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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選確定而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遺產項目。經聯合國評選確定列入遺產項目作用, 記錄着人類社會生產生活方式、風俗人情、文化理念等重要特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蘊藏着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質、價值觀念、心理結構、氣質情感等核心因素,是全人類共同的寶貴財富。

中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項目共計40項,總數位居世界第一。

遺產定義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第2條),非物質文化遺產(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是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

按上述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 表演藝術;

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 傳統手工藝。

「保護」指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命力的各種措施,包括這種遺產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傳承 ( 特別是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 ) 和振興。

遺產項目

一 新增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中國遺產項目:

[1] 中國皮影戲(Chinese shadow puppetry)

[2] 中國珠算(Chinese abacus)

[3]中國二十四節氣曆法)(China twenty-four solar terms)

[4] 藏醫藥浴法

二 新增列入《亟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中國遺產項目:

赫哲族伊瑪堪說唱(Hezhen Yimakan storytelling)

至此,中國已有32項遺產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此外還有7項遺產被列入《亟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個項目被列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優秀實踐名錄》,是目前擁有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數量最多的國家[1]

傳承意義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對保護世界文化的多樣性、確保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和世代相傳具有重要意義。

最新數據

截至2011年11月29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落下帷幕,共有11個申報項目被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9個申報項目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此外,委員會還決定將5個項目收錄到《成功經驗匯編》。

至此,已有來自16個國家的27個項目被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來自約140個國家的232個項目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此外,還有8個項目被收錄到《成功經驗匯編》。

迄今,已有139個國家批准了由教科文組織大會於2003年通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只有《公約》的締約國方可申報提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

保護歷程

雖然早在18和19世紀時,就有一些語言學者、民俗學家及其他人曾試圖記載世界上的口頭文化傳統,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卻是一個相對較新的詞彙,其概念提出的時間並不長。

20世紀50年代,日本開始了保護國粹的計劃,承認傳統藝術大師精湛的技藝,而且還將「戲曲音樂、傳統工藝技術及其他無形的文化資產中,歷史價值較高者」,列為 「無形文化財」,並以法律形式實行保護措施。

之後,類似的保護計劃也在韓國菲律賓泰國美國法國相繼展開。然而在西方,法理學家把知識產權被視為一種資產,他們把版權和專利定義為將智慧加以物化。但是,那些集體的文化創造卻因沒有文字記載或記錄,對其價值的檢定存在着許多的問題,這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概念為國際認可遲緩的原因。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大會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分開定義了「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但是,隨着保護文化遺產和自然工作的深入,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疏漏卻漸漸暴露,進而推動了人們要求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廣泛思考。專家們隨即召開會議,各種建議紛紛推出,技術研討活動連續不斷,在此過程中,人們逐漸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1989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5屆大會通過了《保護民間創作(或譯傳統民間文化)建議書》(Recommandation sur la sauvegarde de la culture traditionnelle et populaire),建議要求各會員國充分意識到大量包含豐富的文化特性和各地民族文化淵源的口頭遺產正面臨消失的危險,應當採取法律手段和一切必要措施,對那些容易受到嚴重威脅的遺產進行必要的鑑別、維護、傳播、保護和宣傳。同時,告誡遺產國政府及遺產的擁有者,重視遺產的重要價值,擬定保護措施。建議在最後的一章關於促進國際合作的條文中指出,會員國要對那些民眾或社團的具有象徵性精神價值的遺產給予更大的關注。

不過這個建議案並沒有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而是以「民間傳統文化」來代指「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這個概念的提出,在文化遺產的概念史上,是一個標誌性的事件。雖然它最早於1982年就出現在Unesco的文件中[註:在世界遺產委員會1982年的墨西哥會議(即「世界文化政策會議」)的文件中,第一次出現「非物質遺產(patrimoine immatériel)」的概念。參見Le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 Babel, p.26],但對它的體系性的表述,卻遲至世紀之交才真正問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7年11月第29次全體會議上通過一項關於建立一個國際鑑別的決議,這個決議稱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 (Proclamation des chefs-d』oeuvre du patrimoine oral et immatériel de l』humanité )[2];於2001年,首次公布了第一批共19件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的傑作(其中包括中國的崑曲);然後在前二者基礎上,熔鑄為一個新的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pour la sauvegarde du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並在2003年10月17日,於第32屆大會閉幕前得以通過。

保護公約

20世紀下半葉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成為一個國際性問題。相關的國際組織,尤其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為此做了許多工作,開展了各項計劃,並通過了一些相關的文件。

在1989年的《保護民間創作(或譯傳統民間文化)建議書》中教科文組織就指出,非物質類的文化遺產是人類的共同遺產,是促進各國人民和各社會集團更加接近以及確認其文化特性的強有力手段,這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一個先聲。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堪稱為1972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延續。其精神首先表現為,它在《保護民間創作建議書》(1989年)、《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2001年)和《伊斯坦布爾宣言》(2002年)的基礎上,明確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多樣性的熔爐和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強調保護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普遍的意願和共同關心的事項,承認各社區, 尤其是原住民、各群體, 有時是個人,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產、保護、延續和再創造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從而為豐富文化多樣性和人類的創造性做出貢獻。並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密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他們之間進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公約宗旨

