,韓歆指天畫地,言辭急切(劉秀這作為帝王的,都特別迷信,那麼韓歆說那年出現饑荒,也無可厚非了)。正月二十三日,劉秀正式頒詔,將韓歆免職遣送回鄉。即便如此,劉秀還是覺得不解氣。於是,他又下了一道詔書,派使者去路上繼續追責韓歆。按照漢法,對於有罪貶謫的官員,如果在路上被詔書責問,就是逼其認罪自殺。司隸校尉鮑永一再為韓歆求情,劉秀都沒有答應。韓歆與他的兒子韓嬰在路上接到責問詔書,被逼自殺。實際上韓歆之死當時就已經引起天下人的不滿。韓歆死於無罪,人們不滿 ,劉秀苛待功臣馬援。 馬援南征遇到地形不利以及酷暑,耿弇上書攻擊馬援,劉秀使梁松乘驛責問馬援,因代監軍。馬援在南征中病死,梁松陷害馬援,劉秀大怒,追繳了馬援的印綬。有人誣陷馬援曾經帶回一車珍寶,光武帝聽信讒言,更加憤怒。馬援的家人非常恐懼,不敢以喪還舊塋,而是買城西的地藁葬。賓客故人不敢吊會。馬援的家人草索相連,詣闕請罪,還六次上書訴冤,辭甚哀切,馬援才得以下葬。在光武帝在位期間,馬援的冤情並未被平反。馬援死後,劉秀依舊沒放過他,還要追回他的印綬,剝奪他的官爵
- 秋後算賬 要之劉秀是如何對待投降的諸侯的,樊崇:其夏,樊崇、逄安謀反,誅死。 王元:元字惠孟,初拜上蔡令,遷東平相,【坐墾田不實,下獄死。】隗純:十八年,純與賓客數十騎亡入胡,至武威,捕得,誅之。 延岑:明旦,岑降吳漢。乃夷述妻子,盡滅公孫氏,並族延岑。 張步:八年夏,步將妻子逃奔臨淮,與弟弘、藍欲招其故眾,乘船入海,琅邪太守陳俊追擊斬之。
- 劉秀處政外加連殺3重臣:「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號呼】。」時(建武)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正言」。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課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禮稍薄,至有誅斥詰辱之累。任職責過,一至於此】。 帝以二千石長吏多不勝任,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交易紛擾,百姓不寧】。而間者守宰數見換易,迎新相代,疲勞道路。有司或因睚眥以騁私怨,苟求長短,求媚上意。二千石及長吏迫於舉劾,懼於刺譏,【故爭飾詐偽,以希虛譽】。歙在郡,教授數百人,視事九歲,征為大司徒。坐在汝南臧罪千餘萬發覺下 獄。【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年十七,聞獄當斷, 馳之京師,行到河內獲嘉縣,自系,【上書求代歙死】。書奏,而歙已死獄中。【歙掾陳元上書追訟之,言甚切至】,帝乃賜棺木。 大司徒戴涉坐所舉人盜金下獄亽死。
- 劉秀縱容部下吳漢軍對鄧奉的家鄉進行劫掠,導致鄧奉反叛,後來鄧奉兵敗投降被殺。平狄將軍龐萌與蓋延共擊董憲,而詔書卻只下達給蓋延、不給龐萌,龐萌以為蓋延譖己,起疑,反叛,後來龐萌兵敗被殺
- 蔣橫跟隨光武帝劉秀征討赤眉,南征北戰,因功勳卓著被封為「逡遒侯」,官拜大將軍。然而好景不長,朝中司隸羌路上報蔣橫謀反,劉秀聞訊大怒,將蔣橫誅殺。為了免遭滅族的厄運,除了老七蔣稔為父守靈,其餘八個兒子全部逃往江南。蔣橫蒙冤遭到誅殺後,朝野不平,一時間京城民謠四起:「君用讒慝,忠烈是殛;鬼怨神怒,妖氛充塞。」光武帝劉秀聞聽之後,下旨清查蔣橫冤案,最終冤案大白天下,蔣橫平反昭雪,羌路則被處斬。為了安撫人心,劉秀以王侯之禮遷葬蔣橫,賜墓號為「顯忠」,並將蔣橫的九個兒子全部就地封侯。長子蔣穎被封為「金華侯」,次子蔣鄭「會稽侯」(紹興),三子蔣川「臨川侯」(潤州,今鎮江),四子蔣耀「鎮湖侯」(湖州),五子蔣漸「臨蘇侯」(姑蘇),六子蔣巡「卜亭侯」(杭州),七子蔣稔「平河侯」(九江),八子蔣默居宜興和橋、被封為「雲陽侯」,九子蔣澄居宜興、被封為亭侯
- 歐陽歙,東漢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拜相,任大司徒。雖然頗有名聲,但歐陽歙為人不知自愛,依靠自己的權位,貪得無厭。一次,光武帝派遣謁者清查二千石以上官吏的土地,結果查出歐陽歙在汝南郡長任內,測量田畝作弊,貪污千餘萬錢,被捕下獄。歐陽歙的學生平原人禮震,年紀才十七歲,要求代替歐陽歙一死。而劉秀毫不動搖,歐陽歙最後終於死在獄中,法律的尊嚴也得到維護
- 劉揚(?-26年),西漢末年真定王,東漢開國大將。當初,他率10萬軍隊與劉秀結盟,還把外甥女郭聖通嫁給劉秀。當時劉秀還是更始帝的人,被派往河北,一個月前還被王郎追殺。一開始,劉揚率兵跟了王郎,劉秀派劉植說降了劉揚。後來,劉揚率10萬人馬助劉秀平定河北,為劉秀稱帝打下了根基。劉秀當了皇帝以後,劉揚覺得自己太虧了,於是謀反,光武帝2年(26年)被劉秀殺掉
家族成員
祖先
先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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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景帝與程姬的侍者唐兒(即唐姬)生長沙定王劉發。
- 劉發,生舂陵節侯劉買。
- 劉買,生舂陵戴侯劉熊渠和鬱林太守劉外。
- 劉外,生巨鹿都尉劉回。
- 劉回,生南頓令劉欽和劉良。
- 劉欽,娶樊重女樊嫻都,生長女劉黃、次女劉元、長男劉縯、次男劉仲、三男劉秀、三女劉伯姬。
嗣父
后妃
- 沛王太后 郭聖通
- 光烈皇后 陰麗華
- 美人 許氏