公約的宗旨如下:

(一)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 尊重有關社區、群體和個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三) 在地方、國家和國際一級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相互欣賞的重要性的意識;

(四) 開展國際合作及提供國際援助。

公約目的

公約的目的是,保護口述傳統和語言表達、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宗教儀式、節日、有關自然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以及和傳統手工藝相關的技術。公約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世代相傳的,但同時又不斷被社會群體進行再創造。這是一項關於非物質遺產保護的重要的國際公約,也為各成員國制定相關國內法提供了國際法依據。

公約生效

公約規定,在滿30個國家申請加入公約後,公約才能生效。2006年1月20日,羅馬尼亞成為第30個締約國。根據公約34款,它將在第30份批准書交存3個月之後生效,據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於2006年4月21日正式生效。

標誌

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大會在2008年6月第二次會議上採用了克羅地亞設計師Dragutin Dado Kovačević的作品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的標誌。正如設計者所言,該標誌以三角形、正方形和圓形為基本構圖,線條圖以一次手的運動開始並結束,中間沒有任何停止或斷落,三角形變成一個正方形,正方形變成一個圓形,而圓形則採取了泡狀保護罩的形式,以突出該公約的宗旨和精神,強調的是傳統與現代之間的聯結——以手的運動表示傳統,以類似於英文at的符號「@」象徵現代,緊扣「一個現代性時代的遺產」的主題。該標誌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徽標聯合使用。

相關用語

口頭傳統

「口頭傳統」或稱「口頭傳說」,是一個民族世代傳承的史詩、歌謠、說唱文學、神話、傳說、民間故事等口頭文本以及與之相關的表達文化和口頭藝術,它不僅是民族文化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和精神財富。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遺產的保護和傳承面臨着更嚴峻的形勢,尤其是隨着世界經濟、文化全球化趨勢的加劇,文化標準化、戰爭、旅遊業、工業化、大眾傳媒、移民和環境惡化等使世界各個民族的本土文化傳統面臨日益嚴重的威脅,許多古老的口頭文化傳統和優美的口頭文學迅速消亡。有鑑於此,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倡議和推動下,世界各國日益把本民族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的保護納入議事日程。

文化空間

「文化空間」或稱「文化場所」,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時使用的一個專有名詞,被用來指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形態和樣式。其定義為一個集中舉行流行和傳統文化活動的場所,也可以定義為一段通常定期舉行特定活動的時間。這一時間和自然空間是因空間中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文化空間就是能夠在一種時空中承載和凝聚與之休戚與共的文化元素,並化為日常式的有親近感的行為習慣。

文化空間的本原意義指一個具有文化意義或性質的物理空間、場所、地點。在「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也是一個非常明了的概念,即指文化遺址、文化群落、宮殿教堂廟宇等文化建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將其作為一種文化形式加以特別運用,賦予其特殊的文化指定。在這一關於「文化空間」的定義中,特別指出「文化空間」的概念是指的「人類學」的概念。人類學的「文化空間」和傳統的「文化空間」概念的區別,正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區別是相類的。所以,人類學的「文化空間」就必然包括了一些截然不同的內容,比如,它既有一定的物化的形式(地點、建築、場所、實物、器物等),也有人類的周期性的行為、聚會、演示,而且這種時令性、周期性、季節性、時間性的文化搬演和重複反覆,才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空間或文化形式。也就是說,人類學的「文化空間」,首先是一個文化的物理空間或自然空間,是有一個文化場所、文化所在、文化物態的物理「場」;其次在這個「場」里有人類的文化建造或文化的認定,是一個文化場;再者,在這個自然場、文化場中,有人類的行為、時間觀念、歲時傳統或者人類本身的「在場」。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有人在場的文化空間才是人類學意義的文化空間,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反之,如果物是人非,那就只能是「物質」文化遺產,是文物古蹟遺址了。

由此可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文化空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一種不可忽視的形式與形態。它確定的是一種時空結合體,其中的內容豐富,可以集某一地區傳統文化之大成。

文化空間首先應有場所,可能是一座島嶼、一片村鎮、一塊城市區域、一個自然地帶。而重要的是,場所中必須有人的活動。人的文化行為與「場所」契合於一體,所謂文化空間才真正具有意義。

傳承人

傳承人是直接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沿襲的個人或群體(團體),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最重要的活態載體。

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的寶庫,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的代表性人物。傳承人的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關鍵。

評選標準

根據2003年10月17日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規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兩個名錄,以及《最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項目名冊》。

名錄前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 (Proclamation des Proclamation des chefs-d'oeuvre du patrimoine oral et immatériel de l'humanité)[註:這裡所使用的「傑作」一詞通常也被籠統地譯為「代表作」]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前身。1997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9屆大會通過了建立「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的決議,提出了「傑作(代表作)」這一稱號,並將「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正式定名於聯合國的文件中。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實施「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計劃。其主要獎勵兩種表現形式:

1. 一種定期發生的文化表現形式,如音樂或戲劇表演,宗教儀式或各類節慶儀式;

2. 一個文化空間,定義為一個集中舉行流行和傳統文化活動的場所,也可定義為一段通常定期舉行特定活動的時間。這一時間和自然空間是因空間中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

評選標準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的評選標準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國際評審委員會議事規則》,其評選標準主要有兩條: 第一,遺產具有傑出的文化代表性,對有關群體和文化多樣性具有特殊價值;

第二,遺產當前迫切需要保護,特別是因面臨社會變革等因素缺乏保護而將消失。

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對每個申報項目需要參照如下具體的評選標準:

(1)參選作品應具備體現人類的創造天才的優秀作品和特殊價值;

(2)具有特殊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集中體現;

(3) 在歷史學、藝術學、人種學、社會學、語言學及文學方面有特殊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達;

(4) 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規則的五項條件。這五項條件包括:

① 表明其深深紮根於相關群體的文化傳統或有關社區文化歷史之中;

② 能夠作為一種手段對民間的文化特性和有關的文化社區起肯定作用,在智力借鑑和交流方面有重要價 值,並促使各民族和各社會集團更加接近,對有關的群體起到文化和社會的現實作用;

③ 能夠提高開發技能,提高技術質量;

④ 對現代的傳統具有唯一見證的價值;

⑤ 由於缺乏搶救和保護手段,或因加速的演變過程、城市化趨勢、或適應新環境文化的影響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代表作申報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的申報

根據《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申報指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在各成員國申報的基礎上,每兩年宣布一次《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每次每個成員國可有一個項目入選。入選項目要求是具有突出價值的人類創作天才代表作的非物質遺產,或是從歷史藝術人種學社會學語言學文學角度具有突出價值廣為流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果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超越政治邊界,相關成員國可聯手共同提交一個多國申報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勵多國聯合申報,此類項目可以不占本國的申報名額。截至2005年11月,中國獨立申報成功的項目有崑曲古琴藝術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聯合申報成功的項目是與蒙古國共同申報的蒙古族長調民歌

代表作過渡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傑作(代表作)」向《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過渡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年通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中規定, 「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計劃行將終止,建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同時在《公約》中過渡條款第31條規定:「委員會應把在本公約生效前宣布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的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於2006年4月生效後,各國申報的遺產項目一旦入選,將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1年、2003年、2005年宣布的三批90項「人類口述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傑作)」也自動納入到了《名錄》中。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第八章 過渡條款

第三十一條:與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的關係

一、 委員會應把在本公約生效前宣布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的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二、 把這些遺產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絕不是預設按第十六條第二款將確定的今後列入遺產的標準。

三、 在本公約生效後, 將不再宣布其它任何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傑作)。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Liste représentative du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 de l'humanité)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16條設立。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第四章 在國際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第十六條: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一、 為了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 提高對其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從尊重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促進對話, 委員會應該根據有關締約國的提名編輯、更新和公布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二、 委員會擬訂有關編輯、更新和公布此代表作名錄的標準並提交大會批准。

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標準

要求申報締約國在申報文件中說明擬議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遺產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1] 該遺產屬於《公約》第2條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 將該遺產列入名錄,有助於確保擴大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提高對其重要意義的認識,促進對話,從而體現全世界的文化多樣性,並有助於見證人類的創造力。

[3] 制訂的保護措施對該遺產可起到保護和宣傳作用。

2009年9月30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4次會議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首都阿布扎比審議並批准了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76個項目(其中包括中國申報的22個項目),這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規則後的第一年。此前「申遺」每兩年舉行一次,每個國家只能申報一項。從2009年開始申報每年舉行一次,數量也不再受限制。

2011年11月29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又評選出19項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至此,全球共有232項代表作被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其中包括中國遺產29項。

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Liste du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 nécessitant une sauvegarde urgente)是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第17條設立的。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第四章 在國際一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第十七條: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一、 為了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委員會編輯、更新和公布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根據有關締約國的要求將此類遺產列入該名錄。

二、 委員會擬訂有關編輯、更新和公布此名錄的標準並提交大會批准。

三、 委員會在極其緊急的情況(其具體標準由大會根據委員會的建議加以批准)下,可與有關締約國協商將有關的遺產列入第一款所提之名錄。

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標準

根據「執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業務指南」(2010年6月修正)的相關規定,要求申報締約國在申報文件中說明擬議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遺產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1] 該遺產屬於《公約》第2條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 儘管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和締約國做出了努力,但該遺產的生存能力仍然受到威脅,因此該遺產急需保護;或者,該遺產面臨嚴重威脅,若不立即保護,將難以為繼,因此,該遺產特別急需保護。

[3] 制訂保護措施,使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能夠繼續演繹和傳承該遺產。

[4] 該遺產已按《公約》第11條和第12條的規定,列入申報締約國境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5] 在極為緊急的情況下,經與有關締約國正式協商,根據《公約》第17.3條,將該遺產列入名錄。

2009年10月1日,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首都阿布扎比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會議宣布,將來自8個國家的12項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被正式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這是教科文組織遴選出的首批進入該《名錄》的遺產名單。