- 除兩位皇后外,劉秀妃嬪僅知許氏一人,其餘已不可考。根據《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的記載,光武帝初時,後宮稱號初有皇后、貴人,後增美人、宮人、采女三等。亦曾在洛陽鄉中選聘良家童女入後宮。
子女
光武帝共有十一個兒子、五個女兒:
軼事典故
光武省親: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冬十月壬申,幸舂陵(今湖北省棗陽市吳店鎮),祠園廟,因置酒舊宅,大會故人父老。[21]
提高家鄉建制: 建武六年(公元30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鄉為章陵縣。世世復徭役,比豐、沛,無有所豫。[22]
以柔治國: 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乃悉為舂陵宗室起祠堂。[23]
注釋
參考文獻
- ↑ 范曄. 《後漢書·張衡傳》.
世祖光武皇帝諱秀,字文叔,南陽蔡陽人
- ↑ 「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雲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護之。南單于遣子入侍,奉奏詣厥。於是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門、上谷、代八郡民歸於本土。遣謁者分將施刑補理城郭。發遣邊民在中國者,布還諸縣,皆賜以裝錢,轉輸給食。」(《後漢書·卷一下》)
「於是復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因使中郎將段郴及副校尉王郁留西河擁護之,為設官府、從事、掾史。令西河長史歲將騎二千、弛刑五百人,助中郎將衛護單于,冬屯夏罷。自後以為常,及悉復緣邊八郡。」(《後漢書·卷八十九》) - ↑ 薛海波:《南匈奴內遷與東漢北邊邊防新論》,《內蒙古社會科學》,2012年 第3期。
- ↑ 《後漢書》作者范曄論:「皇考南頓君初為濟陽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於縣舍,有赤光照室中。」
《東觀漢記》卷一:「皇考初為濟陽令,有武帝行過宮,常封閉。帝將生,皇考以令舍下濕,開宮後殿居之。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時有赤光,室中盡明如畫。」
東漢王充《論衡·吉驗篇第九》:「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於濟陽宮後殿第二內中,皇考為濟陽令,時夜無火,室內自明。皇考怪之,即召功曹吏充蘭,使出問卜工。」 - ↑ 《後漢書· 光烈陰皇后紀》
- ↑ 吳樹平校注《東觀漢記》卷一:自上即位,案圖讖,推五運,漢為火德。周蒼漢赤,水生火,赤代蒼,故上都雒陽。
- ↑ 《後漢書·卷十二·盧芳傳》
- ↑ 《資治通鑑·卷40》:庚辰,悉封諸功臣為列侯;梁侯鄧禹、廣平侯吳漢皆食四縣。博士丁恭議曰:「古者封諸侯不過百里,強幹弱枝,所以為治也。今封四縣,不合法制。」帝曰:「古之亡國皆以無道,未嘗聞功臣地多而滅亡者也。」
- ↑ 《資治通鑑·卷41》:援初到,良久,中黃門引入。帝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迎笑,謂援曰:「卿遨遊二帝間,今見卿,使人大慚。」援頓首辭謝,因曰:「當今之世,非但君擇臣,臣亦擇君矣。臣與公孫述同縣,少相善;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後進臣。臣今遠來,陛下何知非刺客奸人,而簡易若是!」帝復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曰:「天下反覆,盜名字者不可勝數;今見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
- ↑ 根據《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簡稱《明太祖實錄》)卷九十二記載,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七年八月初一日,親自前往南京歷代帝王廟祭祀從伏羲至元世祖十七位帝王,這十七位帝王分別是:三皇(伏羲、炎帝、黃帝)、五帝(少昊、顓頊、高辛、唐堯、虞舜)、三王(夏禹王、商湯王、周武王)、漢高祖、漢光武帝、隋文帝,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隋文帝的塑像被撤出南京歷代帝王廟,根據《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簡稱《明太祖實錄》)卷之一百八十八記載: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戊午,遣官祀歷代帝王。初,歷代帝王廟五室祀,伏羲至元世祖凡十七帝。至是,去隋文帝,凡十六帝,為五室,中三室居三皇、五帝、三王如舊,最東一室則漢高祖、光武、唐太宗,最西一室則宋太祖、元世祖,從祀名臣凡四壇,東廡第一壇九人,風后、皋陶、龍、伯益、傅說、召公奭、召虎、張良、曹參,西廡第一壇九人,力牧、夔、伯夷、伊尹、周公旦、太公望、方叔、蕭何、陳平,東廡第二壇十人,周勃、馮異、房玄齡、李靖、李晟、潘羙、岳飛、木華黎、博爾忽、伯顏,西廡第二壇九人,鄧禹、諸葛亮、杜如晦、郭子儀、曹彬、韓世忠、張浚、博爾朮、赤老溫。」