此次經過獨立專家組認真篩選後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12個項目分別來自白俄羅斯中國法國肯尼亞拉脫維亞馬里蒙古越南8個國家。教科文組織表示,為確保這些文化遺產的生存能力,有關締約國必須承諾制定專門的保護計劃,並可以獲得專門為此設立的基金的資助。

2011年11月29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又評選出11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至此,全球共有27項代表作被納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中國遺產7項。

最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項目名冊》(Registre des meilleures activités de sauvegarde de patrimoine immaterial)即《成功經驗匯編》,系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公約》第18條而設立。

第十八條: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計劃、項目和活動

一、 在締約國提名的基礎上, 委員會根據其制定的、大會批准的標準,兼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需要,定期遴選並宣傳其認為最能體現本公約原則和目標的國家、分地區或地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計劃、項目和活動。

二、 為此, 委員會接受、審議和批准締約國提交的關於要求國際援助擬訂此類提名的申請。

三、 委員會按照它確定的方式,配合這些計劃、項目和活動的實施,隨時推廣有關經驗。

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計劃、項目和活動的遴選標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勵締約國向委員會申報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國家、分地 區或地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計劃、項目和活動,供 其遴選和宣傳。並強調在遴選和宣傳保護計劃、項目和活動時,應特別關注發展中國家的需要和公平的地域分配原則,同時加強南南合作和北南南合作。

委員會應從提案中選出最符合以下標準的計劃、項目和活動:

[1] 該計劃、項目和活動涉及《公約》第2.3條定義的保護措施。

[2] 該計劃、項目和活動促進了地區、分地區和/或國際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協調。

[3] 該計劃、項目和活動體現了《公約》的原則和目標。

[4]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證明有助於促進對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能力的保護。

[5] 在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的參與下,在其自由事先知情同意下,該計劃、項目或活動正在或已經實施。

[6]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視情況可成為分地區、地區或國際保護活動的範例。

[7] 如果申報締約國、執行機構和社區、群體,或適當時有關個人的計劃、項目或活動被選中,他們就願意合作傳播最佳做法。

[8]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的經驗與其效果評估密切相關。

[9] 該計劃、項目或活動主要用於滿足發展中國家的特定需要。

第一批入選項目

2009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4次會議上,政府間委員會審議批准將分別來自兩個國家和一個分區域的3個保護計劃列入「最佳實踐項目名冊」,它們是:

1. 保護玻利維亞智利秘魯艾馬拉人社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拉美)

2. 傳統文化中心——普索爾教育計劃的學校博物館(西班牙

3. 印度尼西亞北加浪岸的蠟染布博物館——小學、初高中、職業學校和工藝學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和培訓(印尼)

2011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第6屆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召開,委員會又決定將5個項目收錄到《最佳實踐項目名冊》。至此,全球共有8個項目被收錄到《最佳實踐項目名冊》。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英語: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是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十六條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所編制的名錄,用以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從尊重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促進對話。

背景

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通過前,國際上尚沒有有約束力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多邊文件,已有的關於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協定、建議書和決議需要予以充實和補充,因此為了提高人類,尤其是年輕一代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的重要意義的認識,號召國際社會共同合作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定設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3]

人類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

人類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的評選於2008年開始,每年評選一次,其前身為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三批共計90項作為第一批人類非物質遺產代表於2008年公布[4]。截止2017年5月,共有366項入選本名錄,名單如下[5]

2016年(33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L'Almezmar,應和鼓點節奏的棍舞 沙特阿拉伯
Argungu 國際釣魚文化節 尼日利亞
比利時啤酒文化 比利時
毛里求斯Geet Gawai 儀式上的bhojpuri 民歌 毛里求斯
El Callao狂歡節,一個表現記憶和文化身份的節日 委內瑞拉
Granville狂歡 法國
墨西哥傳統騎術Charrería 墨西哥
濟州島海女文化 韓國
獵鷹,活態人類文化遺產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法國德國匈牙利意大利哈薩克斯坦韓國蒙古摩洛哥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爾沙特阿拉伯西班牙敘利亞
製作和分享Lavash, Katyrma, Jupka, Yufka 等麵餅的文化 阿塞拜疆伊朗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耳其
Gada,Oromo社會政治民主自治制度 埃塞俄比亞
合作社組織共同分享利益的理念和方法 德國
Khidr Elias節及相關許願表達方式 伊拉克
哈薩克斯坦摔跤 哈薩克斯坦
三種格魯吉亞字母書寫法的活態文化 格魯吉亞
慶祝Pahela Baishakh(新年)的Mangal Shobhajatra節習俗 孟加拉國
西馬其頓Kozani地區八個村莊的La Momoeria 新年慶典 希臘
多米尼加merengue音樂舞蹈 多米尼加共和國
納吾肉孜節等傳統新年和新春慶典 阿富汗阿塞拜疆印度伊朗伊拉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
L'Oshi Palav傳統菜及相關社會文化習俗 塔吉克斯坦
Palov文化傳統 烏茲別克斯坦
三界母親女神信仰習俗 越南
斯洛伐克和捷克的木偶表演 斯洛伐克、捷克
古巴倫巴及與之相關的音樂、舞蹈節和一切活動 古巴
Škofja Loka的耶穌受難復 斯洛文尼亞
tahteeb棍戲 埃及
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 中國
製作çini的傳統工藝 土耳其
羅馬尼亞和摩爾多瓦的傳統掛毯工藝 羅馬尼亞摩爾多瓦
瓦倫西亞Fallas節 西班牙
Vevey釀酒師節 瑞士
Yama,Hoko,Yatai 日本花車節 日本
瑜伽 印度

2015年(23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即興表演阿依特斯 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
Al-Razfa,傳統表演藝術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曼
Alardah Alnajdiyah, 沙特阿拉伯的舞蹈、鼓樂和詩歌 沙特阿拉伯
拉伯咖啡,豪爽的象徵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爾
風笛文化 斯洛伐克
傳統騎術及其在維也納西班牙騎術學校高中部的教育與傳承 奧地利
拉赫季地區制銅工藝 阿塞拜疆
Gorogly地區史詩藝術 土庫曼斯坦
錫達莫人的新年慶典 埃塞俄比亞
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傳統裝飾畫繪畫技巧 阿根廷
羅馬尼亞男子舞 羅馬尼亞
馬吉利斯,文化與社會空間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爾
哥倫比亞南太平洋地區和厄瓜多爾埃斯米拉達省的木琴音樂與傳統歌舞 哥倫比亞厄瓜多爾
Oshituthi shomagongo,馬魯拉水果節 納米比亞
古拉拉地區年度朝聖 阿爾及利亞
比利牛斯山區夏至火節 安道爾西班牙法國
佩爾尼克地區的民間盛宴 保加利亞
巴厘島的三種傳統舞蹈 印度尼西亞
天寧島大理石製作工藝 希臘
泡菜製作傳統 朝鮮
種植和加工Curagua 的傳統知識和技能 委內瑞拉玻利維亞共和國
拔河比賽和儀式 柬埔寨菲律賓韓國越南
科爾卡峽谷的維蒂蒂舞 秘魯

2014年(34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Al-Ayyala,阿曼和阿聯酋的一種傳統表演藝術 阿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Al-Zajal,唱誦詩歌 黎巴嫩
照料阿甘樹的知識與實踐 摩洛哥
阿里郎傳統民歌朝鮮 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
阿斯基亞,一種關於智慧的藝術 烏茲別克斯坦
拜萊斜紋棉布 智利
康特-阿倫特雅諾,葡萄牙南部阿連特茹的多音部歌唱形式 葡萄牙
卡波衛勒圓圈舞 巴西
馬卡拉的面具和木偶coming forth 馬里
濕拓,土耳其大理石花紋紙藝術 土耳其
科爾多瓦庭院節 秘魯
Gwoka:作為瓜德羅普人身份認證的音樂、歌唱、舞蹈以及文化實踐 法國
哈薩克斯坦冬不拉傳統藝術 哈薩克斯坦
希俄斯島種植培育乳香脂的實踐技能 希臘
Kopachkata, 來自Dramche, Pijanec的一種交際舞 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
亞美尼亞式麵包 亞美尼亞
蒙古手指骨射擊遊戲 蒙古
農樂舞,社區音樂、舞蹈以及典禮(韓國) 韓國
尼日爾戲謔的實踐與表達 尼日爾
Pujllay and Ayarichi,雅瑪拉文化中的歌舞 多民族玻利維亞國
賈奈特綠洲中Sebeiba的儀式和慶典 阿爾及利亞
皇家大鼓舞蹈儀式 布隆迪
Slava,家庭守護神紀念日 塞爾維亞
Võromaa 的煙熏桑拿(芬蘭浴)傳統 愛沙尼亞
Tchopa,為紀念馬拉維南部人民的祭祀舞蹈 馬拉維
奇普羅夫齊傳統地毯織造技藝 保加利亞
潘泰萊里亞社區種植藤蔓的傳統農業實踐 意大利
女士絲巾製作技藝和穿戴習俗,Kelaghayi的傳統藝術和象徵 阿塞拜疆
黃銅及銅製器皿傳統織造工藝 印度
蒙古包製作知識和技藝 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
傳統毛里求斯世嘉 毛里求斯
Nghệ Tĩnh傳統民歌Ví and Giặm 越南
和紙,日本手工紙手工技藝 日本
Zmijanje刺繡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波黑