- ↑ 來源於《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簡稱《明太祖實錄》)卷九十二的相關記載。
- ↑ 《資治通鑑·卷42》:大司農江馮上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司空掾陳元上疏曰:「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霸。故武王以太公為師,齊桓以夷吾為仲父,近則高帝優相國之禮,太宗假宰輔之權。及亡新王莽,遭漢中衰,專操國柄以偷天下,況己自喻,不信群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以刺舉為明,徼訐為直,至乃陪仆告其君長,子弟變其父兄,罔密法峻,大臣無所措手足;然不能禁董忠之謀,身為世戮。方今四方尚擾,天下未一,百姓觀聽,咸張耳目。陛下宜修文、武之聖典,襲祖宗之遺德,勞心下士,屈節待賢,誠不宜使有司察公輔之名。」帝從之。
- ↑ 《資治通鑑·卷43》: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以後,著為常准,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祿勛杜林奏曰:「大漢初興,蠲除苛政,海內歡欣;及至其後,漸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臣愚以為宜如舊制,不合翻移。」統復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制百姓,於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於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 ↑ 《資治通鑑·卷42》:帝好圖讖,與鄭興議郊祀事,曰:「吾欲以讖斷之,何如?」對曰:「臣不為讖。」帝怒曰:「卿不為讖,非之邪?」興惶恐曰:「臣於書有所未學,而無所非也。」帝意乃解。
- ↑ 《資治通鑑·卷44》:初,上以《赤伏符》即帝位,由是信用讖文,多以決定嫌疑。給事中桓譚上疏諫曰:「……」疏奏,帝不悅。會議靈台所處,帝謂譚曰:「吾以讖決之,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帝問其故,譚復極言讖之非經。帝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道病卒。
- ↑ 《資治通鑑·卷44》:范曄論曰:桓譚以不善讖流亡,鄭興以遜辭僅免;賈逵能附會文致,最差貴顯;世主以此論學,悲哉!
- ↑ 《資治通鑑·卷43》: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韓歆免。歆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歆於上前證歲將飢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裡。帝猶不釋,復遣使宣詔責之;歆及子嬰皆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 ↑ 《資治通鑑·卷43》:陳留董宣為雒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慓。
- ↑ 《後漢書·卷三十五·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十九年,乃與太僕朱浮共奏言:「陛下興於匹庶,蕩滌天下,誅鋤暴亂,興繼祖宗。竊以經義所紀,人事眾心,雖實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元帝以來,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武皇帝為世宗,皆如舊制。又立親廟四世,推南頓君以上盡於舂陵節侯。禮,為人後者則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今禘祫高廟,陳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並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設不遭王莽,而國嗣無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繼統者,安得復顧私親,違禮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後祖,不敢私親,故為父立廟,獨群臣侍祠。臣愚謂宜除今親廟,以則二帝舊典,願下有司博採其議。」
- ↑ 《後漢書注·卷三十五·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太宗謂元帝也。據代相承,高祖至元帝八代,光武即高帝九代孫,以代數相推,故繼體元帝,故曰「即事太宗」。下又雲「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又曰「自元帝以上祭於洛陽,成帝以下祭於長安」,其義明矣。降其私親,謂舂陵已下不別序昭穆。
- ↑ 《後漢書·光武帝紀第一上》
- ↑ 《後漢書·光武帝紀第一下》
- ↑ 《後漢書·光武帝紀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