2013年(25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古代格魯吉亞人的傳統克維烏里酒缸(Qvevri)酒製作方法 格魯吉亞
阿卜杜·卡迪爾·本·穆罕穆德(西迪·謝赫)陵墓的年度朝聖 阿爾及利亞
越南南部彈唱才子音樂與歌曲藝術 越南
巨型肩扛聖人遊行活動 意大利
中國珠算 中國
帕拉州貝倫市的拿撒勒聖像節 巴西
紀念發現基督聖十字的慶典 埃塞俄比亞
思提普(Štip)的四十聖烈士盛宴 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
韓國泡菜的醃製與分享 韓國
每年更新凱世瓦恰卡Q’eswachaka吊橋的知識、技術和儀式 秘魯
吉爾吉斯史詩三部曲:《瑪納斯》、《塞米提》和《塞特克 吉爾吉斯斯坦
在瓜爾納斯(Guarenas)和瓜提爾(Guatire)的聖佩德羅(San Pedro)慶典 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
利穆贊七年一度的宗教傳統 法國
地中海飲食文化 塞浦路斯克羅地亞西班牙希臘意大利摩洛哥葡萄牙
男子群體頌歌及聖誕節習俗 羅馬尼亞、摩爾多瓦共和國
泰爾喬瓦(Terchová)音樂 斯洛伐克
烏克蘭民間裝飾藝術的體現:佩特里基夫卡(Petrykivka)裝飾畫 烏克蘭
關於圖阿雷格部落伊姆扎德(Imzad)單弦提琴理論與實踐 阿爾及利亞馬里尼日爾
曼尼普爾地區的齊頌聖名(Sankirtana)、儀式歌曲、擊鼓和舞蹈 印度
東代恩凱爾克的馬背捕蝦傳統 比利時
傳統的堅達尼(Jamdani)編織藝術 孟加拉國
傳統的蒙古包製作工藝及其相關習俗 蒙古
土耳其咖啡的傳統文化 土耳其
和食,日本人的傳統飲食文化,以新年慶祝為最 日本
塞內加爾謝列爾語民族的占卜儀式 塞內加爾——科蘇藝

2012年(26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阿拉茲(Al'azi)——頌歌、行進與詩歌 阿曼
阿爾-塔古爾達(Al-Taghrooda)——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及阿曼蘇丹國貝都因人傳統詩歌吟唱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曼
大韓民國抒情民謠阿里郎 韓國
拉達克佛教徒吟頌——印度查謨克什米爾邦跨喜瑪拉雅拉達克地區佛教經文吟頌 印度
賽夫勞櫻桃節 摩洛哥
長頸弦樂器塔爾琴製作工藝與演奏技巧 阿塞拜疆
霍雷祖陶瓷工藝 羅馬尼亞
馬里、布基納法索及科特迪瓦塞努福人非洲木琴相關的文化實踐與表現形式 馬里布基納法索科特迪瓦
布列塔尼傳統集體舞晚會 法國
基布多「阿西斯聖弗朗西斯節」 哥倫比亞
科爾多瓦的庭院嘉年華 西班牙
馬提奧民間藝術——一個傳統社區的刺繡技藝 匈牙利
弗萊沃舞蹈——累西腓狂歡節表演藝術 巴西
伊查佩克內-皮埃斯塔——莫克索斯地區聖伊格納西奧得莫索斯的最大節日 玻利維亞(多民族國)
克羅地亞南部地區達爾馬提亞克拉帕多重唱 克羅地亞
桑伯河與繆斯河流域大遊行 比利時
梅西爾節 土耳其
田樂,那智火節宗教表演 日本
亞美尼亞的史詩《薩遜的衛》表演 亞美尼亞
喀山地區馬莎德·阿德哈爾的洗毯儀式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與特萊姆森傳統婚禮服裝相關的習俗與技藝 阿爾及利亞
奧地利伊姆斯特狂歡節面具遊行 奧地利
克雷莫納傳統小提琴製作工藝 意大利
厄瓜多爾傳統巴拿馬草草帽編制技藝 厄瓜多爾
委內瑞拉基督聖體節魔鬼舞 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
富壽省的雄王祭祀 越南

2011年(18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克羅埃西亞東部的貝恰樂茲嬉唱 克羅地亞
儀式性的喀須喀克傳統 土耳其
中國皮影戲 中國
法國傳統馬術 法國
法朵:葡萄牙城市怨曲 葡萄牙
阿爾結莫西的健康聖母節 西班牙
傳統的韓國走繩索 韓國
比利時魯汶年齡慶典劇 比利時
墨西哥街頭音樂:馬利亞奇 墨西哥
廣島縣的壬生花田植 日本
尼傑莫克羅:達爾馬提亞內陸的沉默圓圈舞 克羅地亞
科伊露莉提天主聖殿的朝聖 秘魯
捷克東南部的國王遊行馬隊 捷克共和國
島根縣佐太神社的神樂 日本
韓國傳統武術:跆跟(腳戲) 韓國
尤露帕萊美洲虎巫師的傳統知識 哥倫比亞
茨亞提斯塔賽詩會 塞浦路斯
寒山地區的麻織傳統 韓國

2010年(44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阿爾斯特的狂歡節 比利時
中醫針灸 中國
阿爾巴拉,阿曼佐法爾山谷的音樂和舞蹈 阿曼
亞美尼亞十字架石的象徵與工藝 亞美尼亞
馬略卡的西比爾詠唱 西班牙
查烏舞 印度
手工業行會,按行業進行知識傳承並保持身份認同的網絡 法國
法國-阿朗松的針織花邊技藝 法國
南韓-大木匠與傳統的木結構建築藝術 韓國
弗拉明戈 西班牙
傳統「歌曲Gagok」(管弦樂伴奏演唱的歌曲) 韓國
法國美食大餐 法國
克羅地亞北部的薑餅製作技藝 克羅地亞
扶董廟與碩苗的天王節 越南
埃希特納赫的跳步遊行 盧森堡
豪特姆年市,聖利芬斯-豪特姆年度冬季集市及牲畜市場 比利時
米駝村的儀式舞蹈「華空納達」 秘魯
疊人塔 西班牙
印度尼西亞昂格隆 印度尼西亞
拉賈斯坦邦卡貝利亞民間歌舞 印度
克爾克普那爾傳統塗油摔跤節 土耳其
克拉克林根與格拉茲伯根,赫拉爾德斯貝爾亨冬末火與麵包節 比利時
沖繩傳統音樂舞劇組踴 日本
蒙古傳統藝術呼麥 蒙古
喀拉拉邦穆迪耶圖儀式戲劇與舞蹈劇 印度
呼羅珊的巴克謝西音樂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蒙古傳統節日那達慕 蒙古
帕勒瓦尼與祖卡內儀式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恰帕德科爾索城一月傳統盛會中的帕拉奇克舞 墨西哥
京劇 中國
皮盧瓜,普熱佩賈人的傳統歌曲 墨西哥
塔茲耶儀式戲劇藝術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剪刀舞 秘魯
塞瑪賀,阿里維-貝查茲教派的儀式 土耳其
赫林奈科地區村莊的挨家串戶的懺悔節假面遊行 捷克共和國
錫尼城錫尼斯卡圓環騎士競賽 克羅地亞
蘇塔廷內斯,立陶宛的多調歌曲 立陶宛
阿塞拜疆共和國的傳統地毯編織藝術 阿塞拜疆
傳統的墨西哥美食-地道、世代相傳、充滿活力的社區文化,米卻肯州模式 墨西哥
法爾斯地毯編織傳統技藝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卡尚地毯編織的傳統技藝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傳統的索貝會 土耳其
瓦尤社區「話事人」執行的規範體系 哥倫比亞
結城綢生產工藝 日本

2009年(73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秋保的插秧舞 日本
卡斯塔夫地區的響鈴狂歡節盛會 克羅地亞
阿塞拜疆游吟詩人音樂藝術 阿塞拜疆
中國篆刻 中國
阿舍克勒克(吟遊詩人表演)傳統 土耳其
奧布松掛毯製作技藝 法國
莫哈奇的冬末面具狂歡節 匈牙利
岡東貝及其社會文化空間:一種社會活動 烏拉圭
黑白狂歡節 哥倫比亞
女孩舞蹈節 日本
處容舞 韓國
中國雕版印刷技藝 中國
中國書法 中國
中國剪紙 中國
中國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 中國
南京雲錦織造 中國
題目立 日本
大日堂舞樂 日本
多尼婭 羅馬尼亞
端午節 中國
中國朝鮮族農樂舞 中國
杜布羅夫尼克的守護神聖布萊斯節 克羅地亞
雅樂 日本
羌羌水月來舞 韓國
格薩(斯)爾 中國
侗族大歌 中國
早池峰神樂 日本
日立風流物 日本
波帕揚的聖週遊行 哥倫比亞
花兒 中國
伊耶勒面具舞 尼日利亞
印度尼西亞的蠟染印花工藝 印度尼西亞
西班牙地中海海岸的灌溉者法庭:穆爾西亞平原賢人委員會和巴倫西亞平原水法庭 西班牙
七美瑞島的永登儀式 韓國
卡拉格茲 土耳其
卡塔阿蘇拉 烏茲別克斯坦
甑島來訪神 日本
克羅地亞的花邊製作 克羅地亞
萊夫卡拉花邊製作 塞浦路斯
瑪洛亞 法國
瑪納斯 中國
在庫魯坎-弗噶宣布的《曼得憲章 馬里
媽祖信俗 中國
中國蒙古族呼麥 中國
繩索舞 韓國
福建泉州南音 中國
聖-康斯坦丁和聖-海倫娜節 保加利亞
新瀉縣魚沼地區苧麻布織造工藝 日本
奧能登的田神祭 日本
托利曼的奧托米-希希美卡斯民族的紀念地和活態傳統:伯納爾巨石,聖地的守護者 墨西哥
布魯日的聖血大遊行 比利時
瓦爾島的「跟隨十字架」遊行 克羅地亞
北寧官賀民歌 越南
伊朗音樂「拉笛夫」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拉曼:印度喜馬拉雅山脈加瓦爾的宗教節日和儀式戲劇表演 印度
熱貢藝術 中國
飛人典禮 墨西哥
法國的木構架劃線放樣工藝 法國
康加巴的聖屋(卡瑪布隆)屋頂落成儀式 馬里
中國傳統桑蠶絲織技藝 中國
塞托多聲部合唱 愛沙尼亞
戈里亞尼村的春季王后遊行 克羅地亞
探戈 阿根廷烏拉圭
藏戲 中國
阿伊努人的傳統舞蹈 日本
龍泉青瓷傳統燒制技藝 中國
宣紙傳統製作技藝 中國
哈瓦斯科-扎國基的傳統兒童木製玩具製作 克羅地亞
伊斯的利亞音階的雙聲部歌唱和演奏 克羅地亞
加納利群島中戈梅拉島的哨語 西班牙
西安鼓樂 中國
靈山齋 韓國
粵劇 中國

2008年(90項)

名稱 國家或地區
阿爾及利亞古拉拉地區的阿赫里 阿爾及利亞
黑拉里亞史詩 埃及
阿爾巴尼亞民間低聲部復調音樂 阿爾巴尼亞
吉爾吉斯史詩彈唱阿肯藝術 吉爾吉斯斯坦
美達說書藝術 土耳其
阿塞拜疆木卡姆 阿塞拜疆
波羅的海歌舞慶典活動 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
烏干達樹皮衣製作 烏干達
游吟歌師歌曲 孟加拉國
比斯萃薩的巴比——肖普魯克地區古老的復調音樂、舞蹈和儀式習俗 保加利亞
卡魯斯儀式舞蹈 羅馬尼亞
撒丁島牧歌文化-多聲部民歌 意大利
巴蘭基亞狂歡節 哥倫比亞
班什狂歡節 比利時
奧魯羅狂歡節 玻利維亞
朝比木琴音樂 莫桑比克
庫庫魯舞蹈戲劇傳統 多米尼加共和國
立陶宛十字架雕刻及其象徵 立陶宛
塞梅斯基的文化空間與口頭文化 俄羅斯
博遜地區的文化空間 烏茲別克斯坦
埃爾弗納廣場的文化空間 摩洛哥
帕蘭克-德-聖巴西里奧的文化空間 哥倫比亞
巴拉文化空間 幾內亞
佩特拉和維地拉姆的貝都人文化空間 約旦
梅拉鎮孔果聖靈兄弟會文化空間 多米尼加共和國
亞饒-戴高文化空間 馬里
蘭瑙湖瑪冉瑙人的達冉根史詩唱述 菲律賓
杏木雙簧管音樂(嘟嘟克及其音樂) 亞美尼亞
艾爾-圭根斯諷刺劇 尼加拉瓜
伏佳拉-牧羊人長笛及其音樂 斯洛伐克
江陵端午祭 韓國
塔格巴納的橫吹喇叭音樂及文化空間 科特迪瓦
格魯吉亞復調演唱 格魯吉亞
古勒-沃姆庫魯祭祀和舞蹈儀式 馬拉維莫桑比克、贊比亞
古琴藝術 中國
伊夫高族群的哈德哈德聖歌 菲律賓
艾法語言體系 尼日利亞
土著亡靈節 墨西哥
印度尼西亞配劍 印度尼西亞
伊拉克木卡姆 伊拉克
歌舞伎 日本
坎科冉或曼丁成人禮 岡比亞塞內加爾
基努文化空間 愛沙尼亞
崑曲 中國
鳩提耶耽梵劇 印度
奧連特兄弟會的法國鼓樂 古巴
拉卡拉卡-湯加說唱舞蹈 湯加
加利弗那語言、舞蹈和音樂 伯利茲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馬克-揚戲 馬來西亞
邁基石化妝舞會 贊比亞
摩爾鎮的馬隆人傳統 牙買加
德拉邁茨的鼓樂面具舞 不丹
姆班德或耶路撒勒瑪舞 津巴布韋
托缽僧舞蹈儀式 土耳其
坦坦地區的木賽姆牧民大會 摩洛哥
埃爾切神秘劇 西班牙
雅樂-越南宮廷音樂 越南
淨琉璃文樂木偶戲 日本
能樂 日本
歐隆克-雅庫特英雄敘事詩 俄羅斯
西西里木偶劇 意大利
瓦雅皮人的口頭和圖畫表達形式 巴西
扎巴拉人的口頭遺產與文化活動 厄瓜多爾秘魯
熱萊德口頭遺產 貝寧尼日利亞多哥
哥斯達黎加的牧牛傳統和牛車 哥斯達黎加
巴基斯坦希卡耶說書 巴勒斯坦
韓國清唱板索里 韓國
帕特姆流行節日 西班牙
中非阿卡俾格米人的口頭傳統 中非共和國
比利時、法國的巨人和巨龍遊行 比利時法國
瑞賓瑙——艾基舞劇 危地馬拉
拉姆里拉——《羅摩衍那》的傳統表演 印度
宮廷宗廟祭祀禮樂 韓國
柬埔寨皇家舞劇 柬埔寨
巴亥瑞康卡烏的圓圈桑巴舞 巴西
斯貝克托姆-高棉皮影戲 柬埔寨
沙士木卡姆音樂 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
捷克新兵舞 捷克共和國
薩那歌曲 也門
銅鑼文化空間 越南
塔奎勒島及其紡織工藝 秘魯
吠陀聖歌傳統 印度
馬頭琴傳統音樂 蒙古
蒙古族長調民歌 蒙古、中國
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 中國
瓦努阿圖沙畫 瓦努阿圖
布扎治療舞蹈儀式 馬拉維
哇揚皮影偶戲 印度尼西亞
扎菲曼尼里木雕工藝 馬達加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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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總數位居世界第一!中國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遺名錄名冊項目,搜狐,2019-06-11 18:35
  2. 第1課 世界文化遺產的由來,高中歷史
  3.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
  4. 教科文組織設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聯合國新聞
  5.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